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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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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复习题参考答案——刘秀玲主编的《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6)第一章绪论复习题一、判断题1.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标的、目的和基本程序是不同的。(×)2.国际惯例在国际贸易中起着参考作用。(×)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进入缔约国法律,成为该缔约国法律的一部分。(√)4.中国某企业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笔贸易合同,该合同有效成立应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5.我国涉外货物贸易主要适用国际贸易条约和国际贸易惯例。(√)二、单项选择题1.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列属于国际贸易的交易是(A)。A.甲国某公司设在乙国和丙国的两个子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B.甲国某公司在乙国不同地区所设立的两个分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C.甲国某公司与在甲国设立的子公司之间的货物交易。2.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时,我国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应适用(D)。A.我国有关法律B.贸易对方所在国法律C.第三国法律D.国际条约三、简答题略第二章合同的标的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填空题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主要有(以实物表示)和(用文字说明表示)两类。2.(FAQ)在我国俗称为“大路货”,主要应用于农副产品的贸易。3.(标准样品)又称成交样品,是买卖双方成交货物品质的最终依据。4.重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净重)、(毛重)、(公量)、(理论重量)和(法定重量)。5.在合同中规定机动幅度有两种方法:(“约”量)和(溢短装条款),其中(溢短装条款)较为明确。6.国际上通用的条形码种类主要有(UPC)和(EAN),现在两者已相互兼容,共同组成了国际公认的(EAN.UCC)全球统一标示系统。7.货物按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可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二、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A)是指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A.凭卖方样品成交B.凭买方样品成交C.来样成交D.来样制作2.(B)是指国际上行业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误差。A.品质极限B.品质公差C.品质范围D.品质差异 3.在计算重量时,“以毛作净”指的是(B)。A.按净重计量B.按毛重计量C.按公量计量D.按理论重量计量4.在国际贸易中,下面哪一项一定不是销售包装?(C)A.挂式包装B.喷雾包装C.运输包装D.礼品包装5.下面哪一项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我国的国别号?(B)A.544B.690C.269D.712三、判断题1.参考样品和标准样品涵义相同。(×)2.如果卖方交付的商品有误差,但误差在品质公差的范围内,卖方交付的商品就符合合同。(√)3.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以英制为基础,根据国际组织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部分非国际单位制单位,共同构成了法定计量单位。(×)4.《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约定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5.集装箱是一种销售包装。(×)6.运输包装的标志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三种。(√)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1.我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以CPT条件与国外买方签订一份出口600件呢子大衣的合同。货到目的港,经买方对货物进行复验后,发现部分呢子大衣有水渍,因此买方向我纺织品公司提出20%的扣价索赔。但当我方欲就呢子大衣的品质进行核查时,买方已将该批呢子大衣转运他国销售。问:我方是否仍应赔偿对方的损失?为什么?答:不应赔偿。因为,买方已将该批呢子大衣转运他国销售,丧失了索赔权。2.我某出口公司与欧洲某贸易有限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龙口粉丝的合同,凭样品买卖,支付方式为货到目的港验收后付款。当到货经买方验收后发现货物品质与样品不符,买方决定退货并拒绝提货。其后,货物因保管不善完全变质,且进口国海关向我方收取仓储费及变质商品处理费共3万欧元。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答:我公司应与买方交涉,坚持仅就品质不符负责。对于海关要求,由买方处理。买方有责任提货,并对货物保全,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应由买方负责。本案下,买方应付货款(确认质量问题后,部分折价;否则全额)、变质商品处理费;卖方可考虑承担仓储费。3.我某进出口公司向国外某客户出口大豆一批,合同中规定大豆的具体规格为含油量18%、含水分10%、含杂质1%。国外客户收到货物不久,便致电我方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相差较远,具体为含油量13.1%、含水分9.8%、含杂质3.3%,并要求我方给予合同金额40%的损害赔偿。问:买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合同中就这一类商品的品质条款应如何规定为宜?答:买方索赔要求基本合理。合同中商品品质条款规定有问题,应有品质机动幅度才能够顺利履约。4.某国甲与另一国乙订立一份CIP合同,甲出售200箱番茄罐头给乙,合同规定为:“每箱24罐×100克”。卖方在交货时却装运了200箱,每箱24罐×200克的罐头。货物重量比合同多出一倍,但买方乙拒绝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问: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答:买方有主张撤销合同的权利。因为所交货不仅仅是数量问题,而是由于改换销售包装规格,已经涉及了商品商销问题,致使形成根本性违约。5.我国某企业向国外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约定卖方提供唛头。事后,虽经卖方多次催促,但临近装运期买方迟迟未将唛头通知卖方。问:这种情况下卖方应如何处理?答: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自行拟定唛头,不会给买方造成不便和损失。6.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丝苗大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9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十批交货”。卖方从9月份开始交货,但在交至第三批大米时,大米品质有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同时要求损害赔偿。问:买方可否主张这种权利?如所交货物为成套的机器设备如何?答:买方不可以主张全部合同无效,可主张包括第3批及以后各批无效。因为,分批交货合同,每批次可作为相对独立的合同对待,1、2批次大米合格,买方须接受这两批货物。而第3批不合格使买方有理由推断其以后各批将出现质量问题。如为成套机器设备,则构成根本性违约,买方可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损害赔偿。第三章国际贸易术语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判断题1.在CIP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但在CPT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2.在《Incoterms?2010》中,CIF和CFR贸易术语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3.按《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制订的“FOBVesselNewYork”和按《Incoterms?2010》制订的FOBNewYork”其责任和义务是一样的。(×)4.DAT和DAP这两种贸易术语都属于实际交货。(√)5.CPT、CIP仅适合内地出口交易和集装箱运输及多式联运,它们较CFR、CIF缩短风险期限和加快收汇时间。(×)6.中国某公司从日本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中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运货物;如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日方租船订舱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中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二、单项选择题1.目前影响最大,使用范围最广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是(C)。A.《华沙—牛津规则》B.《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C.《Incoterms?2010》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我方某企业进口一批货物,(C)报价正确。A.每件500澳元CFR澳大利亚B.每吨3.50港元CIP香港C.每码500英镑FCA伦敦D.每打100欧元FOB大连3.出口方把货装上船后,应及时给进口方发出已装船通知,在下列术语中(C)显得更为重要。A.FOBB.CIFC.CFRD.EXW4.根据《Incoterms?2010》规定,CPT、CIP(D)。A.只适用多式联合运输B.适用铁路、公路和航空三种运输方式C.只适用于集装箱装载的货物D.既适用海洋、内河运输,又适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单独运输和多式联运5.CIF合同的货物在装船后由于火灾被毁,应由(C)。A.卖方负担损失B.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C.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D.船公司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6.FOB和FAS的主要区别是(A)。 A.交货人的责任不同B.租船订舱的责任人不同C.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人不同D.办理进口手续的责任人不同7.根据《Incoterms?2010》的解释,在DDP条件下卖方承担的风险转移界限是(B)。A.货交承运人处置B.货交买方处置C.货交保险公司保险D.货交海关查验8.在国际贸易中,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D)。A.把货物交给买方B.既可以交单,也可以实际交货C.无义务交货D.凭单交货三、多项选择题1.下列贸易术语属于主要运费未付的是(AB)。A.FASB.FCAC.DATD.CPT2.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如果卖方不能取得进口许可证,宜采用(ACD)。A.EXWB.DDPC.DAPD.DAT3.按照《Incoterms?2010》的解释,DAP和CIP的区别在于(ABCD)。A.两者的交货地点不同B.两者的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界限不同C.两者成交的合同性质不同D.两者成交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不同4.合同中的价格条款单价包括(ABCD)A.计量单位B.单位价格金额C.计价货币D.贸易术语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1.中国A外贸公司某年出售一批核桃给一家英国客户,采用CIP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由于核桃季节性强,合同中作了如下规定:“10月份由中国云南装运。卖方保证于11月20日前抵达利物浦,否则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收妥,则须退还买方”。合同签订后A公司于10月中旬将货物交给国际多式联运承运人,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向银行收妥货款。不料,中途海运中轮船在航行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为保证如期到达目的地。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继续前进,但因途中又遇暴风雨,载货船舶于11月21日到目的港利物浦,运至指定目的地时间比合同规定时间晚到2天。此时,恰遇核桃市价下跌,英国客户要求取消合同,导致中国A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问:该合同条款订立得是否恰当,是否为真正的CIP合同?为什么?答:该合同条款订立不恰当,不是真正的CIP合同。因为CIP合同为象征性交货合同,卖方不需保证载货船只按时运到目的港,只要在启运地按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就完成了交货任务。而本案中的合同已相当于DAP合同了。2.我国内蒙某出口公司于某年1月签订一笔向日本出口10公吨甘草膏的合同,每公吨40箱共400箱,每公吨售价为2000美元,CFR新港,共20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3月31日之前。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3月中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风大火烈,抢救不及,4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仓库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10公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20天。请分析此案使用的贸易术语是否恰当?应吸取何教训?答:此案使用的贸易术语不恰当,选用CIP更合适。教训是,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中,要注重贸易术语的选用。3.中国F公司按EXW条件对外出口一批电缆。但在交货时,买方派车接运货物时,买卖双方就装车问题发生争议。买方认为卖方应负责装车及装车费用,而卖方有不同意见。问:买方的要求卖方装车是否合理?答:买方要求卖方装车不合理,因为在EXW术语下,由买方负责装车。 4.有一产地交货合同(EXW合同),出售新鲜荔枝10公吨,总值150000美元。合同规定买方必须在5月20日至26日之间派冷藏集装箱车到产地接运货物。临近交货期,卖方随多次催促对方派车,但直到5月31日均未见对方派车。于是卖方不得不在6月1日把这批货物卖给另一新买主,得价100000美元。问:在此情况下,卖方的做法是否正确?卖方是否应为未交货负责任?其的损失应由谁负责?答:在此情况下,卖方的做法正确,卖方无须为未交货负责任,其的损失应由买方负责。因为双方买卖的是鲜活商品,案件中的损失主要是由于买方未及时接运货物所致,卖方为使货物不致损失太大而转手他人的处理是合理的。5.中国E公司按照FCA条件出口一批钢材,合同规定4月份装运。但到了4月30日,仍未见买方关于承运人名称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此期间,备置用作出口的货物,因遭遇火灾而焚毁。问:此项损失应由谁负担?答:此项损失应由卖方负担,因为卖方有责任交货。而买方未按时接运货物,仅承担推迟接运货物可能给卖方带来的仓储费用、仓储保险费及其利息损失的责任6.国内一出口企业应邀向美国某进口商报价出口苹果罐头一批,采用DATNewYork术语,交货期为当年2月28日前。不料因海运途中耽搁,货物于3月3日才到达纽约港。问:上述海运耽搁应由何负责?答:此案的海运耽搁应由卖方负责。因为,在DAT术语下,卖方负责一切风险和费用将货物运抵目的地(港),并卸下。7.中国B公司按每公吨240美元FOBVesselNewYork从美国一公司进口200公吨钢材。B公司如期开出680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7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应由中国B公司另行电汇。问:这是什么道理?应如何解决?答:使用FOBVesselNewYork贸易术语,说明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采用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按照该惯例解释,出口方不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和缴纳出口税费。因此,美方要求中方承担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是合理的。在此情况下,可按68000美元开证,待美方提供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凭证后另行支付该费用,以防多付货款。8.中国C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中国C公司代为租船,有关费用有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中国C公司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已至装运期,中国C公司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中国C公司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问:中国C公司应如何处理?答:中国C公司应据理力争,要求卖方承担责任,赔偿中方损失。因为FOB条件下,买方须派船接运货物,本案中尽管买方委托卖方租船,但卖方并无责任确保租船,因此应由买方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全部责任。第四章货物的交付(装运)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判断题1.采用班轮运输,承运人与货主之间不规定装卸时间,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2.在不同时间、不同港口将货物装在同一航次、同一艘船上,应视为分批装运。(×)3.装运期的规定方法很多,其中比较明确合理的规定方法是立即装运。(×)4.班轮运费中的附加费是针对某些特定情况或许要特殊处理的货物在基本运费外加收的费用。(√)二、单项选择题1.用班轮运输货物,在班轮运价表中的计费标准如采用“M”,则表示(B)。A.按毛重计收B.按体积或容积计收C.按货物价格计收D.按件数计收 2.用班轮运输货物,在班轮运价表中的计费标准如采用“AV”,则表示(C)。A.按毛重计收B.按体积或容积计收C.按货物价格计收D.按件数计收3.由承运人负责船舶的营运费用及调度的租船方式属于(A)。A.航次租船B.包运租船C.期租船D.光船租船4.在海运的班轮运价中,“Ad.val”计费标准是按(A)。A.按商品的FOB价的百分比计算运费B.按商品的CFR价的百分比计算运费C.按商品的CIF价的百分比计算运费D.按商品的FAS价的百分比计算运费5.按LinerTerms条件租船,由(D)负担装卸费。A.卖方B.买方C.船代D.船方6.大宗货物采用(B)方式,为了加快装卸速度,减少船舶在港口停留的时间,通常都须规定滞期和速遣费条款。A.班轮运输B.定程租船C.定期租船D.光船租船7.(A)最能体现多式联运的优势。A.大陆桥运输B.集装箱运输C.邮包运输D.航空运输8.提单的抬头通常做成(C)。A.记名式B.不记名式C.指示抬头D.空白抬头9.对香港地区采用铁路运输时,对外结汇的凭证是(C)。A.国内铁路运单B.港段铁路运单C.承运货物收据D.国际铁路联运提单10.速遣费应由(D)支付。A.租船人B.货运代理人C.船务代理人D.船东三、计算题1.天津运往蒙巴萨港门锁一批,200箱,每箱体积为20厘米×30厘米×40厘米,毛重为20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30%,蒙巴萨港拥挤附加费为10%,门锁属于小五金类,运费计收标准是“W/M”,登记为10级,基本运费为每吨运费460港元,计算应付运费共多少港元?计算:W运费吨:200箱×0.02公吨=4公吨?M运费吨:200箱×0.2×0.3×0.4=4.8立方米?则:F=4.8×460×(1+30%+10%)=3091.2港元?应付运费共计3091.2港元。2.大连出口去智利的衬衣100立方米,须经香港转船。该批货物运费计费标准“M”10级,第一程每运费吨为25美元,第二程每运费吨为140美元,中转费为每运费吨10美元,燃油附加费10%。求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计算:F=100×(25+140)×(1+10%)+100×10=19150美元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为19150美元。四、案例分析1.有一批货物共50箱,由青岛运往纽约,船公司已签发了已装船提单。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发现下列情况:①2箱欠交;②5箱外包装严重破损,内部货物已散失30%;③10箱外包装良好,但箱内货物短量。试分析在上述三种情况中,哪些属于船方(承运人)的责任?为什么?答:①属于船方(承运人)的责任。因为船公司已签发了已装船提单,说明50 箱货物均已装船,但船方到目的港欠交2箱货物,船方没有合理的理由,其须承担责任。②由风险造成。③由卖方负责。2.2010年6月12日,某货主将一批货物交船公司。船公司于当天签发了一张“备运提单”给货主,后于6月21日装船后又在提单上加注“OnBoard”字样,同时写明装船日期、船名,并签字。该批货物信用证规定不迟于6月30日装船,并须提交已装船提单。问:上述提单是否会被接受?为什么?答:上述提单将会被接受。因为该批货物交付的提单是4月3日的已装船提单,符合信用证规定“应于4月10日前装船,并须提交已装船提单。”尽管船方签发的是备运提单,但交付提单时已注明“OnBoard”字样(即已装船),同时写明装船日期、船名,并签字,使提单成为已装船提单。3.有一批茶叶交船公司装运,货到目的港后,收货人在提货时,发现茶叶有异味,后经查实,是因为船公司将茶叶与生牛皮混装在一个船舱内而导致的。问:该船公司对该批变味茶叶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答:该船公司对该批变味茶叶应承担责任。因为船公司有责任使其船舱适于装运货物。4.我国A公司向国外一个新的客户订购一批农产品,按CIFGuangzhou(广州)、即期信用证支付签订贸易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之后,A公司根据外方提供的符合信用证的单据支付了货款。但是,载货船舶一直未到达广州港,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该船开航后不久已宣布破产倒闭。承运船舶为一艘旧船,且该船失踪。究其原因系卖方与船方勾结进行欺诈,致A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试分析A公司应吸取何教训?答:4.A公司的教训是未对卖方所租船舶进行必要的约定。国际贸易中班轮运输一般不需就船公司和船舶状况进行约定,但在租船运输中,在卖方负责租船情况下需对此进行必要的约定,以防卖方与船方勾结欺诈。5.加拿大某商欲以每打10加元CIF魁北克购买我国甲企业服装一批,当年12月装船,即期信用证支付。试分析甲公司可否接受?为什么?答:A公司不能接受。因为12月份魁北克港已经冰冻,船舶将无法靠港,因此无法以魁北克为目的港交货。6.某年,我国甲公司与新加坡A公司以FOB签订一笔出口2000公吨散装货物合同。8月10日,甲公司收到经A公司申请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要求,甲公司先装运1000公吨货物,并在该批货物提单的托运人栏内填写A公司的名称。8月21日,甲公司将1000公吨货物交给某外轮公司承运,并请求该外轮公司在提单托运人栏内填写A公司名称,收货人为“ToOrder”。甲公司装船后取得清洁提单,背书后到银行办理结汇。但银行在其背书上打了“×”,将提单退回甲公司。这意味着甲公司无法通过银行收取货款。后又得知,当货物抵达目的港新加坡后,承运人按照提单托运人A公司的声明,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直接交给了收货人。于是,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向承运的某外轮公司以无正本提单放货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该外轮公司认为,甲公司虽然持有正本提单,但该提单为指示性提单,其托运人为A公司,而非甲公司,提单未经托运人A公司背书,甲公司不能证明其具有合法当事人的地位,因而甲公司与该外轮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甲公司不能向该外轮公司主张权利。问:甲公司的教训如何?为什么?答:甲公司的教训是提单托运人的收货人填写失误,导致货款两空。提单中收货人不能直接填买方,这一般都知道。但托运人必须填卖方,这时收货人一览的“ToOrder”才意味着凭卖方指示。而本案中就意味着凭买方(A公司)指示了,导致船方的说法没有问题而不理会卖方的正本提单。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填空题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风险)、(损失)和(费用)三个方面。2.海上货物损失,根据其损失的程度可以被分为(全损)和(部分损失)。其中后者又可被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3.把下列英语翻译为中文:FPA为(平安险)、WPA的意思是(水渍险)、A.R.的意思是(一切险)、W/W指的是(仓至仓条款)。4.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在海洋货物保险方面较有影响力的条款是由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缩写为(ICC)。5.为了简化投保手续和防止出现漏保或来不及办理投保等情况,我国进口货物一般采取(预约投保)的做法。6.保险险别的选择原则是:必须选择一个(基本险)险,并在此基础上可以加选(附加险)险,但以不重叠保险为原则。二、单项选择题1.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事件属于海上货物运输中所能遇到的。(B)。A.自然灾害B.意外事故C.一般外来风险D.特殊外来风险2.在海上货物保险中,一切险只能与(D)共同使用。A.平安险B.水渍险C.一般附加险D.特殊附加险3.出口到美国的木材,如在运输中发生风险,下列(C)最可能导致实际全损。A.船只失踪3个月B.船只被海盗劫走C.船只遇难沉没,货物落海D.船只在避难港避难4.(A)是指保险人所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金,同时也是核算保险费的基础。A.保险金额B.保险费C.保险费率D.保险加成率5.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各外贸公司对每批进口货物,无需填制投保单,而是以(A)代替投保单,作为办理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则对该批货物负自动承保责任。A.国外的装运通知B.装运须知C.保险凭证D.大保单6.为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被窃,应该投保(C)。A.一切险、偷窃险B.水渍险C.平安险、偷窃险D.一切险、平安险、偷窃险三、判断题1.在海上货物保险中,一般附加险通常是与一切险或水渍险或平安险共同使用。(×)2.在一次海洋运输中,货轮分别装载了A、B、C、D四家公司的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了意外事故,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把A公司的货物抛弃海中。其他货主的货物因此而得救。在本案例中,共同海损的分摊应该由A公司和船公司承担。(×)3.当被保险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后,如果在60天之内还没有被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则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动终止。这种做法适用于海上货物保险、陆上货物保险、航空货物保险、邮政货物保险。(×)4.原则上采用仓至仓条款作为保险公司责任起迄的保险条款包括海洋货物运输中的基本险、战争险、航空运输一切险以及邮包一切险。(×)5.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以15天作为保险责任终止的保险条款包括海洋货物保险中的战争险、陆运一切险及航空运输战争险。(×) 四、简答题略五、计算题1.我出口公司以150美元/箱CIF伦敦条件出口某商品100箱,货物出口前,由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及淡水雨淋险,水渍险及淡水雨淋险的保险费率分别为0.6%和0.3%,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问:该批货物的投保金额和保险费各是多少?计算:投保金额=CIF×投保加成=150×100×110%=16500美元?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16500美元×(0.6%+0.3%)=148.50美元?该批货物的保险金额为16500美元,保险费为148.50美元。2.我某出口公司对外报价某商品每公吨2000美元CIF汉堡,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为CFR汉堡,问:我方应从原报价格中减去的保险费是多少?(设该商品按CIF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1%)计算:CFR=CIF(1-110%×1%)=2000×(1-110%×1%)=1978美元?保险费=2000-1978=22美元?我方应从原报价格中减去的保险费是22美元。3.上海某公司有一批打字机需从上海出口到澳大利亚的悉尼,对外报价CFR悉尼20美元/台,客户要求改报FOB价。已知:货物用纸箱装运,每箱的尺码为44厘米×44厘米×30厘米,每箱毛重是35千克,每箱装4台。共计800箱。计收标准W/M每运费吨110美元,货币附加费10%,请计算:①试报FOB上海价多少美元一台?②假设按CIF的120%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1%,在保证我方外汇净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我方应报价多少?计算:FOB=CFR-F?F:W每箱0.035公吨;M每箱0.44×0.44×0.3=0.05808立方米?F=0.05808×110美元×(1+10%)/4=1.7569美元?则FOB=20-1.7569=18.24美元CIF=CFR/(1-120%×1%)=20/(1-120%×1%)=20.24美元?应报FOB价18.24美元;如报CIF价,则应报20.24美元。六、案例分析题1.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海运出口玩具产品100箱,投保平安险,货物装于船舱内。途中因船舶触礁,舱内进水,致使其中20箱严重水浸,无法销售,问:这20箱货物损失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平安险后,保险人对这部分损失是否予以赔偿?答:属于意外事故下的单独海损;保险公司应予赔偿。2.我方按CIF条件出口食品一批,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到目的港后适逢码头工人罢工,货物因港口无法作业不能卸载。第三天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到第六天罢工结束,该批食品已变质。问: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是否能够得到赔偿?答:进口商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因为罢工险只对因罢工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而本案为间接损失,当事人可以采取措施加以避免。3 .某货轮在上海港装货后驶往纽约,在航行途中船舶失火,船长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下令往船舱中浇水,大火被扑灭后,船舶由于主机受损而无法继续航行。船长雇佣拖轮将船舶拖往就近的港口修理,修好后继续驶往纽约港。本次火灾造成的损失包括:500箱货物被火焚毁;450箱货物被水淋湿;共支出修理费5000美元;额外增加临时卸货等各项费用支出共3000美元;拖轮费50000美元。问:(1)试从货运保险义务方面分析,以上所述的各项损失,各属于什么性质的损失?(2)在投保了一切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为什么?答:(1)500箱被火焚毁的货物为单独海损,其余损失为共同海损。(2)在投保了一切险后,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上述损失的所有赔偿要求。因为这些损失均包含在一切险内。4.我一批出口货物运往欧洲某港口,出口前该货已按发票总值110%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7月5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该船在继续航行时,又因海上大雾在进港途中与一艘船相撞,致使该批货遭到部分损失。两项风险共造成部分损失的价值为12000美元。问:该批货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答:应赔偿。因为平安险下包括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前后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5.有一份按FOB条件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买方在卖方装运前就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合同标的物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ALLRisksWithWarehousetoWarehouseClause),但货物在从卖方仓库运往装运港码头途中,由于震动、挤压导致约20%的货物碰损破碎。事后卖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为由,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但遭拒绝。后来卖方又请买方以投保人的名义凭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仍遭拒绝。问: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赔?答:因为FOB术语下,货物装船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而此时买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仅对买方承担的风险予以赔偿,卖方不具有保险利益。第六章商品作价与成本核算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选择题1.在国际贸易中,含佣价的计算公式是(D)。A.单价×佣金率B.含佣价×佣金率C.净价×佣金率D.净价/(1一佣金率)2.凡货价中不包含佣金和折扣的被称为(C)。A.折扣价B.含佣价C.净价D.出厂价3.下列哪一个是含佣价(C)?A.FOBSB.FOBTC.FOBCD.FOB4.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计价货币选择应(C)。A.力争采用硬币收付B.力争采用软币收付C.进口时采用软币计价付款,出口采用硬币计价收款D.出口时采用软币计价收款,进口采用硬币计价付款5.支付给代理商的酬金叫(C)。A.预付款B.折扣C.佣金D.定金6.在货物买卖中,收取佣金的通常是(D)。 A.买方B.保险公司C.船方D.代理商二、判断题1.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是指出口商品的FOB价按当时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的数额。(√)2.出口商品盈亏率是指出口商品盈亏额与出口总成本的比率。(√)3.从一笔交易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中可以看出,在这笔交易中用多少人民币换回一美元,从而得出这笔交易为盈利还是亏损。(√)4.在实际业务中,较常采用的作价办法是固定作价。(√)5.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按提单日期的国际市场价格计算。”这是固定作价的一种规定方法。(×)6.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固定作价都比非固定作价有利。(×)三、计算题1.某笔交易中,我向外商的报价为每公吨780美元CPT香港,含2%的折扣,该笔交易的数量为200公吨,试求我方扣除折扣后的总收入是多少?计算:780×200×(1-2%)=152880美元我方扣除折扣后的总收入是152880美元。2.某公司出口单晶糖200公吨,每公吨USD450CIFC2%利物浦,货物装船后,公司财会部门根据合同规定将2%的佣金汇给中间商,试求应汇的佣金为多少?计算:佣金=含佣价×佣金率=450×200×2%=1800美元?应汇的佣金为1800美元。3.某批出口货物的国内进价为人民币93.6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该批货物企业的费用定额率为5%,利润率为8%,退税率为14%。问:该批出口货物的FCA价为多少美元?(汇率设为USD1=RMB6.62)计算:FCA价=国内进价×{1+费用定额率-退税率/(1+增值税率)}×(1+利润率)?=93.6×{1+5%-14%/(1+17%)}×(1+8%)=94.05万元人民币?=94.05/6.62=14.21万美元?该批出口货物的FCA价为14.21万美元4.若我国某出口公司原报价CPT单价是100美元,现外商要求改报CIP价,在不影响我外汇净收入的前提下,我方应报价多少?(按发票金额110%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保险费率二者合计为1%。)计算:CIP=CRT/(1-保险加成×保险费率)=100/(1-110%×1%)=101.12美元?我方应报CIP价101.12美元。5.我国某出口商品的报价为:USD100persetCFRC3%NewYorkIncoterms?2010。试计算:CFR净价和佣金各为多少?如果对方要求将佣金增加到5%,我方可同意,但出口外汇净收入不变。试问:CFRC5%应如何报价?计算:CFR净价=CFRC3%×(1-佣金率)=100×(1-3%)=97美元?佣金=100-97=3美元?CFRC5%=CFR净价/(1-5%)=97/(1-5%)=102.11美元6.某批商品的卖方报价为每打60美元CIF香港Incoterms?2010,若该批商品的运费是CIF价的2%,保险费是CIF价的1%,现外商要求将价格改报为:FOBC3%。问:FOBC3%应报多少?设卖方国内进货价为每打380元人民币,出口前的费用和税金共15元人民币/打,试求:该批商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和盈亏率各是多少?计算:FOB净价=CIF-保费-运费=60×(1-1%-2%)=58.2美元 ?FOBC3%=FOB净价/(1-佣金率)?=58.2/(1-3%)=60美元?出口成本=国内进价+税费=380+15=395元人民币/打?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成本/FOB净价=395元/58.2美元=6.7870元人民币/美元?出口盈亏率=出口盈亏额/出口成本=(58.2美元×6.62-395)/395=-2.46%?当汇率为6.31时,出口盈亏率=-7.03%?FOBC3%应报60美元。?该批商品的出口销售换汇成本是6.7870元人民币/美元;出口亏损了-2.46%。四、简答题略9.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不完整,请予更正或补充。(1)3.50$CIFCHongKongIncoterms?2010$3.50percaseCIFC2%HongKongInconterms?2010(2)£500percaseCFRUSAIncoterms?2010?500percaseCFRNYIncoterms?2010(3)USDpertonFOBLondonIncoterms?2010USD1200perM/TFOBDalianIncoterms?2010(4)HK$.98.50perdoz.FOBD1%Incoterms?2010HK$98.50perdoz.FOBD1%QingdaoIncoterms?2010(5)USD26.45CIFC2%ShanghaiIncoterms?2010USD26.45persetCIFC2%LondonIncoterms?2010五、案例分析我国某出口公司拟出口一批羽绒服去俄罗斯。正好该国某佣金商主动来函与该出口公司联系,表示愿意为推销羽绒服提供服务,并要求按每笔交易的成交金额给予5%的佣金。不久,经过该佣金商中介,与当地进口商达成CIFC5%、总金额为10万美元的交易,装运期为订约后2个月内从中国某口岸装运,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该佣金商即来电要求我国该出口公司立即支付佣金5000美元。出口公司复电称,佣金需待货物装运并收到全部货款后才能支付。于是,双方发生了争议。试分析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我国该出口公司应当接受什么教训?答:争议发生的原因是双方未就佣金支付的时间做出具体约定。该出口公司应接受的教训是,当与佣金商签订协议时,必须约定佣金需在收妥货款后的时间予以支付。第七章国际货款的支付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单项选择题1.如果运输单据出单日期为8月5日,信用证的有效期为8月30日,则最迟提交银行议付的时间为。(D)A.8月30日B.8月20日C.8月31日D.8月26日2.信用证中规定某银行为寄单行,那么该寄单行(B)。A.只要未加保兑,就有追索权B.在任何情况下,均有追索权C.在任何情况下,均无追索权D.当开证行破产时,才有追索权3.信用证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出口商要保证安全收汇,必须做到(C)。 A.提交的单据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B.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C.提交的单据既要与买卖合同规定相符,又要与信用证规定相符D.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一致时,提交的单据应以买卖合同规定为主,适当参照信用证有关规定4.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B公司通过C银行开给A公司一张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当A公司于货物装船后持全套货运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时,B公司倒闭,(A)。A.C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B.C银行可以以B公司倒闭为由拒绝付款C.C银行有权推迟付款,推迟时间可由A公司、C银行协商D.A公司应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到破产中去5.使用循环信用证的目的在于简化单证和减少开证押金。这种信用证一般使用于(D)。A.金额巨大,需分期付款的成套机器设备进口的合同B.中间商用于转运他人货物的合同C.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D.分批均匀交货的长期供货合同6.下列关于可转让信用证,说法错误的是(A)。A.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B.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无数次,不受限制C.第二受益人不得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D.第二受益人可以要求将信用证转让给第一受益人7.支票是以(D)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A.出口人B.收货人C.承运人D.银行8.托收方式中使用的汇票是(B)。A.银行汇票,属于银行信用B.商业汇票,属于商业信用C.商业汇票,属于银行信用D.银行汇票,属于商业信用二、多项选择题1.属于商业信用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有(BC)。A.信用证B.托收C.汇付D.银行保函2.某公司分别以D/PAT90DAYSAFTERSIGHT和D/AAT90DAYSAFTERSIGHT两种支付条件对外出口了两批货物,关于这两笔业务,下列叙述正确的有(ABD)。A.前者是进口人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才可取得货运单据,后者是进口人在见票时承兑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B.对前者卖方没有货款两空的风险,而后者对于卖方存在这种风险C.前者的风险比后者大D.后者的风险比前者大3.汇票的背书方法可以为(ABE)。A.空白背书B.限定性背书C.不记名背书D.记名背书E.特别背书4.假远期信用证又称买方远期信用证,其主要特点是(BCD)。A.由开证行开出延期付款信用证B.由受益人开出远期汇票C.由指定的付款行负责贴现汇票D.由进口人负担贴现息和费用E.由出口人待汇票到期时收取货款5.信用证付款方式具有的特点包括(BCD)。 A.开证行在进口商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向受益人付款B.银行信用C.开证行只受信用证的约束而与贸易合同完全无关D.一种纯单据的业务6.依UCP600之规定,付款后不能对受益人行使追索权的银行是(ABD)。A.指定付款行B.保兑行C.议付行D.开证行7.采用D/P托收货款时,卖方发货后出具的汇票不可能是(AD)。A.光票B.跟单汇票C.即期汇票D.银行汇票三、填空题1.汇票上收款人的抬头,可写为(限制性抬头)抬头、(指示性抬头)抬头及(持票人抬头)抬头。其中不能转让的为(限制性抬头)抬头的汇票,无须持票人背书转让的为(持票人抬头)抬头的汇票。2.(汇付)和(托收)支付方式属商业信用,而(信用证)支付方式属银行信用,在我国对外出口中常用(信用证)方式。(汇付)属顺汇方式,(托收)和(信用证)属逆汇方式。3.托收按交单条件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其中(付款交单)就卖方风险而言比(承兑交单)风险小些。4.银行保证书按其用途可分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还款保函)三种。5.如汇票金额为“AboutTenThousandDollars”,则此汇票为(无)效汇票。四、判断题1.在保兑信用证下,就付款责任而言,开证行和保兑行同样负第一性付款的责任。(√)2.在承兑交单情况下,是由代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向进口商交单。(×)3.在票汇情况下,买方购买银行汇票径寄卖方,因采用的是银行汇票,故这种付款方式属于银行信用。(×)4.在一般情况下,汇票一经付款,出票人对汇票的责任即告解除。(√)5.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票人的行为,或是指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6.受益人对修改的信用证可以全部接受,也可以部分接受。(×) 7.商业发票无须签字。(×)8.凡迟于信用证有效期提交的单据,银行有权拒付。(√)9.《统一惯例》规定正本单据必须注有“Original”字样。(×)10.海运提单要求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就是指不填写收货人和不要背书。(×)五、简答题略六、案例分析题1.我某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客商订立一份轻纺制品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为付款方式。买方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将信用证开抵通知银行,并经通知银行转交给我出口公司。我出口公司审核后发现,信用证上有关货物装运期限和不允许转运的规定与双方签订的合同不一致。为争取时间,尽快将信用证修改完毕,以便办理货物的装运,我方立即电告开证银行修改信用证,并要求开证银行修改完信用证后,直接将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寄交我方。问:(1)我方的做法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2)正确的信用证修改渠道是怎样的?答:(1)开证行拒绝修改,或即使修改,导致修改无效的后果。因为信用证的修改,需要经开证申请人、开证人、受益人三方同意,否则修改无效。(2 )正确的信用证修改程序是受益人将需修改的全部内容,通知给开证申请人,由申请人到开证行申请修改信用证,并将通行证修改通知书发给通知行,再转给受益人,受益人再审信用证修改通知书后,确认接受。2.2008年11月底,中国A公司与新加坡B公司签订一份出口各式打火机CIF合同,总价值10118.00美元,数量为111,000只,规定从上海运往新加坡,到港时间不得晚于12月18日,支付方式为B公司收到目的港的代理的接货通知书后48小时内将全部货款办理电汇(T/T)给A公司。由于装运期较为迫切,A公司立即准备货物,并预定了12月8日船期(预计整个航程共需10天)。货物如期装船后,正本提单寄B公司。但因货物途经香港时多停靠了2天,于12月20日才抵达目的港,客户于次日提货后,提出暂时拒付全部货款,侍货物销完后再付,原因是货物未能如期到港,致使这批货物无法赶上当地圣诞节的销售高潮,其部分客户已纷纷取消订单,造成此批货物大量积压,给他带来巨大经济损失。A公司多次电告B公司,告知:“货物未能如期到港(延误2天),我方是无法预料与控制的,再者,因备货时间短,我方巳尽力将货物装上最早船期。”A公司多次要求B公司办理付款,B公司均不予理睬。2个月后,A公司只好请新加坡某一友好客户C与B公司协商,B公司才开始有所松口,条件是要求A公司降价30%后才同意给予付款(客户称约有价值30%货物积压仓库)。经我方一再努力与之协商,最终才以我方降价15%告终,此案中A公司直接损失1500多美元。试分析A公司采用的支付方式的合理性?答:到货付款不利于卖方,而且CIF贸易术语不应规定货物到港条款。应采用信用证或托收支付,且托收时以付款为交单前提。3.中国某外贸公司与某籍华人客商用全额预付货款方式顺利地做了几笔小额交易后,客人称销路已经打开,要求增加数量。并称:由于数量太多,资金一时周转不开,最好将付款方式该为D/PATSIGHT。当时该公司考虑到采用D/PATSIGHT的情况下,如果对方不去付款赎单,就拿不到单据,货物的所有权归我方所有。结果,未对客户的资信进行全面调查,就发出了一个40’货柜的货物,金额为3万美元。事情发展极为不顺。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客户借口资金紧张,迟迟不去赎单。10天后,各种费用相继发生。考虑到这批货物的花色品种为客户特别指定,拉回来也是库存,便被迫改为D/A30天。可是,客户将货提出之后,就再也没有音讯。到涉外法律服务处与讨债公司一问才知道,到美国打官司费用极高,于是只好作罢。试分析该外贸公司从中应吸取哪些教训?答:在没有充分掌握买方资信下,不能轻易改变支付方式。在以往全额预付下,变更支付方式至少应采用信用证支付,而不是托收。4.我某进出口公司与日商在某年11月按CIF条件签订一份出口10万欧元棉布的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日商于次年3月上旬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加一成。我方正在备货期间,日商通过开证行送来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保险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三成。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问:开证行拒付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答:开证行拒付理由不成立。因为,未经受益人同意的信用证修改无效,开证行应按原证付款。5.山东GY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出口欧盟×国果仁36公吨,金额32100美元,付款方式为D/PATSIGHT。GY公司于4月17日填写了托收委托书并交单至我国SZ银行,SZ银行于4月19日通过DHL邮寄到X国SNA银行托收。5月18日,GY公司业务员小李突然收到外商邮件,说货物已经到达了港口,询问单据是否邮寄,代收行用的哪一家。小李急忙联系托收行,托收行提供了DHL号码,并传真了邮寄单留底联。小李立即发送传真给外商,并要求外商立即联系SNA银行。第二天客户回复说银行里没有此套单据。GY公司领导十分着急,小李质疑托收行没有尽到责任,托收行业务主管不同意GY 公司的观点,双方言辞激烈。压力之下,托收行于5月20日和5月25日两次发送加急电报。SNA银行于5月29日回电报声称“我行查无此单”。但SNA银行所在地的DHL提供了已经签收的底联,其上可以清楚看到签收日期和SNA银行印章。GY公司传真给了客户并请转交代收行。然而,SNA银行不再回复。外商却于6月2日告诉小李,X国市场行情下跌,必须立即补办提单等单据,尽快提货,否则还会增加各种占港费等,后果将很严重。重压之下,GY公司于4日电汇400元给《国门时报》挂失FORMA证书,同时派人到商检局开始补办植物检疫证等多种证书。困难的是补提单,船公司要求GY公司存人民币52万到指定帐户(大约是出口发票额的2倍),存期12个月,然后才能签发新的提单。6月9日代收行突然发送电报称“丢失单据已经找到,将正常托收”。此刻,无论GY公司还是托收行都长出了一口气,这的确是皆大欢喜的结果,不幸中的万幸。然而这个灰色幽默让GY公司乱成一团,花费和损失已经超过本次出口预期利润。问:托收单据丢失谁该承担责任?外贸业务员的教训如何?答:托收行和代收行有保管单据的责任,本案中托收单据丢失应由代收行承担责任。本案中出口方须接受的教训是,正本提单须开立多份,以防寄单丢失。第八章合同争议的预防与处理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填空题1.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通用性合同)条款。2.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的方法有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仲裁)、(法院裁决)。3.检验的种类有(一般检验)、(法定检验)和鉴定业务。二、简答题略四、判断题1.根据我国《商检法》的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就是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商品。(√)2.我国出口合同中规定的买方复验商品品质/数量的期限,一般就是买方向我方提出有关索赔要求的期限,超过索赔期险,在法律上无效。(√)3.在进出口业务中,进口人收货后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合,在任何时候都可向出口人提出索赔。(×)4.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一方违约使另一方受到损害,以至于实际上使他不能得到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东西,就是根本违反合同。(√)5.凡是遇到不可抗力事故,遭受事故的一方就可以提出撤销合同。(×)6.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愿意将履约中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必须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买卖双方的一方如果根本违反了合同,另一方只能索赔,不能宣告合同无效。(×)8.在按照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成交时,合同中规定检验地点应该采用“离岸品质、离岸重量”的规定为宜。(×)五、案例分析1.日本A公司出售一批电视机给香港B公司,B又把这批电视机转口给泰国C公司。在日本货物到达香港时,B已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但B将这批货物转船直接运往泰国。泰国公司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有严重的缺陷,要求退货。于是B转向A提出索赔,但遭日方A公司的拒绝。问日方有无权利拒绝?为什么?答:日方有权利拒绝。因为,香港B 公司有时间检验,而且检验后有质量问题,其转卖行为导致丧失了索赔权。2.某公司以CFR对美国出口一批铁锹,合同规定货到达目的港后20天内检验,买方有权凭检验结果提出索赔。我公司按期发货,美国客户也按期凭单支付了货款。可半年后,我公司收到美国客户的索赔文件,上称:上述铁锹有70%锈损,并附有美国某内地一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对美国客户的索赔要求,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主张美国公司已丧失索赔权,不予赔偿。3.国内某企业与德商签订了一项进口合同,欲引进一台精密仪器,合同规定9月份交货,但到了9月15日,德国政府宣布:该仪器属于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自宣布之日起15天生效。后德方来电,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问:德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较为妥当。答:德商的要求不合理。因为,一是德国政府9月15日宣布该仪表属高科技产品禁止出口,但其是自宣布之日起15天内生效,而合同交货期为9月份,并不受此影响,因此德商不可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如果不交货,应给予进口商赔偿。4.我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仲裁地点为上海,后来发生交货质量纠纷,外商不愿到上海仲裁,于是在当地法院起诉,当地法院向我外贸公司寄来传票。请问我公司应如何处理?答:我方须将申明合同仲裁条款的书面说明寄给对方法院,要求其解除对案件的受理。同时,提醒对方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因为,仲裁协议约束了外商不可向本国法院提出上诉,即使上诉,法院也不应予以处理。因为订有仲裁协议,已排除了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5.中国B公司与英国A公司双方于2000年7月至9月间先后签订了三份销售合同,由英国A公司向中国B公司出售货物总价值468000美元,价格术语CIF天津,交货日期分别为10、11、12月,最后交货期限为2000年12月31日。合同规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约定有关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市场发生剧烈变化,英商未能履行交货义务,经反复交涉无果,中商遂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庭裁决英国A公司:(1)赔偿中国B公司遭受的利润损失567000美元;(2)支付信用证费用计2196.36美元;(3)赔偿申请人为此案支付的律师费;(4)承担全部仲裁费用。英商辩称,因为国内、国际市场价格飞涨,国内货源紧缺,到交货时价格已经上升了1~2倍。双方订立合同时所持有的预期利益已经落空,因此,可以认为,英商依合同价格交货的义务因履行合同时的环境与订立合同时的情况有本质的变化,而得以免除。另外,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被申请人应赔偿的损失为交货期满时交货地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对此,中商进一步诉称,根据公约,中商应得到的损害赔偿应包括申请人应得的利润。而且,中国B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证明了当时存在国际市场价格,否认存在交货地的时价。讨论:如你作为仲裁员将如何裁决?答:按照《公约》第74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第76条第1款“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75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74 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在接受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适合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第76条第2款“为上一款的目的,时价指原应交付货物地点的现行价格。如果该地点没有时价,则指另一合理替代地点的价格,但应适当考虑货物运费的差额。”,从中商索赔利润损失567000美元看,对比货款总额468000美元显见过多,中商应索赔差价损失,并以交货地的时价计算价差。(2)~(4)索赔合理,但须核对实际支出金额。第九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履行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单项选择题1.在谈判中卖方主动开盘报价叫(A)。A.报盘B.递盘C.还盘D.受盘2.外销合同的成交,按照国际贸易惯例是(A)。A.一方发的实盘为另一方有效的接受B.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C.经双方有关机构批准D.一方对一方的发盘默认3.英国某买方向我轻工业出口公司来电“拟购美加净牙膏大号1000罗请电告最低价格最快交货期”此来电属交易蹉商的(B)环节。A.发盘B.询盘C.还盘D.接受4.国外某买主向我出口公司来电“接受你方12日发盘请降价5%”,此来电属(C)环节。A.发盘B.询盘C.还盘D.接受5.根据《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A.接受生效的时间B.交易双方签定的书面合同的时间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6.某项发盘与某月12日以前有效形式送达受盘人,但在此前的11日,发盘人以传真通知受盘人,发盘无效,此行为属于(A)。A.发盘的撤回B.发盘的修改C.一项新发盘D.发盘的撤消7.在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这在法律上属于发盘的(B)。A.撤回B.撤销C.改发D.取消8.在接受迟到的情况下,决定接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在(C)。A.受盘人B.邀请发盘人C.发盘人D.询盘人9.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多交货物后,买方若收取了超出部分,则要按(A)支付。A.合同价格B.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C.买卖双方议定的价格D.仲裁裁定的价格1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发盘内容“十分确定”的解释是(D)。A.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B.规定交货地点和时间C.规定责任范围和解决争端的办法D.明确货物、规定数量和价格11.为邀请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 C)。A.发盘B.还盘C.发盘邀请D.新的发盘12.我某出口公司于3月5日对外商发盘,限10日复到有效。外商于8日发出接受通知,我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接受通知,事后我出口公司也未表态。那么,(A )。A.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构成接受B.该逾期接受无效,合同未成立C.只有发盘人毫不迟延地表示确认,该逾期接受才构成有效接受 D.经电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后方可认定是否有效13.卖方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7日下午收到买方复电,要求减价并修改交货期,卖方正研究如何答复时,次日上午又收到买方来电,表示接受卖方发盘,(B)。A.合同按卖方发盘条件达成B.此时,合同尚未达成C.交易主动权掌握在买方手中D.以上答案都不对14.A公司5月18日向B公司发盘,限5月25日复到有效。A公司向B公司发盘的第二天,收到B公司5月17日发出的、内容与A公司发盘内容完全相同的交叉发盘,此时(C)。A.合同即告成立B.合同无效C.A公司向B公司或B公司向A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D.必须是A公司向B公司表示接受,当接受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成立15.(B)是为了给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有利于加速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A.收妥结汇B.押汇C.票汇D.定期结汇16.信用证开立的依据是(C)。A.汇票B.发票C.合同D.本票17.在单、证不符的情况下,议付行先向国外开证行拍发电报或电传,列明不符点,待开证行复电同意后再将单据寄出的方法是(B)。A.表提B.电提C.跟单托收D.凭保议付18.(B)适用的情况是单证不符属实质性问题,金额较大。A.表提B.电提C.跟单托收D.汇票19.卖方可以向买方催证的情况为( B)。A.买方提前备货B.买方拖延开证C.合同刚刚签订D.汇率变化20.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A)。A.合同及UCP600的规定B.一整套单据C.开证申请书D.商业发票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公约》规定,受盘人对(ABCD)等内容提出添加或更改,均作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A.价格B.付款C.品质D.数量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有(AB)。A.提交合格货物B.提交合格的单据C.办理运输D.办理保险E.转移货物的所有权3.交易的一般程序应包括的环节有(ABCDE)。A.邀请发盘B.发盘C.还盘D.接受E.签订合约4.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发盘不能撤销的情况有(ABCDE)。A.发盘已送达受盘人B.发盘已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C.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D.在发盘中使用了“不可撤销”字样E.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采取了一定行动5.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有(ABCE)。A.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B.必须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C.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作出D.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E.必须明示6.一项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包括(ABCDE)。A.当事人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B.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C.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D.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E.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7.出口商对信用证的管理和使用主要指(BC)。A.开证B.催证C.审证D.改证E.议证8.我国出口结汇的办法有(ABCD)。A.收妥结汇B.出口押汇C.托收D.定期结汇E.汇付9.在我国签发产地证明书的机构是(CD)。A.工商局B.海关C.商检局D.贸易促进委员会E.保险公司10.汇票的背书方法可以为(ABE)。A.空白背书B.限定性背书C.不记名背书D.记名背书E.特别背书11.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在转让信用证业务中,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AC)。A.转让信用证只可以转让一次B.转让信用证可以有多个第二受益人C.转让信用证必须注明转让字样D.转让信用证不可以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E.转让信用证对第二受益人比较有利1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任何L/C都必须具备(ABD)。A.到期日B.付款地点C.承兑交单地点D.议付交单地点E.出票地点13.在交易过程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AB)。A.提交货物B.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C.转移货物的所有权D.支付货款14.在实际业务中,凭信用证成交出口的货物,如货物出运后,发现单证不符,而由于时间的限制,无法在信用证有效期或交单期内做到单证相符,可采取的变通办法有(ABD)。A.担保议付B.“电提”方式征求开证行意见C.改为跟证托收D.直接要求买方付款15.在信用证项下的制单结汇中,如出现单证不符,可选择的处理方法有(ABC)。A.表提B.电提C.跟单托收D.国际保理E.收妥结汇16.企业在备货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有(ABCD)。A.货物的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B.货物的数量应保证满足合同的要求C.备货的数量应适当留有余地D.备货时间按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E.备货的船只由合同规定17.根据《公约》的规定,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基本义务有(AC)。A.接受货物B.收取货物C.支付货款D.接受单据E.收取单据18.制作并审核结汇单据的基本原则有(ABCDE)。A.正确B.完整C.及时D.简明E.整洁19.银行在审核信用证时应把重点放在(ABCD)。A.开证行的政治背景B.开证行的资信能力C.开证行的付款责任D.索汇路线E.信用证的条款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20.如L/C的修改通知书包括多项内容,则卖方( A或B )。A.须全部接受B.须全部拒绝C.部分接受D.部分拒绝E.部分接受或部分拒绝三、填空题1.交易磋商的步骤包括(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等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两个必不可少的过程。2.《公约》规定,发盘于(送达)时生效。3.在接受生效的时间问题上,英美法采用(投邮生效)原则,大陆法采用(到达生效)原则,《公约》采用(送达生效)原则。4.发盘的有效期是卖方受(发盘约束)的期限,也是发盘人作出(要约)的期限。 5.《公约》规定发盘可以撤回的前提是(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人)。6.还盘的法律后果是对原发盘的(拒绝),原发盘即告(失效),原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7.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约首)、(文本)和(约尾)三部分,其中(文本)是主体。8.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如果同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使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我国(未缔结的)除外。9.以CIF贸易术语、信用证支付方式达成的出口合同,卖方履约的四个最重要的环节是:(货)、(证)、(船)、(款)。10.备货是指卖方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约定的交货义务,根据(合同)规定的品质、数量、包装和装运时间,进行货物的准备工作。11.卖方需催促买方开立信用证的情况有:(催证)、(审证)、(改证)。12.实际业务中对信用证的审核应由(通知行)和(受益人)共同承担,其中(通知行)重点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受益人)审核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13.根据UCP600规定,受益人对L/C的修改作出接受或拒绝的表示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向开证行发出接受修改的通知),另一种是(凭单确认),即所交单据如与L/C及修改内容一致,则表示(接受信用证修改),如提交单据与原证相符,则表示(拒绝信用证修改)。14.发票种类有(商业发票)、(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厂商发票)和(形式发票)等。15.我国出具原产地证明书的机构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贸促会)。四、判断题1.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发盘是由卖方作出的行为,接受是由买方作出的行为。(×)2.买方来电表示接受发盘,但要求将D/P即期改为D/P远期,卖方缄默,此时合同成立。(×)3.根据《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必须明确规定买卖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付和货款的支付等六项主要交易条件缺一不可。(×)4.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地全部接受,合同即告成立。(√)5.询盘又称询价,即向交易另一方询问价格。(×)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发盘生效的时间为发盘送达受盘人时。(√)7.审核信用证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款或不能接受的内容,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提出修改。(×)8.同一信用证如有多处需要修改,原则上只能一次性提出;对于修改通知,受益人可以接受其中一部分,也可以全部接受。(×)9.一般发货人凭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10.不符点的出现只要征得议付行同意并议付完毕,受益人即可不受追索地取得货款。(×)五、简答题1-10略11.下面是甲乙双方往来的磋商函电,请分析它们分别属于磋商中的哪个环节,为什么?甲:(5月1日电):“兹有5000打运动衫,规格按3月15日样品,每打CIF纽约价$84.5,标准出口包装,5至6月装运,以不可撤销L/C支付,限20日复到。”(发盘)乙:(5月3日电):“你方5月1日电收悉,贸易条件对我方不合适,请重新报价。”(还盘) 甲:(5月4日电):“4000打运动衫,规格按3月15日内衬PP装包装样品,每打CIF纽约价$80,新瓦楞纸箱,6月份装运,以不可撤销L/C支付,限10日复到有效。”(发盘)乙:(5月10日电):“你方来电我方基本同意,将每打CIF纽约价再降至$78,限5月20日复到我方有效。”(还盘)甲:(5月21日电):“你方交易条件我方完全同意。”(接受)六、案例分析题1.卖方甲在某年3月向贸易商乙发实盘,乙转至客户丙确认接受。寄回的确认书因投递原因于七月初才送达卖方,此时货价已猛涨几倍,双方发生纠纷。问:本契约是否有效?卖方能否要求加价?为什么?答:本契约无效。因为按照《公约》甲向乙发实盘,只有乙接受有效,丙接受无效,合同不成立。如果丙预向甲卖采购,可另外磋商,甲完全可以加价。2.我国某企业与某外商按国际市场通用规格订约进口某化工原料,信用证中规定4000公吨,在2007年9~12月间分4批每月平均装运。签约之后,卖方在9月、10月都按要求分别装运了1000公吨,11月的货物原定于11月15日装运,但11月12日该商所属生产化工原料的工厂失火被毁,火灾属买卖双方销售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最后卖方不得不从市场上购进货物,延迟到12月2日才装船且船公司签发的12月2日的提单。12月正常装运了1000公吨。问:依据UCP600之规定,分析卖方每月向议付银行提交单据时,议付银行每次应该如何处理?11月的装运卖方能否向议付行援引不可抗力?答:9、10月份的货款可以得到开证行的顺利支付;11月份货物因火灾,推迟至12月2日,开证行会拒付,且卖方不能向议付行援引不可抗力,其只对买方适用,对银行不适用。12月份的货物交付及货款支付须作出适当安排。3.大连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公司)与韩国某公司于1月份签订了一份出口大豆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大连公司向韩国公司提供某种大豆5000公吨,合同货物分两批交付,每批分别为2500公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第一批货物交付期限为3月中旬,韩国公司应于2月1日或之前开出信用证,第二批交货期限为同年8月底,厦门公司应于6月30日或之前开出信用证,韩国公司依约于2月1日开出信用证,第一批货物于3月14日运抵釜山港,韩国公司请当地商检部门检验,商检结果合格。但韩国公司于6月初向大连公司提出大豆生虫,要求退回已付货款的1/2。大连公司没有同意,韩国公司遂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连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随后,韩国公司没有依约开出第二批货物的信用证。结果大连公司亦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韩国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大连公司与韩国公司谁违约?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第一批货物双方均顺利履行,尽管大豆生虫,但并不是大连公司责任。第二批因韩国公司为如约开证,是韩国公司违约。法院应裁定韩国公司赔偿大连公司损失。4.1994年12月,深圳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451号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法国产青霉素针剂15万瓶,总价款8万美元。1995年3月20日,乙公司向中国卫生部申请并取得了333号进口药品许可证。许可证规定,青霉素针剂的生产厂为:TeajonCo.,原产地为法国。甲公司在得到乙公司已获取许可证的通知后于1995年4月10日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规定了唛头标志、药品产地、单价、总价款和价格术语。1995年5月30日,货到目的港。经目的港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药品的标签、批号、合同号、麦头标志与333号许可证允许进口的药品完全不符。1995年8月28日,目的港所在地的药品检验机关出具药品检验证书,确认“本品由于生产厂牌与提供的进口药品许可证的生产药厂名称不符,不准进口”。甲公司在得知上述书面文件后立即通知乙公司。乙公司致函甲公司表示,将重新申请临时进口许可证。双方为此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时至1995年11月13 日仍未有结果。于是甲公司不得不将货物退至法国马赛港,但乙公司拒绝收回该批货物,货物又被退至中国大连港。由于双方的争议得不到解决,甲公司于1996年3月4日提起仲裁。甲公司称,乙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451号合同,请求乙公司返还货款及利息、总货款价值10%的预期利润,承担退货运费及利息和货在马赛港因乙公司无理拒收而发生的仓储保管费用以及中国海关关税等。乙公司辩称,已经正确履行451号合同,所交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由于甲公司迟开信用证,导致生产厂商无法及时通知甲公司,但商品的实际品质与乙公司向中国卫生部申报的样品的品质完全一致。在货物未能通关的情况下,甲公司不积极向中国医药部门申请一次性进口许可证,导致货物最终未能入关。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自交货时至目前的利息和全部损失,要求甲公司接受货物,不同意承担甲公司提出的任何损失。问:英国乙公司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是否根本违约?双方合同是否可以解除?甲公司的法律请求是否合理?答(1)保证货物规格与申领的许可证上载明事项完全一致是本合同执行的必要条件。根据中国的《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进口药品必须申请《进口药品许可证》。根据上述规定,获得进口许可证并保证实际履行的货物品种和厂商与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完全一致是药品进入中国的必备条件。在本案中,乙公司申领到进口许可证,但乙公司运抵中国的药品经检验与许可证核定的药品完全不同。由此可见乙公司未能履行其应负的合同义务。导致货物无法通关,乙公司没有履行其应有的法定义务。(2)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条件产生。本案中,乙公司的行为已经导致其根本性违约,甲公司有权宣布解除合同。(3)乙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乙公司应当归还甲公司已经支付的货款和支付之日至裁决做出之日的利息;同时,由于乙公司违约导致退货返运法国和因乙公司无理拒绝接受退货而运回中国全过程中,甲公司发生的全部运费、仓储和保管费及其利息。对于利润损失,如甲公司可以提供充分的证明,应予以支持;对于海关关税,因为合同项下的货物被禁止进口,应不缴纳海关关税,甲公司预交的海关关税,可向中国海关申请索回,不作为损害赔偿的请求要求乙公司支付。5.某年9月28日,A服装公司与海外B公司签订售货确认书一份,双方约定由A服装公司按B公司提供的生产制作通知单和样衣为B公司加工色织格子男装,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此后,A服装公司至B公司指定的面料厂家上海某公司购得面料后,投入生产。至11月8日交货期,大货已基本就绪,尚有些包装待整理,经协商被告同意延长至同月15日交货,并安排在11月11日验货。但B公司于11月14日才派人验货。经验收合格,A服装公司要求立即确认,但B公司称确认书未带,回去后立即邮寄过来。同时检验中,A服装公司发现B公司指定的面料含毛量不符合要求,当地商检局确认后要求B公司改唛头,B公司同意后A服装公司即重新刷唛头。由于服装已装箱,工作量大,为此,双方又重新确定交货期为11月25日,信用证需续,B公司同意。但过后B公司音信全无。11月17日,该批服装经当地商检局检验合格,并于同年11月21日取得出口关出境货物通关单。11月22日,B公司向A服装公司传真一份报告,认为加工质量中存在摁扣与袋盖脱开、袖笼有误差等。A服装公司收件后即于同月23日二次回传真,载明B公司传真的验货报告已收,因服装属于手工成品,故总有瑕疵,且检查出来的属小毛病,现A服装公司对B公司提出的缺点已全部返工,请再次来厂查货。修改的信用证尚未到达A服装公司请尽快解决,如处理不及时,引起的一切后果由B公司负责。12月2日,A服装公司收到某律师行传真一份,称:受B公司指示要求A服装公司在4 天内向B公司承认违约责任,并作出赔偿,否则终止合同。A服装公司即于同月4日传真至B公司,称B公司早已违反合同,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因B公司未再次验收也未提货,A服装公司于12月7日诉至法院。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对上述事实和证据一致认可,法院予以确认。原告A服装公司诉称:A服装公司认为,B公司要约加工服装为假,而销售面料为真,导致A服装公司直接经济损失二百余万元。请求法院判决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货款;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被告B公司辩称:我司与A服装公司签订合同明确规定按生产通知单的要求生产,完成后由客户检验。但A服装公司制作中未按合同要求生产,经B公司多次指出,仍未通过客户验收。A服装公司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要求终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请求驳回A服装公司的诉讼请求。庭审中,B公司提供海外某检定公证有限公司的检定报告一份及声明书,检定报告日期为次年4月9日。报告载明:本公司曾受B公司聘用在中国检验了A服装公司的下列托运货品,外观做工品质偏差、有扣钮从口袋盖脱开、袖笼相差一英寸等。B公司以此证明A服装公司所加工的服装有质量问题。A服装公司对该报告提出异议,认为系伪证。法院认为A服装公司生产期间,B公司确曾到场验货,并签订补充协议,但其并未提出质量异议,且B公司不能证明海外某公证有限公司即为当时的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且A服装公司不予认可,故该检定报告和声明书不具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本案的有效证据使用。问:A服装公司加工的服装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答:A服装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售货确认书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属加工承揽合同。A服装公司加工的服装符合质量要求,合同有效,须继续履行。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约履行加工义务,期间双方因交货期限等原因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效。补充协议签订后,B公司未按协议规定将修改的信用证交A服装公司,在得到通知下B公司未予验货,应视为放弃权利,属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民事责任。B公司要求终止履行合同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和法律依据。A公司要求B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加工价款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第十章国际贸易方式复习题与案例分析一、综合选择题1.代理方式中,最常见的类型为(ACD)。A.总代理B.全权代理C.独家代理D.普通代理2.代理协议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ABD)。A.代理权限B.专营权C.最低代销额D.佣金3.在寄售协议下,货物的所有权在寄售地出售前属于(B)。A.代理人B.寄售人C.代销人D.经销人4.经销协议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ACD)。A.经销期限B.佣金C.专营权D.经销地区5.以下关于寄售贸易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CD)A.寄售人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销售在途货物B.是典型的凭实物进行买卖的现货交易C.寄售人和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D.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6.根据协议,获得某地区商品专营权的是(C) A.寄售商B.经销商C.独家代理商D.拍卖商7.拍卖的特点是(C)。A.卖主之间的竞争B.买主和卖主之间的竞争C.买主之间的竞争D.拍卖行与拍卖行之间的竞争8.投标人发出的标书是一项(D)。A.不可撤销的发盘B.可撤销的发盘C.可随时修改的发盘D.有条件的发盘9.有些国家的政府或海关在处理库存物资或没收货物时往往采用(C)。A.增价拍卖B.减价拍卖C.密封式递价拍卖D.一般拍卖10.下列对招标业务的描述正确的有(ABCD)。A.招标业务双方当事人之间为买卖关系B.招标、投标属于竞卖性质C.招标业务中一般没有还盘环节D.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一般处于被动地位11.按国际惯例,出现(BD)情况,投标人可拒绝全部投标。A.投标人未发出标书B.最低标价大大超过国际市场价格水平C.有投标书内容与招标要求不符D.在国际竞争性招标时投标人人数太少二、案例分析1.某招标机构接受委托,以国际公开招标形式采购一批机电产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制作规格和价格两份投标文件,开标时,先开规格标,对符合条件者,再定期开价格标,确定中标者。共有12家企业投标。到了开标期,先开规格标,经慎重筛选,初步选定7家,通知他们对规格标进行澄清,并要求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两个月。7家中,有4家送来澄清函并同意延长有效期。另3家提出若延长有效期,将提高报价10%或更多;否则将撤销投标。招标机构拒绝了后3家的要求。到了价格标的开标日期,对仅有的4家开标后,却发现4家报价均过高,超过招标机构预订标底30%以上。无奈,招标机构只得依法宣布此次招标作废,重新招标。试分析此次招标失败的原因以及应吸取的教训。答:此次失败的原因是没有要求“投标保函”,没有这一约束,致使再次开标后4家均提价。2.某企业与一家外国工厂签订来件装配一种家用电器5000台的合同,规定采用对开信用证分别结算配件和成品的价款,由我方开出见票后9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向对方购买配件,但须在对方开出向我购买成品的即期回头信用证后方始生效。两份信用证总金额的差额即为外方付给我方的工缴费。上述合同按时执行后,双方又按原合同续订5万台分五批执行的新合同。第一、第二两批共2万台,双方均按时开出信用证,并顺利履行了合同。其后外商突然提出,由于我方开出的信用证中有须在我方收到回头信用证后方始生效的条款,当地银行认为有此附加条款的信用证不能视作已经生效信用证,因此,不能凭以融通资金,使其发生经营困难。为顺利履行余下三批的装配合同,要求我方开出的新证取消上述附加条款。我方企业认为上笔合同圆满履行,新合同也已执行2/5,说明对方是可以信赖的,于是,接受了对方要求,在开出的后三批3万台来件价款的信用证中取消了上述收到回头信用证方始生效的附加条款。外方按我方信用证规定向我发送了配件,但回头信用证始终没有开来,我方银行到期被迫垫付来件价款2400 万元人民币。在此期间,我方虽多次向外方提出交涉,但均无结果。事后查明,因该成品销路不佳,市价大跌,以至整机的售价还卖不到原定的配件价格。在此情况下,外方遂利用我方开出的信用证处理其剩余部件,而不履行购回成品的义务,造成我方以高价单边进口配件的巨额损失。试分析我方的教训。答:放弃对开信用证的约束条件是造成巨额损失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