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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18:08 发布

灵璧向阳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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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向阳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1项目概况1.1项目提出的原由、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1.1.1原由项目区位于安徽省灵璧县向阳乡,灵璧县属宿州市,位于安徽省东北部,淮北平原东部,东临泗县,西连宿州市埇桥区,南接蚌埠市固镇、五河两县,北于江苏省铜山、睢宁两县接壤。项目区范围涉及向阳、新胡、河王、苏圩4个行政村,面积2167.6128公顷(32514.19亩),其中主要为基本农田。向阳乡位于灵璧县南部,北邻汴河,南靠北沱河,东与泗县接壤,西与黄湾镇比邻,201省道从西部穿过,辖12个村,196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4.2万,耕地8.9万亩,盛产小麦、花生、玉米、大豆,是典型的农业大乡。境内水资源丰富,北沱河、新汴河分别从南北穿境而过。近年人口年年增加,耕地年年减少,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项目区内农业基础设施老化,水利工程严重破损不配套,排灌能力不足,道路等级低且布局不合理,农业耕作方式粗放,农业生产效益低,不能适应农业机械化生产需要;项目区内耕地均为基本农田但农业优势发挥不明显,粮食亩产低,农民纯收入较低,农民增收缓慢,严重制约了当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远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更不便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性经营种植。87 因此,通过土地整理,整治废弃沟、塘,合理修建道路,新建灌排系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满足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1.1.2建设必要性根据国土资发【2005】29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基本农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国家掌握的专项资金除用于完成法定补充耕地任务和实施重大工程外,也应向基本农田整理倾斜。向阳乡农业经济在全县占有一定的地位,但是由于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民人均占地少,因此农业增效不高,农民增收困难。为进一步贯彻《土地管理法》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复垦,进一步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确保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经过反复的调查论证,选择向阳乡向阳、新胡、河王、苏圩4个行政村,面积2167.6128公顷(32514.19亩)的基本农田整理区为项目区。该项目区的设立有许多突出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1)水资源丰富。北沱河紧邻项目区南侧、新汴河距离项目区北侧3.5公里左右,南侧的农田可以提取北沱河的水灌溉,但多年来项目区一直没有充分利用北沱河水作为灌溉水源,只有少量农田通过87 已现有的灌溉站和老化的灌渠输水灌溉,部分的农田依靠现有机井,其余田块都靠自然降水作为灌溉水源。项目区有4条贯穿南北的排水大沟和1条运河与北沱河相连,但却没有控制闸调控,导致现有排水大沟和水塘调蓄水量大,占用大量土地,这样使得水资源和土地利用率都较低。(2)灵璧县位于国家确定的土地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安徽淮北平原。国家重点土地整理项目的确定和国家资金的投入,可扩大土地整理项目的影响力,通过推广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经验,有利于提高农民及社会力量投入土地项目的积极性。(3)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显著改善该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标准农田,增加该项目区内的农作物产量,增强粮食供给能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有良好投资收益率,有利于土地整理资金的滚动发展和土地整理事业的壮大,对周边的农业生产有极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因此,进行项目区的土地整理,势在必行。1.1.3意义87 (1)项目的实施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推动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改善当地农民的生产环境。(2)项目建设将为向阳乡、灵璧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保证项目区作物总产量的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三农”问题的政策,确保农业的基础产业地位,真正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快当地人民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4)有效保护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实现“纳粮于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5)项目的实施可增加人均耕地占有面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耕地的积极性。1.2项目简介1.2.1项目类型本项目申报2009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重点项目。1.2.2项目性质土地整理。1.2.3项目区范围项目区位于灵璧县向阳乡最南部,根据向阳乡乡政府提供的资料区内土地所有权属为向阳乡向阳、新胡、河王、苏圩4个行政村87 集体所有,人口1.24万,约3540户。项目区距灵璧县城6公里,距向阳乡政府2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7°32′33″~117°36′45″,北纬33°27′57″~33°24′51″之间。(详见附图)。项目区土地总面积2167.6128公顷(32514.19亩)。项目区中间有若干村庄占地面积547.2303公顷,本此项目不涉及,规划时这部分村庄作为不动工区。1.2.4项目规模(1)项目投资规模项目区投资情况:共投资3895.7万元,亩均投资1199元。(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2167.6128公顷(32514.19亩)。(3)项目工期项目工期14个月。1.3项目任务目标1.3.1项目目标项目区总面积2167.6128公顷(32514.19亩),计划新增耕地68.7581公顷,新增耕地率为3.17%。项目建成后,区内道路通达率为100%,将大大方便田间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疏浚内部的4条排水大沟、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可提高灌溉、排涝标准,增强抵御旱涝灾害的能力,稳定农业生产;87 通过合理布局农田防护工程,加强林网建设,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可调节农田小气候,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项目建成后,项目区将成为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机械化作业的农业生产基地,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稳产、节本、增效的目的。1.3.2项目任务为了实现“田平整、树成行、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项目主要任务如下:1)整理现有耕地。2)在现有道路基础上新建田间支道、田间道和生产路。3)疏浚区内现有4条排水大沟,填平部分废沟塘。4)开挖排水斗沟和排水农沟,新建斗渠和农渠。5)沿北沱河新建排灌站和控制闸。6)新建各种水工构筑物。7)主要沿田间道、斗沟、生产路、斗渠、农渠等种植护路、护沟林带。8)拆迁少量空心村。2报告编制的依据2.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理》8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2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199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1994)《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2.3有关文件、规划及资料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土资厅发[2001]64号文件,即《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96号《关于2003年87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耕函[2005]0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件的函》;国土资发[2009]315号《关于认真开展2009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灵璧县向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灵璧县1:10000地形图灵璧县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图3项目区概况3.1自然条件3.1.1地理位置灵璧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地处东经117°17′~117°44′、北纬33°18′~34°02′。县境东邻泗县,西连宿州市,南接蚌埠市固镇、五河两县,北界江苏省铜山、睢宁两县。南北长82km,东西宽36km,总面积2054km2。项目区位于灵璧县向阳乡最南部,距灵璧县城6公里,距向阳乡政府2公里。地理坐标东经117°32′33″~117°36′45″,北纬33°27′57″~33°24′51″之间。(详见附图)。项目区土地总面积2167.61公顷(32514.1亩)。87 项目区内的居民点除河王村沿北沱和的2个村庄需要拆迁部分民房,其它均为不动工区,这些居民点约547.2303公顷,不属于本项目的整理范围。3.1.2地形地貌灵璧县地处淮北平原,大部分为河间平原和黄泛平原,低山残丘面积较少,平原面积占总面积的91%,地貌特征为“大平小不平”。县境内地势较低平,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平原海拔高程为27.0~27.5m,东南部平原海拔高程为18.5~21.1m,地面坡度较小,坡降为1:7300~1:10000。低山残丘零星分布在东北部、中部及西北部,与平原相对高差20~120m。项目区位于灵璧县南部,北邻汴河,南靠北沱河,东与泗县接壤,西与黄湾镇比邻,地貌为平原,地势平坦,北部比南部稍高,西部比北部稍高,高差1米左右。项目区从西向东被区内的4条大沟和1条运河分为4大片,水流方向均为从北向南、从西向东。3.1.3水文地质a)水文地质87 本县境内第四系(0~30m)含水层,为冲击粉细砂承压孔隙潜水层(组)型,其层数1~4层,各含水层间无稳定、连续的隔水层,水层联系密切,水流动态一致。含水层顶部在水平方向起伏很少,坡度极为平缓。境内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水源为大气降水入渗,其次为河流对地下水补给。地下水的主要排泄途径为地面蒸发、河流排泄、井灌垂直提取地下水等。浅层地下水流向在拖尾河以北近于南北向,其余为西北——东南向。地下水年平均温度15℃。绝大部分地区水质良好,矿化度一般为0.7~1.6g/L,适宜于灌溉。境内地下水按其分布情况可划分为浅层地下水富水区、中等富水区、弱富水区三个类型区。(1)富水区:为古河床发育富水区,主要分布在新汴河以南、沱河以北地区,以及东北部的高楼——汪庙,大路集南的蒋圩子——朱连家一线的狭长地段中。含水层厚度10m左右,个别竟达20m,共1~4层,岩性为粉、细砂,单井出水量为45~50m3/h,矿化度0.5g/L左右。(2)中等富水区:为古河床边缘中等富水区。主要分布在北起尤集以北,南抵新汴河北岸的广大地区,南部的向阳、王集、龙岗一带也有分布。含水层厚多在5~7m,共1~4层,为粉砂、亚粘土,北部夹有钙质结核层,单井出水量20~40m3/h,矿化度0.7~1.6g/L。(3)贫水区:为山麓斜坡古河床不发育的贫水区。主要分布在凤凰山东北麓及东南地段。含水层为亚粘土夹钙质结核层,水量较弱,单井出水量在10m3/h以下,无灌溉供水意义。项目区全部位于富水区,有丰富的地下水可以满足农田灌溉的要求。b)工程地质87 灵璧县境内的低山残丘为下古界震旦系矽质灰岩、紫色页岩等构成,沿山麓零星分布有寒武系灰岩。灵璧县第四系地层的划分,据有关资料分为三个部分:(1)上更新统顶部(Q3):为黄青杂色粘土,亚粘土,间夹钙质结核,非常致密,节理裂隙发育。自北向南,顶板埋深18~30m。(2)全新统(Q4)①全新统下段(Q14):棕红、棕黄、灰褐等色粘土、亚粘土、间夹1~2层浅褐色粉色细砂层,厚度0~4m。本段总厚8~10m,顶板埋深9~19m。蚌螺壳多在其间。②全新统中段(Q24):青黄杂色、黑褐、灰棕等色亚粘土,富含钙质结核,间夹1~2层褐黄淡黄色粉细砂(或亚砂)土层,厚4~8m。本段古河床粗砂层在境内发育遍及,尤以娄庄——灵璧公路以南发育更为良好,而且不少地段,下中段河床叠置。③全新统上段(Q34):为最新泛滥堆积层,北部为古黄河泛滥所致,岩性多为亚粘土,厚3~5m。另外,沿宿灵公路娄庄段两侧为古汴河泛滥冲积而成的棕色亚粘土及粉砂,厚0~2m。3.1.4气候条件87 灵璧县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地处北亚热带和暖温带的过渡带,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四季分明,日照充足,雨量适中。但降水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冬季受西伯利亚冷高压控制,盛行偏北风,气候寒冷,雨雪稀少;春季北方冷高压势力减弱,太平洋副热带高压逐渐加强,天气多变,气温逐渐回升,雨量增多;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盛行偏南风,炎热多雨,雨季一般从6月开始,9月结束,雨量强度较大,易造成洪涝灾害;秋季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衰退,北方冷高压增强,气温降低,雨量减少,常常发生秋旱,少数年份则秋雨连绵,影响秋收秋种。灵璧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81.4mm,最大降水量为1280.5mm(1963年),最小降水量为579.8mm(1978年)。汛期(6~9月)降水量占全年的60%左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E601)为1070.6mm,夏季蒸发量最大,为410.7mm,占年总蒸发量的38.3%,春季为318.3mm,占年总蒸发量的29.8%,秋季为229.5mm,占年总蒸发量的21.4%,冬季为112.3mm,占年总蒸发量的10.5%。灵璧县干燥度(干旱指数)多年平均为1.21,属半湿润地区。灵璧县累计年平均气温14.5℃,历年累月平均最高气温出现在七月,历年极端最高气温40.2℃,历年累月平均最低气温出现在一月,历年最低极端气温为-23.9℃。全年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的天数为313天,积温为5309.0℃,稳定通过10℃的天数为218天,积温为4716.8℃。灵璧县日照时数年平均为2442.7h,日照百分率55%。平均无霜期209d,一般冻土深8~11cm ,最大冻土深22cm。本地农业生产一年两熟,秋熟作物以玉米、大豆为主,夏收作物为小麦。3.1.5植被条件87 项目区气候条件优越,生态类型多样,植被丰富,植物资源中除了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外,还有林业资源及中草药材类。粮食作物主要要小麦、玉米、黄豆等;经济作物主要是棉花、油料;乔木植被有:杨树、柳树、槐树等,灌木植被有:花椒、腊条、杞柳等;草本植被有:菟丝子、蒲公英、灰灰菜等;水生植物有:藕、芦苇、蒲草等。3.1.6土壤条件根据灵璧县土肥站提供的土壤资料,项目区土壤为青黑土(砂礓黑土)。土质是以黑土、黄土、白淌土、淤黑土、砂礓土为主的亚黏土,具有腐泥状黑土层和潜育性砂礓层的暗色土壤,是我国古老的农业区耕作土壤之一,其成土母质系黄土性古河流沉积物。过去排水条件很差,一年中可能有2~3个月积水,但积水不深,能生长耐湿性草本植物。植物死亡后,在积水和湿润的条件下进行厌氧分解,土壤表层积累有机质;翌春雨季到来之前,积水退干,气温升高,又进行好氧分解。如此循环往复,由于生物累积和渍水作用的共同影响,形成了“黑土层”。项目区的青黑土,物理性粘粒为87.76%,容重为1.11克/立方厘米,总孔隙度58.11%,阳离子代换量23.0-26.2m.e/100g土,PH值8.0-8.3,有效磷含量10.3mg/kg,土壤全氮含量1.8g/kg,水解氮含量81mg/kg,速效钾含量258mg/kg,有机质含量23.3g/kg。土地耕作层平均厚度0.2—0.3米。从整体状况来看,该区土壤有机质和氮、磷含量中等较高,适合农作物生长。87 3.1.7自然灾害项目区内主要自然灾害有以下几种:1、水旱灾害:项目区内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排水系统不完善,主要排水沟淤塞严重,桥涵不配套,缺乏灌溉设施,还停留在靠天收的阶段。据不完全统计,该地区水旱灾害频繁发生,交替出现,涝灾出现频率为二年一遇,其中大涝为五年一遇;旱灾为二~三年一遇,其中大旱五年一遇。2、干热风:出现在5月中旬,此时正处于小麦乳熟到黄熟期,对小麦危害很大,约四年一次。3、霜冻:早霜冻出现在10月中、下旬,晚霜冻危害出现在次年4月上、中旬,最晚霜冻出现在次年5月初。3.2自然资源3.2.1光热资源项目区内年平均日照2442.7小时,日照百分率55%,太阳辐射总量128.24千卡/cm2,年平均气温14.5℃,全年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的天数为313d,积温为5309.0℃,稳定通过10℃的天数为218d,积温为4716.8℃。平均无霜期209d。太阳辐射总量最多的月份,正是农作物生长活跃期,对作物的光合作用是非常有利的。87 3.2.2水资源项目区的水资源较为丰富,紧临项目区的南侧是北沱河。根据灵璧县水利局提供的资料,北沱河源于宿县小黄河,经灵璧至许圩入泗境,长约20.3公里,在草沟与唐河交汇处,折向南流至樊集和南汴河汇合入沱湖。项目区南边界的北沱河段长7250米,该段河底高程为14.88m-14.17m,河底宽42m,边坡1:3。北沱河上的汤桥闸也在此段。闸上正常蓄水深4.2m,正常蓄水量为60.76万m3,年复蓄系数为2.5,正常年份能提供水量为151.9万m3,能满足项目区西南部4000亩耕地灌溉用水。汤桥闸以下灌溉季节水源没有保证,但项目区地下水资源丰富,为富水区,水质满足农田灌溉要求,单井出水量30-50m3/h,所以项目区水资源比较丰富。3.2.3生物资源项目区属于淮北平原旱作物杂粮区,农作物资源主要是小麦、玉米、高粱、棉花、油菜、大豆、西瓜、莴苣等;林地资源主要为乔木和灌木,包括杨树、泡桐、中槐、刺槐、椿树、柳树等。在众多的植物资源中,比较著名的植物有麻叶白菜、萝卜、芝麻、木梨、半夏、红花、酸枣仁等,被称为“灵璧土特产资源”。家畜家禽资源主要有牛、羊、猪、鸡等;野生动物主要有刺猬、黄鼬、蛇、蜥蜴等;水生动物主要有青鱼、草鱼、鲢鱼、鲤鱼等。87 3.3社会经济条件3.3.1人口现状项目区范围涉及向阳、新胡、河王、苏圩4个行政村,人口1.24万人,约3540户,2008年向阳乡财政收入127.3万元。3.3.2粮食生产能力和作物机械面积种植业在项目区农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种植方式以二熟制为主,实行小麦—玉米轮作,但人多地少的矛盾一直制约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项目区内大部分为低产田,也影响了耕地产出率的提高。根据近两年的统计表明,小麦亩均340公斤,年产量9129吨,玉米亩均350公斤,年产量7519吨。作物机械面积据现有统计约占总种植面积的40%,为716公顷。户均承包7.58亩耕地,2008年人均纯收入3840元,户均收入1.34万元。因此增加耕地面积和改善种植条件对当地农民致富是至关重要的前提。3.4土地利用现状3.4.1基本情况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图、图斑面积登记表(见附件)和1:10000地形图量算,项目区土地总面积2167.6128公顷(32514.19亩)。其中耕地面积1790.34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6%;林地面积9.24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3%;其他农用地面积260.07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建设用地面积76.7154公顷,87 占土地总面积的3.54%;未利用地31.23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具体如下表所示:87 注:项目区台帐由灵璧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变更日期为2008年12月。3.4.2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项目区现状土地利用结构表反应,区内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水工建筑用地、未利用地分别为101.0107公顷、117.9181公顷、44.2576公顷、31.2306公顷,分别占总面积的4.66%、5.44%、2.04%、和1.44%。相对已进行土地整理项目的地区以上这几种地类所占比例较大,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农村道路占地较多,现状道路没有规划,道路分布零乱。2、农田水利用地较多,现有沟、渠已废弃不用却占用耕地。3、现有的部分空心村房屋破旧已无人居住,可考虑拆除。4,水工建筑用地、河流水面占地比例较大,在水利条件改善后可形成耕地。因此,项目区土地整理潜力较大。3.5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3.5.1水利设施状况项目区水利工程现状落后,排灌设施不完善,农业生产基本靠天收。排涝方面:项目区内有4条排水大沟和1条运河从北向南穿过项目区汇入北沱河。这4条排水大沟分别是陆沟、朝阳沟,向阳沟,草湖沟和灵东运河。其中87 陆沟口宽12米,深2.5米,长3.2公里;朝阳沟口宽20米,深3.5米,长4.1公里;向阳沟口宽18米,深3.5米,长5.0公里;草湖沟口宽15米,深3米,长5.8公里;灵东运河口宽35-40米,深6-7米,长3.6公里。项目区内没有排灌站,涝水通过小排水沟汇入这些排水大沟内。这些排水大沟和北沱河相连都没有控制闸控制,洪涝季节北沱河水位高时,涝水易倒灌入这些排水大沟,经常淹没沟边低地。项目区的田间小排水沟大部分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挖修建的,多年未进行整修,部分沟淤塞严重起不到排水的作用,导致涝灾时有发生。因此,项目区亟需疏浚并重新规划斗、农两级排水沟。灌溉方面:项目区的南侧紧邻北沱河,经过项目区的北沱河段长7275m。该段北沱河上有汤桥闸,在灌溉季节汤桥闸上可蓄水灌溉,但闸下水位在干旱季节不能保证灌溉要求。现汤桥闸上游附近有1座灌溉站,安装有2台55Kw水泵机组,能正常工作,局部有配套灌渠500米。但灌渠现已老化,渗水漏水严重,使得灌溉站闲置多年不能正常使用。机井:项目区内现已有机井78眼,零星分布在项目区北部,其中有21眼因修建的不规范且年久失修,基本已经报废,还有67眼可以使用。这些井口径500mm左右,井深30m左右。水工建筑物:项目区内沟、渠、路交叉建筑物数量较少,只是排水大沟上因生活需要现有桥4座。87 3.5.2交通状况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图、图斑面积登记表,项目区现有县道灵向路从北至南穿过,北侧有县道武官路由东向西穿过,这2条县道均为混凝土路面,宽8-10米。因此,项目区对外交通便利。项目区内部交通不便,区内零散分布有3条水泥路,路面宽3-4米,总长12045米,但这些道路断断续续,没有贯通;区内还有生产路39条,宽1-2米,均为土路,农业生产机械很难通行。项目区内部道路没有规划,导致农业耕作机械面积较低。大部分农业生产只能依靠人工完成,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因此,项目区内交通道路亟待改善。3.5.3林网建设状况项目区内现有部分未成林林地,但由于田块不规则和灌排、道路系统未形成,一直没有上规模的护路、护沟林建设。3.5.4电力设施状况项目区现已全面完成了农村电网的改造,实现了户户通电的目标;有10万伏高压线通过项目区,电力设施有保障,能够满足生活、生产和施工用电的需要。3.5.5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状况项目区内有部分水塘,有少量未成林林地,无工业污染。87 4项目分析4.1项目的合法性分析4.1.1项目的合法性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符合中共中央[1999]11号文件积极推进土地整理的精神,也符合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4.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项目要求项目区是安徽省灵璧县土地利用规划中确定的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实施本项目符合经批准的灵璧县2000年至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1.3土地整理规划对项目的要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中确定在本地区进行土地整理的主要方式,是对项目区进行田、水、路、林的综合整治,通过平整土地,调整用地结构等,确保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本项目是通过对区内道路、坑塘、水利用地等土地的整治为主的土地整理项目,是符合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要求。87 4.2项目区的新增耕地潜力分析4.2.1新增耕地潜力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的数据和项目区现状图可以看出,项目区土地利用潜力主要来源是将区内未规划的道路、废弃的坑塘水面、废弃的沟渠等土地整理为耕地。具体分析如下:(1)项目区内部交通不便,现状零散分布有3条水泥路,总长12045米,但这些道路断断续续,没有贯通;有生产路39条,宽1-2米,均为土路,没有合理布置,导致道路占地比例较大,内部交通不便。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合理规划布置区内道路,不但使交通畅通村民出行方便,还能减少道路占地,使原有道路占地变为耕地。规划后新建5条田间支道长11940米,田间道23条长45083米,生产路26条总长45493米。按田间支道路基占地宽8米,田间道路基占地宽6米,生产路路基占地宽2米,预留路边种树的宽度,规划新建道路占地面积73.7207公顷,现有水泥路占地12.0450公顷,规划后项目区农村道路占地总面积85.7657公顷。现状农村道路占地101.0107公顷,规划后农村道路占地总面积减少,可新增耕地15.2450公顷。(2)规划在项目区内新建或改建20条斗沟长30765米,76条农沟长500590米,斗渠4条长3690米,农渠9条长5801米,根据斗沟占地宽6-12米,农沟宽5米,斗渠宽3米,农渠宽1.5-2米,计算新建或改建的农田水利用地为98.4281公顷,较现状少占地19.4900公顷,可新增耕地19.4900公顷。87 (3)现有坑塘55口占地16.3012公顷,项目实施后水利设施改善,有24口面积较小,调蓄水能力差、离村庄较远的水塘可填平整理为耕地;另有31口水塘,占地面积12.2364公顷,在土地整理后仍保留进行整修后可调蓄涝水。坑塘水面整理后可新增耕地4.0648公顷。(4)现有晒场占地22.0045公顷,这些晒场面积小、布置散乱,有的闲置多年不用。当地的村民同意将部分闲置的晒场整理为耕地。本次规划保留晒场占地13.9617公顷。晒场整理后可新增耕地8.0428公顷。(5)区内沿北沱河有少量废弃宅基地,通过拆迁合并后不仅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也能形成大量耕地。新建的住宅将沿田间支道布置,占地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由20.9350公顷减少至12.2683公顷,废弃宅基地整理后可新增耕地8.6667公顷。(6)规划在项目的朝阳沟和向阳沟与北沱河入口处跨沟设控制闸,水利条件改善,现状沟两侧的部分水工建筑用地可整理为耕地,可新增耕地10.9935公顷。(7)向阳沟和草湖沟在项目区北部有分叉老河道,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中属河流水面地类。这两处老河道已废弃多年不用,规划清淤保留河道,水利条件改善后,老河道可填平整理为耕地,可新增耕地2.2553公顷。经以上分析计算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后,项目通过对道路、坑塘、水利、居民点等处的整理后可净增耕地68.7581公顷,净增耕地率为3.17%。具体数据如下表4-1所列:87 表4-187 4.2.2提高耕地质量潜力分析进行土地整理主要采取以下几点措施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面积:1、通过土地整理,建成畅通的交通体系,使村民出行方便,农机直接下田,减少现状交通占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2、通过土地整理,建成了相应的排灌体系,保证旱时能灌,涝时能排,使原有部分小而浅的蓄水能力不强的蓄水坑塘和水工用地可以变为耕地,提高耕地面积。3、通过土地整理,在完善沟渠建设的同时,可有效降低地下水位,有利旱地防渍,可提高耕地质量。4、通过土地整理,对项目区内原有耕地和新增耕地进行平整后,土地集中连片,有利于机械化耕作,促进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5、通过土地整理,对项目区内空心村进行整理,使少量村民迁移至交通方便的地方,有利于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这样,通过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可将项目区中的田、水、路、废坑塘、空心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面积和质量,便于农业机械耕作,能大大提高土地的综合生产能力。4.3项目区土地适宜性和利用限制因素分析4.3.1土地适宜性分析4.3.1.1现有耕地适宜性分析87 土地整理区适宜性评价是合理确定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空间布局的基础。项目区土地适宜性定量评价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土地评价纲要》的思路和体系进行。(1)土地利用类型和评价指标根据土地整理复垦目标及规划的指导思想,项目区整理复垦目标为以农业为主,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对项目区土地进行评价。(2)参评因子选择及影响权重确定参考《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范》、《农业工程手册2:土地利用工程》、《灵璧县土壤志》等资料,以及项目区的实际状况,各指标区分别选择如下影响因子作为项目区适宜性评价的参评因子,并根据各个因子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性和影响程度,在参考其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适宜性评价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各个因子的影响权重赋值,具体见表4-2。表4-2各指标区参评因子选择及权重确定表因子坡度耕层厚度土壤PH值灌溉条件排水条件侵蚀程度土壤养分土壤质地对外交通权重9%12%14%9%14%111111987 其中,地形坡度反映了项目区大的地形起伏状况,对农业生产限制性较大;土壤养分用有机质含量表示;水分条件从排和灌两个方面反映,要求旱能灌、涝能排,它直接影响土地生产力的发挥,项目区属岗地地,灌溉条件和土壤PH值是主要限制性因素;土壤侵蚀是影响农业生产的重要因素;对外道路交通条件不仅影响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的可能性,而且直接影响项目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是土地利用适宜性的重要影响因素;项目区内均无盐渍化现象,故盐渍化不作为参评因素。(3)参评因子适宜程度分级表编制参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中关于农用地的参评标准,以及不同农作物对用地的标准,对各评价因子进行分级,将其适宜类分成非常适宜、适宜、中度适宜、临界适宜、不适宜5个等级。各指标区参评因子适宜程度分级情况见表4-3。表4-3各指标区适宜性评价参评因子标准表适宜程度非常适宜适宜中等适宜临界适宜不适宜赋分值54321坡度<3度3-6度6-9度9-13度>13度土壤Ph值6-6.56.5-75.5-6或7-7.54.5-5.5或7.5-8.5>8.5或<4.5耕层厚度>18cm12-18cm8-12cm3-8cm<3cm灌溉条件有保证基本保证尚能保证较困难困难排水条件很好好一般差很差侵蚀程度无轻度中度强度岩石裸露土壤养分>3.0%2.0-3.0%1.0-2.0%0.6-1.0%<0.6%土壤质地中壤、轻壤砂壤粘土重壤砂土对外交通优越较好一般差很差(4)确定土地性质土地性质如表4-4。表4-4土地性质土地类型坡度土壤Ph值耕层厚度灌溉条件排水条件侵蚀程度土壤养分土壤质地对外交通平原<38.222cm基本保证好轻度2.1粘土较好87 (5)适宜性评价及结果本项目区土地适宜性评价采用以下的评价模型评定适宜性等级。式中:S——评价单元适宜性分值m——该适宜类评价因子个数W——该评价因子的权重Pi——i评价单元因子的得分值若S≤1,则判断该单元不适宜;若1<S≤2,则判断该单元临界适宜;若2<S≤3,则判断该单元中度适宜;若3<S≤4,则判断该单元适宜;若4<S≤5,则判断该单元非常适宜。根据上述评价方法,求得项目区土地的适宜性程度见表4-5。表4-5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表土地类型坡度分值土壤Ph分值耕层厚度分值灌溉条件分值排水条件分值侵蚀程度分值土壤养分分值土壤质地分值对外交通分值适宜性分值平原5354444343.96由表4-5可知,土壤PH值和土壤质地为“中等适宜”等级,其它评价因子均在“中等适宜”以上。适宜性分值S为3办法》,按照公平效率原则,因地制宜原则、自愿公开公正原则,权利保持原则,可操作原则,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做到尽量使原有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耕地面积保持不变,以此来调整土地权属界线。87 7.2.2权属调整的内容、方法和程序项目区土地整理后,打破了各农户原先承包土地的界线,为使承包经营的耕面积保持不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二轮承包的土地重新进行划分和调整。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3]287号文“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土地整理工作要注意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既要避免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又不可随意平调集体和个人使用的土地。在土地整理工作开展之前,应做好现有土地资源的产权登记工作,核实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及各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用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查清各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土地整理后,要确保原土地承包人的使用权,以土地整理前土地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土地再分配,保证土地数量有所增加,土地质量得到提高,保证整理后土地的公平分配。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的,整理单位应当组织协调各方签订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协议。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协议报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权属调整依据。7.2.3土地权属调整机构成立由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87 长为副组长,村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土地整理项目权属调整领导小组。土地开发整理前,搞好权属核实工作。要依据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有关资料,对所涉及土地的权属、界限、地类、面积进行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项目区内的土地权属类型、数量、质量以及土地权利人的类型、数量和原有土地在整理前进行公告一,然后确定权属定界、设置界址。涉及调整土地权利相关权利人之间必签定调整协议,协议由县土地局统一制定协议格式。一式多份,其中相关土地权属人各执一份,乡镇存档一份,县土地局一份。7.2.4土地权属调整(1)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完成后,市土地管理部门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集中连片、便于利用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各村原有的土地比例,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元,对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进行分配。(2)村内土地产权调整。自留地和口粮田土地整理后按等面积原则分配土地,保证农户分到与原来实有面积不变,质量基本相当,并尽可能集中土地。承包田按自愿、等面积原则重新分配土地。如原承包人放弃承包权,则由村委另找经营大户承包。新增耕地面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给种田能手,实行规模经营也可实行招标承包,原所有权主体内的个人和单位拥有优先承包权。(3)村与村之间的土地权属调整。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采用在村界处等面积原则调整,亦可采用调整土地使用权方式调整;非相邻两村的插花地可采用调整土地使用权方式调整。村与村之间少量不规则的村界土地整理后,农地权属按田平整要求,等面积原则进行调整。87 7.2.5项目验收为确保土地开发整理相关标准、办法和项目规划设计的有效落实,项目实施完成后,将由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分自查、初验、终验及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的移交手续,交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正常的运行管理。实施土地整理的地块,整理后农民原有承包耕地的面积不得减少(扣除应分摊的新增路渠用地),但同一承包人有若干地块时,应适当集中。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在有关村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5天。调整方案的制定强调公众参与。《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对公众参与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的制定做了明确规定:“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编制和落实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土地开发整理前,土地权属调整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签订协议。”对权属调整方案有异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公告期内向县国土资源局书面提出,由其予以调处。涉及他项权利者,应通知他项权利人参加调处。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调处。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有异议的,应于公告期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应予以调处。经调处仍有意见者,由县人民政府裁定。87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经公告并征求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方案批准以后,涉及所有权者,应由县国土资源局与项目区内土地所有权人签订权属调整协议;涉及使用者,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承包协议。8.项目组织实施管理8.1组织领导机构设置成立以分管县为组长,县国土、财政、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工作的领导,检查项目工程进度,协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加强项目实施的廉政建设,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和权属调整两个专项小组。8.2工程建设管理A.实行工程建设“五制”制度,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B.建设单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合理使用,质检单位和监理单位把好质量关。C.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规章、制度。施工单位建立自检队伍,共同把好工程质量关。D.本项目按颁布标准进行分项验收,宿州87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在监理人员认可的基础上,由国土资源局按验收规范、规程要求做好工程验收各项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的移交手续,交向阳乡政府进行正常的管理。8.3资金使用管理依据《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宿州市市级土地复垦整理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严密的资金使用制度,规范财务手续,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资金决算,以及工程设施交付使用手续,明晰产权,建立固定资产帐户,防止固定资产流失。87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单独建帐、专人管理、独立核算,一支笔审批拨款,统一报帐管理的报帐制。具体地,项目资金开设资金专户、建立专帐、配备专人核算和管理项目资金。项目招标完成后,市国土资源局下达项目开工批复,市财政局预拨30%的启动资金到县财政资金专户,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竣工前拨付不超过工程预算80%的资金,剩余资金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工程开工时,县财政局可预拨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资金给项目施工单位,作为项目实施的启动资金。项目实施后,不得再预付项目工程款,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采用报章制预付。一般项目工程报帐,必须由施工单位填制拨款申请书和工程量清单,并附项目支出的合法凭证,由乡镇初核后,向县财政局报帐。项目工程按计划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及有关资料,并报送县财政局及市、县国土资源局。其中,造价2万元以上单项工程决算由县财政组织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在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后结清工程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在县级,预留时间不超过一年。8.4加强项目宣传领导积极宣传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政策精神和建设目的,正确引导当地干部和群众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群策群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8.5加强项目方案变更管理对于项目施工中出现的工程技术和经费问题,及时召集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向项目领导组汇报,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8.6强化项目区耕地管理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确保整理后耕地作为基础农田加以保护。87 9效益分析9.1社会效益9.1.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区基本实现水利、交通网络化,土地耕作规模化,灌溉机电化,极大地满足农民生产、生活要求。项目区土地利用经过规划改造后,田面平整,水利设施配套齐全,便于推广农业技术,发展农村经济,便于农民集约化管理,推进农业机械化、现代化进程,有效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可以节约很多劳动力,使之转到第三产业,促进农村商业、服务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实现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农村现代化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9.1.2缓解耕地压力,稳定农业生产项目区经整理后可新增耕地68.7581公顷(1031.37亩),可增加人均耕地面积。同时,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将极大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改善农民生产条件,降低贫富差别,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此外,项目区经整理后,农民可充分利用完善的农业生产设施,发展多种经营,降低生产风险,稳定和提高收入,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的稳步发展。87 9.1.3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项目实施后,可新增耕地68.7581公顷(1031.37亩),新增耕地率为3.17%。整理后土地结构为耕地1859.1075公顷,占总面积的85.77%。项目区内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机械化作业水平提高,科技推广手段加强,从而增加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率,农业效益明显增加,对促进社会安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扎实基础。9.1.4增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经过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把项目区建设成为国家土地整理重点项目,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乡、村两级干部和国土部门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项目区构筑成田平整、路成框、林成行、渠成网的格局后,必将吸引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使耕地质量不断提高,同时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9.1.5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加大对土地的投入,土地的产出率将进一步提高,形成“投入-收益-再投入-再收益”的良性循环机制,实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9.1.6发挥较强的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将为灵璧地区的土地整理、耕地内部挖潜等工作积累丰富经验。87 同时将完善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的生产力,使广大农民群众感受到土地整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事业,有利于增进广大农民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从而进一步推动土地整理工作的全面开展。9.2生态效益随着项目各项工程的实施,将逐步改变项目区土地高低不平、道路简易弯曲、排灌设施不配套、易涝易旱的缺点。项目完成后,农田水利设施全面配套,耕地将实现高效、持续利用,成为“田平整,树成网,路相通,涝能排,旱能灌”的生态农业基地。通过土壤的改良,改善了土壤的团粒结构,提高了土壤肥力;道路与水利排灌设施的建设,增加了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土壤的利用率;通过对坑塘水面的整理,有效增加水域面积,改善项目区局部小气候,增加湿度;护路、护沟林网的建设,提高了林木覆盖率,土壤的水、气、热得以协调,维护农田生态平衡,减少环境污染。到目标年,项目区的沟、渠、路、林、村得到合理布局,农田生态林体系建成,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降低了项目区内土壤水侵、风蚀、水土流失的可能,起到调节气温,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有利于维持生态平衡。随着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农村村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进一步科学,将大大降低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等,保障农业丰产丰收。最终项目的实施能使项目区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87 9.3经济效益评价9.3.1新增收益计算1、整理后新增效益项目区基本农田整理前耕地面积1790.3494公顷(26855.24亩),基本农田整理后共有耕地1859.1075公顷(27886.61亩),根据邻近地区土地整理的经验,整理后的土地当年即可收获。整理后种植情况基本如下:小麦的种植面积由1790.3494公顷调整至1859.1075公顷,玉米的种植面积由1432.2795公顷调整至1487.286公顷。农田水利工程实施后,可较大地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排涝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作物产量。经初步分析测算,小麦单产由现将的340kg/亩提高到430kg/亩,玉米单产由现将的350kg/亩提高到410kg/亩。现行农作物价格测算为:小麦1.7元/公斤,玉米1.4元/公斤。整理前项目区耕地的收益为:1790.3494x15x340x1.7+1432.2795x15x350x1.4=2604万元。整理后项目区耕地的收益为:1859.1075x15x430x1.7+1487.286x15x410x1.4=3319万元。整理后项目区耕地提高粮食产量和蔬菜产量后可年增加经济收入为:3319-2604=715万元。2、.节水效益87 节水量计算:△W=(η水1-η水0)m·A式中:△W—节水量(m3)η水1—节水灌溉水利用系数0.75η水0—现有灌溉水利用系数0.5m—每年每亩净需水量360m3/亩A—灌溉面积15000亩△W=(0.75-0.5)×360×15000=135万m3按每方水成本为0.20元/立方米,年可节约资金27万元。3、新增成本计算工程管理维修费:取项目农田水利工程投资的1.5%,为19万元;新增耕地投资成本按300元/亩计算,即300×68.7581x15=30.94万元;合计新增成本:19+30.94=49.94万元。4、净增产值:根据以上计算净增产值为715+27-49.94=692.06万元5、效益小节本项目经过整理后,合计新增效益742万元,新增成本49.94万元,总计年净增加经济收入692.06万元。87 9.3.2经济效益分析通过以上三项计算后,项目区整理后年净增效益为660.06万元。经济效益分析如下:静态投资收益率=年新增效益/项目总投资×100%=692.06/3895.7=17.75%静态投资回收期=项目总投资/年新增效益=3895.7/692.06=5.6年其他各项指标为:单位面积投资=总投资/项目建设规模=3895.7万元/2167.6128公顷=1.7985万元/公顷新增耕地单位面积投资=总投资/新增耕地面积=3895.7万元/1031.37亩=3.78万元/亩万元新增耕地数量=新增耕地面积/总投资=1031.37亩/3895.7万元=0.26亩/万元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各项指标均满足国家投资要求。由于项目区分年度实施,项目投产后,生产力水平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经济效益将得到同步增长。87 10风险分析10.1项目主要风险因素一个拟建项目的所有未来结果都是未知的,项目的运行不但受控制变量的影响,还受许多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灵璧县向阳乡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因素存在:a)市场风险因素:主要指工程所需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b)自然风险因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由此带来的施工困难,导致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加等;c)资源风险因素:主要是指水资源,由于可研阶段调查手段的局限性和认识水平的有限,水资源仍然可能成为项目风险因素,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d)技术风险因素:由于对项目采用的技术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认识不足带来的风险;e)工程风险因素:由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投资增加、工期拖长,从而造成损失;f)资金风险因素:上级下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错过最佳施工季节、拖延项目工期造成损失;g)社会风险因素:由于地方政府换届、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等社会环境、社会条件发生变化可能给项目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h)管理风险因素:由于预先制定的项目建设管理措施不得当或在项目实施中无法执行等给项目带来的风险。87 10.2项目风险程度不确定性是所有项目包括土地整理项目所固有的特性,当这种不确定性程度较大时,可能会影响到项目的运行安全时,就要采用风险分析进一步进行预测。风险等级按风险因素对项目影响程度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进行划分,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严重风险和灾难性风险。该项目为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为非盈利性项目,运用专家评估法进行土地整理项目风险分析。在项目区现场,邀请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方面的十多位专家对项目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进行评定,根据各位专家的经验、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背景、知识领域等,确定项目适宜的风险程度如表10-1。表10-1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分析表序号风险因素风险程度说明灾难性严重较大一般1市场风险   √ 2自然风险  √ 3资源风险   √ 4技术风险   √ 5工程风险   √ 6资金风险   √ 7社会风险   √ 8管理风险   √ 根据专家评估,风险因素对土地整理项目的影响程度为一般风险,不影响项目的可行性。87 10.3防范和降低风险措施根据不同风险因素提出规避和防范对策,以减少可能的损失。市场风险通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工程所需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转嫁到施工单位;采取及时了解天气情况,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争取在最佳季节进行施工,尽量避开雨季,霜冻季节,以减少由于自然因素而带来的损失;资源风险主要指水资源,据《安徽省灵璧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报告》,项目区地下水补给条件较好,另外,本项目区周边有已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运行状况良好。根据一系列的资料与经验,水资源风险一般是可以避免的;通过对本项目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借鉴相邻区域的其他项目成功的经验,在技术上汲取众家之长,来减少技术上的不足而造成的损失;在工程委托施工合同中将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并由此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投资增加、工期拖长而造成损失由施工方承担;采取在施工合同中由施工单位预先垫付部分资金,按施工组织要求在最佳施工季节进行施工,资金后补的办法来减少项目由于资金拨付滞后而造成的损失;社会风险可采取领导终身负责制的方法,来减少由于地方政府换届、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可能给项目建设带来的损失;项目实施前,根据项目区周边已实施的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建设管理制度措施,在项目实施中总结经验与教训,社会风险和管理风险可以降至最低,甚至可以避免。87 11结论与建议11.1可行性研究结论11.1.1项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符合《宿州市市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符合宿州市土地整理专项规划以及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文件规定立项条件和灵璧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1.2综合效益明显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68.7581公顷,项目区内人均拥有耕地率增加,有利于稳定农村,发展农业,富裕村民,其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将得到同步增长。11.2建议项目区所在地光照及水、气、热条件优越,群众对改变生产条件87 的举措积极性很高。本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新增耕地面积,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对提高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都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本土地整理项目的可研规划和报告文本,符合《灵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土部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符合其它行业的专业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显著,生态效益突出,经济效益可观。项目建成后能使区内的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可增耕地68.7581公顷(1031.37亩)。本项目有上级支持,特别是省国土资源厅的重视和支持,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项目充满信心和希望。项目区群众通过多年的实践尝到了土地整理后的甜头,群众对土地整理项目的认识增强,要求整理土地的积极性高涨。综上所述,本项目工程的实施,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抗旱抗灾能力。对社会生产、群众生活环境以及区内其他各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在发挥土地增值效益、灌溉效益的同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也得到了同步发挥,充分体现了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工程在实施中对项目区和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同时,群众积极性高,社会参与认同性强,上级支持、领导重视、部门将通力配合。建议国家批准立项,并予以实施。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