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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600.2-2006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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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20A916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600.2-2006/lEC60839-5-2:1991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Requirementsforalarmtransmissionsystems一Part2:Generalrequirementsforequipment(IEC60839-5-2:1991,IDT)2006-02-10发布2006-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600.2-2006/IEC60839-5-2:1991"1i吕GA/T600《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分为五个部分:第1部分:系统的一般要求;一一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一第3部分利用专用报警传输通路的报警传输系统;—第4部分:利用公共电话交换网络的数字通信机系统的要求;一一第5部分:利用公共电话交换网络的话音通信机系统的要求。本部分为GA/T600的第2部分,等同采用了IEC60839-5-2:1991《报警信号传输系统的要求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本部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信电教研室、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怡和拓天计算机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汝琳、刘希清、金巍、王蓓蓓、周明锦、俘祝斌。本部分于2006年2月10日首次发布。 GA/T600.2-2006/IEC60839-5-2:1991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1范围GA/T6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在报警传输系统中设备的一般要求。本部分没有对在报警接收中心显示信息的设备或设备设置上做出特殊规定。对特定类型报警传输系统的附加要求将在另外的章节中给出,作为GA/T600的一部分。这并不排除使用这些特定章节所不包括的传输系统,实际上只要它满足一般要求,就可以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T600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A/T600.1-2006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第1部分:系统的一般要求(IEC60839-5-1:1991,IDT)IEC68:环境试验IEC指南105:1985有关接人电信网络的设备电气安全原则IEC529:1989机罩提供的保护程度(UP码)IEC664:1980低电压系统内的绝缘配置,包括设备的间隙和蠕变距离IEC801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设备的电磁兼容性IEC60839-1-1:1988报警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第1节:总则IEC60839-1-3:1988报警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第3节:环境测试ITU-T防干扰保护,卷IX:1989,—建议K.21:用户终端对过电压和过电流的抵抗力ITU-T电话网数据通信,卷VIII,FascicleVIII.1:1985,—建议V.24:数据终端设备和数据电路终端设备之间互换电路定义一览表建议V.28:不平衡双流互换电路的电特性建议V.31bis:使用光学藕合器单流互换电路的电特性3一般考虑在使用公共网络情况下可运用有关的建议(ITU-T,CCIR等),在适当场合下还可以参考ISO开放系统互连(OSI)分层结构模型4要求4.1设在被监控房屋的设备4.1.1设备容器当设备有它自己的容器时.应符合IP3X等级的要求,如IEC529所述。4.2同报警传输系统接口安装在被监控房屋内并与不同供应商的报警系统相连的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应提供符合4.2.1或4.2.2要求的报警系统接口。安装在报警接收中心并设计与不同厂商供应的示警设备相连的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应提供符合4.2.1或4.2.2要求的终端接口。飞3 GA/T600.2-2006/IEC60839-5-2:19914.2.1接口处的直流转换报警传输系统不应对接口处持续时间小于50ms的输人信号做出响应,而且应对持续时间大于200ms的输人信号做出响应。报警传输系统应在接口处提供大于200ms持续时间的输出信号。电接口应是以下两者之一:1)与ITU-TV.31bi、建议一致的电接口,或者2)当一个标称12V系统中大于10.2V的直流电压或者标称24V系统中大于20.4V直流电压加到输入端时,报警传输系统应传送一个报警状态。当输人电流降到小于2.5mA,时间长于1。时报警状态应停止传送。当流过输人电路的监控电流大于2.5mA,但小于10mA的时候,不应传送报警或故障状态。报警传输系统的输人阻抗不应大于1kDo4.2_2串行数据接口a)功能接口处于物理能级的功能接口应遵循ITU-TV.24V建议注:这与RS232C相同。b)电接口电接口应遵循ITU-TV.28建议。4.3报份传输系统连接的监控呜,31接口处的直流交换报警系统的所有输入处于正常状态时(无报警),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应监控接至报警系统的连接线。万一发生全部导线短路或任一导线开路时,应在1s内发出报警或故障状态。因为线路故障会阻止报警传到报警系统。注:建议这种连接故障也应在报警系统中加以监控监控的具体方法,以及任何限制都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加以说明.4.3.2串行数据接口通往报警系统接口的完整性应通过两个方向的状态信息的正常传输进行监控、并且万一发生不能通信时应于is内在报警系统和报警传输系统中发出报警或故障信号应提供设备以允许通告设备监控终端接口监控方式的细节以及任何限制都应在产品说明书中给出。5电气安全和保护应按照佗G有关标准和IEC指南105的规定提供人身保护以及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对电击、火灾及其引起的危险的抵御力。与主电源电压连接点有关的测试应按照IEC664进行设计,使其可以承受在主电源连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这种设备应能防止电力感应、电力接触以及雷电影响,这样不需要另加商定的初级保护措施就可以满足ITU-T建议K.21的要求,6环境要求6.1全部设备设备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仍能满足GA/T600本部分的要求,并且不应发出误报警,或故障信息,或改变传送信息。环境要求是为用于安装在防潮的地方的设备所规定的如果设备在室外安装使用,那么应用下列14 GA/T600.2-2006/IEC60839-5-2:1991测试中相应的等级进行测试。6.1.1干热按照IEC60839-1-3测试A-1(严酷等级3)所述要求在+40℃干热下测试16he6.1.2低温按照IEC60839-1-3测试A-2严酷等级2)所述要求在十5℃低温下测试16h,6.1.3电尖峰按照IEC60839-1-3测试A-9(严酷等级4)所述要求进行电尖峰测试。6.1.4静电放电按照IEC60839-1-3测试A-11(严酷等级3)所述要求进行静电放电测试。6.1.5电磁场按照IEC60839-1-3测试A-9(严酷等级3)所述要求进行测试。6.2设在被监控房屋的设备用来安装在被监控房屋的设备,当处于下列附加环境下时,应仍能满足GA/T600本部分的要求,并且不应发出误报警,或故障信息,或改变传送的信息。6.2.1正弦振动按照IEC60839-1-3测试A-4(严酷等级1)所述要求进行正弦振动测试。7测试方法为达到测试目的设备应直接或者通过网络连接起来,此网络可以用模拟网络。7.1功能测试设备应通过一个正常报警输人发送报警状态进行测试,随后进行报警复原测试,故障探测时间以及传送报警和故障信息的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给出的数值。在为特定的报警传输系统存在独立标准的情况下,也应进行那些标准中规定的任何附加基本功能测试。7.1.1基本功能测试报警状态应呈现在设备上,它应产生报警信息,然后报警状态应被复原,设备应恢复到正常状态,当产品说明书中有规定时要传送一个复原信息。7.1.2衰减功能测试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最大和最小衰减在所有传输通路中进行测试。7.2接口测试对设备的下列测试应在环境温度和湿度中进行,使用标称值的电源电压和在+25%和一15%标称值的直流电压,以及在+10%及一15%标称值的交流电压。7.2.1符合4.2.1(1)的接口这些接口按照1TU-T建议V.31bis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7.2.2符合4.2.1(2)的接口报警信号传输的输人端应与电流源相连,电流大于2,5mA但小于10mA时不应产生报替或故障状态。把一个直流电压源与电流源并联,并把一个10.2V(额定12V系统)或20.4V(额定24V系统)的电压加到输人端200ms,应产生一个报警信息。把直流电源切断,电流源应减小到2.4mA,报警状态应在Is内恢复。7.2.3符合4.2.2的接口串行数据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数据模式传送给测试单元,并从该单元接收数据。在该单元处于初始正常(非报警)状态下,应将信息单独的和组合的传给该单元以产生每个可能的15 GA/T600.2-2006/IEC60839-5-2:1991报警。测试应根据产品说明书中的每一可能速率反复进行,而且应在ITU-T建议V.28规定的最高电压、额定电压和最低电压下进行7.2.4互连的监控在测试中的设备应按7.2.1至7.2.3的规定进行配置,所有输人端都处于正常状态在所有接口端短路或任一接口连接开路的情况下,其设备应a)仍能为所有报警输人传送报警信号,或b)产生报警或故障状态。为了做短路测试,有些设备可能需要附加正常报警信号传输中并不需要的监控连接,如果有这种需要,应在产品技术条件中加以说明,并且这些连接也应进行开路测试。有些不会直接阻碍报警信号传输的连接可以通过报警系统监控(例如从发信机来的防拆探测),那种电路应包括在短路测试中,但不列人开路测试。7.3环境测试在环境测试的时候,设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除非另外有规定,应使用在7.1.1中规定的基本功能测试以确立测试单元的状态。测试应按照IEC68和IEC801建议进行7.3.1干热设备应根据IEC60839-1-3,测试A=1(严酷等级3)给出的条件进行干热测试。基本功能测试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a)在设备达到测试温度后即开始进行;b)在测试周期期间;c)在测试周期结束时,但仍在测试温度下,以及d)在设备回到正常室内温度后。7_3.2低温设备应根据IEC60839-1-3,测试A-2(严酷等级2)给出的条件进行低温测试。基本功能测试应在下列情况下进行:a)在设备达到测试温度后即开始进行;b)在测试周期期间;c)在测试周期结束时,但仍在测试温度下,以及d)在设备回到正常室内温度后7.3.3电尖峰设备应按IEC60839-1-3,测试A-9(严酷等级4)所述要求进行电尖峰测试。基本功能测试应在设备到达峰值之前或之后进行7.3.4静电放电设备应按IEC60839-1-3,测试A-11(严酷等级3)所述要求进行静电放电测试。基本功能测试应在设备做静电放电测试之前或之后进行。73.5电磁场设备应处于IEC60839-1-3,测试A-13(严酷等级3)所给出的电磁场中。基本功能测试应在设备受干扰之前,测试期间以及测试之后进行7.3.6正弦振动用来安装在被监控房屋的设备应按IEC60839-1-3,测试A-4(严酷等级1)给出的条件进行振动测试。基本功能测试应在设备振动之前和之后进行。16 GA/T600.2-2006八EC60839-5-2:19917.4信令安全传输协议应仔细审查,以保证在产品技术条件中确认设备接到依从GA/T600.1-2006安全等级S3或S4要求的报警传输系统的情况下,具有相应程度的扰频或加密。对于接到被连续监控的报警传输系统的设备,应对监控的频率进行查对以保证报警传输系统能依从GA/T600.1--2006表2的要求。如有可选项,应连同选择可选项的方法一起在产品技术条件中清楚地认定。对具有安全等级S2或高于此等级的报警传输系统,万一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在GA/T600.1-2006表2规定的时间内发出一个故障或报警信号,并发往报警接收中心和/或网络监控中心。a)任一电路出现开路或短路,包括多点电路的任何部分或者任一带有重叠报警信号的电话线路b)电干扰达到产品说明书所规定的等级。频率分别为在300Hz到3400Hz范围内的5个频率,以及报警传输系统在不同场合使用的3种频率范围内的3个频率中,在可认定的情况下,至少有一个干扰频率应是报警传输系统的主传输频率干扰信号可以通过电容偶合器或电感偶合器方式合到线路上,应分别测试每个通信线路,应分别确定每个通信线路上的频率。任何时候只能使用一个干扰频率,其幅度一开始应足够小,这样就不会阻止报警传输系统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应通过产生和传送5个采样报警来证实这点。幅度应逐渐增大直至报警传输被禁止或延迟超过GA/T600.1-2006所规定的容许延迟值。C)任何保险丝或电源故障或拆除d)任何影响报警传输或者降低系统冗余度的报警传输设备被监控部分的故障。e)报警信号传输设备的任一设备被拆除,以致影响若干和全部用户的服务,和f)任何影响报警传输的传输开关或其他控制器操作。对具有保密级别的报警传输系统来说,应进行测试以确保在用不同扰频代码的可选发信机进行置换时,一定会产生和传送出一个报警或故障信息。传输时间应小于15,而且报警或故障信号应在GA/T600.1-2006表2的指定时间内收到对保密级别S4的报警传输系统来说,应进行测试以确保在用不同扰频代码的可选发信机进行置换时,一定会产生和传送出一个报警或故障信息。传输时间应小于15,而且报警或故障信号应在GA/T600.1-2006表2的指定时间内收到应对信息格式进行检查,以保证保密程度满足要求。7.5设备容器设备容器应按照IEC529进行实验。7.6电气安全和保护应按照IEC664,IEC指南〕05和ITU-T建议K.21进行测试7.7安装测试应确保报警传输设备可以按照产品说明书提供的资料与说明进行安装、使用,而且它符合标准中对特定类型的报警传输系统的特殊要求(如果有的话)。8标志所有项目应按IEC60839-1-1的规定加以标记。9产品说明书提供报警信号传输设备时,应附有一份给出以下资料的说明书:a)电源包括电压范围、电流和频率方面的要求;b)这种设备可以适用的报警传输系统类型; GA/T600.2-2006/IEC60839-5-2:1991c)适当的场合,产生和传送报警信息的时间;山对故障进行探测和做出报告的时间;e)需要哪种类型的接口,包括任何有关接口监控的特殊要求;f)最大线路衰减,包括任何可选装置的细节;目报警信号传输设备在通信信道上的抗干扰能力;川提供的信号保密级别,包括任何可选装置的细节;i)安装和布线说明;j)任何校正的说明,包括所需的任何工具和测试设备;k)任何需要定义扰频或加密密钥的装置的细节;l)单元设备安装完毕后为确认运行所进行的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