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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国营林场2010年危旧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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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国营林场2010年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台江县国营林场编制单位:台江县国营林场建设性质:异地新建编制日期:二○一○年四月19 摘要项目名称:台江县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布局:台江县国营林场场部和交孟工区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主管单位:台江县林业局项目实施单位:台江县国营林场项目负责人:夏红兰(场长)项目建设规模:新建72户,建筑面积5040㎡。项目建设投资:总投资385.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2万元、省级配套72万元、林场或职工自筹241.56万元。项目建设年限: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19 目录前言…………………………………………………………1一、项目基本情况………………………………………1(一)林场概况……………………………………………1(二)职工住房基本情况…………………………………2(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编制依据……………………4(一)指导思想……………………………………………4(二)基本原则……………………………………………4(三)编制依据……………………………………………4三、建设内容………………………………………………6(一)建设地点……………………………………………6(二)改造规模……………………………………………6(三)改造方式……………………………………………6(四)户型结构及面积标准………………………………6(五)水、电等相关配套和服务设施建设………………6四、组织实施………………………………………………9(一)项目实施机构和人员组织…………………………9(二)建设用地落实及相关手续办理……………………9(三)招投标………………………………………………10(四)质量管理……………………………………………10(五)工程验收等其他建设内容的组织实施……………11五、拆迁及职工过渡房安置方案…………………………11六、工程进度安排…………………………………………1119 七、投资概算与资金的筹措………………………………12(一)投资预算编制依据…………………………………12(二)投资预算……………………………………………12(三)资金筹措……………………………………………12八、保障措施………………………………………………12(一)政策保障……………………………………………12(二)资金保障……………………………………………12(三)制度保障……………………………………………13(四)宣传保障……………………………………………13(五)档案管理……………………………………………14(六)质量保障……………………………………………14(七)监理保障……………………………………………14(八)监督保障……………………………………………14(九)安全保障……………………………………………14(十)其它…………………………………………………14九、产权确定………………………………………………15十、效益综合评价…………………………………………15附件:1.台江县国营林场《关于成立台江县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台林场通[2010]01号)文件2.台江县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入户调查表19 前言为搞好我场职工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促进林场健康、和谐发展,实现林场经济实力增强、职工生活质量的提高,按照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贵州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10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林规发[2010]60号)文件及贵州省林业厅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场实际,编制台江县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本方案涉及危旧房改造新建72户(套)、建筑总面积5040㎡(70㎡/户),建设总投资385.5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72万元、林场和职工自筹资金241.56万元。(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前期入户调查,66户为异地新建,10户为修缮加固及改扩建。《国家林业局关于贵州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10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林规发[2010]60号)文件下发后,经林场核实和10户职工自愿放弃危旧房修缮加固及改扩建,林场2010年危旧房改造项目最终确定户数为72户,均为异地新建。)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一)林场概况台江县国营林场始建于1957年,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台江县林业局,场部位于台江县翁你东路5号,所辖交孟、南市、台雄三个工区,经营面积3.0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49万亩,森林蓄积1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66.7%。19 现有在册职工95人,其中在职职工71人,退休职工24人。职工人均年收入7600元,低于全县平均工资收入。1.项目区位优势:该项目建设用地位于县城内(台江县翁你东路5号)和交孟工区(台江县第二移民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2.自然地理条件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县城主干道和320国道旁,与台江县商贸城和廉租房建设区相连,地上、地下均无电杆、管线,可利用现有道路为主要出入口。3.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⑴水文:台江县境内河流属长江流域的沅江水系,流经县城河流为翁你河,并经治理(筑有防洪堤)。项目区地势较高,可排除洪涝灾害的发生。⑵地形地貌:该项目位于县城关内,建设地块比较平整。⑶气候:项目区内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均温16.5℃,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5.4℃;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4.7℃;≥10℃积温在4455℃--5154℃之间;年降水量1081.7mm;无霜期320天。年日照时数1236.6小时。气候特点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水热同季。适宜居住环境。⑷地震:根据国家地震局《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该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Ⅳ度,历史上没有破坏性震害记录,路线通过地段未发现活动性断裂。(二)职工住房基本情况19 1、职工住房现状林场现有房屋建筑面积3306平方米,其中:职工宿舍1500平方米;75%的房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均为简易的砖木结构瓦房和木房,因年久失修,房屋陈旧,墙体脱落、倾斜、渗水现象比较严重而构成危房,这部分房屋既没有卫生间、又没有独立的厨房,基本功能不健全。由于林场经济基础薄弱,多年来职工待遇低下、生活困难,无能力购买商品房,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职工居住在这些危旧房里,生命财产均得不到保障。经统计,林场职工居住在危旧房中的共有72户,其中:17户居住在场部区域,55户居住在工区(护林站)。2、存在的问题及改造的必要性长期以来,林场职工分散居住在各个工区(护林站)危旧房内,住房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善,这对职工生产、生活、子女读书和看病就医等极其不便,其生命财产得不到安全保障。为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提升职工生活质量,林场危旧房急需改造。(三)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及省林业厅的要求,林场成立了台江县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多次召开了职工大会,深入传达了国家及省林业厅关于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传达了2010年4月1日19 在贵阳召开的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培训会议精神和分配方案,并讨论通过了《台江县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分配方案》;2010年1月底,完成了对职工住房情况的入户调查,调查结果:72户职工符合危旧房改造相关规定,并于2月8日进行了公示;同台江县国土资源局、城建局、环保局、消防大队进行了协调沟通,相关手续正在完善办理;现地勘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编制依据(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林场职工居住水平,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条件,促进林区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努力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成惠及林场职工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生态工程。(二)基本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坚持与国有林场改革和生产力布局调整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妥善处理和化解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林区社会稳定;坚持依法运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有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质量安全;坚持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与危旧房改造工程同步进行;坚持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林场和职工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三)编制依据19 1、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2、贵州省林业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林计通[2009]150号)。3、国家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林计发[2009]192号)。4、《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5、《国家林业局关于贵州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2010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林规发[2010]60号)6、台江县相关的城镇建设规划及林业厅相关文件精神。7、采用的规范和标准。⑴《贵州省台江县控制性详细规划》⑵《贵州省台江县总体规划修编》⑶《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⑷《现行建筑设计规范》⑸《建筑设计防火规范》⑹《屋面工程技术规范》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⑻《贵州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⑴⑾《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费用定额》(2004版)19 8、相关的法律法规。三、建设内容(一)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为林场场部和交孟工区(台江县第二移民区)。(二)改造规模1、改造户数和面积:林场此次职工危旧房改造总计72户,总建筑总面积5040㎡(70㎡/户),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其中:林场场部一栋,七层,每层六户,一、二层和三层2套为林场经营办公用房,28户为危旧房改造职工住房;交孟工区两栋,五层、六层各一栋,每层4户,两栋共计44户。2、享受补助的职工范围及条件:享受此次补助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林场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二是现居住在基本功能不健全或建房年限超过三十年以上房屋内的职工;三是没有产权住房的职工。(三)改造方式异地新建。(四)户型结构及面积标准砖混结构:七层一栋,每层6户;六层、五层各一栋,每层4户;每户三室一厅、一卫、一厨,建筑面积70平方米。(五)水、电等相关配套和服务实施建设1、规划情况:本项目符合台江县城镇总体规划。2、平面设计原则及内容⑴平面设计原则①平面位置按台江县城镇总体规划布设。19 ②建筑平面与地形、地质、水文等结合,并符合建筑设计技术指标。③建筑平面合理利用地形高差。④建筑物出入口、停车场出入口,应满足近期使用要求并兼顾远期发展,减少重复投资。⑵平面设计内容建筑平面设计根据台江县国营林场提供设计任务书,充分考虑职工生活方便等。2、供水工程供水系统由城建部门统一设计。3、排水工程⑴排水体制本工程排水体制按台江县城镇道路管网规划进行设计。⑵污水量标准根据《贵州省台江县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台江县城镇生活用水量标准为250升/人·日,污水量标准按用水量标准的80%计,q1=1125升·日。4、照明工程照明系统由供电部门统一设计。5、绿化工程绿化的作用:(1)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2)可以改变小气候;(3)调节温度;(4)降低噪声。在地块内除建筑占地外应充分考虑绿化,具体由本场实施。6、其它附属工程19 ⑴消防设计中应考虑建筑物消防及与相临建筑物的消防间距。⑵建设过程的环境保护措施①环境保护措施从设计到施工必须坚持节约用地原则,土石方工程尽量移挖作填,同时避免深挖高填,要做到少取土、少弃土,尽量做到填挖平衡,必须最大限度的减少临时施工用地。②基础施工施工期间土石方应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不留松软土石,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和尘土飞扬,尽量维护大自然原貌。③土石方堆放施工时应结合周边土地开发进行土石方平衡堆放。④砂石采取施工需要的砂石材料,在本县内供应。⑤噪声污染防治措施a.施工设备选型尽量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b.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以免影响居民安静生活和休息。c.空压机及砼搅拌机应错开居民休息时间,与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以便降低噪声。d.施工工地注意雨季防洪措施,机械设备应有库停放,避免油污冲入水沟,污染河流。做好施工期工人劳动保护,防尘、防水、防病、安全生产等。⑶安全施工措施19 ①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⑷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环境保护房屋建设必须同时做好绿化工程系统,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以提高林场整体环境形象。7、环境影响评价⑴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较小,仅在施工中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施工过程有一定的时限,可以通过技术和管理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⑵项目建成后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整体环境形象,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四、组织实施(一)项目实施机构和人员组成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林场成立以场长为组长的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建设进行组织运作。领导小组对本场危旧房改造负总责,协调解决危旧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设立专门的危旧房改造办公室,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场所有领导对该项目进行了分工负责,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建设用地落实及相关手续办理1.建设用地落实方式异地新建,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由台江县人民政府划拨,国土资源局和建设局等单位补办相关手续。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林场为权利人)。2.建设施工等相关建设环节的实施19 ⑴设计单位: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报请有关部门审批后按设计标准实施。(2)许可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各种相关手续,做到手续齐全。(三)招投标1.招标形式实行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⑴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的招标范围为公开招标。⑵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⑶本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采用的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3、招标代理公司选择选择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以上的代理公司,并签订规范招标代理合同。4.标书制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县审计局)在保密的前提下制定标书。5.投标、开标、合同签订等⑴严格按《招投标法》实行投标、开标。⑵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按标书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四)质量管理19 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工程实施后,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工程监理工作。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台江县国营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筹建、实施、质量监督检验、自查验收等工作。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室,健全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一名场领导具体负责,由林场职工推选2名代表为质量监督员,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材料采购(使用)等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并进行详细记录,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程进度及建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五)工程验收等其他建设内容的组织实施对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后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五、拆迁及职工过渡房安置方案由于本场危旧房改造均为异地新建,对危旧房改造的72户职工家庭未涉及拆迁过渡性安置。六、工程进度安排(一)2010年4月份:完成危旧房改造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二)2010年5月,州林业局会同州发改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危旧房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三)2010年6月,完成危旧房改造的初步设计、单项设计和图纸设计等;完善和办理建设项目的土地、建设、消防有关证书等手续。(四)2010年7月,进行工程招投标。(五)19 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中旬,进行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六)2011年3月下旬,进行工程总体验收。(七)2011年4月,组织职工入住。七、投资概算与资金的筹措(一)投资预算编制依据本场危旧房改造(新建)投资预算依据主要参照2009年台江县廉租房修建中标的价格(765元/平方米)为标准进行编制。(二)投资概算概算总投资为385.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2万元、省级配套72万元、林场或职工自筹241.56万元。(三)资金的筹措1、中央补助资金:72万元。2、省级配套资金:72万元。3、林场或职工自筹资金241.56万元。八、保障措施(一)政策保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规定,争取参照我县其它相类似的建设项目享受相同的优惠政策,如:我县实施的廉租房、经济实用性住房和危旧房改造等优惠政策。通过协调沟通,台江县人民政府、台江县国土资源局、城建局、环保局等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按程序正给予办理各项相关手续。(二)资金保障19 1、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建设资金,做到资金支出有施工(采购)合同、质量检查验收单(报告)、结算票据、经办人、审核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确保资金安全,封闭运行。项目竣工后由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资金筹措:为确保资金按时筹集到位,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林场已对享受危旧房改造的职工进行了大力宣传,并根据职工出资能力,制定了三种帮助职工筹集资金的方法:一是有筹资能力的职工全额筹集不足部分资金;二是筹资有困难的职工,由林场担保职工在银行贷款;三是无力筹资的职工,需职工出资部分由林场全额承担,以后按廉租房租赁给职工居住。(三)制度保障制定危旧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办法、物质采购制度、资金使用制度、报帐制度、质量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认真做好分工,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完善各种手续,严格按规定进行设计,规范施工。(四)宣传保障召开全场职工大会,学习国家三部委《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林计发[2009]135号)19 文件及省政府和省林业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新林场,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的重大意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重大问题交职代会讨论。设立专门办公室,专人负责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解释。各种制度、管理办法、措施上墙。(五)档案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内容主要有:计划文件、实施方案、设计资料、审批文件、审核材料、审计报告、技术规范、质量检测报告、合同、检查验收等文件,建立档案清单,保证档案条目清、档案齐全、完整。(六)质量保障整个项目建设严格按基本建设及国家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按要求进行设计,按设计进行施工,按设计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七)监理保障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执行工程监理工作。(八)监督保障邀请县林业局纪检部门对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九)安全保障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环节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要重视对新进场工人和换岗工人的培训教育,加强每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十)其它19 项目实施全过程,如:国家政策文件、实施方案、会议内容、制度、管理办法、工程招投标等必须阳光透明,张榜公布。鼓励职工参加从设计到项目建设完工整个过程的讨论、监督,使项目建设高质量实施完成。九、产权确定根据2010年4月1日全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培训会议精神,结合林场实际,危旧房改造房屋产权拟定为:1、危旧房改造资金职工负担部分完全由职工自筹的,房屋产权为职工所有。2、危旧房改造资金职工负担部分完全由林场自筹的,房屋产权为林场所有。十、效益综合评价项目的实施,把林场过去分散在各工区及23个护林站的职工集中安置到2个小区居住,可以更好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居住条件,方便了职工生产生活、子女上学、看病就医,提高了职工生活水平、精神和物质文化享受,稳定了职工队伍。同时还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条件,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林场脱困步伐。项目的实施还拉动当地建材需求、劳动力就业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良好的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