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0.00 KB
  • 2022-04-22 11:51:07 发布

泗溪镇饮用水源保护项目建议书

  • 1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上高县泗溪镇集中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议书 泗溪镇人民政府二零零九年八月 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高县泗溪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上高县泗溪镇二、编制单位:泗溪镇人民政府三、项目编制依据l《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05)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l《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07)l《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l《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l《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85)l《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l《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l《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5.10)l《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2007)l《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48号令)四、项目编制范围根据《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48号令),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按以下范围划定: 一级保护区:自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12 30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 因此本项目编制范围为取水点上游4千米至下游下游100米水域以及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集中式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程的实施,能极大的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已逐步认识到环境保护对繁荣经济,稳定社会的重要性。在我国,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受到了社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视。中央人民政府和相关的管理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加强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执法力度,以保证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实施。近年来,泗溪镇的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建设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和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城镇生活用水量也不断增加,污染负荷也随之加剧。锦江、漳河是流经泗溪镇的主要河流,是城镇生活用水水源。长期以来,由于大量城镇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泗溪镇取水点上游区域,造成水体污染严重,并日趋恶化,影响了本区域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域功能。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泗溪镇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2 第二章污染源调查分析及项目工程内容一、乡镇概况泗溪镇位于上高县东北部,东临高安市杨墟镇,北连宜丰县棠浦镇、新庄镇,南隔锦江与高安市的灰埠镇、相城乡相望,西与敖山华侨农场、新界埠乡相依,距离上高县城19公里,距南昌城区80公里。总面积165.98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50205亩,其中水田46155亩,旱地4050亩;有林地面积97333亩,森林覆盖率40%;有水域面积15800亩,其中水产养殖面积9400亩。全镇现下辖良田,城头、安塘、杜家、洋港、淋溪、曾家、中宅、胡家、叶山、漕港、游市、熊家、床里、官桥、小港、墓田、塘下、芦家园、刘家、马岗、张家22个村民委员会,173个村民小组和一个居民委员会(集镇居委会,成立于1997年)。总户数11000户,总人口39088人,其中农业人口31200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35人。境内为低丘陵,西北高,东南低。最高点在漕港村的马岭,海拔138.5米,最低点在锦江出口处,良田村下陈犁口,海拔30米,是上高县境内的最低点。境内多属丘陵小山及小块平原,主要河流有锦江及漳河,锦江自西向东,从西南经过,长约11公里。漳河自北向南,从中部流经全境,长约20公里。镇内土质以红土砂页岩为主。植被以马尾松、杂灌木为主。属亚热带季讯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年平均气温17.6度,年平均雨量1700毫米(集中在4---6月份)。适宜农业生产,农作物种植以水稻、棉花、花生、油菜、甘蔗、西瓜、蔬菜为主,果品以柑橘、奈李、板栗、桃梨等品种为主。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调查1、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分析根据现场调查以及镇政府提供相关资料,一级保护区内主要有胡家、张家以及游市等三个行政村,二级保护区主要有杜家、漕港、官桥、小港、床里、墓田等六个行政村。一级保护区内猪场养殖比较零散,规模化养殖场不多,但绝大部分养殖废水均直接排入水体,对当地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应予以取缔或者帮助其搬迁出保护区。其具体情况见下表2-1。12 表2-1一级保护区内养殖场一览表村别生猪出栏100头以上户数生猪出栏500头以上户数总存栏量(头)张家1513000胡家91游市2─ 合计9562、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调查分析(1)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染源对泗溪镇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预测采用下式进行计算:其中,Q-生活污水量,万立方米;A-预测年份人口数,万人;F-为人均生活污水量(升/天·人);0.365-单位换算系数。对于F,取人均生活用量的80%。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用水量按照一类地区取平均值125升/(天·人)计算,从而预测出本保护区内每年污水排放量,见表2-2。表2-2保护区内年污水排放量保护区所在地人口排放量(万m3/a)COD排放量(t/a)氨氮排放量(t/a)胡家、张家、游市、熊家、杜家、漕港、小港、床里、墓田、官桥1449352.90132.2513.23现阶段,泗溪镇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除部分用于农田灌溉,多为直接排入当地水体漳河,农村生活污水面源污染较严重,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影响较大。(2)畜禽养殖污染源泗溪镇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6家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另有一些比较小规模的养猪场分布在泗溪镇漳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合计存栏9千头左右。除少部分采用沼气池+还田处理模式或厌氧+自然处理模式12 处理之外,大多数均直接排入当地水体。参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系列教材》农林水利类,(2006年8月)提供的资料表明,猪舍污水排放量平均每头每天约为12L。各污染物的产生的浓度及产生量见表2-3。表2-3猪舍清洗废水污染物情况猪舍清洗废水污染物名称CODcr氨氮3.9万m3/a产生浓度(mg/L)8000600产生量(t/a)31223.4(3)农田径流污染源调查农田面积、坡度、农田类型、土壤类型、年降雨量、化肥施用量。采用“标准农田法”估算污染源排放量。“标准农田”指的是平原,农田类型为旱地、土壤类型为壤土、化肥施用量为25-35公斤/亩年,降水量在400-800毫米范围内的农田。按照《全国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指南》中推荐,标准农田源强系数为:COD0.5-1.0千克/亩年,氨氮0.1-0.2千克/亩年。对于非标准农田,采用相应的源强系数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2-4。表2-4泗溪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田径流污染序号水源保护区COD排放量(吨/年)氨氮排放量(吨/年)1泗溪镇漳河21.394.28三、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内容1、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原则根据《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48号令)。在地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在从事下列活动: 设置排污口; 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及其他污染水体的废液; 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将含有汞、镉、砷、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在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12 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残油、废油; 在水体进行产业化养殖,经营餐饮、娱乐项目;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在地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从事前条所列活动外,还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向水体排放污水; 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饮用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2、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1)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理整治与隔离防护工程一级保护区内现有的100头以上的养猪场101户责令在2011年6月前全部拆除并进行认真的清场,每个养猪场给予30~50万元赔偿金。沿岸一些村庄农户散养产生的污染物也是造成漳河环境污染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因此应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养殖户全部进行清理,迁至保护区外。违章建筑整治方案建议草案:第一期(2010年1月~2010年6月):对两岸边坡进行护砌,建设拦污墙、护栏和绿化带。在保护区两侧的村庄设置截洪沟,把污水引至取水口下游排放。第二期(2010年6月~2011年6月):拟拆除一级保护区内50米范围内违章建筑物,对两岸边坡进行护砌,并进行绿化。(2)二级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a)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置系统工程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置系统工程建设,采取沼气、氧化塘、湿地处理等经济适用的措施。(b)加强畜禽养殖监督管理推广农村立体生态养殖模式,加快农村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步伐,因地制宜,发展农村沼气、有机肥生产、废水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农村地区小型养猪场的粪污处理可以采用厌氧-还田模式或者厌氧-自然处理模式。厌氧-还田模式即采用厌氧消化后再还田利用,这样可以避免有机物浓度过高引起烂根和烧苗,同时,经过厌氧发酵,可以回收能源—甲烷,并且能杀灭部分寄生虫卵和病原微生物,这种模式适用于远离城市,经济比较落后,土地宽广的规模化猪场;厌氧-自然处理模式即12 猪场废水经过厌氧消化处理后,再采用氧化塘、土地处理系统或人工湿地等自然处理系统对厌氧消化液进行后处理。适用于离城市较远,经济欠发达,气温较高,土地宽广,地价较低、有滩涂、荒地、林地或低洼地可作废水自然处理系统的地区。(c)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提倡施用有机肥,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淘汰高残留的农药。加强农业施肥技术培训,改进施肥习惯,提高肥料利用率,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60%左右,控制施肥总量,改良化肥剂型;加强使用有机肥的宣传,制定一些鼓励使用有机肥的政策,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为提高秸秆还田的肥效,应禁止秸秆焚烧还田,而应提倡秸秆直接还田或喂牲畜过腹还田,或垫猪牛栏和牲畜粪便沤成厩肥后还田。通过技术培训、讲座以及虫害预报来加强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用药效果,严格限制剧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积极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农药。(d)地表径流与污染物拦截、导流汇集和净化处置生态工程。首先通过生态型田埂和旱地生态隔离带、缓冲带、过滤带对农田地表径流土壤颗粒进行拦截,减缓暴雨时地表径流量、径流速度和减小养分损失,然后导入生态排水沟、生态连接渠,再汇入经植物配型、基质组成优化的人工湿地或前置库,最后经过人工湿地或前置库对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进行处理后再排入河流。(e)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应设立隔离防护措施,包括物理隔离工程(护栏、围网等)和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防止人类不合理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量水质造成影响。隔离工程原则上应沿着保护区的边界建设,根据保护区的大小、周边污染情况等因素确定隔离工程的范围为50米。3、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针对目前泗溪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应急能力建设较为薄弱的情况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目的在于加强环境事故风险防范能力,避免或防止饮用水源污染,保障居民生活的用水安全。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部门协作的原则。该项工作的重点就是编制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建设饮用水水源地应急系统,保障系统有效运行,通过应急预案的排练和预演,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机制。12 第三章建设工期进度安排近期实施方案(2010年1月-2010年6):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违法养殖和违法开发的清理,同时加强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对两岸边坡进行护砌,建设拦污墙、护栏和绿化带。在保护区两侧的村庄设置截洪沟,把污水引至取水口下游排放。远期实施方案(2010年6月-2011年6月):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违法养殖和违法开发的清理,加快建设二级保护区面源治理工程;制定建立饮用水应急预案,建立环境污染突发事故预警机制及水源地环境预警监控体系,进一步提高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和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12 第四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计划一、投资估算饮用水源地保护的任务和目标细化到每个具体的保护项目上,共筛选各种项目12个,总投资约5210万元,其中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的清理整治及隔离工程规划1项,投资4000万元;二级保护区面源治理工程10项,投资1200万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1项,投资10万元;项目分类投资汇总如下:表4-1规划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万元)地区一级保护区整治方案二级保护区面源污染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合计泗溪镇40001200105210二、资金来源镇政府以及当地居民自筹3500万元,申请国家有关项目财政拨款1710万元。12 第五章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一、社会效益分析1、提高了健康水平项目区由于农村化肥、农药用量过多造成的水污染,使农村人口的癌症等发病率增高。项目实施后,提高了饮水质量,改善了生活条件,使广大农民吃上了干净清洁的卫生水,减少了疾病的发生,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2、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稳定集中连片供水,促进了农村“康居工程”的建设,避免了因饮用水引起的群众争水、抢水、打架斗殴的不良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密切了党群关系。3、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不仅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而且是加强落后地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该项目的实施,使部分农民因用水条件的改善而有机会发展经果林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了项目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的建设,也改善了小城镇基础设施,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有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扩大了内需,拉动了经济增长,对带动项目区乃至我镇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二、环境效益分析通过在实行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后,每年可削减COD141.15t,NH3-N14.91t。具体情况见下表。12 表5-1环境效益一览表地区污染源污染防治措施COD削减量(t/a)NH3-N削减量(t/a)泗溪镇生活污水在一级保护区两侧的村庄设置截污沟,把污水引至取水口下游排放;同时采取沼气、氧化塘、湿地处理等经济适用的措施26.453.97养殖废水一级保护区内养猪场全面清理整顿,予以搬迁或取缔;同时加快推进农村沼气、有机肥生产、废水资源化利用项目;1047.8农田面源污染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加强农业施肥技术培训,改进施肥习惯,提高肥料利用率;加强合理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用药效果,积极推广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农药。10.73.14合计141.1514.91三、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规划的饮用水源保护工程是以清理整顿保护区内违章建筑以及保护区两侧的村庄截污沟和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为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只要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注重安全防范,使用一些新型施工设备,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施工方法和运行管护措施,可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或减少。同时,本项目是以保护地表水资源为主,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将极大的改善当地地表水水质,解决了人畜饮用水安全问题,而且改善了当地的卫生环境。12 第六章结论上高县泗溪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后,不仅能解决泗溪镇居民饮水安全基本问题,而且能极大的改善当地的环境污染状况。该项目的实施能带来重大的社会效益,不仅有利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也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威信、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促进社会稳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