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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2 13:53:0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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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发布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文件------------------------------------------------------------------------------------29招标人(章):授权代表:地址:邮政编码:510000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章):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邓先生地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19楼邮政编码:510030电话:020-61271742传真:020-61271742电子邮箱:29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一般应按照范本(房建类2009-01)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监督机构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序号章节、条目范本原文拟删改的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2.52.5工程勘察费2.5工程勘察费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30天。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30天。2.4.3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此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由中标人支付。如果中标人不按时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相关方案的投标人,则招标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的合同设计费中代为扣取支付。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此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由中标人支付。如果中标人不按时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相关方案的投标人,则招标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的合同设计费中代为扣取支付。2.4.5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20%;初步设计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35%;施工图审查通过5天内,累计支付90%;工程竣工验收时,累计支付95%;缺陷通知期为竣工后365天,缺陷通知期限届满,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定金;建筑设计方案获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复后,7天内累计支付40%;全部施工图纸完成后,7天内累计支付70%;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10天内累计支付至80%;结构封顶后10天内,累计支付至90%;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4.2.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共7人,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29
4.4.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一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4.4.3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本项目不适用)5.1.2招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确定中标方案:(a)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投标方案作为中标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第2.4.3款的规定执行。(b)由市人民政府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及其中标人。招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确定中标方案:(a)(a)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投标方案作为中标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第2.4.3款的规定执行。(b)由市人民政府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及其中标人。8.13工程勘察工程勘察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修改)附件58设计模型8设计模型(本项目不适用)附件8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录9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29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评标┈┈┈┈┈┈┈┈┈┈┈┈┈┈┈┈┈┈┈┈┈┈┈┈┈┈┈第五章定标┈┈┈┈┈┈┈┈┈┈┈┈┈┈┈┈┈┈┈┈┈┈┈┈┈┈┈第六章授予合同┈┈┈┈┈┈┈┈┈┈┈┈┈┈┈┈┈┈┈┈┈┈┈┈┈第七章知识产权┈┈┈┈┈┈┈┈┈┈┈┈┈┈┈┈┈┈┈┈┈┈┈┈┈第八章合同通用条件┈┈┈┈┈┈┈┈┈┈┈┈┈┈┈┈┈┈┈┈┈┈┈附录1资格预审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附录2资格预审表(业绩)┈┈┈┈┈┈┈┈┈┈┈┈┈┈┈┈┈┈┈┈附录3资格预审表(关键人员配备)┈┈┈┈┈┈┈┈┈┈┈┈┈┈┈┈附录4正式投标人名单┈┈┈┈┈┈┈┈┈┈┈┈┈┈┈┈┈┈┈┈┈┈附录5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录6设计费计算依据┈┈┈┈┈┈┈┈┈┈┈┈┈┈┈┈┈┈┈┈┈┈附录7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附录8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附录9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附录10投标书┈┈┈┈┈┈┈┈┈┈┈┈┈┈┈┈┈┈┈┈┈┈┈┈┈┈附录1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附录12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附录13投票表格┈┈┈┈┈┈┈┈┈┈┈┈┈┈┈┈┈┈┈┈┈┈┈┈┈附录14投票汇总表格┈┈┈┈┈┈┈┈┈┈┈┈┈┈┈┈┈┈┈┈┈┈┈附录15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附录16评标委员会名单┈┈┈┈┈┈┈┈┈┈┈┈┈┈┈┈┈┈┈┈┈┈附录17投标方案评语┈┈┈┈┈┈┈┈┈┈┈┈┈┈┈┈┈┈┈┈┈┈┈附录18设计任务书┈┈┈┈┈┈┈┈┈┈┈┈┈┈┈┈┈┈┈┈┈┈┈┈附录19合同专用条件┈┈┈┈┈┈┈┈┈┈┈┈┈┈┈┈┈┈┈┈┈┈┈29
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目的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1.2项目概况1.2.1工程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建筑工程设计。1.2.2工程位置:广州白云区人和鹤龙七路2号。1.2.3工程范围:对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进行建筑设计,一栋单体总建筑面积23826平方米。1.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5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2010]214号/穗规地证[2008]119号。1.2.6项目批准文件:云发改投资[2010]3号/云发改投资[2010]8号。1.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8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4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约4700万元。1.2.9招标内容:建筑和结构、室内外装修装饰、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防雷系统、市政和园林景观等工程的方案设计、报建图编制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及驻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1年1月,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1.3前期服务机构1.3.1机构名称:北京通程泛华建筑工程顾问有限公司。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投标资格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1.4.3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1.4.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1.4.6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1.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5.12010年月日的上午9:00~12: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5.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2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9
1.5.1.3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5.1.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1.5.1.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1.5.1.6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1.5.2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1.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USB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1.6现场考察1.6.1集合时间:另行通知。1.6.2集合地点:另行通知。1.7费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1.7.1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105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15.75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1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2.362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1.575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1.7.2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动20%。1.7.3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发包人审核及财政评审部门审定后的建安工程造价(不含活动家具、小家电及艺术品和软装饰的造价)作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各种变更、修改不另外收费,费率浮动幅度不变。1.8工期1.8.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招标图纸设计及提供材料技术规格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1.9其他事项1.9.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9.2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1.9.3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29
1.9.4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邀请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9.5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10招标人1.10.1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1.10.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白云区人和鹤龙七路2号。1.10.3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陈先生020-62117480。1.10.4传真号码:020-864528161.10.5电子邮箱:1.11招标代理机构1.11.1名称: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30)广州市广卫路4号19楼1.11.3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邓先生020-612717421.11.4传真号码:020-612717421.11.5电子邮箱:1.12交易服务机构1.12.1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1.12.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1.12.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1.12.4传真号码:020-288661411.12.5网址:http://www.gzzb.gd.cn1.13招标管理机构1.13.1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1.13.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08、288662141.13.4传真号码:020-288662031.13.5网址:http://www.gzzbb.gz.cn1.14监督机构1.14.1名称: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科技设计处)1.14.1邮政编码、地址:510032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415室1.14.2电话(手机)号码:020-831249691.14.3传真号码:020-831249671.14.4电子邮箱:chenhaibo@gzcc.gov.cn1.14.5网址:http://www.gzcc.gov.cn投标复函29
复:(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建筑设计项目投标邀请函已收悉,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参与该项目设计投标,并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同意发标时间定于2010年月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定于2010年月日上午10:00专此函复。单位(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法人代表人(签章):二O一O年月日29
第二章招标2.1释义2.1.1“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2.1.2“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2.1.3“招标”是指发包人通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等方案招标,将工程相应的任务发包给符合勘察设计资质条件的建设工程承包单位的行为。2.1.4“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5“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1.6“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1.7“监督机构”是指招标活动的监督机构。2.1.8“招标管理机构”是指受监督机构委托管理招标活动的机构。2.1.9“交易服务机构”是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见证招标过程,确认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机构。2.1.10“招标文件”是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包括招标预告、招标公告、招标程序和规则、技术规范、合同条件、附录、图表、说明、投资立项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其它一切补充资料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2.2免责条款2.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2.2.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2.2.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2.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2.2.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7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2.3招标文件效力2.3.1招标文件由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查。2.3.1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寻求29
,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使用电子邮箱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3.3招标人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2.4工程设计费2.4.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见招标公告。2.4.2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非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投标人付清投标经济补偿。2.4.3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招标人按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如果只使用未中标方案独有的某部分,招标人按该部分占整个项目的比例计算方案设计费,并按计算方案设计费的50%向该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此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内,由中标人支付。如果中标人不按时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相关方案的投标人,则招标人有权直接从中标人的合同设计费中代为扣取支付。2.4.4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工程设计费分配比例由合作双方商定,协商不成视为自动放弃中标。2.4.5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定金;建筑设计方案获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复后,7天内累计支付40%;全部施工图纸完成后,7天内累计支付70%;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10天内累计支付至80%;结构封顶后10天内,累计支付至90%;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设计费全部付清。财政投资项目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批准为准。29
第三章投标3.1现场考察3.1.1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3.1.2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3.1.3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3.2质疑和澄清3.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3.2.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3.2.3投标人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者在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开登载。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3.2.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澄清或者修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3.2.5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字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3.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3.1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3.3.2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3.3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文件及密封包装准确无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将不会给予投标人主动改正的机会,以免产生对其他投标人的歧视性做法。3.4延期3.4.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监督机构、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3.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4.3某几个投标人因无法控制的原因不能如期提交投标文件,影响到提交投标文件的人数少于三人,招标人可以决定展延截止日期。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标日期和截止时间的决定由招标人代表作出。29
3.5投标时间和地点3.5.1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勘察设计投标不少于30天。3.5.2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最新通知为准。3.5.3投标文件按指定地点于上午9时至10时送达,10时为最终截止时间,逾期概不受理。3.5.4若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从网上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并自行检验其传送的计算机文件是否正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3.5.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3.6投标文件编号3.6.1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监督人员,或者管理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3.6.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3.6.3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3.6投标保证3.6.1投标人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果揭晓后,中标候选人所得投标补偿转作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立即返还,其中中标人的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立即返还。如果重新招标,保证金立即返还。3.6.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3.6.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29
第四章评标4.1废标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b)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c)逾期提交投标文件。4.1.2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a)《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b)《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4.1.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废标:(a)未按要求密封;(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c)有互相雷同的现象和串通投标的嫌疑;(d)有明显抄袭行为;(e)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f)参加过其他竞赛,或在其他竞赛中获奖的作品。4.1.4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串通投标:(a)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私下向招标人或其雇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b)评标表决结束前,投标人私下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出示或告知投标文件内容;(c)评标结果揭晓前,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1.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a)投标人少于三人,或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人;(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c)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4.1.6废标的决定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作出,其他投标人无权干涉。4.1.7投标文件如果隐瞒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事实,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2评标委员会4.2.1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一般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审批部门核准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4.2.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一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每一轮投票结束后,如果有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附加投票表决排序和取舍。4.2.3评标委员会成员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商务条款、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2.4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9
(a)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满八年(招标人代表除外);(b)不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招标人代表除外);(c)不熟悉评审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知识(招标人代表除外);(d)评标前浏览过本项目的某个投标文件;(e)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f)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4.2.5如果评标专家到达评标地点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评标资格,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半天酬金,外地评标专家另可获得招标人支付往返交通费用。4.2.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4.2.7评标委员会开展工作期间发生的费用和劳务报酬由招标人承担,若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另有协议,按协议执行。4.2.8评标结果在评标结束后公示,接受公众监督。4.3评标原则4.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4.3.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4.3.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招标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4.3.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4.3.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4.3.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果所有投标被否决而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投标。4.4评标办法4.4.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4.4.2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将按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方法一(一阶段评标法):a、b、c、d、e、f、h、i方法二(二阶段评标法):a、b、c、d、e、f、g、h、i(a)业主代表独立评审。(b)专家独立评审。(c)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d)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29
(e)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f)开启投标保密信封,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当众开启投标保密信封,揭晓投标人身份,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g)采用二阶段评标法的,由排序前3名的投标人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介绍业绩、信誉和人员的能力,评标委员会成员再次共同表决,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最终排序。(h)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i)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注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修改申请表中明确选择方法一或方法二。4.4.3如果使用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将按以下步骤进行:(a)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登陆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下载投标文件。(b)如果有废标提议,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表决,决定是否废标。(c)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编写评语。(d)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以差额选举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投标方案的排序。(e)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打印并签署评标确认函,传真到交易服务机构。(f)投标人通过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查阅评标结果。4.5评标报酬4.5.1在交易服务机构评标,招标人按每日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外地评审专家的往返交通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招标人支付。4.5.2使用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进行评标,招标人按每个投标方案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负责人另加20%。如果投标方案少于5个,则按不少于人民币500元向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评审酬金。29
第五章定标5.1确定中标人5.1.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5.1.2招标人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确定中标方案:(a)一般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选择其投标方案作为中标方案,并按招标文件第2.4.3款的规定执行。(b)由市人民政府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及其中标人。[注释]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修改申请表中明确定标方法。5.2中标资格审核及中标通知5.2.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次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原件,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5.2.2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中标应当提供以下能满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有企业所在国官方文字与中文译本两种文本。包括:(a)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b)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和企业保险证明;(c)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公证机构出具的企业工程设计业绩证明;(d)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e)国际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认证证书;(f)参与项目设计的全部技术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最高学历证明和执业注册证明;(g)与中方设计企业合作设计的意向书;(h)其他有关材料。5.2.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与中标人落实以下事项:(a)协商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设计人员的配备和保障设计工作的措施;(b)协商联营和分包的事项;(c)协商专项工程设计的事项;(d)协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5.2.4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可以通过联合体投标或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专业技能和资质。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可。5.2.5如果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招标人的修正备忘录在得到中标候选人的同意后向其颁发中标通知书。5.2.6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示中标结果,经核实中标人的备案证明原件后,确认中标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2.7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5.3其他29
5.3.1不中标的投标文件可于投标有效期满起计3个月后销毁,中标的投标文件必须在履行合同后保留最少3年。5.3.2凡是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投标人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的名义投标承揽业务的,均属违法行为,招标人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损失概不负责,对这些单位或个人的投诉概不受理。5.3.3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29
第六章授予合同6.1授予合同6.1.1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必须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6.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6.1.3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招标人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6.1.4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6.1.5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29
第七章知识产权7.1公开展示7.1.1所有投标方案和评审结果在监督部门、招标管理机构或交易服务机构指定媒体或刊物上免费公开展示。7.1.2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7.1.3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7.2知识产权转移7.2.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7.2.2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招标人有权在招标标的中使用中标方案中中标人享有合法权利的著作权、专利权,对于中标方案中涉及的他人所有的知识产权,中标人有义务获得许可,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因此收到损害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发表权、展览权、使用权归招标人和中标人共有。7.3其他7.3.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7.3.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7.3.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整体用于其他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专利权除外)。7.3.4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29
第八章合同通用条件1、定义1.1合同包括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1.2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投标文件(包括建议书和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其他进一步的文件(如果有)。1.3发包人要求是指合同中列明工程的目的、范围、设计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以及对此类文件的任何补充和修改。2、通信交流2.1无论在任何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合同中注明的收件人地址;如果收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后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2.2批准、证明、同意、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2.3承包人负责保存和照管每份承包人文件,直到被发包人接收为止。3、法律和语言3.1合同受发包人所在国家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管辖。3.2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成员组成,其中承发包双方各一人,双方认可人士一人。3.3当合同任何部分的文本使用一种以上语言编写,以中文为准。3.4通信交流应使用约定的语言,如未约定,应使用中文。4.4文件优先次序4.1合同协议书;4.2中标通知书;4.3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4.4招标文件;4.5招标人要求;4.6投标文件。5、权益转让5.1承包人不得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出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履行合同为本身的责任。5.2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合同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除采购和施工分包外,分包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值的30%。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不论其权利义务、分工如何约定,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29
6、合同价格和付款6.1发包人支付的费用已包括承包人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支出,承包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承包人自理。6.2各种审查费用和税金分别由相应的征收对象承担。6.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评标委员会、政府审查机构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成果,不另行收费。6.4承包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费;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须修改的,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偿。6.5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补偿费用。6.6除非承包人与发包人均同意,否则有关修改不能将合同所定价格增加或减少超逾百分之二十,或将合同所定期限延长或缩短多于6个月。6.7凡承包人根据合同欠发包人或须付予发包人的款项,发包人可以从有关合同或其他发包人合同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支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将有关款额扣除。6.8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为承包人与本项目有关的唯一报酬,承包人在与本项目有关的活动中,或在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应为私利而接受佣金、回扣或类似费用,一经发现该部分款项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减。6.9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合同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7、日期和期限7.1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当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不符时,承包人还应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每份进度计划应包括:7.1.1工作顺序和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安排;7.1.2需要发包人进行审核、批准的期限;7.1.3合同和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的顺序和时间安排。7.2除非发包人收到进度计划后指出其中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否则承包人应按照进度计划,并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进行工作。承包人开工后应以正当的速度,不拖延地进行工作。7.3承包人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期的事件或情况,通知发包人。承包人在其项目承包过程中需要办理的任何手续,应将这些手续告知发包人,以免发包人延误或遗漏有关手续而影响工程建设。7.4如果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竣工日期受到延误,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延长竣工时间:7.4.1变更;7.4.2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7.4.3由于流行病造成可用资源的短缺;7.4.4由于政府行为造成不可预见的情况;7.4.5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承包商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7.5如果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不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或者实际进度已落后于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增加资源(工时、人员、货物、设备等),并自担风险和费用。7.6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发包人批准的竣工时间内完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这些误期损害赔偿费不应解除承包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和职责。7.729
发包人可以随时指示承包人暂停合同项目的全部或某一部分,在暂停期间,承包人应保护、保管并保证该项目不致产生任何损失和损害。如果承包人因暂停和复工而遭受延误和招致增加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通知。如果暂停是为弥补承包人的缺陷,则承包人无权得到延长期或费用。7.8缺陷通知期限自工程竣工起计365天。8、关键人员8.1承包人承诺履行合同时不雇佣非法劳工或雇员,并保障其雇员的合法权益。如承包人违反承诺,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权索偿,并承担发包人因终止合同而带来的所有损失。8.2承包人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按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承包项目,每周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项目负责人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项目竣工验收为止。8.3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认为承包方不称职的人员,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4天内更换。8.4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合同价的0.5%。8.5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必须经过有注册资格人员的验证和签名,加盖承包人出图专用章和注册章,必要时须在成果文件上标注专业负责人的身份号码。8.6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或发包人的要求,派出各专业人员解决工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承包人提供的现场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9、风险与保险9.1由于承包人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承包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的100%,但不超过合同总额。9.2发包人借给承包人的物品,若这些物品在承包人、其雇员、工人或代理人保管或使用期间,无论任何原因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须赔偿遗失或损坏物品的价钱,另加原价20%。9.3承包人所用工具、设备及车辆的安全问题,以及这些运输工具停泊在发包人处所或沿着这些地方行驶时的安全事宜,概由承包人负责。其间若对上述发包人处所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作出赔偿。9.4发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对承包人或其雇员的受伤或死亡,以及任何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无须负上任何法律责任,除非该伤亡事件是由发包人原因所致。发包人疏忽所致的伤亡事件,发包人须向承包人作出赔偿。9.5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以致第三者蒙受损失、受伤及死亡,概由承包人负赔偿责任(因发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疏忽而引致的受伤或死亡除外)。9.6若因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的疏忽,以致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任何雇员受伤及死亡,以及财物蒙受损失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对发包人作出赔偿。9.7若发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必须针对本合同规定索偿、索求及责任,向一家发包人认可(即发包人不会无理拒绝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在合同期内,必须保持保单有效。承包人必须将保单连同已付保金的收据,在合同期内交由发包人代表保管。9.829
若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投保或购买其他的保险,并保持保单有效,发包人可以自行投保,保持保单有效和缴付所需保金,以符合有关条款的规定,并不时将上述发包人支出款额,从任何已经到期或将会到期须付予承包人的款项中悉数扣除,或将这些款项列为欠款,向承包人追讨。9.9当承包人被判破产,发包人可以随时循简易程序,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9.10假如承包人或其任何雇员于履行合同时,被发现触犯任何防止贿赂的法规,发包人可以循简易程序终止有关合同,而承包人无权获得任何补偿。发包人因上述情况终止合同而需承担的所有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0服务规范10.1发包人委派的检查人员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时,承包人须依照其指示履行合约,达到令检查人员满意的程度。合同和指示应以书面形式发出,承包人根据口头指示提供的服务,发包人概不负责。10.2接获发包人的投诉时,承包人的最高管理者组织相关人员协调解决。10.3除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就合同所述的服务或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承包人必须依照指示作出修改。10.4发包人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部分),拒绝接纳服务不损及发包人的任何法定权利。10.5在合理范围内,承包人可获免费提供所需的图纸及资料,作为履行合同的指引。承包人于合同完成后须将图纸及资料交还。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10.6承包人根据合同获发包人发给的物品,承包人须负责妥善归还。承包人保管发包人的物品期间,发包人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承包人须协助完成点算工作。10.7发包人要求保密的资料,承包人应当履行保密义务。10.8若有关服务是在承包人的处所提供,承包人必须让发包人代表或检查人员在任何合理时间进入有关处所检查。10.9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的伤亡事件,无论有关人士有否提出索偿,承包人均须于事发后尽量短的时间(不超过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将有关伤亡事件通知发包人代表。10.10承包人对服务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10.11承包人应当对项目跟踪负责,与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必要的沟通,从履约开始直至项目建成,始终坚持高质量。若承包人未能于合同期内,或根据发包人同意延长的时间内,提供合同所载的全部服务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服务,发包人有绝对酌情权,以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整份或部分合同。11、成果质量要求及标准11.1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1.2承包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12、工程设计12.1工程设计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指导和监督。29
12.2民用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12.3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12.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和最低保修期限应该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12.5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按发包人的要求落实投资控制目标。12.6设计文件满足施工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2.7承包人进行设计修改必须经过发包人同意,并负责通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12.8承包人在本项目各阶段施工开始前,按约定的分工,参与组织工程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活动,答复有关技术问题。12.9专项设计需要由发包人另择承包人设计的,相应扣减计费额,承包人收取分包款5%作为总体费用,承担总体协调职责。12.10除《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图纸或文件的标准份数外,发包人需要加印的,另行支付印制工本费。双方约定每张A0、A1、A2、A3、A4规格的工本费,加长图纸按长度折算为相应数量的标准规格图纸。12.11除合同已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及支援人员的,需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分别约定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12.12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购买单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招标人另行支付。12.13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承包人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得到的任何折扣、佣金和回扣都应归发包人所有。13、工程勘察13.1工程勘察是指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13.2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GF-2000-0203)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13.3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GF-2000-0204)示范文本或随后更新的版本。13.4勘察文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13.5发包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对勘察成果进行抽查,如果承包人提交的勘察成果不符合抽查结果,承包人应将不合格部分的勘察收费双倍返还给发包人。29
附录1投标申请表(3-1)序号内容申请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成员1名称(盖章)2法定代表人3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4总部电话号码5总部传真号码6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7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8本地电话号码9本地传真号码10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11电子邮箱12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13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14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15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16ISO9000认证号、范围17简介(宜300字以内)18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1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4、15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29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29
附录2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序号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作品、业绩、著作名称简介合同额(万元)完成日期申请人(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29
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修改)序号姓名专业分工专业职称工龄(年)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总负责人职务: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设计人结构专业负责人一级结构工程师结构专业设计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人电气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概预算专业编制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www.cin.gov.cn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29
附件4(招标文件停止出售后,本表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正式投标人名单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联络人电话号码(移动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应注意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的日期。经办人:电话:日期:年月日29
附件5(只适用于设计投标)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开标信封。(b)保密信封。(c)文本文件。(d)计算机文件。(e)展示图纸。(f)设计模型(如果招标人要求提供)。1.2如果实行网上投标,只需要提交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2保密要求2.1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投标书》(格式见附录)、《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3开标信封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3.2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开标信封”字样。4保密信封4.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者宜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文本文件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4.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保密信封”字样。5文本文件5.1文本文件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5.2文本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文本文件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5.3设计投标文本文件内容:(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b)目录;(c)设计说明书;(d)设计图纸。40
(e)《设计费计算依据表》(见附录2.1);(f)《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g)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替代方案(如果有);(h)完成本项目的难点,保障工期、质量的主要措施;(i)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4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6计算机文件6.1计算机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大小不宜超过200MB:(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一套多媒体、动画(如果有),采用较为普及的软件制作,时间不宜超过10分钟;(e)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如果有)。6.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2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7展示图纸7.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6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7.2设计方案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8设计模型8.1投标时是否需要设计模型,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为准。8.2设计模型比例不限,制作规格: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宜超过2平方米。8.3设计模型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9深度要求9.1投标深度要求:(a)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b)市政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宜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c)装饰工程设计投标文件,应提供效果图、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以及《材料表》和《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表》应列出明细表,豪华灯具、地毯、洁具、重要设备应列出品牌、型号、数量和价格,所有活动家具不包括在工程造价估算以内。(d)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40
附件6(只适用于设计投标)设计费计算依据序号设计费计算依据实际值备注1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元)1=2+3+42建筑安装工程费(元)3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元)4联合试运转费(元)5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元)查《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直线内插法6专业调整系数查《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查《工程复杂程度表》8附加调整系数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注9基本设计收费(元)9=5×6×7×810其他设计收费10=(11至14)+(17至19)11总体设计费(元)12主体设计协调费(元)基本设计收费的5%13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元)14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元)14=15×1615非标准设备计费额(元)16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查《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表》17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元)基本设计收费的10%,可以不委托。18竣工图编制费(元)基本设计收费的8%,可以不委托。19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20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元)20=9+102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比例查设计收费标准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22浮动幅度值查招标公告文件23工程设计收费(元)22=20×21×(100%下浮20%)24方案(总体)阶段设计费(元)查招标文件25工程设计费总额(元)26=23+25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本表格不包括岩土工程设计收费、工程勘察收费。40
附录7(本表宜装订在设计投标文本文件的设计说明书前面)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测试记录表序号指标单位数值测试结果基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停车位个室外停车位个住宅总户数户9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宅户数户住宅平方米宾馆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办公平方米文教体卫平方米工业仓储平方米站场设施平方米[]用途平方米[]用途平方米[]用途平方米[]用途平方米[]用途平方米建筑总高度米地上层数层地下层数层电梯台楼梯樘主入口朝向方向无日照采光的房间个数值栏由投标人填写。测试结果栏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专业人士填写。为了确保评选的精确性,在评标委员会评审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委托专业人士对设计方案进行测试,借助CAD和图表复核设计方案中描述的面积、体积、空间体量及其他客观标准内容,填写在测试结果栏,测试结果提供评标委员会参考。40
附件8(只适用于勘察投标)勘察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开标信封。(b)保密信封。(c)文本文件。(d)计算机文件。2保密要求2.1投标人自行选定一个身份识别代码,代码由2个英文字母和3个数字(字体高度约为2厘米)组成,身份识别代码标注在文本文件封面上。2.2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了《投标书》(格式见附录)、《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和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2.3如果实行网上投标,只需要提交文本文件、计算机文件。3开标信封3.1开标信封内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投标书》(格式见附录3-1),联合体同时附填妥并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见附录3-1)。3.2开标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开标信封”字样。4保密信封4.1保密信封内容:内附A4规格制作的标注投标人名称和身份识别代码的证明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上的身份识别代码应与文本文件封面上的身份识别代码一致,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4.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保密信封”字样。5文本文件5.1文本文件以A4(210mm×297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如有附图应装订并折叠在文本文件内。5.2文本文件一式4份,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如果文本文件未标注“正本”,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一本为“正本”。5.3勘察投标文本文件内容:(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身份识别代码、编制年月;40
(b)目录;(c)《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岩土工程每米综合包干单价按元/米(不宜低于100元)结算,该单价应包含全部费用成本、利润和税金,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工作,应逐项详细列出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发包人将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对于超过深度要求的超钻部分,其工程量不予计量。(d)除上述报价外,如果有另需付费的项目,应详细列明勘察工作和收费标准(内容、数量、单价、合价);(e)针对项目场地采用的原位试验种类。勘察方案(勘察手段、方法及工艺)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难点及建议;(f)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g)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h)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i)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j)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配合的事项;(k)发生追记行为的相应赔偿办法;(l)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相关费用。(m)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情况。(n)以往完工项目的资料分类编目、装订、归档保存的情况。5.4文本文件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6计算机文件6.1计算机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大小不宜超过200MB:(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6.2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2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40
附录9(只适用于勘察投标)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序号勘察费投标值备注1每米综合包干单价(元)2暂定工程量(米)3暂定勘察费(元)3=1×2序号勘察费计算依据实际值备注1实物工作收费(元)1=2×3×42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元)查《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3实物工作量在勘察纲要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在合同约定4附加调整系数查总则和有关章节的附加调整系数表5气温附加调整系数≥35℃或者≤-10℃,调整系数为1.26高程附加调整系数查总则7技术工作收费(元)7=1×88技术工作收费比例查有关章节9主体勘察协调费(元)查总则10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元)1=1+7+911浮动幅度值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下浮20%12工程勘察收费(元)12=10×(100%±浮动幅度值)13其他费用(元)13=Σ14至2614办理工程勘察许可(元)15购买有关资料(元)16拆除障碍物(元)17开挖及修复地下管线(元)18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元)19接通电源、水源(元)20平整场地(元)21勘察材料及加工费(元)22水上作业用船及水监费(元)23大型机具搬运费(元)24青苗、树木赔偿费(元)25水域养殖场赔偿费(元)26其他服务收费(元)27专利和专有技术收费(元)28应支付的勘察费(元)28=12+13本表格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编制,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40
附录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并索取回执)投标书项目名称:。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投标人的简称)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该日期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投标书含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修正。我方接受你方关于任命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建议。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我方理解你方没有必须接受你方可能收到的最低标或任何投标的义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除非制订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本投标书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FAX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名称、帐号:开户行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40
附录11(如果组成联合体,与投标书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项目名称:。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联合体成员:(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分工内容:签订日期:年月日40
附录12(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接收情况投标人代表签名手机号码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代理机构代表:见证人:日期:年月日40
附件13(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投票表格项目名称:第轮第轮第轮第轮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9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5至8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3至4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总数投标人数3至45至89人或以上第1轮248第2轮124第3轮12第4轮1(1)投票结束后,点票人员对投票人数、票数和每票应选方案总数加以核对和统计,作废的选票不得统计,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投票,自投票开始至最终排名统计结果公布期间,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投票过程,不得透露、协商、改变投票结果,不得使用通信联络工具。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40
附录14(本页发给计票人、见证人,评标结束时收回)投票汇总表格项目名称:日期:年月日方案编号第一轮得票第二轮得票第三轮得票第四轮得票每轮得票相同的排序排列名次投标人名称(建筑师)123412345678910…计票人:见证人:代理机构代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43
附录15(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记录表项目名称:序号主要评判因素较好方案一般方案较差方案1概念符合适用、坚固和美观原则,结合地理、气候、风俗、文化和个性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有创新的风格和意识,富有特色和吸引力,体现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2规划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主要轴线布置合理,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条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损害,建筑环境与空间造型和谐统一,充分协调好周边建筑景观的关系3景观视野开阔、利用自然风光,合理布置绿化、水体,方便户外交流休息,保护历史遗迹,保留利用原有树木4建筑外观建筑形式清晰、细腻、精致、简洁,视觉效果良好,建筑外观与传统文化及周边环境整体和谐。5使用功能空间布局合理,噪声隔绝,避免视线干扰,房屋散热,空气流通,朝向和开窗合理。从使用者的角度考虑单元设计,具有预见性和适应性,舒适实用,功能齐全、满足使用要求,有充分的可实施性,多功能使用的灵活性,可再调整分隔,迅速、廉价地改变布局。综合利用地下空间,预留与周边地块地下空间、地铁的衔接通道。7交通交通流线清晰,电梯的位置和数量合理,停车体系完善,连接方便,避免交通阻隔和绕行,减少无效路程,可快速疏通人流,提高交通效率8无障碍有残疾人专用通道、扶手、卫生间,轮椅从行人道上应能无障碍地到达公共建筑的任何房间,无障碍地到达住宅建筑的首层电梯间或楼梯间,建筑物入口或地下停车库电梯间附近设置残疾人停车位。9配套设施设置地下管道共同沟(综合走廊),照明、空气循环与控制、消防、防盗安全、电梯、节电节水自动控制、网络、雨水收集与利用、太阳能和风力利用等系统10经济设计模数协调,符合设计标准、规范,造价合理、指标准确,工程造价估算不突破规定的控制要求,材料与构造符合国情并适用于华南地区,建成后节省管理和维护费用综合评价经济、技术、体制、环境、业主、建筑师、评标委员会等都是决定建筑好坏的制约因素,评价一个设计的好坏,有太多的无形因素,无法使用一套刻板的打分系统,因此不宜设置权重和分值。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类型、特点、设计价值观等情况增删评判因素。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43
附录16(本页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填写)评标委员会名单项目名称:日期:年月日编号姓名工作单位专业职称联系电话备注123456789代理机构代表:见证人:43
附录17(本页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束时收回)投标方案评语项目名称:方案编号评语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72
附录18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第一部分建筑及园林设计任务书第一章:项目概况广州市位于中国东南沿海的广东省中部,濒临南海,毗邻港澳,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北依绿色屏障白云山,南向狮子洋,东南和西南分别与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相邻。东江、西江和北江汇成珠江穿越市区而过。广州是一座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是国务院第一批公布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自古以来,广州是中国通向太平洋、印度洋和北欧的主要门户之一,以祖国"南大门"著称。广州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北回归线从这里通过,1999年平均气温22·6℃,年温差15-17℃,年降水量1827毫米,平均相对湿度为77%。四季常青,繁花似锦,故有"花城"之美誉。据资料统计,有关广州市的气象参数如下:广州市气象参数表序号项目参数1年平均气温21.8℃2极端最高气温38.7℃3极端最低气温0℃4最热月平均气温2844℃5最冷月平均气温28.4℃6年平均降雨量1680.5mm7年平均相对湿度79%8最热月平均相对湿度84%9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75%10年平均绝对湿度81%11年主导风向N12夏季主导风向SE13冬季主导风向N14年平均风速2.Om/sec15极大风速35.4m/sec72
广州是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和港口城市。京广、广九、京九等多条铁路干线汇集于此。广州港可通往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货物吞吐量超过10000万吨。白云机场是全国三大国际机场之一,年旅客吞吐量超过1300万人次,可通国内外主要城市。广州还是我国主要对外贸易基地,国际性旅游城市,华南地区最大的商业、金融、科技、文化教育中心。近年来,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面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中变"效果明显。为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至2010年,广州将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埋、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方便舒适、城市风貌体现岭南特色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本项目所在地人和镇,位于广州市北部,距离广州市中心城区直线距离约20公里,面积74.39平方公里,总人口超过12万。人和镇,是全国三大枢纽机场之一的白云国际机场所在地,当之无愧被称为“空港门户镇”,她还是全国100个小城镇建设试点之一,是广东省教育强镇、广东省卫生先进镇、广州市文明镇。拥有天时地利的人和镇正大力发展空港门户镇的商贸、物流、餐饮、高新技术、酒店等产业,力求与白云机场的快速发展齐头并进,打造名副其实的空港门户,其中镇区基础设施也迫切需要升级改造,作为在空间、时间上离白云机场最近的医院,白云区中医医院的现有规模明显不适应作为白云机场应急医疗单位的要求,更不符合人和镇的总体发展定位,所以白云区中医医院急需改造升级。附图:72
第二章:项目规模项目为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净用地面积17103㎡。项目建设规模:住院病床数按照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4000㎡。其中门、急诊楼约3500㎡,医技楼约3000㎡、住院楼16000㎡,生活配套区1000㎡,洗涤中心约100㎡,配电房约100㎡,污水处理等约50㎡,大院围墙、大门、道路、给排水、绿化、人民防空地下室、地下、地面停车场等配套设施。项目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设计。注:设计任务书中各楼面积数仅供参考,具体请参照广州市规划局发出的规划条件标准设计。第三章:医院主要功能单元要点主要包括:一、门诊急诊楼二、医技行政楼三、住院部四、辅助配套用房各功能区内部用房请按照三级中医医院标准设置。第四章:设计要求²充分考虑周边现有及规划的环境,设计方案要与之协调一致;²体现现代建筑特点,建筑空间具有宜人尺度,立面设计美观大方、富有个性;²建筑物外墙的处理在考虑美观的同时,其色调要与医疗建筑相协调;²主要功能用房力求通透光亮、通风遮阳,符合岭南地理气候条件;²鼓励建筑设计创新,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医院设计、使用、管理理念;²控制成本,包括建设成本和日后的运营管理成本。第五章:市政道路及园林景观道路:设计应充分研究地块周边道路交通状况,并应保证地块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的顺利衔接。内部交通应当实现人车分流,应合理布置太平间尸体运送路线及污物出口,避免污物运送路线对其他人车流路线的干扰。考虑周边有两条城市主干道以及邻近地铁三号线北延段,设计应采取必要的隔声、隔振措施。72
园林景观:整体的园林设计应当采用中式风格,应当营造幽静舒适的空间,避免使用有刺激性气味的园林植物,绿植和小品相互融合,帮助病人在舒适的环境中康复。第六章:市政道路和园林景观及公用工程设计本项目公用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工程、供电及电信、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及供热系统、垂直交通等工程,各项工程的设计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有关国家规范要求。1、给排水工程医院的给排水工程应符合《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和《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医院自设污水处理系统,院内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经明渠、暗渠、雨水井等汇集后直接排入市政管网。2、供配电工程供电工程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和《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等相关规范而定。选择光源和灯具,要注意考虑实用、经济、美观、节能,易维修保养等方面因素。本建筑防雷按规范设置雷措施。3、消防工程消防系统应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设置。医院设置火灾自动探测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设置部分化学灭火系统及足够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对于不宜用水扑救的场所,采用气体灭火系统。a、设计原则防火系统的设计应遵照以下原则:1)各建筑楼周围按规定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2)室外在消防车便于到达的地点设置水泵接合器;3)建筑物间隔应按照规范中的有关要求。b、防排烟大楼应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排烟设施。c、安全疏散要充分考虑疏散路线尽量短捷、连继、畅顺无阻碍地通向安全出口。72
1、通风空调及供热系统为使病人及工作人员更感舒适,本项目的部分建筑区域为中央空调,如门急诊合楼、医技楼、综合楼、综合病房、肿瘤病房、特需病区、老干康复病房、行政办公等,部分设分体空调或分楼层设置VRV空调,如后勤保障、生活用房等。部分功能用房中抢救室、手术室等要求有空气净化处理。鉴于广州地区的自然气候、不考虑中央采暖系统,可在局部需要的区域如产房、手术室、新生儿、ICU、CCU、血透中心、VIP病房等设采暖设备。医院的科研实验用房、设备用房、变配电房、地下车库等均设有通风系统,在建筑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自然通风,以节约能源。医院日间消耗的热水量须考虑配备太阳能与空气热泵供水,主要供应病房、手术室等。饮用水系统根据需要于各楼层单独设置电热水器供给。医院食堂利用广州市燃气系统供气。生活热水管网系统采用循环系统。手术热水设独立供水管和恒温设置。2、通信信息系统项目设置的通信信息系统包括电话通信系统(含传真)、有线电视系统及预留广播音响系统布线。设计院配合电信局的系统的网络布线设计。医院有线电视系统前端信号接城市有线电视网,可以接收城市有线电视节目。信号线经分支器至门诊楼台各层候诊区及住院楼各病房以及其它有需要的场所,在候诊区、病房等场所设电视终端插座。3、安全防范系统项目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停车场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于建筑各层主要通道、电梯轿厢、缴费财务室及其他需要的场所设置摄像机,将实时监控信息发送至医院保卫监控室。项目设有地下停车场,为便于停车场的管理设置停车场管理系统,实时显示停车场的指示信息并对停放车辆进行自动登记、安全管理和费用计算等。4、智能系统智能系统包括BAS楼宇智能控制系统、智能服务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大屏幕显示及多媒体查询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对建筑物内的各种设备:电力、照明、空调、电梯、电话、广播、防火等实行高度综合自动化管理,以达到舒适、安全、可靠、经济、节能的目的。72
智能服务系统是采用计算机通信集成、计算机网络、数据库、Internet等各方面的管理,实现电脑处方,电话预约挂号、检验报告查询打印以及排队管理系统等专用软件进行日常工作管理。综合布线系统使建筑物及院内建筑群内部的语言、数据通信设备、信息交换设备、建筑物自动化管理设备等系统之间彼此相连,也能使建筑物内的信息通信设备与外部的信息通信网络连接。大屏幕显示及多媒体查询系统为求诊者提供导诊服务,使门、急诊业务有序开展。A、对安全防范系统的要求:库房内装有微波报警探测器、振动探测报警器和红外线报警探测器。各楼层通道、车库出入口、停车场、大堂、电梯轿箱等处设置摄像机。敏感部门(财务室,档案室,仓库,贵重医疗设备房)房间窗户设窗磁,室内设红外报警。医院园区围墙设置闭路监控,红外对射,并对灯光联控,进行周边防范。所有信号送至大楼总保安中心的数码硬盘录像监控主机,保安中心根据需要手动、自动切换显示各画面,并可录像、录音以及报警,以确保医院的安全。B、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机电设备通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集中监视和控制。C、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是建筑物内信息通信网络的基础传输通道,根据建筑的性质,使用功能,可按甲级标准进行设计,以满足语音、数据、图像等业务信息传输的要求。D、收银系统1:收费处各设收银台POS控制和一卡通消费控制。2:上述收费处设摄像机。3:各收费点设备脚挑报警。E:紧急求助系统:紧急求助包括护士呼叫系统和保安呼叫系统,每张病床设置各一个点,分别接入护士值班室和保安值班室。E、信息查询系统:包括触摸屏(位于大厅),多媒体查询系统(包括内部局域网查询和internet查询),信息公告牌(位于大厅,候诊,取药处,收费处的LED显示屏)。F、多功能会议系统72
医院会议室设置多功能会议系统,包括投影仪、摄像机、扩音设备、同声传译,并在部分手术室设立摄像机和扩音设备,使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实时会诊,并将会诊过程传送中控室全程记录。A、设置办公自动化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实行数字化、电子化办公作为所有药物、处方、费用医疗清单等等,均可在医院内部电脑网络内贮存、查询、处理、提高工作效率。医学中心管理层及有关部门也可通过电脑网络,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发出工作指示,并回应工作请示。1、医用对讲系统在病房内每张床的设备带上设置一个呼吸对讲终端、在病房的卫生间内设置一个应急呼叫按钮,在每层的护士站设呼叫对讲主机。控制线路采用金属线槽或穿金属管保护,在弱电井内、吊顶内、墙内或楼板内敷设。2、医用气体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包括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及医用中心吸引系统。3、垂直交通步行楼梯根据建筑物特征设置。4、节能、节水72
附录19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设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位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绿化面积约平方米,道路面积约平方米。设计范围与内容: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建筑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及结构、室内外装修装饰、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防雷系统和园林景观等工程的方案设计、报建图编制以及建筑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设计变更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0年月日;竣工日期:2011年月日;合同工期总天数85个工作天。3、设计费暂定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注:设计费包含设计人员现场施工图交底与监督指导;设计费最后按实际建设规模及实际设计工作量结算。4、组成合同的文件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广东省和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3)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合同专用条款;72
(6)合同通用条款;(7)招标文件的问题澄清;(8)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9)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11)设计工作大纲、实施进度计划、各专业设计人员资格、资质、分工责任表;设计项目报价一览表;(12)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制度、规定等文件;(1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6、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范围与内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7、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8、合同生效8.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8.2合同订立地点:广州市8.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8.4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本协议书时所提供的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不得擅自变更,如需变更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工程款的拨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2
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详见设计招标文件的合同通用条款)72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一章设计依据第一条设计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和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1.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1.3本合同约定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1.4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1.5发包人提供由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图和地形图;1.6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约定项目基础资料;1.7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1.8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发包人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发包人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9中标通知书;1.10承包人参加投标的方案、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版权属于发包人的其他投标方案。第二章设计范围和内容第二条设计范围和内容:2.1设计范围:广州市白云区中医医院建筑工程总体设计。2.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修建性详细规划;(b)建筑方案设计;(c)建筑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设备等);(d)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设备等);(e)建筑装修设计(含室内、外设计、空调、消防、水电);(f)园林景观设计;(g)市政道路设计;(h)编制工程概算;(i)现场施工图交底与监督指导;(j)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文件及备案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k)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72
第三章设计文件的交付第三条设计文件交付的形式和份数:3.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本。3.2设计图纸含方案设计图、初步设计图、报建图和施工图;初步设计概算;节能专篇以及必要的结构计算书。交付设计文件和资料时应附带清单。3.3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交方案修改图3份、初步设计8份、招标用图8份、各专业报建图8份(包括报建通)、初步设计概算8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2份(刻制成光盘);提交施工图审查用图3份、设计施工图8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2份(刻制成光盘);交附设计文件的具体要求见各时期的文件规定。3.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3.5承包人自行承担办理运输或邮寄或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第四条设计文件交付地点:承包人将设计文件交至发包人日常办公所在地(职务:)或发包人临时指定的地点。设计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第五条设计文件交付时间:5.1设计总说明必须于年月日之前交付。5.2设计资料,必须按下表约定的时间提交:序号名称份数周期(日历日)开始时间结束时间1方案设计3年月日年月日2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8年月日年月日3单体方案设计8年月日年月日4初步设计8年月日年月日5招标用图纸8年月日年月日6各专业报建图(包括报建通)8年月日年月日7施工图设计8年月日年月日8其它设计文件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及份数提交注:发生特殊情况的,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工期可以顺延。72
第四章设计费第六条设计费6.1设计费金额:本合同约定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整)。上述设计费为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第二条所述范围的暂定费用,最后按实际设计工作量结算。6.2设计费结算:设计费的结算方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取。6.3若发包人要求新增的设计项目,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书或任务书,该部分工程的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取。6.4设计费的支付方式:(1)本合同生效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所有付款均经发包人审核合格后十五日内支付。经承包人提前5天以上提出付款申请(以下均同),签订设计合同15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定金;建筑设计方案获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复后,7天内累计支付40%;全部施工图纸完成后,7天内累计支付70%;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10天内累计支付至80%;结构封顶后10天内,累计支付至90%;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按规定提交技术档案并配合完成验收、备案后,按合同要求提供申请支付文件资料,报发包人审核合格后三十日内,发包人与承包人结清合同设计费的余款。(2)承包人申请支付设计费前必须出具由承包人开出的,广州市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第五章设计投资控制第七条限额设计:7.1本项目必须按照发包人确定的投资额度元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在保证设计质量(包括确保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承包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7.2承包人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预算时逐步细化落实。7.3承包人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等手段,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7.4承包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如引起或可能引起投资限额的突破均须经过发包人审批同意(会影响质量、工期的亦同)。7.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工程投资限额设计,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重新进行设计。72
限额设计应贯穿工程设计的全过程。设计人在方案设计阶段,应同时进行投资估算;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同时编制设计概算;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同时编制施工图修正概算。设计概算突破限额设计指标的,设计人应重新进行设计。7.6概算文件准确性:设计人应按设计会审纪要要求对设计概算文件进行修正。如发生由于设计文件夹编制深度未达到而影响设计概算的准确性的情况,设计人应无条件对设计做出完善,并承担由于设计修改调整造成设计进度延误的责任。7.7设计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文件中,应包含工程结构含钢筋量估算数据;在施工图的经济文件中(修改概算),应包含地下室与上部主体混凝土工程的含钢筋量,双方约定设计概算及施工图经济文件提供的结构含钢筋量的准确率,其计算误差应保证在±5%以内。7.8对发包人提出的变更或优化要求,除非强制性规范不允许,设计人应全部遵照执行;若强制性规范不允许的,设计人应予以说明,并提出积极的替代建议。如该变更或优化经证实可实现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或成本不变的前提下提升功能的,设计人不得收取变更费用。7.9对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设计人应及时作出妥善、令发包人满意的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应超过7天。7.10设计人的各专业设计人员安排详见附件一,设计人、设计人员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必须遵守本合同的11.6、11.8、11.9、11.10的规定。第八条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8.1设计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设计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方案。8.2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发包人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8.3承包人必须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和优化,比较方案应具有可比性。方案比较必须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完成单体或单项工程的估算编制,确保设计深度能够满足编制工程概算的需要。对于超投资限额的,应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修改,如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报发包人审查,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正。8.4为确保设计优化和投资控制,承包人必须对整体设计方案、主要基础形式、主体结构选型、建筑装修方案、大宗建材(单项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使用、主要设备(单项投资额10万元以上或总投资额50万元以上)选型等对建成使用和建设投资有重大影响的因素进行经济技术多方案比选和性价比分析,并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报发包人确认。72
8.5承包人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的,未经发包人审批,不得随意突破限额。8.6承包人提交的设计资料,未经发包人同意突破工程投资限额设计,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重新修改相关设计,发包人并从总设计费中扣除超出限额部分的设计费的两倍作为违约金。第九条概算:9.1承包人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提交相应深度的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材料工程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9.2设计概算的起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起算数据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杜绝机械性地套用广州其他类似工程指标的做法。9.3承包人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9.4设计概算应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编制,单体、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发包人根据工程招投标的标段灵活组合。9.5承包人在初步设计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概算必须满足发包人编制工程预算的要求。9.6发包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审查承包人造价文件的客观性、准确性。如果工程概算超出限定的工程造价,承包人必须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使其符合限定的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限额),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发包人对此修改不支付附加设计费用。在此情形下,并适用第8.6条。第十条设计变更:10.1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所发生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制定《变更管理办法》规范此类设计行为,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责任认定、审批权限和费用处理原则。10.2承包人承诺能够根据工程需要修改设计,对所承担项目设计的完整性负责,且修改设计完成时限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第六章设计质量控制第十一条设计质量的组织保证与人员管理制度:11.1承包人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技术技能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11.2承包人必须集中力量确保设计进度,凡因人员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或进度或质量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设计费、解除合同等。72
11.3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承包人承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指定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为,职称,并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其设计经历为年,且担任过大型建筑工程的设计总负责人。11.4承包人承诺根据工程需要和发包人要求,每专业指派一名工程师提供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11.5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11.6承包人须于日前向发包人报送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人员、其他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合同约定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详见附件)。发包人认为不适宜,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更换,选派发包人认可更为胜任的人员。11.7承包人必须保证参与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人员的稳定性。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人员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撤换。同时发包人认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人员不称职时,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各类设计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发包人确认。若承包人对发包人要求更换人员有异议时,可申请复议一次,若经复议后发包人仍然要求更换,则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承包人该人员从发包人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擅自离岗。11.8承包人必须加强设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人员需共同遵守设计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1.8.1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11.8.2禁止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11.8.3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11.8.4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11.8.5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11.8.6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11.8.7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11.10凡违背以上规定者,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承包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设计质量控制:12.1设计质量必须符合所有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建设、规划、环保、消防、交通、节能、防震、防雷72
、市政等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相关规定要求。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等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统称标准或规范)如有抵触,以质量要求高并能实现发包人要求、目的者为准,如依规范确需突破相应分项概算,在不违反强制性规范、建设资金不超过发包人审定的概算、预算的情形下,承包人应予提出建议,报发包人批准。12.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实施时的实际可操作性,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平均技术水平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承包人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改设计。12.3设备国产化应当做到选型设计而不是科研开发设计,原则上要求所采用的设备和系统技术是成熟的,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承包人必须有把握,并有相应的工程实践和实际应用经验供参考。12.4承包人应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选用等,将承包人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12.5如果承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的约定和要求,发包人有权拒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5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发包人(发包人的上述通知,不构成免除或减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理由),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本合同要求,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12.6发包人重视处理好投资、设计费和设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发挥设计人员在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控制方面的作用,使设计费与设计工作量匹配,尽量避免各系统、工点项目在设计取费上的不均衡。第十三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13.1设计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选用的材料、设备),在进行性能价格比的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的产品;但对一些关系到建筑物的形象、功能档次的建筑材料、设备,国内没有的或国内材料、设备性能(功能)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价格高时,应由承包人事先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考虑选用进口材料、设备。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均须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定,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13.2对于由发包人推荐的候选建筑材料和设备,承包人须帮助发包人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发包人不需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3从国外进口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承包人原则上须向发包人推荐三家以上可供货的国外厂商名称、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等,并提出评估意见(并提供所推荐的供应厂商以往业绩)。推荐材料不能含有倾向性和排它性,承包人不得推荐或选用具有唯一知识产权特征的独家产品,如确有必要,承包人应提前取得发包人的认可。第七章进度控制第十四条开始和完成:72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第五条约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开始和完成设计,但根据合同约定的延期除外。第十五条进度计划:15.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及工期总体策划的要求编制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和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各阶段中间检查内容、时间、次数和提交哪些设计文件、图纸,经发包人审查、平衡后执行。承包人根据设计进展编制短期设计计划,以使设计进度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同时便于发包人及时与承包人协调。15.2设计进度计划应体现事前、事中和事后进度控制,应有工作流程、进度控制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内容,必须考虑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等因素,提供满足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设计文件。15.3承包人编制的设计进度除合同附件要求的内容外,应确定项目总进度目标与详细的分进度目标。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交相应的设计成果。第十六条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16.1发包人按进度计划检查设计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展、设计质量、限额设计落实情况、设计成果提交情况等,发现问题,有权督促承包人采取组织、经济及技术措施予以纠正。16.2承包人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和组织设计工作,接受发包人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16.3承包人根据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度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设计信息,协助发包人掌握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承包人每周按要求向发包人报告进展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承包人执行。16.4对于承包人书面反映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原则问题,发包人应在10日内予以确认或反馈意见,需要发包人协调的,由发包人组织协调。第十七条关键点控制:17.1发包人对关键点的设计工作重点检查,根据设计进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发现偏离,及时要求承包人调整人员、调整计划和调整工作部署。17.2发包人对关键点的关注而提出的要求、措施或决策,不因此承担承包人应负的责任,如由此而影响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承包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属发包人决策不合理的,承包人有责任告之发包人,发生合同外费用的,需事前提交发包人确认。签合同时应已有双方确认的确定的进度网络图、进度时间表。17.3承包人应当根据设计行为及发包人进度要求制定设计工作整体的进度网络图,确定其中的关键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关键点设计按进度计划完成,使整个设计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72
17.4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进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保证措施,确保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工作的需要,确保关键点的设计工作按计划完成。17.5无论何种原因影响关键点设计进度的,发包人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承包人必须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予以执行,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第十八条设计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18.1除发包人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充完成增加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的设计图纸。18.2设计要考虑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第八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九条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19.1发包人的权利:19.1.1享有承包人设计文件的版权和全部使用权。19.1.2承包人在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发包人有要求修改、重做(重新设计)直至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并在设计费中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金等权利;同时,发包人还有权将承包人存在的上述违约事实公诸于众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19.1.3发包人有权聘请设计咨询单位作为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咨询,承包人应接受该设计咨询单位按照相关设计咨询法规和发包人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工作。此外,发包人还有权聘请国内甲级资质监理公司作为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监理,承包人应接受该监理公司提出的合理意见。19.1.4设计变更的审批权,设计进度的监督权。19.1.5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发包人的权利。19.1.6发包人有权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例如园林、交通标识等)。19.2发包人的义务:19.2.1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19.2.2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设计费。19.2.3按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和阶段及时将承包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转送相关部门审批,并根据时间表的规定将必要的审批件交付承包人。19.2.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19.2.5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有关设计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每次设计会议纪要应在该次会议结束后两日内向承包人发出。72
第二十条承包人的权利与义务:20.1承包人的权利:20.1.1按时收取设计费;20.1.2拥有设计成果的署名权;20.1.3在设计方案、图纸未审批之前和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有权提出修改方案、图纸的建议。20.2承包人的义务:20.2.1确保设计文件达到“一流的设计”的要求。20.2.2禁止承包人转包设计任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分包设计任务。20.2.3承包人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同时列出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20.2.4设计必须体现政府和发包人的意图,充分满足发包人在《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中的要求,针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工作大纲,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设计质量负责。20.2.5发包人因特殊专业委托他人设计,承包人须积极配合。20.2.6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20.2.7设计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周围企业经营以及水利、通航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20.2.8对涉及建筑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数据,在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发包人在必要时用其他计算程序进行验算。承包人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20.2.9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20.2.10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代表发包人的设计咨询(如果有)及设计监理公司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20.2.11在设计各阶段,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负责自费完成由于设计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202.12承包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建设、规划、市政、环保、消防、交通、节能、防震、防雷、水利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20.2.1372
承包人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知识产权状况、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合同约定项目,将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和来源证明。20.2.14承包人承诺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发包人选择时参考。20.2.15承包人承诺负责编写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和质量标准。20.2.16承包人对所提供工程概算、预算中的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20.2.17承包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施工服务等工作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负责。20.2.18承包人不享有对设计文件的留置权。20.2.19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履行的义务。20.2.20如发包人另择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工程设计(例如园林、交通标识等),承包人应予配合。第九章设计服务第二十一条设计服务:21.1承包人的主要工作如下:21.1.1参与设计的技术协调会,做好设计交底工作。21.1.2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承包人的设计分工,参与图纸会审,解答有关设计问题。21.1.3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根据工程需要和发包人要求,指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根据发包人需要确定)提供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当建设过程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解决。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21.1.4配合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由承包人负责编写,并配合发包人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21.1.5提供设备、材料订货清单,同时原则上须向发包人公正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及提供相关资料,所提供的供应商和相关资料不能带有倾向性和排它性。21.1.6对设备、材料订货有关性能、参数、规格的技术确认,以及协助参与对己订设备、材料的验收工作。21.1.7协助制订设备系统的调试计划和参与设备试车调试。21.1.8配合工程的相关报建及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参与编写工程总结、签署验收文件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备案文件(如需)。21.1.9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发包人召开的协调会、调度会。21.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对一些特殊工程,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编写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作业指导书),对设计各部分所应满足的规范、标准进行总说明,对各条文进行摘录汇编。若对超规范(标准)之处,应初拟技术标准,以供专家论证后执行。72
21.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承包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发包人不额外支付费用。21.4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第十章知识产权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22.1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的署名权归承包人,设计版权归发包人所有;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此项目的设计文件(资料)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否则视为侵权;对署名权或版权产生侵害的一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22.2承包人保证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设计文件未侵犯其他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22.3发包人拥有承包人为本合同约定项目设计且按本合同要求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的完全使用权,并且在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继续拥有合法使用以上设计文件的权利。22.4承包人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本合同约定项目所做的全部设计文件,不再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设计,否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承包人应清退本合同所有已付费用,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因此而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22.5任何一方不得泄漏对方的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第十一章奖励和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奖励条款:23.1对承包人全面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缩短设计和建设期限,减少投资额,引进先进有效的对本项目建设产生明显和积极作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发包人可以依据发包人有关规定对承包人予以通报表扬。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24.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合同通用条款第2.8.4条“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关键人员,发包人可以按每人次向承包人索赔合同价的0.5%。”不适用。24.2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24.2.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的,除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给承包人计付利息;造成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进行工作的,工期应按发包人延迟支付进度款的时间予以顺延。24.2.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给承包人结算款的,除应支付承包人结算款外,还应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给承包人计付拖欠款项期间的利息。72
24.2.3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按时按质完成修改设计工作。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作废或者需要重新修改的,发包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用计算办法另行支付适当的补偿费用。24.3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向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24.3.1限期改正。承包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必须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24.3.2一般违约责任。承包人被发包人要求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其数额为合同金额的0.3%/次。24.3.3严重违约责任。承包人被发包人要求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其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次。24.3.4部分解除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部分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部分解除即生效,承包人必须在五天内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工作和退还有关资料的交接,所退还资料必须完整。承包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退还资料不完整的,发包人有权视情况全部解除合同;因承包人拒交或延误交接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而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及其他方面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24.3.5解除合同。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本合同即解除,承包人必须在五天内向发包人退还、交付发包人交付的及承包人在工作中取得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承包人应保证所退还、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承包人无发包人认同的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引致发包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实际损失。24.3.6赔偿损失。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金也均增至守约方损失额。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的,该等承担不取代、不免除须赔偿守约方损失。24.4二次限期纠正责任相当于一次一般违约责任,二次一般违约责任相当于一次严重违约责任,累计二次严重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24.5承包人违约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时,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设计费中直接抵扣,承包人不得有异议。24.6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已经完成的设计成果全部归发包人无偿享有,发包人有权与其他设计人签订设计协议,其他设计人可以取代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接承包人的一切权利义务,有权在承包人已经完成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设计,承包人不得有异议,发包人、其他设计人不必支付承包人任何报酬。24.7当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或没有充分履行其相关义务时,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指明承包人未能履约的内容并要求承包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4.7.1承包人在投标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发包人相关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按严重违约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此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72
24.7.2承包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按严重违约处理,此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赔偿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两倍的损失给发包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全部损失。24.7.3承包人转包和私自分包设计任务,按严重违约处理。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发包人将扣除转包(分包)部分的全额设计费用,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他一切损失。24.7.4承包人的设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设计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工期延误3天以上5天以内的,按一般违约处理,承包人应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由于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严重质量事故或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按严重违约处理,承包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影响工程部分的设计费,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向发包人赔偿损失。24.7.5承包人承诺主动严格履行发包人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按一般违约处理。同时,承包人还要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24.7.6承包人未取得发包人同意超投资限额设计的,其提交的任何设计资料,超过10万元须限期改正,超过50万元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超过100万元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超过200万元按部分解除合同处理,超过500万元按解除合同处理,承包人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对超限额部分按项目设计费与投资限额比例扣减超限额的项目设计费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承包人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4.7.7承包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处理:每延误一日,发包人有权扣除设计合同基价1%的设计费,逾期10天(或累计达15天)的,发包人有权部分解除合同;逾期超过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的,发包人有权全部解除合同,承包人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造成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同时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24.7.8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处理:一次性逾期3天(或累计达5天)的,发包人予以书面确认,但发包人不予支付赶工费,工期不得顺延;一次性逾期5~10天(或累计达15天)的,经发包人确认可支付赶工费,赶工费标准按赶工部分的设计费每天0.5%计取,但工期不得顺延;一次性逾期15天(或累计达30天)以上的,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顺延工期或双倍支付赶工费追回工期的办法处理,可能的条件下承包人应优先采用追回工期的办法。24.7.9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承包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按以下约定处理:25.7.9.1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更换一般设计人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人次;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人次;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者现场指导与配合设计总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人次。72
24.7.9.2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更换一般设计人员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人次;更换专业设计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人次;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者现场指导与配合设计总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人次。24.7.10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现场指导与配合设计总负责人,承包人拒绝更换的,按一般违约处理。25.7.11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提供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承包人未按规定提供的,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人.日,不足1人/日的,按1人/日计;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包括工程施工进度损失、工程质量损失、工程造价损失等)的,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24.7.1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或者履约时与其投标承诺不符,每违反一处,按一般违约处理。违反情节、后果严重的,按严重违约处理。第十二章争议解决条款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条款25.1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25.2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不能按25.1条的方式解决争议的,发包人有权先行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处理,但发包人先行解除合同不影响任何一方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发包人解除合同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撤场。第十三章不可抗力与合同变更、终止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26.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6.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第二十七条合同变更: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双方对合同所作的修改和补充应理解为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第二十八条合同终止: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28.1.1双方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8.1.2本合同已经解除;28.1.3双方债务互相抵销;28.1.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28.1.5债权人免除债务;72
28.1.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28.1.7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28.2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第十四章保密条款第二十九条保密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必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解除。第十五章附则第三十条本专用条款为通用条款的修改和补充,通用条款任何条款无论直接或间接与本专用条款相抵触的,均以本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通用条件说明与补充:2.1通用条件6.5条款应该为:承包人提交服务成果文件前或提交文件后,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承包人必须按照新规范要求修改图纸,发包人都不另行支付费用。2.2通用条件6.4条款应该为:承包人的服务成果文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因发包人的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的服务需要重新修改,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2.3通用条件12.11条款不适用。附件:1、设计费报价计算依据表;2、承包人投入人员承诺表;3、承诺书4、设计任务书(另册);72
附件2:主要设计人员配备承诺表姓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专业工龄专业分工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建筑专业负责人建筑专业设计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结构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人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设计人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设计人高级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弱电专业负责人概预算专业编制人智能建筑专业负责人智能建筑专业设计人……72
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人员配备承诺表姓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专业工龄专业分工现场指导与配合负责人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注册结构工程师结构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给排水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电气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暖通空调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弱电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概预算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智能建筑专业现场指导与配合人员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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