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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1:00 发布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二版)课后习题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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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二版课后习题参考答案作者栗丽付晓丹55 第一章思考题及答案1、为什么说交通运输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答:从原始意义上讲,运输就是对人和物的承载和运送。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生产劳动,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劳动工具、劳动产品及其劳动者自身位置的移动。这种“位移”活动构成运输。在人类的早期活动中,生产和运输是融为一体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大分工的出现,运输业才逐渐地从生产活动中分离、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部门。运输,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特殊的物质资料生产活动,所以交通运输是一个特殊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2、运输作为一个特殊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具有哪些特点?答:运输作为一个特殊的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表现为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的继续。运输业的生产是在生产过程结束之后的物的流通中进行的。(2)作为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在运输业的生产过程中,不会产出任何新的、有形的物质产品,运输的结果,不能改变劳动产品的性质和形态,运输劳动所改变的只能是产品的位置。“位移”就是运输业这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产品。(3)运输产品既不能存入仓库,也不能储存。3、为什么马克思把运输业作为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而西方经济学却把它列为第三次产业?答:马克思在指出交通运输业,是一个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时候,强调了运输过程的生产性质。马克思指出,运输业所出售的东西,就是场所的变动,也就是运输业所进行的生产过程。商品在空间上的流动,即通过运输使商品的位置发生了移动,改变了商品使用价值的位置。从而,使商品的交换价值增大。被位移的商品可以按高于原来价格的价格出售。由运输业的劳动追加到商品中的价值,等于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发生位移所需要的劳动量。这个运输业的劳动,也同样具有两重的性质,即一部分是物化的劳动量,指运输手段的价值转移;另一部分是,活的劳动,指运输业劳动者的活劳动形成的运送商品的价值增值。运输业劳动的价值增值过程同其他产业部门的价值增值过程,在本质上是相同的。4、国际货物运输的地位和作用有哪些?答:略5、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哪些特点?答:国际货物运输有以下五个特点:(1)国际货物运输政策性强;(2)国际货物运输距离长,环节多;(3)国际货物运输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4)国际货物运输的时间性强;55 (5)国际货物运输风险大。6、当今的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有哪几种方式?答:主要有内河运输、海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邮政运输七种方式。7、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种类有几个?各发挥什么作用?答:略8、国际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有哪些?各具有什么职能?答:国际上从事外贸运输的机构繁多,但是,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交通运输部门;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1)交通运输部门,是国际货物运输工作的承运人,是专门从事水上、陆地、空中等货物运输的机构,这些公司一般都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专门的运输服务;(2)对外经贸部门或进、出口商,是货物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或收货人,为履行外贸合同,货主必须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或者委托交通运输部门托运货物;(3)货运代理人,是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的机构。它们有的代理承运人向货主揽取货物,有的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货运代理人,属于运输中间人的性质,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或媒介作用。9、我国外贸运输统计工作的作用和要求是什么?答:(1)对外贸易运输统计的主要作用:①外贸运输统计,既是监督实施外贸运输计划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考核外贸运输计划质量的唯一尺度,同时,也是制定外贸运输计划的重要依据;②外贸运输统计,既是领导机关制定外贸运输方针政策、处理外贸运输重大问题的依据,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工具;③外贸运输统计,还是阐明和探索外贸运输客观规律的重要方法。(2)对外贸易运输统计的基本要求:统一性、准确性、及时性。10、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任务是什么?答:我国对外贸易运输的任务有以下三点:(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的十字方针,使用各种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和最优的运输方案,按时、按质、按量的把进口的物资运进来,把出口的货物运出去;(2)我国对外贸易的货物运输,是对外经贸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中需要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密切配合外交活动,认真贯彻各项外交政策;(3)对外贸易运输,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关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因此,必须不断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国家创造外汇。11、如何理解国际物流市场的内涵?答:国际物流市场,是一个按照全球统一规范的服务标准和流程,进行运作的运输网络体系;是一个综合了海、陆、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囊括了海上运输、航空运输、航空快递、铁路运输、国际多式联合运输、汽车运输等运输方式;集仓储、船舶经营和管理、船舶租赁、船务代理等运输衍生部门的航运市场为一体的,国际化的巨型的现代综合运输服务空间。55 12.简述我国海运、空运的发展历程。答:略第二章思考题及答案1、当今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主要还、陆、空航线的分布状况如何?答:略2、列举世界十大港口的基本状况。答:(1)鹿特丹港,,吞吐能力达3亿吨以上,是世界第三大港。鹿特丹港年吞吐欧盟国家30%的外贸产品,以及莱茵河75%的货物转运。运往西欧各国的原油、石油制品、谷物、煤炭、矿石等都经过这里。鹿特丹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进口港、最大的商品集散中心和洲际航线中转站。(2)纽约港,位于美国海岸哈得逊河口,是美国第一大港。港口宽深隐蔽,冬季不冻。港口海岸线总长1200多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码头。港区库场、装卸设备齐全、优良,运输系统发达。(3)新奥尔良港,位于密西西比河汇入墨西哥湾的河口上源。既是远洋深水港,又是内河航运集散地,是美国和世界最大的河海港。是美国的粮食出口港和煤炭出口港。(4)神户港,位于大阪湾北岸,是日本第一大港。泊地面积5668万平方米,水深13米。港口岸线成大3.8万米,其中水深9米以上的码头岸线长1.5万米,现有泊位270余个,包括杂货、集装箱和各种专业货物码头。(5)安特卫普港,是比利时最大港口,也是世界著名港口之一。该港有泊位400多个,港区水深7—16.8米,可同时停泊万吨以上船舶400艘。港口每年接纳海轮1.7万余艘次。(6)新加坡港,接近赤道,很少受台风袭击,潮差小,是世界海、空交通枢纽和著名自由港。该港水深在10.4—13.4米以上。油港区可泊35万吨级油轮,世界三大港口之一。(7)马赛港,位于地中海利翁湾,为地中海沿岸最大港,欧洲第二大港。港阔水深、潮差小,不淤不冻,水深8—24米,为地中海沿岸一天然港。(8)横滨港,,为日本第二大贸易港。港口水深12米,公用泊位97个,私用泊位105个,木材堆场面积63万平方米。(9)汉堡港,是德国第一大港,距北海入海口110公里,是一个河海兼用的开敞式潮汐港。航道水深16米,10万吨级船舶可长驱直入。全港分为7大港区,共700余港位。(10)伦敦港,是英国最大的港口,位于英格兰东南部,泰晤士河下游,与世界各主要港口都有船舶来往。3、列举在世界航运上有重要地位的海峡和国际运河,简述其一般状况。答:(1)苏伊士运河,连接大西洋和印度洋,是一条具有全球重要战略意义和经济意义的水道。苏伊士运河北起塞得港,南到陶菲克港,全长161.6公里,宽160—200米,为海平式运河。苏伊士运河的开通使西欧、北美至印度洋和太平洋西岸的航程,比绕过好望角缩短了5500—8000公里。(2)巴拿马运河,是沟通太平洋和大西洋各港口的重要捷径。运河全长61.3公里,水深13.5—26.5米,为一水闸式运河。巴拿马运河有水闸5个,大部分河段水面高出海面26米,货运量1.8亿吨。目前,全世界5%的贸易货运经过该运河。(3)马六甲海峡,位于亚洲东南部的马来西亚半岛和苏门答腊岛之间,是沟通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海上通道。该海峡可通过25万吨满载海轮,每年约有10万艘次船只通过。船多拥挤,为了避免事故,一般20万吨以上级别的海轮,就绕道龙目——望加锡海峡航行。55 (4)英吉利海峡,地处于英、法两国之间的狭窄处,水深在25—55米之间,连同它在北部的多佛尔海峡,总长约600公里。1994年5日正式建成通航。英吉利海峡是连接西北欧与北美的主要航线,海峡货物运输繁忙。英吉利海峡是世界上通过船只最多的海峡。1994年5月英吉利海底隧道正式通车,英国与欧洲大陆间的大批进、出口货物,不再经过装船海运,而直接使用隧道铁路运送。(5)霍尔木兹海峡,位于亚洲西部的阿曼半岛和伊朗之间,海峡呈人字形,东西长约150公里,平均水深70米以上。海峡西接波斯湾,东连阿曼湾。波斯湾沿岸产油国家的石油,绝大多数通过这里输向西欧、日本和美国等地。因此,该海峡是世界著名的“石油海峡”。在国际海运地理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进出霍尔木兹海峡的油轮每年有2.5万余艘,年油运量为6—8亿吨。4、自北向南简述我国的主要外贸大港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港口腹地和进出口货运情况。答:(1)营口港。营口港由营口港区、鲅鱼圈港区共同组成。营口港历史悠久,对外开埠距今已有整整140多年的历史,曾是我国东北地区唯一通商口岸,以“东方之贸易良港”闻名中外。进入21世纪后,营口港已向深水化、专业化、多功能化的现代港口迈进。至2003年底,营口港共有生产泊位29个,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17个。营口港货物吞吐量2005年全年实现7537万吨,集装箱运输量实现78.7万标准箱。(2)大连港。大连港为一四季通航的天然良港,承担我国东北地区外贸进出口的任务。位居西北太平洋的中枢,是转运远东、南亚、北美、欧洲货物最便捷的港口。港口自由水域346平方公里,陆地面积10余平方公里,拥有集装箱、原油、成品油、粮食、煤炭、散矿、化工产品、客货滚装等80来个现代化专业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40多个。海上运输已开辟到香港、日本、东南亚、欧洲等国际集装箱航线8条。2005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1.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00万TEU。(3)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一天然良港,水深在10米以上,风浪较小,冬季不冻。该港腹地主要是河北、内蒙和辽西,主要货种有煤炭、石油、粮食、化肥、矿石等。秦皇岛港以能源运输出闻名于世,主要将来自祖国内陆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河北等地的煤炭输往华东、华南等地及美洲、欧洲、亚洲等国家和地区,年输出煤炭占全国煤炭输出总量的50%以上,是我国北煤南运的主要通道。全港目前拥有全国最大的自动化煤炭装卸码头和设备较为先进的原油、杂货与集装箱码头,共有泊位58个,其中生产性泊位37个。秦皇岛油港现有一、二期两个码头,2.5万吨级泊位两个,5万吨级泊位一个,3千吨级成品油泊位一个,年通过能力1650万吨。2005年秦皇岛港实现吞吐量16902万吨。(4)天津新港。天津新港地处渤海海岸,是我国首都的出海门户,其腹地是华北、西北广大的地区。拥有各类泊位140余个,其中公共泊位76个,岸线总长14.5公里,万吨级以上泊位55个。2003年,天津港货物吞吐量完成1.62亿吨,实现一年净增3000万吨的历史性突破,吞吐量在中国北方居第一位。天津港是中国大陆最早开展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的港口。1973年9月,天津港成功开辟了我国第一条国际集装箱航线。1980年,天津港建成中国第一个集装箱码头。2004年,集装箱吞吐量完成381.6万标准箱,2005年天津港实现吞吐量24144万吨。(5)青岛港。青岛港港宽水深,冬季不冻,为一天然良港。该港腹地包括山东、河北、山西等。55 是国家特大型港口,由青岛老港区、黄岛油港区、前湾新港区三大港区组成。港口拥有码头15座,泊位73个,主要从事集装箱、煤炭、原油、铁矿、粮食等各类进出口货物的装卸服务和国际国内客运服务,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5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是太平洋西海岸重要的国际贸易口岸和海上运输枢纽。2005年青岛港实现吞吐量18678万吨。(6)上海港。上海港地处长三角水网地带,水路交通发达。目前,上海市内河港区共有3250个泊位,最大靠泊能力为2000吨级。改革开放以后,上海港的发展步入了快车道。20世纪90年代新建了罗径、外高桥一期、外高桥二期等新港区。港口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装卸、仓储、物流、船舶拖带、引航、外轮代理、外轮理货、海铁联运、中转服务以及水路客运服务等。1996年1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正式启动。2002年6月洋山深水港区开工建设,上海港又开始从河口港向真正的海港跨越。2003年完成货物吞吐量3.16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128.2万标准箱,是我国大陆首个突破1000万TEU大关的港口。2005年货物吞吐量达4.4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809万标准箱。上海港目前港口吞吐量居世界第一位,集装箱吞吐量居世界第三位。(7)舟山港。舟山港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舟山市,背靠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是江浙和长江流域诸省的海上门户。港口具有丰富的深水岸线资源和优越的建港自然条件。舟山港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上海—宁波—舟山组合港的主要组成部分,港口开发是舟山未来最具潜力和竞争力的产业。2005年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超过8000万吨。(8)宁波港。宁波港由北仑港区、镇海港区、宁波港区、大榭港区、穿山港区组成。其中,北仓港是宁波港的主体,水深达40米,基本不淤,长年不冻。宁波港是一个集内河港、河口港和海港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现代化深水大港。现有生产性泊位191座,其中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39座。最大的有25万吨级原油码头,20万吨级(可兼靠30万吨船)的卸矿码头,第六代国际集装箱专用泊位以及5万吨级液体化工专用泊位;已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多个港口通航。宁波港主要经营进口铁矿砂、内外贸集装箱、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产品、煤炭以及其他散杂货的装卸、储存、中转业务。2005年宁波港吞吐量26864万吨。(9)黄埔港。黄埔港是广州的深水港,位于珠江三角洲北部,地处我国外向型经济最活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港区分为虎门港区、新沙港区、黄埔港区和广州内港港区。广州港国际海运通达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并与国内100多个港口通航,是中国华南地区最大的对外贸易口岸,主要从事石油、煤炭、粮食、化肥、钢材、矿石、集装箱等货物装卸和仓储、货物保税业务以及国内外货物代理和船舶代理;代办中转、代理客运;国内外船舶进出港引航、水路货物和旅客运输、物流服务等。2005年广州港实现吞吐量25093万吨。(10)深圳港。深圳港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南部,珠江入海口伶仃洋东岸,毗邻香港,是华南地区优良的天然港湾。深圳港口的直接腹地为深圳市、惠阳市、东莞市和珠江三角洲的部分地区。货物以集装箱为主,兼营化肥、粮食、饲料、糖、钢材、水泥、木材、砂石、石油、煤炭、矿石等。2005年,深圳港建成10个集装箱专用泊位,并开发建设铜鼓航道。5、我国对外贸易的海运航线主要有哪几条?答:我国对外贸易的海运航线从近洋和远洋两个方面具体划分:(1)近洋航线主要有:中国—朝鲜航线、中国—日本航线、中国—越南航线、中国—香港航线、中国—俄罗斯航线、中国—菲律宾航线、中国—新马航线、中国—北加里曼丹航线、中国—泰国湾、中国—印度尼西亚航线、中国—孟加拉湾航线、中国—斯里兰卡航线、中国—波斯湾航线、中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航线。(2)远洋航线主要有:中国—红海航线、中国—东非航线、中国—西非航线、中国—地中海航线、中国—西欧航线、中国—北欧波罗的海航线、中国—北美航线、中国—中南美航线。55 6、我国铁路外贸货运口岸有哪几个?答:我国主要的国际货物运输的铁路干线及国境口岸有:(1)滨州线——自哈尔滨起向西北至满洲里;(2)滨绥线——自哈尔滨站起,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相连接;(3)集二线——从京包线的集宁站,向西北到二连;(4)沈丹线—从沈阳到丹东。越过鸭绿江与朝鲜铁路相连;(5)长图线—西起吉林长春,东至图们,横过图们江与朝鲜铁路相连;(6)梅集线—自梅河口至集安,是我国铁路国境口岸;(7)湘桂线—从湖南衡阳起,经广西柳州、南宁到达终点站凭祥,是我国的铁路国境口岸;(8)昆河线—从云南昆明经碧色寨到河口;(9)北疆线—从新疆乌鲁木齐向西到达阿拉山口。7、略。8、世界主要的集装箱航线有哪些?答:目前,世界海运集装箱航线主要有:(1)远东—北美航线;(2)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3)欧洲、地中海—远东航线;(4)远东—澳大利亚航线;(5)澳大利亚、新西兰—北美航线;(6)欧洲、地中海—西非、南非航线。9.略55 第三章思考题及答案1、什么是国际航运政策?国际航运政策可以分为几类?答:一个国家的航运政策,是该国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航运政策阐明的是,一国对航运业的方略、方针,政策、措施。航运政策的内容包括,经济的、法律的以及国家行政措施。一个国家的航运政策能直接反映出该国对他国船队所采取的立场,因而航运政策一般具有两个方面:对外航运政策,体现该国对他国商船队所持的态度;国内航运政策,体现着国家对本国运输业的大政方略。现行的国际航运政策可以分为自由的和保护的两大类型。(1)航运自由主义政策。提倡航运自由的国家目的在于,使他国放弃自己的市场保护,按照自由竞争原则发展航运市场。传统海上强国,海运历史悠久,船队规模庞大,航海经验丰富,可以轻而易举的挤垮承运本国货的同行对手。因而,坚持自由选择承运人的原则。其实,这些国家无一例外的不是,通过采用形形色色的保护政策,对本国的航运业进行保护。考虑到航运业自由放任,会导致诸如贸易货物运输困难、船员失业增加、航运业衰落等不利情况日趋恶化。因而,目前国际航运市场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商船队是在没有本国政府的扶植和资助的下经营的。(2)航运保护主义政策。国家对本国航运业采取优惠扶植的保护措施。国家对本国航运业的干预日趋强化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航运业的巨大经济意义,而且也基于这样的一个事实,即没有国家的援助,要发展航运业是较为困难的。所以发展中国家的航运保护主义立场,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合理的。2、制定国际航运政策的目的是什么?答:制定国际航运政策的目的是:(1)通过制定航运政策来指导本国航运业的发展,以求航运业创造丰厚的收入;(2)为国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3)为本国资本提供更多的增值机会;(4)借助航运业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后工业化;(5)保障和促进,本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顺利发展;(6)借助航运业赚取的外汇,作为无形商品贸易的收入,来平衡国际收支;(7)以防战争冲突或政治性动荡之不测,确保国防安全。以上这些目的是综合而言,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各国航运政策的主要目的也是不同的,有的带有经济色彩,有的带有政治的或军事性的色彩。3、简述世界上四大主要航运市场。答:(1)伦敦航运市场。伦敦航运市场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情报和询价最多的租船市场,居于世界租船市场的中心地位,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租船市场。成立于1823年的,波罗的海海运交易所,是世界上唯一的一家,历史最悠久的,世界性的航运交易所。波罗的海海运交易所交易所的交易活动,是完全公开的,交易规模是世界最大的。交易大厅的商务洽谈内容,能反映出世界各地的供求状况。洽谈的结果,能反映出世界航运市场的现状。由于,世界主要航运媒体都对该交易所的行情进行报道,所以,波罗的海海运交易所的交易状况,就成了国际海运市场的晴雨表。(2)纽约航运市场。55 纽约航运市场汇集了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的大宗谷物出口商,美国煤炭出口商,以及世界各地的铁矿石出口商。此外,纽约发达的金融保险业,也为航运市场中心的地位的确立提供了基础条件。由于纽约市场和伦敦市场存在时差,在一个市场未来得及成交的订货单,可以转到另一个市场。纽约市场得以进一步确立其国际航运市场的地位。纽约市场的交易活动,几乎全部都是通过电话或电传的方式进行的。(3)鹿特丹、奥斯陆、汉堡航运市场。这三个市场都是地方性市场,是主要船舶所有人汇集的地方,其特点是船东把注意力放在第三国货载而不是本国货载上面,因此,鹿特丹、奥斯陆、汉堡三个航运市场,都与伦敦和纽约航运市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4)香港航运市场和东京航运市场。香港航运市场是一个区域性的国际航运市场,以服务东南亚和日本的货主和船东(二船东)为主,与东京航运市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东京航运市场,也是一个地方性的市场,是日本船舶所有人和货主汇集的地方。随着日本海运业的发展,东京航运市场已经成为一个,影响日本和东南亚的重要市场。4.略5、依据WTO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现行的海运政策作出客观的评价。答:中国航运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程度高;开放的领域广泛;对外资进入航运市场的限制门槛低,仅限于不允许外商独资经营,而在投资数量、投资地点等方面都没有设限。目前,中国航运市场的市场准入水平,已在逐步兑现我们的入世承诺。中国的航运政策具有开放的自由的性质。但是,继续开放中国航运服务市场应视中国与各国双边、多边谈判的进展而定。55 第四章思考题及答案1、什么是国际货运代理?其国际组织叫什么?答:国际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并不是承运人,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输合同有关的活动,如仓储、报关、验收、收款等事项。国际货运代理的国际性组织叫做“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简称“菲亚塔”。该组织1926年5月31日在奥地利维也纳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世,由两年一届的全会选出的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常委会下设:公共关系、运输和研究中心、法律单据和保险、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海运和多种运输、海关、职业训练、统计等10个技术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协调和解决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所发生的问题。菲亚塔协会是本行业在世界范围内最具权威性的组织,也是世界贸易运输领域内最大的非政府和非营利性的组织,现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5000多家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加入。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于1985年加入该协会。2、运输代理的种类有哪些?答:根据代理业务的性质和范围的不同分为4种:(1)租船代理,又称租船经纪人,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的对象,进行船舶租赁业务的人。租船代理的主要业务是在市场上,以中间人的身份,使船舶双方达成租赁交易,从中赚取佣金。根据它所代理的委托身份,不同又分为两种:船东代理人和租船代理人,为货主寻找合适的运输船舶。(2)船务代理,是指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代办与船舶有关的一切业务的人,它的业务范围很广。根据委托方式不同一般分为两种:航次代理和长期代理。(3)咨询代理,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关咨询情况、情报、资料、数据和信息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4)货运代理,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对有关货物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转运、订舱等业务的人,它与货主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关系。3、国际货运代理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答:国际货运代理的地位和作用是:(1)能够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中每一个环节的业务或全程各个环节的业务,手续简单方便;(2)能够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成为成组货物进行运输;(3)能够根据委托人托运货物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运输中的安全、时耗、运价等各种因素,使用最适合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选择最佳的运输路线和最优的运输方案,把进出口货物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地运往目的地;(4)能够掌握货物的全程运输信息,使用最现代化的通讯设备随时向委托人报告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状况;(5)能够就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金融等方面向进出口商提供咨询,并对国外市场和在国外市场销售的可能性提出建设;(6)不仅能够组织和协调运输,而且能够创造开发新运输方式、新运输路线以及制订新的费率。4、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有哪些?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代理人或者独立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包括:55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5、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市场准入资格是什么?答: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其名称、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与业务性质、范围相符合,并能体现行业特点。其中,名称中应当含有“货运代理”、“运输服务”、集运或“物流”等相关字样。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组织形式仍然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至少要有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每申请设立一个从事过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相应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6、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趋势是什么?答: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四点:(1)经营的规模化。入世后,随着货代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实力强的外资货代将进入我国,一大批势单力薄的货代将被淘汰。进行规模化经营是货代行业的必然趋势。(2)服务的专业化。第三方物流的核心竞争能力,来自于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应该说专业优势实际上是其他优势的综合表现。服务专业能力是指在物流方面具高水平的运作技能,专业化运作是降低成本、提高物流水平的运作方式。货代的专业化就是要在空运、集装箱运输、租船、快递、仓储分拨、物流配送等业务中选择其中一两项作为主业,在市场开发、战略策划、人才选用、业务管理等方面采用密集型的战略,拓展核心专场,使企业具备竞争能力的根本保证。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客户需求的提高,货代企业应当完成向第三方物流的角色转换。(3)系统的网络化。网络化有三层递进含意:第一层含意是指货代企业首先建立国内国外物流服务网络,扩大物流服务的范围、规模,建立全球化服务网络战略,这是企业未来竞争的根本保证;第二层含意是指货代企业对物流网点的资源能统一调配,通过网络运作追求规模效益,以形成和实现“一个利润中,多个成本中心”的组织运作模式,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资源;第三层含意是通过全球商务信息交换网络,解决货代企业的网点间的连接问题,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内部资源网络化运作。(4)物流的信息化。在国际货代企业活动中,信息是控制生产和销售系统的相结合的物流作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发展的最高境界是有价值信息的有条件地高度共享。企业内部的各个子系统、功能模块之间的有效集成便构成了一个企业的神经中枢。物流信息系统是现代物流系统化提高物流效率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国际物流正常运转的基础和保障。55 第五章思考题及答案1、海洋货物运输有哪些特点和作用?答:海洋货物运输的特点有以下六点:(1)通过能力大。利用天然航道,不受道路或轨道的限制,如因政治、经济贸易条件变化,可随时改选最有利的航线。(2)运输量大。世界石油运输中已出现50—70万吨的巨型油轮,最大的散装船已达16—17万吨。(3)运费低廉。海上货物运价仅相当于铁路运价的1/5,公路运价的1/10,航空运价的1/30。(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船舶由于运量大,基本上适合各种货物的运输,其他货物无法装运的,轮船一般都可以装运。(5)速度较慢。商船体积大,水流阻力高,加之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速度较慢。(6)风险较大。易受自然气候影响,航期不易准确,遇险的可能性也大。由于国际货物运输的通过能力强大、运力强大、运费低廉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等长处,加之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使海洋运输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目前,国际贸易总运量三分之二以上,我的国进、出口货物,货运总量的80%以上都是利用的海上运输。此外,海上运输业实际上也是一个国家的国防后备力量。2、船舶吨位包括什么?作用有什么不同?答:(1)船舶吨位,是船舶大小的计量单位,可以分为重量吨位和容积吨位两种。其中,重量吨位包括排水量吨位和载重吨位,容积吨位包括容积总吨和容积净吨。(2)排水量吨位用于军舰大小及舰队的统计,也可以用于计算船舶的载重吨。载重吨位可用于对货物的统计,作为期租船月租金计算的依据,表示船舶的载运能力,也可以用作新船造价及旧船售价的计算单位。容积总吨可用于国家对商船队的统计,表明船舶的大小,用于船舶登记,用于政府确定对航运业的补贴或造舰津贴,用于计算保险费用、造船费用以及船舶的赔偿等等。容积净吨主要用于船舶的报关、结关,作为船舶向港口交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的依据,作为船舶通过运河时交纳运河费的依据。3、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有什么不同?答:(1)班轮运输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费率的相对固定。租船运输没有固定航线、装卸港、船期和运价。租船运输的航线和装卸港的安排,根据租船人的需要或按合同而定,灵活是租船运输最大优点。(2)班轮运输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条款作为依据。而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3)班轮运输的运价内已经包括了装卸费用,船舶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而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以及船期延误都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和计算,(4)班轮运输承运的对象是件杂货,对港口的装卸作业要求较高。而租船运输,主要是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物。4、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的区别有哪些?答:(1)55 定程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的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业务。在程租船情况下,船舶的营运调度工作,仍由船舶所有人负责,包括燃料费、港口费、拖轮费在内的一切营运费都由船舶所有人支付,租船人按合同规定将货物装上船后,即可在卸货港等待提货。程租船的“租赁”决定于完成一个或数个航次实际所需的时间,航次结束。租赁合同关系终止。程租合同一般有每天装卸率或装卸总天数和计算延滞、速遣费的规定。(2)定期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在此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货运。租期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用、拖轮费用等营运费用,都有租船人负担。船东只负责船舶的维修、保险、配备船员和供给船员的给养,以及支付其他的固定费用。期租船的租金在租期内不变。支付方法一般按船舶夏季载重线时载重吨,每吨每月若干货币单位计算,每30天(每日历月),或每半月预付一次。期租船的租期一般为六个月,一年、二年甚至五年不等。期限确定后,双方都不能随意改变。5、请比较“滞期费”和“速遣费”。答:(1)在许可装卸时间内如未能装卸完毕,则自许可装卸时间终止时起至全部货物装卸完毕后的滞期时间,租船人应按合同规定向船东支付滞期费。通常滞期费按船舶滞期时间乘以合同规定的滞期费率计算。滞期时间,等于实用装卸时间与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之差。(2)如果在允许装卸时间届满前,提前完成了货物的装卸工作,则节省的时间,船东要付给租船人一定的金额作为奖励,这就是速遣费。滞期费和速遣费均按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不是一天按比例计算,通常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6、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答: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七个:(1)船舶说明。期租船租赁时间长,且船舶在租期之内,由承租方经营管理。(2)租期。租期的长、短主要根据租方的需要来定。在洽租长期租船时,要考虑在这段时间之内,有无稳定的基本货源。通常租期的订法有三种:暗含伸缩性、明确规定伸缩时间和规定没有或暗含没有伸缩。(3)交船。指船东依据合同,将船舶和船员交给租船人使用,此时是租期和租金开始计算之时。交船地点选择的关键在于,承、租双方都希望将船舶空放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极限。通常在交船时,船舶应当满足的条件有:装货已准备就绪;货舱已清扫干净,适于装载约定的货物;船上存油量和船上设备,灭火设备、护货板等等完备无缺,符合租约规定。船舶文件齐备且有记录;船舶必须适航。(4)租金。为取得船舶使用权向船东支付的费用叫做租金。习惯上租金按每30天,或每日历月每夏季载重吨计算。也以可按整条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两者之间可以相互换算。(5)停租与复租。停租,指在租期之内,因约定的原因,船方人员或因物料不足、机器故障、检验船舶、修理等船方责任事故,造成的租方租期的损失时,租方有中断支付停止使用船舶期间租金的权利。所有期租合同中都订有这一条款。在引用这一条款时,租方有说明时间损失原因的责任,已付租金可按比例扣除。(6)还船。租期满时,租船人有义务按照租约规定的地点和条件将船还给船东。还船之时就是租金停付之日。(7)转租。转租条款,明确租船人在租期内,有权依据合同将所租来的船舶转租给别人,但是,在转租时,租船人仍有义务履行原租船合同。长期租船的条件下,租船人有时会因货源或经营决策等原因,将租船转租给第三者。7、海运进口货物运输流程是什么?答:海运进口货物运输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一些环节。55 (1)租船订舱。按照贸易合同的规定,负责货物运输的一方,要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数量来决定租船或订舱。大宗货物需要整船装运的,洽租适当船舶承运;小批量的杂货,大多向班轮公司订舱。不论租船或订舱,均需办理租船或订舱手续。除个别情况外,一般均委托代理来办理。(2)掌握船舶动态。船舶动态主要包括船名、船籍、船舶性质、装卸港顺序、预抵港日期、船舶吃水和该船所载货物的名称数量等方面的信息。(3)收集和整理单证。进口货物运输单证一般包括商务单证和船务单证两大类。商务单证有贸易合同正本或副本、发票、提单、装箱单、品质证明书和保险单等。船务单证主要有载货清单、货物积载图、租船合同或提单副本。(4)报关。进口货物需向海关报关,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5)报验。进口货物按我国《商检法》的规定,必须向商检局申请办理检验、鉴定手续,查验进口商品是否符合我国规定或订货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保护买方利益。(6)监卸和交接。一般由船方申请理货,负责把进口货物按提单、标记点清件数,验看包装情况,分批拨交收货人。监卸人员一般是收货人的代表,履行现场监卸任务。监卸人员要与理货人员密切配合,把好货物数量和质量关。(7)代运。为了解决用货部门在到货港口无机构和人员的困难,并使进口货物能及时提高港口,保证港口畅通,防止出现压港、压船、压货现象,各港口接卸单位可接受用货部门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口货物到达国内港口后的国内转运业务,这称为代运工作。(8)保险。若系我方以FOB或CFR条件成交的进口货物,由我方办理保险。我方负责进口的单位在收到发货人装船通知后应立即办理投保手续。目前为简化手续和防止发生漏保现象,一般采用预约保险办法,由负责进口的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进口货物预约保险合同。8、海运出口货物运输流程是什么?答:海运出口货物运输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环节:(1)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为使出运工作顺利进行,出口单位在收到信用证后,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核,如果发现信用证中的有关条款与贸易合同不符,应及时要求进口方修改信用证。(2)备货、报验和领证。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要按照信用证上规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出口货物,并按照合同及信用证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刷唛。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对需要经检验机构检验出证的出口货物,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3)租船和订舱。履行以CIF和CFR价格条件对外成交的出口贸易合同,由卖方派船装运出口货物。洽订班轮舱位,则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订舱委托单,经船公司同意后,向托运人签发装货单,运输合同即告成立。(4)出口货物集中港区。洽订船舶或舱位后,货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装船条件的出口货物发运到港区内指定的仓库或货场,以待装船。向港区集中时,应按照卸货港口的先后和货物积载顺序发货,以便按先后次序装船。(5)出口报关和装船。货物集中港区后,把编制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外销合同、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关员查验合格放行后方可装船。在装船过程中,发货单位应派人进行监督,随时掌握装船情况和处理装船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6)投保。如果合同规定需要在装船时发出装船通知,由国外收货人自办保险,发货人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55 (7)支付运费。船公司为正确核收运费,在出口货物集中港区仓库或库场后申请商检机构对其进行衡量。对需要预付运费的出口货物,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必须在收取运费后签给托运人运费预付的提单。如属到付运费的货物,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其运费由船公司卸港代理在收货人提货前向收货人收取。55 第六章思考题及答案1、什么是提单?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答:提单,是收到货物或货物装船,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或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签发的、证明承运人已收到提单上列明的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并负责将该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和完好地交付给收货人的货运单证。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发给托运人的一张货物收据。如果是已装船提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后,托运人从船方取得的大副收据,即向船长或代理公司换取的。它表明承运人已收到货物并已经装船付运。(2)提单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此,可以在目的港取货,即取得提单的人就有权支配该批货物。(3)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也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提单上印有若干条款,规定了承运人的责任、义务、权利和豁免,相应地也证明了托运人的责任,双方都受其约束。2、提单有哪些分类方法?答:提单一般有以下几中分类方法:(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分为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已装船提单是整票货物已全部装进船舱或装在舱面甲板上后,承运人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为了确保能在目的地提货,一般都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提单,以证明货物确已装船。收货待运提单是在托运人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已接管等待装船的货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2)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划分,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不记名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没有指明任何收货人,而注明“提单持有人”字样或将这一栏空白,不填写任何人的名称的提单。这种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提取货物,极为简便。指示提单是指在提单正面“收货人”一栏内填上“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字样的提单。实务中常见的可转让提单是指示提单。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背书转让,可以是空白背书,也可以是记名背书。(3)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指货物装船时,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对提单上印就的“外表状况明显良好”没有作相反的批注或附加条文,也就是未在提单上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件数、重量和体积,或其他妨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称为清洁提单。在货物装船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现象时,承运人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不清洁提单。(4)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联运提单和多式联运提单。直达提单又称直运提单,是指货物从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转船,直接运至目的港卸船交与收货人的提单。直达提单上不得有“转船”或“在某港转船”的批注。转船提单是指货物从起运港装载的船舶不直接驶往目的港,需要在中途港口换装其他船舶转运至目的港卸货,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称为转船提单。在提单上注明“转运”或在“某某港转船”字样,转船提单往往由第一程船的承运人签发。联运提单是指货物运输需经两段或两段以上的运输方式来完成,如海陆、海空或海海等联合运输所使用的提单。多式联运提单主要用于集装箱运输,55 是指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其中一种是海上运输方式,由一个承运人负责全程运输,负责将货物从接收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所签发的提单。(5)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分为全式提单和简式提单。全式提单是指提单除正面印就的提单格式所记载的事项,背面还列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在海运的实际业务中大量使用都是这种提单。简式提单又称短式提单、略式提单,是相对于全式提单而言的,是指提单背面没有关于承运人与托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等详细条款的提单。(6)按提单使用有效性划分,分为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7)按收费方式划分,分为运费预付提单和运费到付提单。3、指示性提单有几种写法?其中哪种情况需要背书?答:指示提单有四种写法:(1)凭银行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ofxxBank”。(2)凭收货人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ofA.B.C.Co.Ltd”。(3)凭发货人指示。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of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4)不记名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theord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不记名指示提单,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4、什么是电子提单?与海运提单相比,电子提单有什么特点?答:电子提单是一种利用EDI系统,对海运途中的货物支配权进行转让的程序。电子提单具有的许多传统提单无法比拟的优点:(1)能够快速、准确地实现货物支配权的转移。EDI系统,是一种高度现代化的通讯方式,可以利用计算机操纵、监督运输活动,达到快速、准确地实现货物支配权的转移。(2)方便了海运单的使用。电子提单——EDI系统,是在海运提单使用后产生的,二者对于待收货人的作用是相同的。因此,电子提单的出现必将方便海运单的使用。当海上运输航程较短时,可以完全避免传统提单,因为邮寄而可能出现的船到、提单尚未寄到的情况。(3)可以防止冒领、避免误交。由于电子数据交换系统高度的保密性,使它能大大减少提单欺诈案件的发生。承运人可以控制监视提单的内容,以防止托运人涂改提单,欺骗收货人与银行。托运人、银行、甚至收货人可以监视承运人的行踪;可以避免船舶失踪。承运人能够控制收货人,只有当收货人付款之后,银行才通告货主支配权的转移。承运人可准确地将货物交给付款人。从而,杜绝了冒领,避免了误交。5、略55 第七章思考题及答案1、略2、略3、略4、简述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业务范围和办理的种别有哪些?答: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业务范围分为以下三点:(1)同参加《国际货协》国家铁路之间的货物运送。参加国际货协各国铁路办理联运的车站,除阿尔巴尼亚、朝鲜铁路外,凡开办国内货运营业的车站,都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我国各站营业办理限制按国内《货物运价里程表》规定办理。(2)同未参加国际货协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发货人在发送站用国际货协票据在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的最后一个过境铁路的出口国境站,由国境站站长(或发、收货人)委托的收转人办理、转送至最终到站。(3)通过港口的货物运送。我国通过铁路塔林、里加、波兰铁路格丁尼亚、格但斯克、什切青或德国铁路扎斯尼次、罗斯托克等港口站往芬兰、瑞典、挪威和丹麦等国发送货物;或朝鲜蒙古、独联体和越南等国,通过中国铁路大连、新港、黄浦等港口站往阿尔巴尼亚或日本等国发货,或相反方向发货时,发货站和港口间用国际货协票据办理,由发货人或发货人委托在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转发送。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办理类别有以下两种分类方法:(1)按发货人托运货物数量、性质、体积、状态办理分为整车货物、零担货物和大吨位集装箱。(2)按运输速度托运类别分为:慢运、快运和挂运。5、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出口一般需有哪些单证?各自的作用是什么?答:国际铁路联运货物出口一般需要两类单证,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和添附文件。(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是发货人与铁路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它规定了铁路与发、收货人在货物运送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铁路和发、收货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包括运单正本、运行报单、运单副本、货物交付单、货物到达通知单。(2)添附文件。我国出口货物必须添附“出口货物细单”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外汇核销单”,另根据规定和合同要求还要添附“出口许可证”、“品质证明书”、“商检证”、卫生检疫证、动植物检查以及装箱单、磅码单、化验单、产地证、发运清单。这些文件只限与运单所记载的货物有关,并将添附文件名称和份数记入运单“发货人添附文件”栏内,并同运单一起至国境站,不能邮寄,货物在国境站的报关手续,由口岸外运公司代为办理。6、简述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进口的交接程序。答: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进口的交接程序有以下七个步骤:(1)确定货物到达站。国内订货部门应提供确切的到达站的车站名称和到达路局的名称,除个别单位在国境站设有机构的以外,均不得以我国国境站或换装站为到达站,也不得以对方国境站为到达站。55 (2)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3)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各部门对外订货签约时,必须按照商务部的统一规定编制运输标志,不得颠倒顺序和增加内容,否则会造成错发、错运事故。(4)向位于国境站的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进口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及时将合同的中文副本、附件、补充协议书、变更申请书、确认函电、交货清单等寄送国境站外运机构。(5)进口货物在国境的交接。进口货物列车到达国境站后由铁路会同海关接车,双方铁路根据列车长提供的货物交接单办理交接,海关对货物执行监管。(6)分拨与分运。对于小额订货,国外发货人集中托运、以我国国境站为到站,外运机构为收货人的,和国外铁路将发货人集中托运、以我国国境站为到站,外运在接货后应负责办理分拨、分运业务。(7)进口货物的交付。铁路到站向收货人发到货通知;收货人接到通知后,并且向铁路付清运送费用后,铁路将运单和货物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在取货时应在“运行报单”上加盖收货戳记。7、列出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送费用的有关规定及其计算方法。答: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1)参加国际货协各铁路间运送费用核收的原则:①发送路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或根据发送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②到达路的运送费用:在到站向收货人或根据到达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③过境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2)国际货协参加路与非国际货协铁路间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①发送路和到达路的运送费用与(1)项①、②项相同。②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参加国际货协并实行《统一货价》各国境路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但办理转送国家铁路的运送费用,可以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过境非国际货协铁路的运送费用,在到站向收货人或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货物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①从参加国际货协并实行《统一货价》的国家,通过另一个实行统一货价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是否参加统一货价)和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票据办理货物运送,只能办理至过境港口站为止或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②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发站至港口站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相反方向运送时,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在港口站所发生的杂费和其他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在这些港口车站向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核收。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规定计收。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内段运费的计算:根据《国际货协》的规定,我国通过国际铁路联运的进出口货物,其国内段运费的核收应按照我国《铁路货物运价规定》进行计算。运费计算的程序如下: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确定从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根据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品名查找货物品名检查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根据运价里程和运价号在货物运价率表中查出相应的运价率;按《铁路货物运价规定》确定的计费重量与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相乘,算出该批货物的运费。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过境运费的计算: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过境运费是按照《统一货价》的规定计算的。运费计算的程序如下:根据运单记载的应通过的国境站,在《统一货价》过境里程表中分别找出货物所通过的各个国家的过境里程;根据货物品名,查找《统一货价》中的通用货物品名表,确定所运货物应适用的运价等级;根据货物运价等级和各过境路的运送里程,在《统一货价》中找出符合该批货物的运价率;55 《统一货价》对过境货物运费的计算是以慢运整车货物的运费额为基本运费额,其他种别的货物运费,则在基本运费额的基础上分别乘以不同的加成率。8、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有什么特点?运输程序如何?答:(1)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有什么特点:①租车方式两票运输。对香港的铁路运输是由大陆段和港九段两部分铁路运输组成,所以出口单位在发送地车站将货物托运至深圳北站,收货人为深圳外运公司;货车到达深圳北站后,由深圳外运作为各地出口单位的代理,向铁路租车过轨,交付租车费并办理出口报关等手续。经海关放行过轨后,由香港的“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外运在港的代理,由其在港段罗湖车站,向港九铁路另行起票托运至九龙,货物到达九龙站后,由其负责卸货并交收货人。承运人签发“承运货物收据”,作为向银行结汇的凭证。②运输工作计划多变。有相当数量的商品,特别是鲜活商品要根据香港市场情况随时调节,在各个发运口岸,要按一定的配额均衡发运,做到“优质、适量、均衡、应时”地供应香港市场。因此,对香港地区的运输要求较一般国际联运和对外出口要高。③运输计划主要是编制月度计划。各发送货物的省、市、自治区根据成交、备货及香港市场的情况,按当时铁路部门规定的报送时间,向铁路局办理、下达月铁路要车手续。经汇总,于每月10日前报送外运总公司。铁路局于当月14日提出下月计划分配方案。25日前批准计划。(2)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的一般程序:①发货人办理国内铁路运输托运手续。发货地——深圳站(发货人——深圳外运公司)。发货人提前5天向当地外运办理委托手续。当地外运接受委托单证、审查合格后寄送深圳外运公司。发货人向深圳外运公司拍发起运电报,深圳外运接到到车预告电报后核对,抄给香港以便中途做好接车准备。②运行组织、口岸交接。运行组织——快运货物列车、直达列车、成组运输。铁路到达深圳的外贸出口货物有三种方式:原车过轨(约占80%——90%)、卸车(存储)经公路出口和卸车后存外贸仓库再装火车出口。深圳外运公司办理杂货,总公司工作组和转运站办理活畜禽。③港段接卸。一是香港九广铁路公司,主要是将深圳过轨的各班货车由罗湖车站拉到九龙,装有不同商品的货车分别送进红磡及何文田货场。二是香港的铁路货运业务,接货、托运、调度、交货均由中国旅行社香港分社承担,香港中旅分社是外运公司在香港代理,双方是委托代办关系。三是运输行。运输行是香港的私商,过去是作为外运公司的代理在香港承办铁路货物运输业务的。1961年以后,由中旅分社和广东省外运分公司对口,中旅分社承担不了的业务,再分别委托各运输代理。现在和中旅分社有业务联系的运输行主要有六家:新联、开源、永达、良友、大陆、以及金利信、文联运输行等等。四是华润集团公司储运部,其作为贸易部门的代表负责供港物资的全面运输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各驻港贸易机构,包括五丰行、德信行、华运公司等的储运工作。货车到达深圳后,深圳外运公司填报“当天车辆过轨货物通知单”(预报),交给香港中旅罗湖办事处,香港中旅派人过桥取送。货车过轨后,罗湖办事处根据香港九龙铁路公司提供的过轨车号,填制过轨确报。至现场逐个核对车号,并进行适当处理。并向香港九广铁路公司起票托运。香港的卸货点没有货场,卸货时全部火(火车)、车(汽车)直取或车(火车)船直取方式。55 第八章思考题及答案1、外贸汽车运输的任务和特点是什么?答:(1)外贸汽车运输的主要任务有:出口物资的收购入库、集中港、站;进口物资的疏运;国际多式联运的首、尾段运输;边境贸易的过境运输;以及供港澳物资或通过港澳中转的货物运输等。(2)外贸汽车运输的特点是:①点多面广,季节性强;②运距段,单程货多;③鲜活易腐食品要随产随运,有很强的时间性;④运输任务不均衡,突击任务多;⑤集装箱运输发展迅速,公路运输集装箱比重增大;⑥边境公路运输政策性强。2、简述边境公路过境汽车货物运输程序。答:边境公路过境汽车货物运输可分为进口运输和出口运输两部分。(1)出口货物公路过境运输程序:①托运人填报托运单并提交有关出口许可证;②车队凭委托书及许可证,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向出境口岸报关;③海关征税验关后,将货物封关,运送至指定境外交货点交接。(2)进口公路过境运输程序:①托运人向我驻外办事处办理托运手续;②接收后,驻外机构通知国内驻口岸机构,并安排具备过境承运的外运车队,派车前往装货,驻口岸办事处向收货人索取进口许可证,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海关报验放行;③海关验关征税放行后,按托运委托书的要求,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交收货人签收。3、公路运输费用的计算和收款办法如何?答:(1)运费计算公式:①以吨公里计算者:(货物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运价费)+(货物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运价费×加成费)②以吨计算者:(货物计费重量×运价费)+(货物计费重量×运价费×加成费)③凡车辆无法计算历程,或因货物性质、体积限制,不能按正常速度行驶者,应按即时包车处理。(2)运杂费收款办法:①预收运费的,在结算时,多退少补;②现金结算的,按实际发生的运杂费总额向托运人收取现金;③财务托收:由承运方先垫付,定期凭运单回执汇总总的所有费用总额,由银行向托运方托收运费;④其他结算办法,如预交转账支票,按协议收取包干费用等等。4、公路运输中事故的处理和责任划分如何?55 答:(1)事故的处理分为两种情况:①承运责任期内,可能由承运方造成的商务事故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引起注意的情况:破损,装卸时操作不当引起货物损坏;污染,装卸不当引起被它物污染;湿损,阴雨雪天使货物受潮损坏;短少失落,因被盗窃、丢失、事故等造成货物损坏失落;因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货差货损。②在货物交接中,如手续不清,也会造成责任商务事故。因此,必须注意:驾驶员必须亲自点数、监装、核对货物的票数、唛头、品种、件数及卸货点,发现不符,随即纠正;运达目的地时,发现货物短少等情况,应认真审核,等待处理;运送外贸物资有很强的时间性。因此,在接受托运时,要明确到达交货时间;运送贵重、精密及易发生货损的货物时,要与货主协商,及时向保险公司投保运输险。(2)责任事故划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运方不负责任:①由不可抗力所致的货损;②包装完好,但内部损坏、变质、短少者;③违反国家法令或规定的,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其他处理;④货物抵达到达站,收货方逾期提货或局部提取造成的货损;⑤有随车押送人员负责中途保管照料的。5、汽车运输经营管理现行的八项指标是什么?答:汽车运输经营管理先行的八项指标是:(1)产量指标:以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反映;(2)质量指标:以安全行使间隔里程和货损货差两个指标反映;(3)效率指标:反映车辆运输能力的利用程度,包括:完好率、工作率、里程利用率、车吨产量;(4)燃料消耗指标:指车辆每行驶百公里,所消耗的燃料数量;(5)劳动生产率指标:是表明职工劳动效率的指标;(6)运输成本指标:是指汽车运输的单位成本;(7)流动资金占用指标:是指平均每百元收入占用的流动资金额,它反映了企业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8)利润指标:即企业的基本业务,汽车运输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总和。6、略。7、什么是管道运输,其特点是什么?答:管道运输时利用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和粉状固体的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它随着石油原油的生产和产生。管道运输的特点是:(1)运量大。输油管线,可以源源不断地完成输送任务。根据其管径的大小不同,其每年的运输量可达数百万吨到几千万吨,甚至超过亿吨。(2)占地少。运输管道埋藏地下的部分,占管道总长度的95%以上。管道运输占地少,分别为公路的3%,铁路的10%左右。在交通运输规划系统中,优先考虑管道运输方案,对于节约土地资源,意义重大。(3)管道运输建设周期短、费用低。55 管道运输系统的建设周期与相同运量的铁路建设周期相比,一般要短1/3以上,管道建设费用比铁路低近60%。(4)管道运输安全可靠、连续性强。石油天然气易燃、易爆、易挥发、易泄露,采用管道运输方式,可以避免以上危险。同时,由油、气泄露导致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也可大大减少。可见,管道运输符合运输绿色化要求。(5)管道运输耗能少、成本低、效益好。管道运输,还是连续的工程,运输系统不存在空载行程,因而系统的运输效率高。管道口径越大,运输距离越远,运输量越大,运输成本就越低。(6)灵活性差。管道运输除承运的货物比较单一外,也不容许随便扩展管线,实现“门到门”的运灵活输服务。一般来说,管道运输常常要与铁路运输、汽车运输、水路运输配合才能完成全程输送。8、略9、为什么说“十一五”是我国管道运输发展的“黄金时期”?答:美国能源信息署预测,2025年到来之前,世界能源消费将增加54%。调查统计,从2005年起到下一个10年,世界各地计划建造的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管道9.6万多公里,其中62%是天然气管道。全球能源形势如此,我国未来的10年,将是管道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今后10年管道运输的发展,除了得益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能源结构的改变经济大环境以外,还得益于在建的几个大的管道项目:建设的中俄输气管线;内蒙古苏格里气田开发后将兴建的苏格里气田外输管线;吐库曼和西西伯利亚至中国的输气管线等。这些在建的大工程的建设,将让中国的能源脉动更加畅通和有力。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管道齐头并进的能源发展战略不仅为中国,也将为世界管道业发展提供机遇。10、略55 第九章思考题及答案1、国际航空运输有什么特点?答:国际航空运输的特点是:(1)运送速度快。航空线路不受地面条件限制,一般可在两点间直线飞行,航程比地面短得多。而且,运程越远,快速的特点就越显著。(2)安全准确。航空运输管理制度比较完善,货物的破损率低,可保证运输的质量。飞机航行有一定的班期,可保证按时到达。(3)手续简便。航空运输为了体现其快捷便利的特点,为托运人提供了简便的托运手续,也可以由货运代理人上门取货并为其办理一切运输手续。(4)节省包装、保险、利息和储存费等费用。由于航空运输速度快,商品在途时间短、周期快,存货可相对减少,资金可迅速收回。(5)航空运输的运量小、运价较高。2、国际航空运输有几种运输方式,各自的特点是什么?答:(1)国际航空运输有五种运输方式,分别是班机运输、包机运输、集中托运、联运方式、航空快运。(2)班机运输的特点:第一,班机由于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和定期开飞航,因此,国际间的空运货物,多使用班机运输方式,以便,安全迅速地到达世界上各通航地点;第二,便利收、发货人,可确切掌握货物起运和到达的时间,这对市场上急需的商品、鲜活易腐货物以及贵重商品的运送是非常有利的;第三,班机运输一般是客货混载,因此,舱位有限,不能使大批量的货物及时出运,往往需要分期分批运输。(3)包机运输的特点:第一,解决班机舱位不足的矛盾;第二,货物全部由包机运出,节省时间与多次发货的手续;第三,弥补没有直达航班的不足,且不用中转;第四,减少货损、货差或丢失的现象;第五,在空运旺季缓解航班紧张状况;第六,解决海鲜、活动物的运输问题。(4)集中托运的特点:第一,集中托运只适合办理普通货物,对于等级运价的货物,如:贵重物品、危险品、活动物以及文物等不能办理集中托运;第二,目的地相同或临近的可以办理,如某一国家或地区,其他则不宜办理;第三,集中托运的优点是节省运费、提供方便和提早结汇;(5)联运方式的特点:机动灵活、运送时间上更掌握主动、节省运费。(6)航空快运的特点:快捷灵便、安全可靠、送交有回音、查询快而有结果。3、如果一批货物选择采用航空运输方式出口,该如何操作?答:(1)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定舱位。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2)申报海关。(3)口岸外运公司与内地公司出口运输工作的衔接:55 内地公司提前将要发运货物的品名、件数、毛重及时间要求通知口岸公司,并制作分运单,与其他单据一起寄出,或与货同行交给口岸公司。内地公司将货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运至口岸。口岸公司设专人承接内地公司运交的货物。口岸公司负责向航空公司订舱;通知内地公司航班号,运单号或总运单号。内地公司将航班号,运单号打在分运单上。将分运单交于发货人办理结汇。对于单票发运的货物,口岸公司要打电话或电话电传等通知发运情况,并将运单正本及副本,用挂号信寄交内地公司。(4)货物出口的运输,小批量样品等,一般采用集中托运为主,对于批量较大的货物,则以单票发运为主的办法。4、略5、航空主运单与分运单的区别是什么?各起什么作用?答:凡由航空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为主运单,它是航空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而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作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是作为集中托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的双方是货主和集中托运人,货主与航空公司没有直接契约关系,也没有直接的货物交接关系。6、航空快运业务有什么特点?如何办理?答:航空快运业务的特点是:(1)快捷灵便。对整个运输过程有专人负责,货物衔接时间大大缩短。(2)安全可靠。快运途中对货物的监管从未中断过,从登门取货,到送货上门,服务周到,代办各种运输及报关手续,货主有安全感。(3)送交有回音。快运公司在接受和交接时均有签收,可以及时提供货物交接信息。(4)查询快而且有结果。快运公司大都配有各种通讯设施,对快运货物的查询,能做到及时答复。办理快运的手续与普通货物航空运输是一样的,都必须向航空公司托运货物,并凭航运运单作为交接货物的依据。55 第十章思考题及答案1、按用途分,常用的集装箱有几类?答:按用途分,常用的集装箱有六类:(1)干货集装箱,是普通集装箱,适于装载各种干杂货,封闭型的比重最大,这种集装箱为最常用的标准集装箱。(2)冷藏集装箱,用以装载冷冻货物或冷藏货物。(3)挂衣集装箱,内设吊挂服装的横杆和绳扣。(4)开顶集装箱,没有刚性箱顶,但有可折式顶梁支撑的帆布制成的顶棚,主要装载较高的大型货物和需要吊装的重货。(5)框架式集装箱,用以装载不适于装载干货集装箱或开顶集装箱的长大件、超重货、轻泡货、重型机械、钢管等设备的集装箱。(6)罐式集装箱,适用于酒类、油类、化学品等液体货物。2、常见的集装箱运输工具和设备有哪些?答:集装箱可以借助于船舶、火车、汽车和飞机等运输工具来完成主要的运输任务。而在码头、车站、机场、仓库间的短途搬运通常有跨运车、铲车、拖斗和拖车,龙门吊及底盘车等等来完成。3、略4、略5、集装箱运输交接方式有几种?怎么表示?答:集装箱运输交接方式的划分有以下两种:(1)按货物交接地点分为九种:门到门、门到场、门到站、场到门、场到场、场到站、站到门、站到场、站到站;(2)根据集装箱装箱数量和方式可分为四种:整箱交整箱接、拼箱交拆箱接、整箱交拆箱接、拼箱交整箱接。6、简述集装箱货物的出口程序?答:集装箱货物的出口程序是:(1)订舱。发货人根据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在货物托运前一定时间内,填制好集装箱货物托运单,委托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请订舱。(2)接受托运申请。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根据实际的运力,船线等具体情况考虑发货人的具体要求。若接受申请就着手编制订舱清单,然后分送集装箱码头CY、CFS,以安排空箱及办理货运交接。(3)发放空箱。通常由发货人到集装箱码头CY领取。(4)拼箱货装箱。由货运站根据订舱清单和场站收据负责装箱,然后由装箱人编制集装箱装箱单。(5)整箱货交接。由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并将已加海关封志的整箱货运到CY,CY根据订舱清单,核对场站收据及装箱单验收货物。(6)集装箱的交接签证。55 CY或CFS在验收货物/箱子后,即在场站收据上签字,并将签署后的D/R交还给发货人。(7)换取提单。发货人凭D/R向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或其代理换取提单,然后去银行办理结汇。(8)装箱。集装箱装卸区将出运的箱子调整到集装箱码头前方的CY,待船靠岸后,即可装船出运。7、何谓“场站收据”,它与大幅收据有什么不同?答:(1)场站收据一般由发货人或其代理编制,内容格式与提单基本一致。发货人根据船公司制定的格式填制,并随货一起运至集装箱码头或货运站,在接受货物的人在收据上签字后交还给发货人,证明托运货物已收到。(2)场站收据的作用类似于,传统运输中的大副收据,但又有不同,集装箱运输承运人或其代理委托场站,签场站收据,意味着,承运人的责任风险由传统运输中的“过船舷”延伸到“场站”,甚至是内陆站。而大副收据却是发货人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换取提单的凭证。8、集装箱运输中体单上货物数量的填写,应注意什么,为什么?答:提单制作时,要注意数量填写方法,即有发货人装箱的整箱货;提单上所列的货运件数应填集装箱数。同时将箱内,所装总件数列在提单上,以免发生货损货差时,只以箱数作为理赔件数。9、简述集装箱货物内积载的一般原则。答:集装箱货物内积载的一般原则是:(1)不同货物的混装。干货、湿货不宜放在同一箱内。如难以避免,则干货在上,湿货在下;吸湿货物不能与湿货及易“出汗”货物同装等等。其本原则是一箱货必须去同一卸货地,运输途中不会因混装而发生货损,同时,应尽可能降低重箱的重心。(2)充分利用集装箱的容积和重量,同时也要考虑箱子的强度限制。不论装的是什么货,都不得超过集装箱的限重。(3)合理衬垫。避免货物之间的碰撞等导致的货损。(4)加固捆扎。以防打开箱门时,货物倾倒。(5)特种货物的配载要注意:重件,注意保持集装箱的平衡,适当搭配一些轻泡货,并借助垫板来调整最大负荷量;危险品,不同性能的危险品不能混装,亦不可混装普通货物,向外要有醒目的危险标记;冷藏货,对温度要求不同的或气味,要求不同的冷藏货物,绝对不配入一箱,对于一些区伊斯兰教的国家的集装箱,注意不要把猪肉与家禽、牛羊肉配一箱;其他,需做动植物检疫的货物,不能同普通货物同装,以免熏蒸时引起货损。10、集装箱内陆运费主要有几种?答:集装箱内陆运费主要有以下六种:(1)拖车费;(2)火车运费;(3)内河运费;(4)拼箱服务费;(5)堆场服务费;(6)集装箱机器设备使用费。11、集装箱海运运费包括哪些?55 答:集装箱海运运费包括以下五种:(1)基本费率。参照传统件杂货物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率。参照传统件杂货物运价,以运费吨为计算单位,多数航线上采用等级费率。(2)包箱费率。以每个集装箱为计费单位,据中国远洋运输公司使用的交通部《中国远洋货运运价本》有FAK、FCS和FCB三种包箱费率。(3)最低运费。规定最低运费等级、规定最低运费吨或者规定最低箱载利用率。(4)最高运费。规定最高计费吨或规定最高计费等级(5)附加费。除传统杂货所收的常规附加费之外,还要加收一些与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关的附加费。12、略55 第十一章思考题及答案1、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联运的区别是什么?答:国际多式联运与一般联运的区别是:(1)国际多式联运,是在两国之间使用两种不同的运输工具的联运,如果是同一种运输工具的联运,就不能称为多式联运。(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要承担全程运输责任的,需要组织国际间的多种运输工具,来完成运输任务。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往往是在接受货主委托后,自己办理一部分业务,而将其余部分的业务,分包给别的承运人去完成。但国际多式联运的经营人的这种做法,与单一运输不同的是,这些接受多式联运经营人委托的承运人,只是根据委托对联运的经营人负责,而不与原货主发生直接的委托关系。(3)国际多式联运的出现,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运输的货物的交接界限。货物的交接地点突破了过去的“港到港”、“车站到车站”的界限,而向两端延伸。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性质和责任范围是什么?答:(1)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性质,他不是发货人的代理人和代表,也不是参加联运的承运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而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对货主来说,他是承运人,但对分承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托运人,他既与货主签订联运合同,又要与分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所以,他具有双重身份。按照多式联运方式组织运输的经营人,是货物运输的总承运人,对货物负有全程运输责任。受其委托的承运人为分承运人。(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是从接受货物时起到交付货物时止,在此期间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根据多式联运责任的范围和赔偿限额,目前国际上有三种类型和做法:一是统一责任制,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负不分区段的统一原则责任。即货物发生丢失、损坏无论发生在哪个区段,联运经营人都要按一个统一原则负责,并一律按一个约定的限额进行赔偿。二是分段责任制,它指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范围,以各区段运输的原有责任为限。海上区段按《海牙规则》;铁路区段按《国际铁路运输合同公约》;公路区段按《国际公路运输合同公约》;航空区段按《华沙公约》办理。在不适合上述公约时按相应的国内法规办理。赔偿限额也分别按各区段的国际公约、国际法规进行赔偿,对不明区段货物的隐蔽损失,或作为海上区段,按《海牙规则》办理,或按双方约定的一个原则办理。三是修正统一责任制,是介于上述两种责任制之间的责任制,故又称混合责任制,也就是,在责任制范围方面与统一责任制相同,而在赔偿限额方面则与分段责任制相同。3、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点:(1)适用范围:公约各项规定,适用于两国境内各地之间的所有多式联运合同,只要合同中规定的联运经营人接管或交付货物的地点是在一个缔约国境内。(2)多式联运的管理:各缔约国有权管理联运经营人和联运业务,包括采取措施的权利。(3)多式联运单据:可依发货人的要求,由接受货物的联运经营人签发可转让的或不可转让的多式联运单据。(4)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公约规定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以过失责任制为基础。(5)诉讼时效:根据公约有关国际多式联运的任何诉讼,如果在两年内没有提出诉讼,或交付仲裁即失去时效。时效期间自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或部分货物之日的次一日算起。如果货物未交付,则自货物应当交付的最后一日的次一日起算,原告可选择在所在国法律规定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有关国际多式联运的诉讼。55 4、国际多式联运的交接地点与方式有哪几种?答:国际多式联运的交接地点与方式有以下四种:(1)整箱/整箱(FCL/FCL),发货人的“门”-→装港CY-→卸港CY-→收货人的“门”,接交货物地点均在发、收货人各自的仓库、工厂,装卸箱由发、收货人自理,即“门到门”。(2)整箱/拼箱(FCL/LCL),发货人的“门”-→装港CY-→卸港CY-→联运人的CFS—→收货人(A/B)。接交货物的地点在发货人的仓库、工厂。接交地点在联运人的CFS。联运过程结束,即门到集装箱站,一般拆箱后,以散件方式由收货人自提,拆箱后,将货物分别交出的工作称为拆箱分拨业务。(3)拼箱/整箱(LCL/FCL),发货人-→联运人CFS-→装港CY-→卸港CY-→收货人的“门”接货地点在联运CFS,交货地点在收货人的仓库、工厂。货物向CFS集中,一般由发货人自行安排,货交到CFS后,由联运人接货并装箱,联运过程开始,即集装箱站到门。(4)拼箱/拼箱(LCL/LCL),发货人-→联运经营人CFS-→装港CY-→卸港CY-→联运人CFS-→收货人,交接货物均在联运人CFS中,即站到站。这种方式既包括拼箱集运业务,又包括拆箱分拨业务。5、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有哪些?答: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有以下五点:(1)手续简便。不论运输多远,运输环节多少,货主只需办理一次委托,支付一笔运输费,取得一份联运提单,即可把货物从起点运到终点。一旦发生运输问题,也只需找一个总承运人,便可以处理问题。这对货主非常方便。(2)安全可靠。国际多式联运以集装箱运输为主体,货物需经长途运输,多次装卸,但不需要将货物逐件翻动搬移,可以减少货损货差。同时,货物密封在集装箱内,可以防止污染,防止盗窃,从而,安全可靠的完成全程运输。(3)提早结汇。货物在启运地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后,托运人就可以取得多式联运的提单进行结汇了。(4)简化包装。国际多式联运使用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犹如外包装。从而,内装的货物只需简易的包装。由于货物简化了包装,又可缩小体积与重量,最终的结果,可以减少运费的支出。(5)加快运送。使用国际多式联运,由于集装箱运输机械化程度高,运送装卸快。同时,货物从起运地至终点的各段运输,都由联运经营人同各段分承运人,事先做好了运输安排。加之经营人与承运人之间,一般采取包干费率,各分承运人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处理货物,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所以,货物可以迅速地从一个运输环节,转换到另一个运输环节,国际多式联运的运输速度,要比货主一段段地分别办理快得多。6、略7、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的国际贸易术语有哪些?答: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的国际贸易术语主要是FCA条款,整箱货物通常是指在发、收货人的工厂、仓库接交货物,即发货人把货物装上铁路车皮或公路卡车,其责任即告终了。多式联运经营人则负责把货运到收货人工厂或仓库的车上交货,不负责集装箱的装卸。拼箱货物,是在多式联运经营人的CFS交接货物。接交货物的条件一般为仓库交货,即多式联运经营人不管卸、装车。国际上,集装箱运输货物接、交方式关系到联运的起止地点,责任的划分和费用构成。55 第十二章思考题及答案1、海运进口业务国外段收入、支出项目及其计算方法有几种?答:分为以下五种情况:(1)国轮当中国外运总公司接到货物的《进口订舱联系单》后,凡向中远公司订舱的货物,中远公司在货物装船的国外代理订舱单、提单后,依据《中远运价表》或由中国外运、货主与中远公司共同商定的运价,开具运费账单寄送中国外运总公司。中国外运接到中远公司或其他船公司送来的舱单、提单、运费账单后,业务部门要先进行审核。中远公司或其他公司的运费账单,在业务部门审核后送财会部门付款。中国外运现在的做法是这样:在支付船公司的运费时,按运费总额扣5%佣金,同时按中远的运价或与货主共同商定的运价,开出运费的账单连同提单委托银行向货主收款,或将单据寄送给货主审核后将款付给中国外运。(2)期租船①期租船的成本项目包括:租金、燃油、港口使用费。②期租船的运费收入。进口运费由中国外运总公司根据提单,按照中远公司《运价表》或与货主共同商定的运价计算运费,开出运费账单并按协议退给货主佣金。然后将运费账单连同提单委托银行向货主收款或者将单据寄送给货主审核后,将款汇付中国外运。出口运费由各港口的中国外运或船务代理公司,根据提单按照中远公司的运价表计费,并将计算好的运费单据连同提单送交货主审核后,将款汇付当地中国外运或船务代理公司,他们收到运费后按规定扣下佣金,余款汇中国外运总公司。③期租船盈亏的计算方法。中国外运对期租船的经营成果实行单船核算,即核算每条船每一个航次的盈亏。核算的资料来源于业务部门填写的《期租船动态记录》和财会部门的运费收入账单以及国内外港口的使用费单据。(3)程租船①程租船运费的计算与支付。程租船运费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以货物每重量吨或每尺码吨为单位乘船、租双方共同商定的费率。另一种是包干运费。运费的支付时间,一般在船长签发提单后七日内,按租约规定的百分比预付。其余部分,在船舶抵卸港卸毕以后四周内,按实际装货量通知,连同按时间表计算的滞期/速遣费,结算余额运费。②程租船运费收入。程租船运费的结算程序一般是这样:中国外运根据国外代理寄来的提单上货物的重量吨、尺码吨、集装箱数,按照与货主共同商订的运价计算运费,开具运费账单按协议退给货主佣金。然后,连同提单委托银行收款,或将单据寄送货主审核后将款汇中国外运。③程租船盈亏的计算方法。运费收入-运费支出-第二委托方代理费和其他租方应负担的费用+或-滞期/速遣费=程租船毛盈亏。(4)班轮采用班轮运输,货主或货主的代理一般只是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运费。除合同有特殊规定的之外,一般不负责装卸费用,也不计算滞期/速遣费。①班轮的运费支出。我国外贸运输班轮的订舱,目前,主要由中国外运办理。凡中国外运订舱的货物,各船公司在货物装船后,依据提单,按照船方与中国外运商订的运价,计算运费、缮制运费账单。然后,连同提单一并寄送中国外运。中国外运接到船公司寄来的单据,业务部门应先审核,然后送交财会部门复审后通过银行办理汇款。在汇款时按协议扣下佣金。②班轮运费收入。班轮进口运费,由中国外运根据货主的《进口订舱联系单》和《运输协议》,以提单上记载的货物品名、数量为准,按照双方商订的运价,计算运费缮制运费55 账单,并按照协议退给货主佣金。然后,将运费账单连同提单向委托银行收款,或者,将单据寄送给货主审核无误后,将款汇给中国外运。③班轮盈亏的计算方法。运费收入-运费支出=班轮盈亏额,也就是付给船方的运费与向货主收取的运费之差额。业务人员可根据此方法在揽货订舱时进行事前核算,争取较好的经济效益。(5)转租船①转租方式。分为以期租方式转租的船舶和以程租方式转租的船舶两种。以期租方式,将长期期租的船舶转租给别人使用,第二租船人根据与第二船东签订的租约支付租金。船舶在运行过程中,第二租船人与二船东各项费用的划分,除租约中有新的规定者之外,一般与原船东相同,第二租船人代垫各港口的船东费用单据,寄给二船东,向原船东结算。以程租方式将长期期租船转租给别人使用。二船东按与第二租船人签订的租约收取运费,并计算滞期/速遣费。货物装卸费和船舶在港口的费用均向二船东结算。②转租船盈(亏)核算。期租转期租:转租的租金收入-付给原船东的租金=毛盈(亏)额。期租转程租:转租的运费收入-付给原船东的租金、燃油、港口费用+(-)滞期/速遣费即原期租船成本=毛盈亏额。2、海运进口段货物转运有几种形式和费用项目?答:(1)货物的转运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提,这主要是港口有接运机构的单位,凭海关放行单证,自行到港口办理提货手续,并将货物运离港口。另一种是代运,这主要是港口没有接交机构的单位,他们委托港口外运分公司办理提货和国内段的转运工作。(2)费用项目包括:港口费用和劳务费。港口费用指海运进口货物,从卸船至运离港口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的结算,中国外运为简化手续按照不同的接交方式,制定出定额费率向货主收取。进口货物劳务费有两种:一种是接交劳务费,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货主收取。另一种是代运劳务费,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委托代办国内转运业务的货主收取。3、海运出口货物接交、代运有哪几种方式和费用?答:(1)海运出口货物接交、代运的方式有:①内地省、市、区自营出口商品的代运业务;②本地区出口商品的代运业务;③本地区出口商品的装船业务。此外,还有的出口货物,从库存集运到装船,全部由货主自行办理,仅委托中国外运办理订舱配载。(2)海运出口货物接交、代运的包括:①港口运杂费,指中国外运从接货起至装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一般包括:进出仓费、短途运费、仓租费、装卸工力费、港务费、装船费等。采取定额和实报实销两种方式进行结算。②劳务费,包括接交劳务费和代运劳务费。一般与港口运杂费同时向货主收取。③海运出口运费,指海运出口货物装船后,至目的港的运输费用。目前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或中国外运或中国船务代理公司,按照各船公司规定的费率计算运费,缮制运费账单,连同提单通过银行向货主收取后,按协议留下佣金余款后,汇付各有关船公司。④出口订舱佣金,指船公司付给揽货订舱人的手续费。由计算出口运费公司按出口运费总额和各船公司规定的佣金率计算,并在汇付船公司出口运费时扣下佣金,其中的少部分计费,公司留下作为计算运费和代收运费的手续费,大部分55 汇给揽货订舱的公司。揽货订舱公司,在收到佣金后将其中的一部分退给货主。4、国际多式联运“联运费率”如何制定?答:由于国际多式联运的环节多、货物交接地点和业务项目不同。因此,经营多式联运人每揽一笔业务,就要制订一个全程联运包干费率,并据此对外报价。联运费率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运输成本,按照不同的交货条件和不同的运输路线计算。一般包括国内段费用和国外段费用。国内段费用有内陆运费,集装箱货运站和港口集装箱堆场费用等。国外段费用有船舶、铁路、空运费用和代理费等,需要经第三国转运的还有过境费等。(2)经营管理费,包括电讯、电报、水电、职工工资、设备折旧等费用。(3)利润:根据“合理收费、薄利多运”的方针,本着既能揽到货又有利于开展业务的原则确定。5、国际铁路集装箱业务有几项成本?答:国际铁路集装箱业务有以下五项成本:(1)过境俄罗斯段运费:这段费用指中国外运通过俄罗斯过境,运输公司负责安排的集装箱过境运费;(2)西欧段运费:这段费用是从俄罗斯西部的边境站到欧洲各国收货人所在地,或相反方向的运输所发生的费用;(3)集装箱使用费:这项费用包括租箱费、空箱调运费、提箱费、还箱费、修箱费、洗箱费等;(4)代理费用或佣金:指委托国外货运代理公司办理运输事项,所支付的代理费或佣金;(5)国内段运杂费:包括国内段运费、装卸箱费、验关费、短途运费等。6、国际铁路集装箱进出口运费如何计算?答:进口运费结算:(1)EXW欧洲某车站或工厂交货的货运①国外段运费:指国外段全程运费。由中国外运总公司按照自己制定的《国际铁路集装箱运价表》向中国买方收取。②国内段运费:指从中国进口边境到目的地的费用。由中国外运接货的分公司,先向铁路部门垫付后,再向收货人结算。在目的地,集装箱站产生的费用,也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收货人结算。(2)CIF或CFR中国边境交货的货运。中国境内的运费,以及其他费用,由中国外运(SINOTRANS)接货的分公司向收货人结算。(3)CIF或CFR内陆城市交货的货运①国外段运费:指从发货地到中国边境国外段的全程运费,由国外发货代理向有关单位结算。②国内段运费:指从边境站到目的地火车上交货的铁路运费由,中国外运接货的分公司先向铁路部门垫付。然后,向总公司托收。总公司向国外发货代理结算。火车上卸货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国外运分公司向收货人结算。出口运费结算(1)FOB内陆城市交货的货运。从发货地火车站到中国边境站的铁路运费,由当地中国外运先垫付后,再向中国外运分公司托收。中国外运根据与代理的协议向有关货运代理结算。(2)FOB55 边境站交货的货运。国内段铁路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当地外运分公司向发货人结算。(3)CIF或CFR欧洲某城市交货的货运。国内段运费及有关费用,由当地中国外运分公司,向发货人结算。国外段运费,也由当地中国外运分公司按总公司制定的“国际铁路集装箱运价表”,向发货人收妥后,汇总公司统一对外结算。7、空运进出口运费如何计算?答:(1)空运进口业务核算①国际段运费。又分为两种情况:集中托运结算方式和单票运费到付结算方式。集中托运结算方式,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接到国外空运代理寄来的账单,与总、分运单核对后,按照与国外空运代理签订的协议中的办法与其结算。用分运单向收货人收取运费和其他费用。单票运费到付结算方式,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收到航空公司接货运单后,先进行审核,然后按照与货主的协议,由货主预付或由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垫付给航空公司。如需垫款者,另加付垫款佣金,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再按运单上所列的费用向收货人收取。②国内段运费及中转费。空运进口货物运抵中国机场后,属于外地收货人的货物,委托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办理中转而产生的中转费用(包括仓储费)和国内段运费等,由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向收货人收取。如果收货人自提货物,则只收仓储费和杂费。(2)空运出口业务核算①集中托运方式。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向航空公司预付总运单上列明的各项费用。按照与货主签订的协议,分运单上的费用,由货主于发货前预付给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由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垫付,如果是垫付,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发货后按照分运单上所列费用加垫款佣金开具结算清单通过银行向货主托收。与国外航空代理的结算,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②单票运输。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根据货主的委托将要发运的货物,单独向航空公司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按照与货主的协议由货主于发货前预付,或由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垫付航空公司。然后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所列的费用与货主结算。如果是垫付款加收垫款佣金。③包机运输(含部分包机)。包机费用一般是一次一议。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按照与航空公司事先商定的包机费付给航空公司,然后再按照是一家货主还是多家货主,收取与货主商订的费用。或,者按照航空公司公布的费率向货主收取运费。(3)空运速递业务核算速递业务核算主要在空运总公司。国内段运费,以及内地外运或空运公司(指除了四大口岸以外的空运公司)到口岸接货的费用,由四大口岸空运公司和内地外运公司(按定额),分别向空运总公司结算。国外段派送费和转运费,由空运总公司付给国外空运代理。各地空运公司,按照空运总公司制定的费率,向货主收取运费。并按照规定上缴空运总公司。8、汽车运输业务核算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分别包括哪些?答:(1)收入项目包括:①外贸物资收入:指承运外贸、工贸物资,按规定收取的运费;②社会物资收入:指承运非物资、工贸物资,按规定收取的运费;③装卸收入:指车队的机械和人工装卸搬运产生的收入;④其他收入。(2)支出项目包括:①工资:指支付给司机及助手的工资、附加工资、加班工资和工资性质的津贴;②福利费:指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③燃料费:指汽车行驶过程中耗用的汽油、柴油和机油等;55 ④轮胎支出:指汽车在运输过程中耗用的轮胎翻修费和零星修理费用;⑤修理费:指汽车进行各级保养和中、小修理费,工料费,以及提取的大修理基金等;⑥养路费:指按交通部门规定所缴纳的养路费;⑦折旧费:指汽车和车队各项生产设备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⑧低值易耗品的摊销费:指生产用具和家具的使用,及其报废时按规定的分摊费用;⑨水电费:指车库、洗车等耗费的水、电支出;⑩保险费:指支付给保险公司的汽车、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财险保费;⑾其他直接费:指不属于以上项目的,但又必须开支的费用。如随车工具、防滑链条、挂车防护网、司助人员的差旅费、劳保用品以及交纳的车船使用税等。55 第十三章思考题及答案1、略2、风险的种类有哪些?答:(1)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保险理论中的风险,通常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常被用在保险合同的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的条款中。(2)风险的种类有以下三种划分方法:一是按照风险的性质分类,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又称静态风险,是指只有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风险。投机风险又称动态风险,是指既有算是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风险。二是按照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等具体表现。经济风险,是指在商品生产与流通活动中,由于相关经济因素的变化、经营不善、信息不灵、决策失误等因素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状况的风险。三是按照风险涉及的对象分类,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人身风险和信用风险。财产风险,是指个人、家庭、企业或团体组织所有、使用或保管的财产发生损害、灭失或贬值的风险。责任风险,又称第三者责任风险,是指根据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而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人身风险,是指由于疾病、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往来中,当事人之间,由于对方违约行为而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的风险。3、什么是保险?保险的特征有哪些?答: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的特征有以下两点:(1)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制度,保险是一种社会化的安排。面临风险的人即广大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公司组织起来,保险公司将风险损失资料进行集中分析管理,用统计方法来预测风险带来的损失,并用所有风险转移者缴纳的保险费建立起保险基金,来集中承担被保险人因风险事故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样,通过保险制度,被保险人个人的风险得以转移和分散。所谓一人损失,大家分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2)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保险活动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实现的。投保人按照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数量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则按照合同规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在保险制度中,保险费率的高低,建立保险基金的大小,是根据风险和程度,用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原理计算出来的。4、海上保险是如何发展起来的?答:共同海损是海上保险的萌芽,船舶货物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公元前2000年,在地中海一带广泛的海上贸易活动中,船舶在海上遇到恶劣气候,遭风浪袭击时,为了共同的安全,使船舶不致沉没而抛弃一部分货物。为了避免船、货各方的争议,当时的航海商提出了一条共同遵守的原则,即由和船长做出抛货决定,同时规定因抛货而引起的损失由55 受益的全体船、货各方分摊。这条“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原则到公元前916年由罗地安海商法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下来,它规定:“凡因减轻船只载重投弃入海的货物,如为全体利益而损失的,须由全体分摊归还。”这种共同海损的分摊形式,后来被保险所代替,产生了海上保险。公元前700年,希腊的船主在出海航行前,将船、货作抵押向放款人取得航海资金的借款,如果船、货安全完成航行,船主归还借款并支付较高的利息,如果中途沉没,船主不必偿还本金和利息,这种抵押借款实际上是最早形式的海上保险。后来又出现了“无偿借贷”制度,在航行前,由资本所有人以借款人地位向贸易商借得一笔款项,如果船、货安全抵达目的港,资本所有人不再偿还借款(相当于收取保险费);反之,如果船、货中途沉没或损毁,资本所有人有偿债责任(相当于赔款),这与现代海上保险的含义更为接近。现代海上保险发源于中世纪的意大利,起初海上保险是双方的一种口头缔约,到后来才出现了书面合同。目前世界上最古老的保险单也是在意大利发现的,它是1347年10月23日由热那亚商人乔治·勒克维伦处理的,承保了从热那亚到马乔卡的船舶保险。到了1393年,在佛罗伦萨处理的保险单已经有了“承保海上灾害、天灾、火灾、抛弃”等表示具体承保范围的字样,开始具有现代保险单的形式。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使英国逐渐成为世界贸易、航海和保险中心,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垄断组织之一伦敦劳合社,在海上保险和再保险方面起了最为重要的作用。美国的海上保险起步比较晚,1721年,约翰·科普森在费城设立了承保船舶、货物的保险所,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家海上保险组织。1792年,美国第一家股份保险公司——北美保险公司成立。之后,随着美国的独立以及在政治、经济上的飞速发展,海上保险事业也蓬勃发展起来,在世界海上保险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代海上保险随着交通发达、贸易的发展也日益扩展它的范围,它已不是单纯指海洋上危险,还包括内陆的水域以及与海事活动联系在一起的际上危险,所以海上保险已被运输保险这一名词所代替。5、保险的种类有哪些?答:保险的种类有以下四种分类方法:(1)按照保险的性质分类,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疾病、伤残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一般都是强制性的,凡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成员不论你愿意与否,都需要参加;而商业保险的是出于自愿的。政策保险,是指政府由于某个特定政策的目的,以商业保险的一般做法而举办的保险。(2)按照保险的标的分类,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财产保险,是以物质财富以及其相关利益作为标的物一种保险。财产保险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工具保险、工程保险、农业保险和盗窃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可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按照承保责任的不同,包括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是一种以经济合同所规定的预期应得的有形财产或预期应得的经济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按照担保对象的不同,信用保证保险分为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3)按照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55 自愿保险又称任意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订立保险合同建立双方的保险关系。自愿保险,其实就是投保人有权自己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投保险别、投保金额、保险期限以及是否退保等事项。至于保险人也有权选择被保险人,决定承保金额和保险期限等保险条件。自愿保险是商业保险的基本形式。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指国家队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保险。这种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依据国家立法,而不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的意愿与合同行为。(4)按照承担责任次序的不同和承保方式的不同分类,分为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原保险也称为“第一次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形式。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事故所导致损害承担直接原始的赔偿责任,我们一般所说的保险,大多指的是原保险。再保险又称为“分保”,是指将原保险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另一个保险人承保。共同保险简称“共保”,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在相同保险期限和范围内,承保同一风险的保险形式。当发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按照各保险人各自承保的金额比例分摊。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6、请比较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答:(1)再保险,又称为“分保”,是指将原保险的保险责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另一个保险人承保。最初承保业务的公司称为分出公司或者原保险人;接受分出公司保险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2)共同保险,简称“共保”,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在相同保险期限和范围内,承保同一风险的保险形式。当发生赔偿责任时,其赔偿按照各保险人各自承保的金额比例分摊。(3)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保险法》进一步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重复保险根据保险的补偿原则,为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需要将保险报标的的实际损失在各保险人之间进行分摊。7、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答: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是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为实现经济保障目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具有经济合同所共有的一般法律特征:(1)保险合同必须具有双方当事人,即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地位平等;(2)保险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才能成立;(3)保险合同是合法的法律行为;(4)保险合同是互为有偿的合同。同时,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合同,除了具有上述一般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自身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对方的义务,保险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负有按约定给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则负有于保险事故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射幸性合同,是55 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行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发生的协议。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对投保人来说,其所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获得大大超过所付保险费数额的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不发生,则丧失所交付的保险费;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事故发生后,其支付的保险金数额将大大超过保险费的收入,如果保险事故不发生,则获得保险费的利益,而无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是由危险事故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3)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的诚信度要比一般的合同高,故称之为“最大诚信合同”。(4)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在法律上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保险合同是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作为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5)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附合性合同,则是由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则只是作出取与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保险合同就是具有这种合同的特点,保险人依一定的根据,制定出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投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同意投保,无权修改通用的某项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或变更保险单的某项内容,也只准采用保险人事先准备和附加条款或附属保险单,而不能依自己的意思自由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8、保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答:保险合同应包括下列各项:(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8)保险费及支付办法;(9)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9、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那两个环节?答:(1)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订立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与其他合同一样,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2)要约,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表示愿意与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撤回或变更其要约。在保险合同中,一般投保人为要约人,投保人根据保险人事先拟定好的保险条款内容填具投保单,并且交给保险人的行为即为要约。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也就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表示愿意完全按照要约内容与其订立合同的答复。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接受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并在保单上签章后,即视为承诺,保险合同成立。10、保险合同的终止主要有哪些原因?答: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失。保险合同订立后,有以下原因终止:(1)55 自然终止。保险合同一般都订明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届满,保险人责任即告消灭,合同因此终止。保险合同届满自然终止时保险合同终止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2)协议终止。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自然终止之前,出现原约定的终止条件,保险合同即终止。(3)履行终止。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全部保险金额以后保险责任即告终止。但如果保险标的因为承保风险之外的原因导致全部消失,保险合同也自然终止。(4)违约终止。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因被保险人违反合同的基本条件,保险人有权自违约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5)原始无效。被保险人以欺诈、捏造、隐瞒真实情况等不正当手段蒙骗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从开始时即视为无效。55 第十四章思考题及答案1、什么是保险利益和保险利益原则?答:(1)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或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2)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2、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是什么?答:(1)防止赌博行为。从保险利益原则的起源可知,遵循这一原则能有效地防止赌博行为的产生。保险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才可订立有效的保险合同,换言之,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则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不能获得保险人的保险赔偿或给付。(2)限制保险保障的最高额度。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额外获利。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具有经济价值,以其作为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3)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道德风险又称道德危险。是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关系人品行不端,为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金给付,故意促成保险事件发生的风险。3、在国际货物运输实践中,不同的交易条件下,货物的风险和可保利益是如何转移的?答:(1)在EXW术语下订立的贸易合同,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自交货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承担。因此,对货物的保险利益也于此时转移给买方。(2)采用FCA、CPT和CIP贸易术语订立的贸易合同,卖方将经过出口清关手续的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FCA术语)或自己指定的承运人(CPT及CIP术语),即完成交货,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起转移给买方承担,对货物的保险利益也于此时转移给乙方。FCA和CPT术语项下,卖方无办理国际货物保险的义务。如果买方事先已投保货运保险;若货物损失发生在承运人接管货物之前,由于买方不具有保险利益,则无权向保险人索赔;若货物损失发生在承运人接管货物之后,作为被保险人即可向保险人索赔货款。在CIP术语项下,规定卖方负有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卖方已经办理货运保险的情况下,若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当损失发生在承运人接管货物之前时,卖方承担风险,具有对该货物的保险利益,可向保险人索赔货损。当损失发生在承运人接管货物之后时,买方承担风险,享有对该货物的保险利益。(3)在FAS术语下,卖方将已办理清关手续的货物,运至指定的装运港的船边,即完成交货。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于此时转移至买方,买方从受领货物那一刻起已具有保险利益,可通过办理国际货运保险转嫁风险。(4)55 采用FOB、CFR、CIF术语订立的贸易合同,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从该点起买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具有对货物的保险利益,这三个术语只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运输方式。在FOB、CFR术语项下,卖方无投保国际货运险的义务,买方应自己办理保险以转嫁货运途中的风险。若货物的损失发生在装运港装船之前;卖方承担风险;若希望得到保险保障,卖方需自行办理从起运港仓库至装船前这一段运输过程的保险。若货物损失发生在装船之后;且买方已投保国际货运险,则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货损。CIF术语下,规定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卖方办理保险后,按照各国海洋运输保险的习惯做法,保险人承担责任的期限包括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仓库至运达目的地收货人仓库的整个运输过程。因此,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时,卖方承担风险,有权向保险人索赔货损。若货物在装船之后发生损失,买方具有保险利益;可凭卖方提供的保险单向保险人索赔货损。(5)在DAF、DES、DEQ、DDU与DDQ术语下,卖方交货之时货物已完成国际运输到达买方所在国,货物损坏和灭失的风险于交货时转移给买方,在此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因此卖方应自负费用投保国际货运险。如损失发生在卖方交货之前,卖方享有保险利益可向保险人索赔货损,如损失发生在卖方交货之后;买方享有保险利益,其必须另行办理保险才能获得保险保障。4、什么是最大诚信原则?答:最大诚信原则,就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约定义务,恪守承诺,互不欺骗,互不隐瞒。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契约以最大诚信为基础。倘若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另一方得声明此项契约无效。”最大诚信原则最初起源于海上保险;现在已成为所有保险合同中各方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实现国际货物买卖,海上运输需要跨越国界,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必然出现作为保险标的的船舶、货物与保险人所在之处相距甚远的情形;由于保险人对承保标的的实际情况往往一无所知,对承保的风险难以控制,只能根据投保人的申报内容来判断风险程度;从而决定承保与否及保险费率高低。而保险标的一般处于投保人的控制和掌握之下,其应当了解.熟悉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因此,投保的告知是否真实全面对保险人极为重要,最大诚信原则由此逐渐成为保险业务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5、什么是近因和近因原则?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近因原则?答:(1)近因是指引起一系列事件发生,由此出现某种后果的、能动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在这一因素作用的过程中;没有来自新的独立渠道的能动力量的介入。近因原则是指导致损失的近因属于承保风险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承保风险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2)在实践中,近因原则的应用包括以下四种情况:第一,单一原因致损。单一原因直接造成损失的情况比较多见,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原因相对比较简单,与其他事件没有紧密联系;没有延续的因果关系链,此时该单一的原因就是近因;若该原因属于保险单载明的承保原因或风险,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该原因不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例如在船舶保险中,船舶因意外触礁而沉没,触礁即为船舶沉没致损的近因,由于触礁属于船舶保险承保风险,故保险人对船舶沉没损失应予赔偿。第二,数个原因同时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同时发生作用,是指无法严格区分不同原因在发生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由于各原因发生无先后之分,且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有效的影响,则原则上它们都是损失的近因。当各个原因所引起的损失结果可以划分时,保险人对所有承保危险引起的损失均需负责,但对不保风险和除外风险所致的损失不需负责。当各个原因所致的损失无法划分时,如果数个原因之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保险人对全部损失予以负责,即承保风险优于不保风险;如果数个原因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保险人对损失全都不予负责,即除外风险优于承保风险。第三,数个原因先后连续发生致损。有些情况下,55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危险事故先后连续发生作用造成损失;由于各原因依次发生,在时间上可进行明显的区别,而且持续不断,前后因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此时,最先发生并导致一连串事故的原因即为近因。第四,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致损。数个原因先后间断发生造成损失,是指造成损失的各原因之间在发生时间上存在着先后顺序,但相互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即各原因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如果数个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形成均有直接的实质的影响,即它们均为近因,此种情形下,判定保险人如何承担责任与数个原因同时致损基本一致;如果新出现的原因具有现实性、支配性和有效性,那么在此之前发生的原因就被新的原因所取代,可以不予考虑。此时,新的原因即为近因,当其为承保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承担责任;当其为除外风险时,保险人对损失不承担责任。6、什么是补偿原则?答: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得到充分的补偿;同时,保险补偿受到一定限制,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规定的限额。经济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的又一基本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体现了保险的宗旨;即一方面确保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获得经济保障;另一方面又防止被保险人利用保险不当得利,从而有助于预防道德危险和保险欺诈;保证保险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需要指出的是,补偿原则仅适用于补偿性的保险合同。7、什么是代位追偿原则?答:代位追偿原则,是由保险补偿原则派生的,它是指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以被保险人的地位向在该项损失中的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代位追偿原则,同样仅适用于补偿性的保险合同。这一规定首先是为防止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而获得超过其实际损失的经济补偿。代位追偿原则同时也维护公共利益。,在各国的保险实践中,均规定若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方造成的,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应享有代位求偿权。这一规定;既使被保险人不会因保险而额外获利,又使责任方无论如何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还使保险人可通过代位求偿从过失方追偿支付的赔款,从而维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8、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的方式主要有哪些?答:在保险实践中;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比例责任分摊,是最常见的重复保险损失分摊方式,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是指以各保险人在没有其他保险人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对某次保险事故损失单独应负的最高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的最高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顺序责任分摊,是指按各保险人出立保险单的先后顺序分摊损失,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最先出立保险单的保险人先负责赔偿,若保险标的损失超过其赔偿责任限额,超过部分依次由之后出立保险单的保险人负责赔偿。(4)相同份额责任分摊方式。相同份额责任分摊,是指不管各保险人的责任限额为多少,保险标的损失均按相同份额分摊;如分摊后的损失金额超过某保险人的责任限额,超过部分由其他保险人继续按相同份额分摊,依此类推,直至损失全部分摊完毕或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均已达到其责任限额。55 第十五章思考题及答案1、什么是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答:(1)广义的海上风险,泛指航海时所发生的一切风险。狭义的海上风险,是指海上偶然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但是对于经常发生的事件或必然事件。(2)按照海上风险发生性质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一般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洪水和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人或物体遭受外来的、突然的、非意料之中的事故,包括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失踪、倾覆、火灾、爆炸、投弃、船长和船员的恶意行为和陆上运输工具倾覆。2、什么是外来风险?外来风险包括哪些主要内容?答:(1)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2)外来风险责任一般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意外的外来因素导致的事故。通常包括以下风险:偷窃、提货不着、渗漏、短量、碰损、破碎、钩损、淡水雨淋、生锈、沾污、受潮受热和串味。特殊外来风险,是指除一般外来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导致的风险,往往是与政治、军事、社会动荡、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等有关的风险。常见的特殊外来风险主要有战争风险、罢工风险、交货不到风险和拒收风险等。3、什么是单独海损?什么是共同海损?答:(1)单独海损,是指在海上运输中,由于保单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2)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采取合理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4、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有什么区别?答:(1)单独海损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和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保险标的本身受损;必须是船方、货方或者其他利益方单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而不涉及他方的损失;单独海损仅指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而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2)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机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特殊的,费用必须是额外支付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5、什么是实际全损?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主要有哪些?答:实际全损,也称作绝对全损。我国《海商法》第245条规定:“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有以下四种:(1)保险标的物完全,船只遭遇海难后沉没,货物同时沉入海底;(2)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55 (3)保险标的遭到严重损害,已失去原有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用途;(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6、什么是推定全损?构成推定全损的情况主要有哪些?答:推定全损,又称商业全损。我国《海商法》第246条规定:“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船舶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了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以及将货物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构成推定全损的情况有以下四种:(1)保险标的在海上运输中遭遇保险事故之后,虽然尚未达到灭失的状态,但据估计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2)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之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花费用估计要超过收回后标的的价值;(3)保险货物受损后,其修理和续运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或在目的地的完好价值;(4)被保险船舶受损后,其修理或者救助费用分别或两项费用之和将要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7、什么是委付?委付有哪些应该注意的问题?答:(1)委付,就是指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状态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通知,表示愿意将本保险承保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已全部损失给予赔偿的一种行为。(2)我国《海商法》第249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在合理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委付已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海商法》第250条又规定:“保险人接受委付的,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8、比较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答:(1)施救费用,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受理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避免损失扩大,因采取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对保险标的进行施救必须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受让人,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标的物遭受的损失;施救费用包括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受损而支出的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施救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否则保险人不予赔偿;施救费用的赔偿在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之外以另一个保险金额为限;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2)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遇到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措施并获成功,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海上救助中,救助人与被救助人之间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一般都在救助开始之前或在救助过程中订立救助合同,一个是雇佣性救助合同,不论救助是否有效,均有约定的费率(固定金额、工作时间)付给救助费用;同时,救助工作在遇难船指挥之下进行。另一个是“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55 救助费用是在救助完成之后,根据救助效果,获救财产价值、救助工作危险程度和技术水平,以及救助工作时间和耗费的费用等通过协商或仲裁来确定,如果救助没有效果,便不付给报酬,助救人为了保证其在救助之后获得报酬,一般都要求被救方提供担保,对未提供担保的被救财产,救助人享有留置权。保险人对救助费用的赔偿责任,与保险标的本身的赔偿责任加起来,不能超过一个保险金额,而是要按保险金额同被保险标的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是同保险人对施救费用所负的赔偿责任有区别的。55 第十六章思考题及答案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有什么区别?答:(1)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八个方面: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为一个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己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⑥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主的特别费用。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⑧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时;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2)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比平安险广泛,包括以下两大部分:①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②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3)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这里的“外来原因”并非运输途中的一切外来风险,而是指一般外来风险,并不负责由于特别外来风险造成的损失。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保险的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分别包括哪些险别?答:(1)一般附加险有以下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2)特别附加险主要有以下6种: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3)特殊附加险主要承保海运货物战争险、战争附加费用险和货物运输罢工险。3、如何正确理解“仓至仓”原则?答:“仓至仓”原则,是海运货物保险责任起讫的基本原则,它规定了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讫地点,也就是保险人对保险货物的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到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4、什么是卖方利益险?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投保该险种?55 答:卖方利益险是供我国出口企业在采用托收方式,并按FOB或CFR条件成立出口时,出口企业没有投保货物运输基本险。一般为保障自身在货物运输途中遇到事故时,买方不付账赎单而遭受的损失而投保这个险种。5、英国伦敦保险协会1982年货物条款与1963年条款相比,有哪些变化?答:(1)新条款的结构统一,体系完整,语言简练。新条款各种险别条款的条文,均按问题的性质作统一的分类排列,体系完整,语言简练。1982年协会货物保险条款的各种险别条款,除了作为附加险的“恶意损害险条款”之外,均包括八项内容,即承保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间、索赔、保险利益、减少损失、防止迟延、及法律惯例。1963年的协会条款有14条,新条款有19条,增加了保险利益条款、续运费用条款、增值条款、放弃条款和英国法律与惯例条款,内容更加全面,体系更加完整。(2)新条款主要险别采用英文字母A、B、C命名。新条款取消了旧条款“单独海损不赔”、“负责单独海损”及“一切险”的名称,而代之以“协会货物条款A”〔ICC(A)〕、“协会货物条款B”〔ICC(B)〕及“协会货物条款C”〔ICC(C)〕。这一改变克服了旧条款的名称与内容不一致,易使人们产生误解的弊端。另外,新条款A、B、C条款都取消了免赔额(率)的规定。(3)新条款的承保责任采用“列明风险”和“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两种方式。新条款A就是采用“一切风险减除外责任”的方式,即除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新条款B、C条款以及战争险与罢工险则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即在条款的开头就开宗明义地把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一一列出。(4)新条款取消了“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的划分。新条款对保险人承保的风险损失,不再作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的划分。按新条款,凡属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不论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保险人均负赔偿责任;反之,凡不属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负责。这一改变,简化了对保险人承保责任的规定,使各种险别的承保责任范围比较明确,减少了不同险别的承保责任范围相互交叉重复的现象。(5)新条款中险别的差距扩大,险别的划分容易。旧条款中“单独海损不赔”与“负责单独海损”的差距较小,极易混淆,而新条款中的ICC(A)、ICC(B)及ICC(C)险别的差距较大,且容易划分。6、现行的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A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1)承保风险。该部分的内容包括三个条款,即风险条款、共同海损条款和双方有责碰撞条款。从承保范围看,A条款主要承保海上风险和一般外来风险,责任范围广泛。(2)除外责任。包括法定除外责任和约定除外责任两大类。内容全面详尽,条理清晰,分为一般除外责任,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除外责任和罢工除外责任四个条款。所有的除外责任不仅适用于保险标的的损失和损害,而且还适用于有关的费用。(3)保险期限。对保险期限的规定包括三个条款,分别是运输条款、运输合同终止条款和航程变更条款。(4)索赔。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事故,而向保险人索赔时,适用以下四个条款:保险利益条款、续运费用条款、推定全损条款和增值条款。(5)不得受益条款。该条款规定,本保险的利益,承运人或其他受托人不得享受。(6)减少损失。本条规定明确了被保险人所应负的义务。根据本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和代理人对于保险项下的索赔,应负以下义务:为避免或减轻损失而采取合理措施;保证保留及行使对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第三者的权利,即保护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7)避免迟延。55 根据合理迅速处置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在其所能控制的一切情况下,应合理迅速处置,这是本保险的必要条件。(8)法律与惯例。本条款规定本保险适用英国法律和惯例,明确协会货物条款受英国法律和惯例管辖。7、现行的英国伦敦保险协会货物A条款、B条款和C条款承保的风险有什么不同?答:(1)ICC(A)条款承保的风险包括三个条款,即风险条款、共同海损条款和双方有责碰撞条款。从承保范围看,A条款主要承保海上风险和一般外来风险,责任范围广泛。(2)ICC(B)条款承保的责任范围比ICC(A)条款小,它采用列明风险的方式,将所保的风险逐一罗列,ICC(B)条款主要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同时还承保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导致共同海损的原因必须不是本保险所除外的风险。。(3)ICC(C)条款的承保范围比ICC(B)条款更小,主要承保意外事故所致的损失以及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全都不予负责。8、请比较中、英两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答:(1)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水渍险相比:首先,ICC(B)条款明确将承保危险扩大到陆上,对发生在保险期内的陆上运输工具的意外倾覆、出轨予以负责。其次,根据ICC(B)条款,货物在运输途中或陆上储存期间若被海水、湖水或河水浸湿,只要发生在保险期内,均可获赔,而不必具体确定由于何种风险所致。最后,ICC(B)条款仅承保货物在装卸过程中,跌落造成的整件货物的全部损失。这与水渍险的规定有所区别。(2)和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中的平安险相比,ICC(C)条款的承保风险显然较小。55 第十七章思考题及答案1、我国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包括哪些基本险别?这些险别的保险责任范围有什么不同?答:我国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包括陆运险、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和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这些险别的保险责任范围分别是:(1)陆运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水渍险”或协会货物保险B条款相似。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外,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2)陆运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一切险”或协会货物保险A条款相似。保险人除承担上述陆运险的赔偿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风险(如偷窃、短量、渗漏、碰损等)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是陆上运输货物险中的一种专门保险。其主要责任范围,除负责陆运险所列举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还负责赔偿由于冷藏机器或隔温设备在运输途中损坏,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解冻溶化而腐烂衰败的损失。但对于因战争、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而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腐败或损失,以及被保险冷藏货物在保险责任开始时未能保持良好状况;整理、包扎不妥或冷冻不合规格所造成的损失除外。一般的除外责任条款也适用本险别。(4)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是陆上运输货物险的一种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陆运险或陆运一切险的基础上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方可加保。这种陆运战争险,国外私营保险公司大都是不保的。我国为适应外贸业务需要,保险公司接受加保,但目前仅限于火车运输,若使用汽车运输则不能加保。加保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须另缴付一定保险费。加保陆上运输货物战争险后,保险人负责赔偿在火车运输途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或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所致的损失,以及各种常规武器包括地雷、炸弹所致的损失。但是,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以及根据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承保运程的丧失和挫折而造成的损失除外。2、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包括哪些基本险别?答:我国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包括以下三个基本险别:(1)航空运输险。航空运输险(AirTransportationRisks)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水渍险”和协会货物B条款大致相同。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遇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2)航空运输一切险。航空运输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航空运输险的全部责任外,保险公司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由于被偷窃、短少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是航空运输货物险的一种附加险,只有在投保了航空运输险55 或航空运输一切险的基础上,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方可加保。加保时须另加付一定的保险费。加保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后,保险人承担赔偿在航空运输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以及各种常规武器和炸弹所造成的货物的损失,但不包括因使用原子或热核武器所造成的损失。3、伦敦协会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包括哪些基本险别?答: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遇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4、请简述我国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责任范围和责任起讫。答:(1)邮包险的承保责任范围,是负责赔偿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出轨、倾覆、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和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另外,还负责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邮包一切险的承保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全部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但是,这两种险别,保险人对因战争、敌对行为、类似战争行为、武装冲突、海盗行为、工人罢工所造成的损失,直接由于运输延迟,或被保险物品本质上的缺陷,或自然损耗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属于寄件人责任和被保险邮包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2)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保险责任,是自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被保险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但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的处所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55 第十八章思考题及答案1、在不同的贸易价格术语条件下投保责任有什么不同?答:(1)采用FOB价格条件,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损坏或灭失的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因此,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应由买方办理。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2)采用CFR价格条件,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卖方必须注意及时发出装运通知,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3)采用CIF价格条件,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前的保险及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的保险,均由卖方办理。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保险,是由卖方代买方办理的。但是,CIF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如买方需要更高的保险险别,则需要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4)采用FCA价格条件,在交货以前,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交货后风险由买方承担。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5)采用CPT价格条件,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6)采用CIP价格条件,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卖方交货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但是按照CIP价格术语,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因此,由卖方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该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2、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人在选择投保险别的时候需要考虑哪些因素?答:投保人在选择投保险别的时候需要考虑一下六点:(1)货物的性质和特点;(2)货物的包装;(3)货物的用途与价值;(4)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5)运输路线及船舶停靠港口(车站);(6)运输季节。3、什么是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答:(1)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标准,和计收保险费的基础。在被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金额就是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2)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是:保险金额=CIF价格×(1+保险加成率)4、投保人在填写投保单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答:(1)投保时所申报的情况必须属实;(2)投保单的内容必须同贸易合同及信用证上的有关规定相一致;(3)尽可能投保到内陆目的地;(4)特殊要求的处理。5、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的承保工作包括哪些主要环节?55 答:(1)风险因素的评估;(2)保险单的缮制;(3)费率的确定;(4)危险的控制与分散。6、保险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我国出口货物费率包括哪些内容?答:(1)保险费的计算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即:保险费=CIF价格×(1+保险加成率)×保险费率(2)我国出口货物保险费率包括以下几项:一般货物费率、指明货物加费费率、货物运输战争险罢工险费率和其他规定。55 第十九章思考题及答案1、货物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如何进行索赔?索赔时提交的单证主要包括哪些?答:(1)被保险人在索赔时的程序可以分为以下几步:第一步,损失通知;第二步,申请检验;第三步,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第四步,提交索赔单证。(2)索赔时提交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运输凭证、发票、装箱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海事报告和索赔清单索赔清单。2、货物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进行索赔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答:货物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进行索赔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五点问题:(1)提出索赔的人必要是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2)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是保险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公司才履行损失赔偿责任;(3)对受损货物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施救和整理;(4)对受损货物的转售、修理、改变用途等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5)如果涉及第三者责任,赔款一般虽然先由保险人赔付,但被保险人应首先向责任方提出索赔,以保留追偿权利。3、什么是保险理赔?理赔包括哪些环节?答:(1)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的损失通知后,通过对损失的检验和必要的调查研究,确定损失的原因、损失的程度,并对责任归属进行审定,最后计算保险赔款金额并给付赔款的一系列过程。(2)理赔包括四个环节:确定损失原因、责任审定、计算赔偿金额和处理损余行使代位追偿权。4、在实践中,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的原因主要有哪几种情况?答:在实践中,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的原因主要有三种:(1)水渍损失。造成水渍损失的原因主要有海水、淡水和舱汗三种。(2)偷窃及短少损失。包装货整件短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共同海损而被抛弃、货物在运输途中被人整件窃走、货物在装卸时整件坠落。(3)碰损及破碎损失。造成这一损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装卸不慎、运输工具颠震、包装不妥、装载不妥、海事引起。5、对保险货物的数量损失和质量损失,应该如何计算赔偿金额?答:(1)数量损失的计算公式为:保险赔款=保险金额×[损失数量(重量)/保险货物总数量(重量)](2)质量损失的计算公式:保险赔款=保险金额×[(货物完好价值-货物受损后价值)/货物完好价值]完好价值和受损后的价值,一般以货物运抵目的地检验时的市场价格为准。如受损货物在中途处理不再运往目的地,则可按处理地的市场价格为准。6、我国《海商法》对船舶、货物以及运费共同海损牺牲和分摊是如何规定的?答:如果发生共同海损,无论投保何种险别,保险人对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都负责赔偿。55 (1)对保险货物的共同海损的牺牲,由保险人先按实际损失予以赔付,然后参与共同海损的分摊,摊回部分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可以提前得到保险赔偿,而且不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影响。如果保险货物本身没有发生共同海损牺牲,但需要承担共同海损费用或其他地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分摊,一般先由保险人出具共同海损担保函,待分摊完毕后,保险人对分摊金额予以赔付。由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和保险金额不一定相等,故保险人的赔偿金额有所调整。我国《海商法》第241条规定,保险金额低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和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比例赔偿共同海损分摊。(2)我国《海商法》第240条规定,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计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的损失之外另行支付。保险人对于上述费用的支付,以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数额为限。(3)对救助费用的赔偿,当救助费用可作为共同海损费用向保险人索赔时,适用于我国《海商法》第241条的规定,由保险人赔偿其分摊额,保险金额低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和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比例赔偿共同海损分摊。在其他情况下,根据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应对救助费用予以赔偿,但救助费用的赔偿和保险货物本身的损失赔偿之和不能超过保险金额。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