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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0:27 发布

浙江省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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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提纲1.编制说明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保障电网建设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提高电网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整体管理水平,创建我省电网工程建设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现场目标,根据浙江省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省公司基建部编写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提纲,供建设、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商进行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及现场管理时参照执行,以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2.工程概况内容包括工程地点、规模、重要性、投资、进度、参建单位等。3.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方针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重过程、严守规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保护环境、适应自然。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管理,落实措施,保障工程建设人员的安全健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与水土流失,不断提高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水平。4.工程项目安全总体目标4.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4.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4.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28 4.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4.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4.6不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大面积停电或电网解裂事故;4.7“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行为作业规范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创建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一流水平。5.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5.1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建设单位按规定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下简称“项目安委会”)。建设单位分管基建副职或经建设单位分管基建副职授权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总包商(施工承包商)分管施工的副经理、总(副)工程师和总监理师担任副主任,设计院设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为项目安委会成员。项目安委会下设安全监督办公室,聘用现场安全工程师(可兼职),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监督办公室一般设在项目监理部)5.2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如下列网络图所示XXXkV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理项目部其它参建单位项目部电气安装单位项目部土建施工单位项目部5.3安全监督管理体系5.3.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由28 建设单位分管基建副职或经建设单位分管基建副职授权的工程项目经理领导,安全监督办公室安全工程师、监理承包商在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安委会的授权下,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工程总包商(施工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总包商(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合同规定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5.3.2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如下列网络图所示:建设单位项理目经项目安全监督办公室安全工程师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工程承包商安全工程师6.现场总体布局(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6.1视觉形象:本工程视觉形象主要通过施工总平面规划及规范建筑物、机械设备、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牌等式样、标准,并配以视觉形象设计(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来达到现场视觉形象统一、明晰、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6.2模块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应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功能模块,分为办公、生活区、施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加工区和模板加工区。施工总平面图规划审查工作由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部负责,实施工作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变电所模块区主要由围墙、现场环形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或密目网)、钢管栏杆等分隔而成。6.3施工区域化管理28 6.3.1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变电所施工区一般应划分为:500千伏项目:500千伏区、220千伏区、主变及35千伏区、主控楼区、所区配电区、建筑与安装区、混凝土搅拌站、加工区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220千伏项目:220千伏区、110千伏区、主变区、主控联合楼区、建筑与安装区、混凝土搅拌站、加工区等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主要由塑钢网板(或密目网)、钢管栏杆、安全围栏或脚手管围栏(红白相间色标)围护、隔离、封闭,并按要求设置施工平面定置图,实行定置化管理。6.3.2送电线路施工前应根据踏勘资料画出线路施工总体布置平面示意图,线路施工总体布置平面示意图主要内容有:(1)线路走向(2)线路跨过的公路、铁路、河流、高压线路及危险品库(3)设备、材料仓库,(4)张力场、牵引场,(5)项目部布置点(6)施工队的布置点。6.3.3送电施工对设备材料堆放、基础开挖、力杆塔组立、张力场、牵引场等场地亦应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封闭管理。设置现场定置图、组织分工图、事故应急响应联络图和主要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危险点控制对策表,布置一定数量的安全标志和彩旗,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于送电施工条件的特殊性,其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封闭材料允许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钢质立杆。6.4变电所围墙: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先修筑变电所围墙,便于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对围墙内侧按设计要求进行初粉刷(清水砖墙除外),以增强所区亮度。6.5施工场地28 6.5.1变电所现场施工场地应自始至终保持平整。变电所基坑、沟道开挖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运走(条件允许可就地平整),并堆放到指定的弃土场;运输途中,应采取防止土块抛洒的措施;土方在弃土场存放,应经常性进行成形整理。6.5.2变电所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材料加工场等地面以及停车场应全部进行硬化。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6.5.3送电线路基础施工场地,机具、材料以及开挖出的土石方应按定置图放置。材料堆放应铺垫隔离。施工用电应统一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箱;橡套电源电缆线应用红白相间的标志杆架设;山区爆破作业应按规定划定安全警戒区,各路口应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6.5.4杆塔组立场地,机具、材料应放置整齐、有序;螺栓、垫片按规格摆放并与地面铺垫隔离;机械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布置和使用,设备要及时维护保养,防止漏油污染环境。6.5.5张力场、牵引场场地,临时占地面积不宜超出张力架线导则要求,宜选择相对平整的场地做张力场、牵引场;张力场、牵引场应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设置临时工器具房和指挥台、安全通道、临时厕所等。6.6道路6.6.1变电所施工必须做到先修筑进站混凝土路面主干道和所区环形混凝土路面主干道网络,这是变电所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最基本保证。所区内混凝土道路可采用先浇筑施工层,工程竣工前再浇筑移交层的方案,道路两侧应形成排水坡度。承包商根据施工需要修筑的临时道路应采用混合料硬化路面,以做到雨天不泥泞(人员雨天进现场鞋不沾泥)。办公区、材料加工场人行便道路面硬化宽度不得小于1米。6.6.2山区送电施工设备材料运输道路,宜尽量选用原有的山区小道运输方案,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6.7道路标志:28 进变电所的主干道两侧应设置国家标准式样的路标、交通标志、限速标志和区域警戒标识。变电所内道路应设置施工区域指示标志。6.8排水沟道:变电所道路两侧应先修筑排水沟道,全所区排水系统必须保持畅通。6.9道路、排水沟维护6.9.1变电所道路及排水沟道日常清洁维护工作由承包商负责,保证路面无泥土淤积,排水畅通;主干道上严禁堆放物资;土石方开挖和设备大件运输、构件吊装时必须编制道路专项管理措施,并指派专人负责道路监督管理,防止因以上作业造成路面损坏或“二次污染”。6.9.2变电所道路混凝土面层浇注后,在养护期内注意养护,并有效进行成品或半成品保护。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严禁在路面上拌砂浆与混凝土;严禁在路面上堆放材料;制定道路清扫制度,每天至少一次全面清扫,对于污染严重的路面,随时进行清扫;严禁吊车直接在路面上支腿,如果必须支腿,每个支腿必须垫以牢靠的方木或钢板;严禁履带式吊车在路面上行驶(必要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严禁油渍、污渍污染路面;严禁直接在路面上进行焊接操作;严禁使用撬杠在路面上移动电杆、构架等。6.10建筑物6.10.1变电所只允许存在三类建筑物。一类:项目部办公区为活动彩钢板房,办公设施应具备电子化办公条件,会议室应配备空调和多媒体设备;二类:施工队工具间、库房等为轻钢龙骨活动房或砖石砌体房、集装箱式房屋;三类:临时工棚及机具防雨棚等应为装配式构架、上铺彩色瓦楞板。6.10.2送电工程现场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6.10.3输变电工程现场禁止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油布、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28 6.11变电所承包商办公区、生活区:承包商办公区和生活区临建房屋,必须在围墙外分开设置,对办公区、生活区进行分区围护、隔离,内外粉刷装修,建议按庭院式进行布置,使全所临建设施主色调统一,并与场容场貌相适应。6.12旗台:承包商办公区应修筑旗台,分别升挂国旗、企业标识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旗杆建议使用不锈钢管材。6.13装置型设施:一类宣传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二类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减速坎、禁行标识等;三类区域围护类,含围栏、塑钢网、密目网等;四类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分类回收设施、危险品存放点等,回收设施采用市场购置的不锈钢或蓝色垃圾桶;五类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件、场地标识、规程、规范、职责图表等。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一律按 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布置,采用美观规范的标牌与喷绘文字,其无论是悬挂还是落地摆设,一定要采用可靠的悬挂和摆设装置,做到规范、醒目、标准。6.14变电所大门:施工承包商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变电所、大门区域进行专项设计,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大门、灯箱、围栏、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国家电网公司标识、企业标识、宣传标牌等部分组成。6.15大型标志牌:施工承包商办公区、施工区应分别设置若干块大型标志牌,分别喷绘:工程概貌、施工承包商简介、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安全管理网络图、安全文明施工纪律、工程组织结构、工程里程碑进度、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内容。也可增设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责任牌、防火须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工程鸟瞰图等内容。28 6.16机具: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色标标识,确保完好;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规范;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润滑和表面油漆完好,标识统一,并悬挂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应有牢固且美观适用的防雨设施。6.17变电所工具房、集装箱摆放:要求集中摆放,整齐美观。具体位置由承包商规划确定,其它区域不得存放。6.18绿化:220千伏以上项目施工承包商办公区应设置绿化带;员工生活区宿舍门前、场边应种植花草树木;变电所、办公区、生活区绿化率应达到10%以上。110千伏工程项目参照执行。6.19吸烟室与饮水点:变电所、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箱式或工棚式吸烟室与饮水点,布置在现场适宜的区域,并明确专人管理,严禁在吸烟室外流动吸烟;饮水点应设置座椅,配备一次性纸杯,保持室内清洁与饮水卫生。6.20机料摆放定置化6.20.1输变电工程施工,必须设置专用的设备材料临时堆放场,实行分区堆放,定置化管理。设备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各种物资排放有序,标识清楚,设备材料堆放整齐成形,安全可靠;大件排放呈规则形状、整洁有序。6.20.2建议变电所现场全部实行当天领料当天用完、当天运搬的设备(不含大件)当天安装完制度。特殊情况下,施工材料与安装设备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时间亦不得超过48小时,并存放于指定区域。6.20.3变电所钢构件运抵堆放场,经过检验后分类、配套,按堆垛堆放。堆垛高度一般不超过2米,垛间应留出足够的通道。柱子应放在木垫板上,分层堆放并用木垫板间隔。水泥杆堆积高度不得超过3层。6.20.4变电所电气28 设备二次倒运至安装点后,拆除的包装箱、废弃物等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在变电所内外焚烧。6.20.5电缆、导线等按指定区域集中露天放置,整齐有序,方向一致,标识清楚。地面要进行铺垫,防止积水侵蚀。6.20.6送电施工机具、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做到标识规范,铺垫隔离,防止污染环境;材料应分批领用,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7.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标准化认真执行浙江省《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规定》,高处作业全过程防护、安全用电防护、文明施工等安全设施达到了标准化的要求;7.1攀登自锁器:高塔垂直攀登时为施工人员提供的全过程安全防护的设施,使用时主绳(直径16mm锦纶绳)应配备“紧绳器”。7.2速差自控器:杆塔短距离垂直攀登或安装附件时为施工人员提供的全过程安全防护设施。7.3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使用直径13毫米以上的塑套钢丝绳,作为安全防护设施,用以扶手或挂安全带(必须考虑水平安全绳在铁塔转角处的固定设施)。7.4水平防坠器:钢结构吊装时用作水平钢梁吊装作业人员水平移动过程中的人身防护。以上构成高处作业人员垂直攀登、水平移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体系,应予全部使用;当作业人员攀登、水平移动时,作为第一道安全防护,在固定点作业时,配套安全带作为第二道安全防护。7.5孔洞盖板和临时防护栏杆按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管理办法》要求制作和布置(车辆通行道路上空洞盖板厚大于16毫米)。7.6下线爬梯:施工人员高处垂直上下悬挂瓷瓶串和安装附件专用的铝合金爬梯或软爬梯,一般与速差自控器配套使用。28 7.7全方位防冲击安全带:高处作业最基本的防坠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送变电施工作业不应使用单腰带式安全带。7.8安全网:高处作业防坠落设施(变电站建筑施工必须使用)。7.9平衡挂线平台:特殊环境条件下,因不能落下导线进行液压联接作业而使用的高处挂线平台。7.10配电室、配电箱与电缆:(1)变电所施工用电应按国家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或TT系统。所内配电线路全部采用直埋电缆敷设,取消架空线。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沿主干道或固定构筑物(围墙、已建成电缆沟等)边缘埋设,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米,并在地面上设置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一、二级电源盘柜内部配置、电源盘柜外型样式和标识等由承包商按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管理办法》设计,专业生产厂家定做。(2)工程施工电源禁用硬质塑套线。施工、生活电源布线必须整齐、安全、规范。7.11施工照明:变电所施工照明配置以土建施工阶段需求为主,采用集中广式照明和可移动式照明相结合的方式。在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堆场及其它施工区域,分别设置带架投光灯塔,户内施工照明采用可移动式灯架的泛光灯,杜绝使用普通碘钨灯。7.12在脚手架和施工临时建筑上布置施工电源线,对电源线应穿PVC绝缘管保护。7.13三级配电盘与便携式电源盘:三级盘应为末级开关箱或便携式卷线盘。7.14漏电保安器:在一、二、三级盘内均应装设漏电保安器,并按规定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7.15电焊机二次线:必须使用软橡套电缆,下班时及时收回。7.16防静电服:用于5028 0千伏及以上工程施工人员在邻近高压、强电场中的人身防护。7.17施工接地线:用作防止邻近高压线路静电感应触电或误合闸触电的安全接地。7.18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遮栏:用于安全通道、贵重设备保护、带电区分界、高压试验等危险区域的区划;7.19安全通道:安全通道根据施工需要可分为斜型走道、斜梯通道、水平通道,其基本要求是安全防护可靠,搭设投用需要挂牌标识。7.20氧气、乙炔箱及卷扬机、单体电焊机罩棚:氧气、乙炔瓶及卷扬机、单体电焊机罩棚采用统一形式钢制箱棚,涂刷油漆,并喷绘标识。7.21危险品库:承包商必须设置专用危险品库房,并醒目标识。对危险品及危险废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危险废品处理工作。7.22安全标志牌:现场、仓库、危险区域作安全提示、指令、警告、禁令标识。7.23废料、垃圾分类存放场:施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料与垃圾共分为垃圾、可回收废品、不可回收废品、建筑垃圾四类,由施工承包商规划分类存放场所和统一存放设施样式,并悬挂统一制作的标识牌,专人管理,专车负责清运。7.24水冲式厕所:变电所、办公、生活、施工区域必须设置具有较高标准的水冲式厕所,并安排专人管理及打扫,保证厕所内无蚊蝇,无异味。7.25污水沉淀池28 :施工承包商须设置污水沉淀池、蓄积池,将施工、生活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排出厂区。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通过沉淀方式处理;食堂生活污水应经过隔油沉淀等方式处理;现场淋浴间、厕所等生活设施的污水应采用200公分以上PVC管分道埋设经窨井至化粪池。7.26污水排放:施工及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放,排放前必须经过处理达到环保要求。7.27废液回收设施:对废油料等废液在移交社会专业部门处理以前设立专门回收存放设施。生活区和混凝土搅拌站应分别设置1.5~2m3的水箱,同时混凝土搅拌站还应按要求在搅拌机出料口2米以内连续设置沉淀池2座,将洗机水排入下水管道或经二次沉淀后再利用,以达到循环用水,节约用水的目的。8.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律(作业行为规范化)8.1施工人员人作业行为达到了规范化的要求。强化反违章意识,以“违章就是事故”的高度,做到“零违章”,从而实现工程事故“零目标”;8.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坐安全帽。8.3高空作业时应有防物体坠落措施,严禁高空落物。8.4进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8.5进入现场人员应穿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承包商工作人员着装应整齐统一、佩胸卡上岗。8.6从事尘毒及特殊作业的人员,应穿着专用防护服。8.7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等防坠落措施。8.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塞在安全帽内。8.9使用砂轮机、錾剔修口、火焊、高速切削,接触化学危险品必须戴防护镜。8.10遵守安全设施使用规定,自觉使用安全设施保护自身安全。8.11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28 8.12严禁在变电所、施工现场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点吸烟。8.13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9.安全管理制度化,施工承包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化的基本内容与要求9.1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文字版与电子版),并认真执行;9.2制订有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文字版与电子版);9.3编制有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规划(含现场安全视觉识别系统);9.4编制有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分类及编审程序表;9.5建立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绩效监测、管理评审完整的记录;9.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完整、规范;9.7保存有较为完整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等文本资料(见附录一);9.8保存有企业现有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文字版与电子版;10.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10.1项目法人已与施工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安全责任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按规定预留,安全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单列并签订支付协议。10.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审查批准。10.3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已制定并交底。28 10.4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专指实施本策划的二次策划及落实措施)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经监理审查和建设单位批准。10.5安全与健康工作程序已编制完成并经监理审查批准,要求编制的施工安全工作程序名称示例如下:桩基作业;基础(坑)开挖作业;接地网(极)敷设作业;爆破作业;钢筋模板作业;脚手架(跨越架)搭设作业;砌筑粉刷作业;构架组装作业;构架吊装作业;建筑物构件与墙体吊装作业;母线安装作业;GIS组合电器安装作业;断路器安装调试作业;主变运输作业;主变安装作业;盘柜组立作业;电缆敷设作业;二次接线与调试作业;杆塔组立作业;放、紧线作业;附件安装作业;试运与整套投运等。其它未列安全工作程序的详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C。10.5安全施工措施编审程序表已编制完成。10.6已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电子版与文字版)。10.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已建立齐全(电子版与文字版)。10.8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及佩带“胸卡证”上岗。10.9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10.10施工承包商进入现场的全体员工经过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了体检档案备查。10.11已于保险机构签订了保险合同,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10.12现场办公、生活、生产临建设施完善,已具备使用条件。10.13现场“四通一平”符合相关规定标准;变电所、主要施工道路混凝土路面形成网络。10.14现场保卫人员上岗执勤,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并有通行检查管理制度。11.施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主要控制措施28 11.1实行对工程项目施工危险因素预测预控11.1.1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特点,辩识、预测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性较大的危险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涉及到的单项工程在作业指导书中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有效性、适用性。11.2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11.2.1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经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11.2.2严格执行技术交底程序,交底与接受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推荐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技术交底,保证交底效果。11.2.3项目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并签字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11.2.4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施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11.2.5项目法人和施工承包商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2005]53号文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确保安全措施补助费的提取和使用,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11.3高处作业11.3.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必须得到认真贯彻,必须确保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有安全保护措施。11.3.2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后,方可施工。11.3.3严禁高处抛扔物件的行为。11.3.4对重要的危险作业工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应采取特殊的控制措施。11.4脚手架、跨越架28 11.4.1脚手架管理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11.4.2施工脚手架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11.4.3脚手架搭设验收挂牌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牌分红色牌(禁用)、黄色牌(必须挂安全带使用)、绿色(可不挂安全带使用)。11.4.4变电工程只允许使用钢脚手管和木、钢脚手板,所有投入使用的钢脚手管、板、卡头等使用前均需除锈刷漆。11.4.5脚手架搭设应满足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板铺满、有防护栏杆、外防护立网、上下梯档与挡脚板的要求。脚手架立杆底部支垫,采用5*12槽钢,长度必须能连续立3~4跨立杆。11.4.6变电所电气设备安装,推荐使用铝合金快装活动脚手架,以及高空作业车。11.4.7送电施工搭设跨越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措施。跨越架搭设前,应征得被跨越物所属单位同意。跨越架搭设材料须满足安规要求,跨越架搭设应横平竖直,拉线受力适中,锚桩牢固可靠,对被跨越物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要满足安全规程要求,跨越架封网要可靠,防止跑线时损坏被跨越物,跨越架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并挂在醒目位置,重要跨越处应安排专人监护。11.5起重作业11.5.1施工现场参与起重作业的吊机和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全过程持证有效率达到100%。11.5.2钢丝绳、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器具应定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查和保养。11.5.3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手势和旗语。11.5.428 起重作业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起重钢丝绳在棱角处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千斤绳不得打结、扭绞使用。11.6施工用电11.6.1施工承包商应在指定的地点接入施工用电系统,并全权负责连接点以下的电气设备保护和人身安全。11.6.2电气工作必须由承包商专职电工进行。11.6.3施工电源设施配套,符合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接线整齐、美观。11.6.4配电盘、柜内插座电压等级、开关负荷名称标示清楚,电源一、二次盘、柜上锁。11.6.5施工区域电源电缆走向布置合理,布设整齐、美观并标示清楚。11.6.6接零、接地保护:按电源系统中性点是否接地,分别采用保护接零系统或保护接地系统,接地、接零系统严禁混用。11.6.7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TT保护系统中,在规定的设备、场所范围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实现漏电保护的分级保护。11.7焊接作业11.7.1遵守焊接安全规定,严禁在带压的设备和盛装过油脂与可燃气体的密闭容器上进行焊接工作,严禁在易燃材料附近及上方进行焊接工作。11.7.2各类气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固定设施牢靠、美观。11.7.3火焊皮管不得妨碍通道,下班后及时收回。11.8一般危险性作业11.8.1进入坑井、孔洞、地下、金属容器、潮湿地点作业,必须使用行灯照明,并做好防止缺氧窒息措施。11.8.2拆除作业、近电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作业场所应有醒目的警戒、警告标志,并有专人监护。28 11.8.3坑井、孔洞、陡坎、土方开挖区、高压带电区、重点防火区必须设围栏(墙、网)、盖板,并有明显标志,易燃易爆品应单独存放。11.9土石方开挖11.9.1土石方开挖应有合理的弃土石方案和防塌方措施,并保证道路畅通。11.9.2拉运土石方的车辆应有措施尽量减少散落造成对路面的污染。11.9.3变电所、生产办公楼区深基坑开挖后,应按《安全规程》要求修筑安全通道。对于一个月以上的深基坑开挖,应根据土质情况,必要时宜采用钢筋做铆钉,钢丝网上浇注砂浆抹面进行边坡防护。11.10爆破作业11.10.1爆破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11.10.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各道工序作业。进行爆破材料加工和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着化纤类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破区人员必须关闭手机、传呼机及电子打火机。11.10.3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爆破设计,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填写“爆破申请单”,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爆破器材进行爆破作业。11.10.4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装药和填塞应使用竹、木制作的炮棍,装起爆药包和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以防损坏起爆线路。11.10.5爆破作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和岗哨,使所有通道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岗哨人员应佩戴标有爆破警戒字样的红袖章、口哨和对讲机。28 11.10.6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并采取措施,使全体员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声响信号含意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与时间。11.10.7最后一声炮响10分钟后,爆破作业人员才能进入爆破作业点检查,经检查确认无盲炮、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每次爆破后,现场技术员和爆破员必须及时清点爆破器材,未使用完的必须及时退库。11.10.8处理盲炮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其他人员不得在场,并在危险区设立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11.11线路工程11.11.1机械设备和工器具必须经过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运到工地;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持外观完好。11.11.2基础工程应编制防触电、坍塌、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窒息的安全措施;基坑深度超过1.5m应设保护围栏;掏挖桩、挖孔桩、灌注桩等特殊基础应加盖孔洞盖板;山区基础应增设临边防护。11.11.3杆塔工程应编制防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雷电、感应电等安全措施,重点解决高处作业人员的有效防护。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或减少垂直交叉作业。11.11.3在跨越塔等特殊铁塔设置高处作业人员垂直攀登防坠落装置,为运行检修人员和线路施工后期消缺、验收人员提供高处攀登防坠落防护装置。11.11.28 4架线工程应编制防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雷电、感应电等安全措施。张力放线要加强对牵张机械及各种承力钢索机械强度的松树,杜绝跑线等事故的发生。附件安装要有防止导、地线坠落的可靠措施。11.11.5线路工程应做好防雷电和毒虫、毒蛇危害安全工作;雷电天气严禁野外作业;组立杆塔时必须将接地线可靠连接;为防止毒虫、毒蛇的危害,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毒虫、毒蛇的药品,并制定应急预案。11.12成品、半成品保护与防止“二次污染”11.12.1承包商必须制订现场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及具体保护方案和措施,防止“二次污染”。11.12.2设备安装后需实施遮盖保护;对于设备上方或周围存在危及设备安全的作业时,须对设备进行隔离保护,并重点对电气仪表盘柜、成品楼层地面、混凝土楼梯及其扶手、混凝土结构梁柱、土建施工结束后的柱与墙面实施保护。11.12.3油漆、粉刷、起吊等工作应采用主动保护原则,防止对其它成品造成污染与损坏。11.12.4大型设备基础存在外观工艺缺陷,未经监理检查批准,不得进行二次抹面。11.12.5二次设备室未经一次装修及除尘、清扫,不得进行设备安装。11.13现场清理整顿11.13.1严格控制领用设备材料,当天领当天用完,特殊情况在作业场所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严禁将施工场所作为设备材料堆放场使用。11.13.2现场领用的建筑安装材料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摊及堵塞通道现象。11.13.3设备、材料开箱在指定地点进行,废料垃圾及时清理运走。11.13.4各种工器具、索具摆放、挂放整齐,表面清洁。28 11.13.5各种设备、材料安装就位前应进行清洁,安装后采取成品保护措施。11.13.6不得随意在墙板、楼板上凿洞,确因施工需要凿洞,应经施工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并使用专门工具施工。11.13.7各种施工垃圾、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场所。现场执行“随做随清、随做随净”制度,必须达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11.13.8施工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并有明显标示,安全通道必须做到安全、整洁、畅通和足够照明。不得有任何物料影响通道畅通,特别是脚手架、电源线、电火焊皮带,不能避免过通道的,要采取高架或低设措施。11.13.9制订并执行钢材、木料、电缆头、焊条头、包装品等工程废料回收制度。11.13.10施工现场及施工区域的沟道、坑井、地面、屋顶、平台无垃圾与废料,设备表面清洁。11.13.11生活垃圾应用塑料袋装好,集中存放在封闭的垃圾筒内,每天清理运出现场。11.13.12液体废料如油脂、废水等不得排入开口下水道、渗水坑或地下。废油盛放进废油桶统一按规定要求处理。11.13.13严禁随地大小便或以其它方式污染场地和建筑。11.13.14施工承包商应自觉保持施工区、生活区以及公共区的清洁卫生。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监理单位保留有要求对此类区域进行清扫的权利,其费用则由承包商负担。11.13.15施工承包商工作人员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现场各种安全标识、警示牌和测量控制点。否则,监理单位对此保留要求承包商赔偿的权利。12.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12.128 进入现场机械必须做到机容机貌整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起重机必须经合法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悬挂安全准用证;否则,不得进场使用。12.2进入现场的机械使用队伍,应具备使用、维修保养和缺陷整改的相应能力。12.3施工承包商应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机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2.4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限速行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线路施工必须把防止交通事故作为重大风险加以控制,特别要严格审查租用车辆、驾驶员所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签订租车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严禁客货混装;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作载人工具。13.职业健康13.1施工承包商应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13.2尘、毒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换气及防止中毒措施。13.3严禁未成年人从事现场施工作业。13.4变电所内道路、施工区域应保证有足够的采光照明设施。13.5夏季露天作业,施工承包商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14.生活安全与卫生14.1生活临建应有设计,确保符合安全要求。14.2员工食堂应配备不锈钢厨具、冰柜、消毒柜等,设施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饮用水及饮食卫生进行检查,预防肠道疾病的发生。同时应严防食物中毒。14.3员工宿舍应有良好的居住(夏季宜配备空调设备)条件,保持通风与干净整洁,并有专项管理措施。28 14.4施工承包商应为员工提供较好的沐浴、盥洗设施以及工作服洗涤、干燥、消毒设施。14.5员工生活区应定期消毒,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并应有消灭蚊、蝇、老鼠的措施。14.6施工承包商必须制定措施,保障各种形式外协工住宿、餐饮等生活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条件。实行一人一床、一被褥(蚊帐),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控制。15.环境保护(环境影响最小化)15.1推行“绿色环保型”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少植被破坏;土石方按要求堆放,并做防护坎,减少水土流失;包装物、旧棉纱等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严禁就地焚烧;塔基平整后,要恢复植被;机动车辆不能到达的地方,宜采用人力、畜力运输;施工完毕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15.2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基面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在山坡开挖时下坡处应有防止土、石块滚落到山坡下方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天然植被的破坏。15.3塔基基础施工时,砂、石、水泥等物料堆放处应铺彩条布隔离,采取不直接落地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油要用专用固体容器保存,并按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15.4场地是耕地的,要求按生土、熟土分别堆放;回填基础时,应实施生熟土分开法;组塔、放线施工完成后,应对塔基周围尽量恢复原地貌及植被。15.5施工承包商必须承担消除烟尘、灰尘飘洒的义务,现场禁止一切焚烧物料的行为。15.6变电所、除警卫人员可能使用的狗以外,现场禁止一切牲畜进入。28 16.施工承包商安全资格16.1施工承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业绩,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安全声誉,在工程现场有良好的安全形象。16.2施工承包商要求在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投标当年未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16.3施工承包商必须是通过质量体系、健康安全体系、环境体系认证和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16.4施工承包商必须承诺全面执行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进行总体策划》规定的条款内容全部要求,并根据投标工程的特点和总体策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二次策划”。17.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与评价17.1工程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经过建设单位、监理检查考核,工程达到了“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及考核检查表”所要求的“合格”以上的标准。17.2工程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阶段性或每季度安全检查由工程建设单位责组织;每工程建设单位至少检查两次,分别土建施工阶段一次和电气安装阶段各一次。17.3建设工程开工后,应进行一次“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评价时间应安排在工程施工高峰阶段。评价由项目安委会主任组织,各参建单位参与。“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评价结束后的一周内,建设单位应将评价报告报送省公司基建部,抄送省公司安监部。省公司基建部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工程基建达标时进行检查。17.4项目监理应每周对现场施工安全、班组安全活动以及每月的安全网络活动进行检查。18.消防与警卫28 18.1承包商必须健全消防、保卫网络,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在驻地、作业点、物资(材料)站等防火部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18.2开展消防、保卫知识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消防、保卫意识与技能,承包商还应组建义务消防队;现场布设醒目的消防紧急报警标志。18.3建立并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生火取暖和使用电炉取暖。18.4在山区施工,应重点加强护林防火工作,施工道路边及施工现场须设置防火警示牌,进入林区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18.5做好现场治安警卫工作,制订并严格执行“人员、机械进出现场管理制度”。19.电力设计院对安全文明施工的配合工作19.1工程设计承包商应履行技术设计有关安全工作责任,根据设计合同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与设计的服务和支持。19.2设计的文件应确保建筑安装结构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19.3应为变电所工程开工阶段即能构筑厂区主要施工道路混凝土路面(施工层),提前进行地下电缆、管道等沟道的设计。19.4应为变电所开工阶段即能建成所区围墙及时提供设计图纸。19.5应为变电所工程土建交付安装阶段即能做到地下设施一次施工完及时提供地下设施设计图纸。19.6在施工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的措施;以及其它“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要求。28 19.7设计院应为变电所内主要通道下设计预埋可穿施工电源线的管道。20.应急管理20.1本工程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组织机构如下:(具体人员填上)指挥:建设单位负责人副指挥:工程项目总监和施工承包方项目经理成员:为工程各参建单位的专职安全监督员和兼职安全员(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建设单位备案)20.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负责日常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的组长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总监理师担任。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在现场配备应急处理所需的车辆、经培训合格的现场救护人员及其它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就近确定合格的应急救护医院等。20.3应急预案与应急预演:施工承包商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阶段性特征以及施工地段、驻地风俗民情和社会治安状况,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编制《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进行预防控制,并根据《应急预案》的专业特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应急演习。20.4应急资源:应急资源是针对应急预案要求配置的,含车辆、材料、工具、人员、资金、通讯手段等。应急资源的管理要求始终处于备用状态,按性质不同归口不同部门掌管。20.5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28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建立消防和救护紧急联络体制。具体包括各种应急组织和管理网络、通讯手段等,如消防组织、医疗救护组织、防汛组织、治安保卫组织,火警电话、交通报警电话、安全事故紧急通报电话、医疗救护电话等。建立的紧急联络与救护体制内容要求宣传到每位员工,紧急联络电话制作成标识牌置于醒目地点。21.项目部通讯与邮件21.1承包商应在当地邮局设立邮箱,以保证邮件的正常通邮渠道。21.2承包商应配备适当数量的现代通讯工具,确保图文、声讯信息随时传递的可靠性、连续性和高速性。21.3承包商应确保有1台微机与INTERNET网连接,注册登记专用的E-mail地址登录功能,实现远程数据传输,保障工程项目部与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的图文信息传递。22.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策划交底22.1为了监理、施工承包商、设计单位充分理解《总体政策划》的思路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的要求,保证“二次策划”编制的效果,建设单位应组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设计》交底会。22.2交底会参加单位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领导,工程、技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22.3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必须分区域或分标段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二次策划”,策划经批准后,工程方可开工。22.4“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措施二次策划”工作的责任单位是施工总承包商;审查单位是工程监理部;批准单位工程建设单位。23.本提纲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28 附件一:输变电工程建设需要执行的主要安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8.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9.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1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2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3.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4.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15.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6.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7.劳动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18.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19.劳动部《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劳动部《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21.建设部《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2.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23.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8 24.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5.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2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评价管理办法》29.国家电网公司《送变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规定》30.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31.电力工业部《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3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93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3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35.《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36.浙江省《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规定》37.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