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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22:30 发布

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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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固原丰达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人:黄玉库(研究员)联系人:电话:编制时间:2009年7月•彭阳目录第一章项目建设背景与理由61.1项目背景概况61.2项目预期目标71.3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8第二章项目区选择及项目确定92.1项目区选择的原则92.2项目确定9第三章项目区概况10 3.1自然条件103.2资源条件113.3水资源113.4社会经济状况133.5土地利用现状143.6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分析153.7农业生产及农田基础设施现状16第四章项目分析174.1项目合法、合规性分析174.2新增耕地潜力分析184.3水资源平衡分析184.4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194.5土地适宜性评价194.6公众参与性评价19第五章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205.1项目规划概述205.2项目总体布局225.3工程量估算23第六章土地权属调整方案256.1土地权属现状256.2土地权属调整方案256.3权属调整的原则266.4权属调整的依据与程序266.5权属调整的实施措施276.6权属调整类型及分布28第七章项目建设组织管理287.1组织管理机构设置287.2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287.3资金使用管理317.4项目实施进度31 第八章投资估算318.1投资估算依据318.2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的说明328.3投资估算、总投资及年度计划368.4投资进度计划37第九章效益评价379.1社会经济效益评价379.2生态环境效益评价409.3经济效益评价41第十章占补耕地折算4210.1占用耕地等级4210.2补充耕地等级计算4210.3补充耕地面积43第十一章项目风险分析44第十二章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4412.1可行性研究结论4412.2建议45附图46附表46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项目名称彭阳县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项目所在市(地)、县(市)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红河乡项目区所涉及行政村、镇什字村、宽坪村、上王村、韩堡村、友联村、红河村、常沟村项目区的经纬度坐标范围北纬35°46′1.2″-35°43′37.2″,东经106°37′59.7″-106°49′0.7″。项目申报类型(重点、示范、补助)示范项目项目性质(开发、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区地貌类型河谷残塬区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50734hm2,耕地52944.8hm2,占总面积的35.1%,牧草地15584.4hm2,占总面积10.34%,林地面积36289.2hm2,占总面积24.07%;其它农业用地20035hm2,占总面积13.29%。农村宅基地9637.4hm2,占总面积6.39%,工矿、公路等用地1529.8hm2,占1.01%。滩涂地3424.6hm2,占总面积2.27%。土地权属情况(所有、使用权)集体土地,土地权属关系、界址明确。项目范围(四至)西起什字村,沿红河河道至东常沟村,南北两岸均是项目村一字排开,地形是一个沿河狭长地带。项目建设规模改造滩涂地86hm2,其中用于耕地84.26hm2,道路0.74hm2,宅基地1hm2。新增耕地面积84.26hm2,新增比率97.9%。项目建设工期(年)1年项目投资估算41.39万元项目建设任务与进度计划规划设计水平条田84.26hm2,投资26.26万元,田间道2条,总长度为1854m,投资2.32万元。防护林总植树1.22万株,投资7.64万元。2009年7月进行项目设计,2009年8月一10月进行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工程、地埂林施工,12月竣工验收。项目任务目标新增耕地面积84.26hm2,项目区建成后每年可提高粮食单产15kg/亩,农业产值净增加531万元;可增加道路0.74hm2,有效地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使项目区成为田成方,路成网、林成行的高产稳产现代农业区。效益分析经济效益(1)静态投资收益率=项目年增加净产值÷(项目总投资+新增生产成本投资)×100%新增加生产成本=15元/亩×耕地总面积53029.1×15/10000=1193.2万元=531÷(41.39+1193.2)×100%=43.0%(2)静态投资回收期=项目总投资÷(项目年新增产值-年运行费)=41.39÷6.32=6.55年。 社会效益(1)土地利用率提高。项目区开发后的土地利用率=项目区已利用面积/项目区总面积×100%=139784.3hm2/150743hm2=92.7%,与项目前一致。(2)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当前实现耕地总量平衡、解决粮食问题的重大举措,其最重要的目的是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因此,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的数量是反映项目社会影响和效益程度大小的指标。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实施后耕地总面积一项目区原有耕地面积=53029.06-52944.8=84.26(hm2)。新增耕地率为=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区规模×100%=84.26÷86×100%=97.9%。(3)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项目所在乡镇总人口数÷项目所在乡镇耕地总面积×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23383÷5582.07×84.26=353人。(4)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将有提高。项目实施中,农民将参与项目施工,分享一部分项目施工费增加收入。项目完工后,项目区农户平均土地承包面积将会扩大,耕地得到改良,土地生产率也将会明显提高,其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预计完工后项目区15640个农民,每年从耕地新增净产值531万元。(1)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项目总投资÷整理土地总面积=0.48万元/hm2。(2)新增耕地单位面积投资=项目总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总面积=0.49万元/hm2。(3)每万元投资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新增耕地总面积÷项目总投资。=2.03hm2/万元。生态效益(1)土地垦殖率35.1%。与项目前基本一致。(2)绿色植被覆盖率59.3%。与项目前基本一致。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对环境无负面影响。彭阳县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建设背景与理由1.1项目背景概况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方略,是国土资源管理和造福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和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我国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过程,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工作。在土地面积相对较大而集约度低、产出率不高的西部地区,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建设,对推动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改善、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巩固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地位,提高农业效益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彭阳县地处我区南部,是我区主要产粮地区,近年来随着彭阳县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耕地资源呈现出下降趋势,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彭阳县政府提出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效配置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以求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现彭阳县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的双保双赢。因此,加强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彭阳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和重要举措。彭阳县是宁夏南部主要的土地资源后备区,土地面积大,但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土地产出率低。长期以来,由于自然条件较差、资金投入少,许多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乡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土地产出率不高,农业效益低下,现有耕地基本为坡耕地,亩产粮食只有100-150kg左右,农民增产增收困难、生活贫困,农民 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非常落后。当地政府虽经多方努力,但终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切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扶贫攻坚和土地开发的方针,从根本上提高土地产出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生存条件,使彭阳县有土地开发条件的农民早日脱贫致富,2009年4月,由彭阳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计委、环保与林业局、水务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研组,对红河乡如何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土地的全面整治和经营,为当地农民科学种田、勤劳致富提供优质高产土地,创造良好的条件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多次召开座谈会,就该区的耕地、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方向和经营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对比核查了各规划方案,走访了部分群众,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一致认为,结合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优势,对红河乡河道86hm2亩滩涂地进行开发,是实现彭阳县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的一项具体有效途径。据此,彭阳县政府决定建设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项目。1.2项目预期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86hm2滩涂地全部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使土地从粗放经营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质量,增加土地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农业的可比效益,使红河乡可新增耕地面积84.26hm2,项目区建成后每年可新增粮食65万kg,农业产值净增加531万元;可增加田间道路0.74hm2,增加农村宅基地1hm2。营造有利的农业生产环境,减少水土流失面积,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1.3项目建设的基本条件(1)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宁夏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2)项目区建设有一定的自然条件作保证。项目区位于宁夏南部黄土高原,属于滩涂地类型,地形宽广平坦,自然坡度在3º-5º。项目区土层深厚,一般为80m左右。因此项目建设有较好的自然条件。(3)项目建设有一定的资源条件。项目区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是我国太阳能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因此有丰富的光热资源;项目区年平均气温7.4—8.5℃,≥10°C积温为2200-2750°C,日照充尽,可达2200-2700小时,非常适合作物生长。(4)项目区建设具备一定的生态环境条件。项目区是彭阳县的粮食生产区,由于为坡耕地,粮食单产比较低,土地有较大的增产空间,通过开发建设水平条田,耕地产出率将明显提高,因此,项目区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能力及生态环境条件。(5)当地群众对项目建设热情高。项目区地处宁夏南部黄土高原半干旱区,大部为坡耕地,土地产出率低,农民生活比较贫困,项目建设可使项目区的部分滩涂地改造成基本农田,使粮食单产明显提高,极大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因此,当地农民对项目建设将给予很大的支持。 第二章项目区选择及项目确定2.1项目区选择的原则1、项目完整性原则项目区的选择应相对集中连片,体现规模效益,在项目区选择时考虑本地土地开发专项规划中关于项目的总体布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项目区。2、先易后难原则项目区应该优先选择投资环境好,风险小,开发整理难度小的项目,要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开发。3、效益最大化原则土地开发应追求综合效益,力求选择效益最大的项目,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综合效益最大化。2.2项目确定2.2.1项目区边界确定地理位置及范围:项目区位于红河乡沿红河河道的七个行政村,规划开发区域呈从西向东沿河道分布的狭窄滩涂地,规划总面积86hm2,新增耕地84.26hm2,新增农村宅基地1hm2,新增田间道路0.74hm2。本项目效益分析计算以红河乡七个项目村为依据,土地总面积150743hm2,耕地面积52944.8hm2,规划土地治理面积86hm2。其位置地理坐标为:北纬35°46′1.2″—35°43′37.2″,东经106°37′59.7″—106°49′0.7″。 项目区西起什字村,沿红河河道至东常沟村,南北两岸均是项目村一字排开,地形是一个沿河狭长地带。2.2.2项目区地貌类型项目区地貌类型属于半干旱河谷残塬区河床地带,土地自然坡度3º—5º。2.2.3项目类型项目类型为示范。项目区现有耕地基本为旱川地耕地,粮食亩产150kg左右,农民增产增收困难、生活贫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条件非常落后。但是,只要将项目区滩涂地改造成高标准农田,就可减少该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使其成为高产稳产粮食生产区,增加当地农民收入,并可新增耕地。2.2.4项目性质项目性质为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耕地全部为滩涂地,总面积86hm2。只需要进行条田改造工程开发利用,就能提高土地生产率,增加耕地。第三章项目区概况3.1自然条件 项目区地处西北内陆宁夏南部山区,属半干旱气候区。由于远离海洋,暖湿气流受重山阻隔,故气候受东南季风影响小且时间短,本地区的气候特点是冬寒漫长但不奇冷,夏热较短且无酷暑;春迟秋早,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热量丰富,蒸发强烈,冬春风大尘多;春寒终霜迟,秋涝降温快,无霜期较短,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气温7.5℃—8.5℃;年均日照时间2518.1小时,年均辐射量127.6千卡/cm2;≥0℃积温3000℃—3500℃。≥10℃积温2500℃—2800℃;无霜期147—168天;年平均降雨量350—550mm,四季分配为春(2—4月)18.0%、夏(5—7月)52.0%、秋(8—10月)27.5%、冬(11—1月)2.5%。雨季(7—9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5%以上。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干旱成为影响当地农业生产的主要限制性因子。土壤、植被:成土母质为分布深厚的第四纪黄土,土壤质地为中壤,土壤类型分为黑垆土、山地灰褐土、山地粗骨土等,其中以黑垆土为主,占86.7%。长期的水土流失,局部沟坡出现裸露红土。由于黄土土质疏松,土层覆盖厚度数米至数百米,土壤垂直节理较发育,孔隙度大,富含碳酸盐类物质,遇水宜湿陷,土壤抗蚀性能差,有机质含量一般小于1%。自然植被属干旱草原类型。其主要植被类型以长芒草、茭蒿、百里香、铁杆蒿等群系为主。天然植被覆盖度低,天然草场严重退化。3.2资源条件彭阳县地处黄土高原中部丘陵沟壑区,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区域性气候差异明显,年平均输沙模数5000t/km2.a,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461.2mm,年均气温6.8℃,干燥度1.36-3.23,无霜期103-148天,径流模数36800m3/km2,径流深36.8mm。3.3水资源 彭阳县属黄河支流泾河水系,境内有红河、茹河、安家川河三条河流,库坝93座,井窖5.9万眼。水资源总量1.2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9820万立方米,地下水3830万立方米。富含锶、钙、锌等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的矿泉水日出量2790立方米,经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审定已开采利用,建有3个小型加工厂。项目区年降水少且分配不均,降水主要集中于7、8、9三个月内。连续最大四个月降水量一般出现在汛期6-9月,占年降水量的70%左右,各月降水量又以8-9月份为最多。11月至次年3月,这5个月降水一般占全年的6-7%,雨、雪稀少。4-6月份为夏粮作物的主要生长期,这三个月降水量仅占全年20-25%,与作物需水量很不适应,春旱频繁。夏季气温高、空气相对湿度低、风速大,蒸发强烈,土壤含水量蒸散快,降水量的年际年内变化不均和强烈的蒸发是造成干旱的主要因素。水资源评价:一是水资源利用率低、有效性差。由于地处温带大陆性半干旱气候,降雨不足,又无过境客水,该区的生活、生产用水主要依赖于境内天然降水,由于取水工程设施少,地表、地下水资源量开发利用率低,加之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农作物生长季节的4-9月的雨量占70%—85%,对早熟和夏作物产量影响最大的4-6月份雨量仅占年降雨量的15-23%。最主要的问题:一是降水利用率和地表水资源利用率不到30%,尤其是有限的地表水资源不能有效利用,占地表水70%以上的洪水资源无效流失;二是流域内全为旱耕地,天然降水多少和降水季节分布决定了土地生产力的高低,土地生产力低,生产潜力大;三是部分农村人口生活用水困难,很多群众赖以生存的泉水、土圆井干涸,加剧了群众饮水困难的程度。 3.4社会经济状况3.4.1人口及劳动力1.人口项目区所涉及的红河乡,全乡总户数5196户,劳动力15198个,总人口23383人,全乡农业人口22447人,占总人口96%,非农业人口936人,占总人口4%;全乡人口中小学文化占总人口45%,初中文化占18%,高中文化占15%。项目村为红河乡什字村、宽坪村、上王村、韩堡村、友联村、红河村、常沟村七个行政村。总人口15640人,是汉民为主的村庄。3.4.2农业生产水平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属彭阳县中上水平,农作物小麦单产150kg/亩左右,地膜玉米单产500kg/亩左右。农业产值以种植业为主,占60%以上,畜牧业以养猪为主,畜牧业产值比重近几年增长较快,占30%以上;林业产值比重很低。劳务和副业收入提高幅度较大,已成为支柱产业。3.4.3地方财政收入与农民收入彭阳县近几年采取各种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2008年全年完成地方生产总值7.8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205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86元,项目乡人均有粮313.98Kg,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3.4.5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现状项目乡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现有农、林、水、机等服务组织,直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人员10余人。 3.5土地利用现状项目村土地总面积150743hm2。根据彭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及2007年5月实地调查核实,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为52944.8hm2,占项目区土地总面积的35.1%,以梯田、坡耕地为主,产量在130kg/亩左右(小麦),现有耕地以种植小麦、玉米作物;牧草地15584.4hm2,占土地总面积10.3%,林地面积36289.2hm2,占总面积24.07%;其它农业用地20035hm2,占总面积13.29%。农村宅基地9637.4hm2,占总面积6.39%,工矿、公路等用地1529.8hm2,占1.01%。滩涂地3424.6hm2,占总面积2.27%。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见表3.6-1表3.6-1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权属单位占总面积比例%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七个项目村1农用地11耕地113水浇地14919.59.90114旱地38025.325.2312园地121果园3763.72.5013林地131林地36289.224.0714牧草地141天然、人工草地15584.410.3415其它农用地153农村道路719.60.48154坑塘水面301.30.20156水利用地1218.20.81158田坎与其他17795.911.81小计128617.185.32225253农宅基地9637.46.39 建设用地城镇及工矿用地204独立工矿用地419.50.28206特殊用地201.60.1326交通用地262公路用地708.20.47 水利设施272水面、水工建筑用地200.50.133未利用地31未利用地311其他未利用地7487.74.9732其他未利用地321河面46.40.03324滩涂3424.62.27小计22125.914.68总计150743100.003.6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分析1.土地垦殖率项目区土地垦殖率=耕地面积/项目村总面积×100%==53029÷150743×100%=35.1%。与项目前基本一致。2.土地利用率项目区土地利用率=项目区已利用土地面积/项目区总面积×100%=2287.52/2878.81×100%=79.46%3.耕地复种率项目区耕地复种率=项目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项目区耕地面积×100%=53029hm2/53029hm2=100%。从以上数据可垦看出,项目区开发前土地垦殖率较低,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4.土地利用经济效果反映土地利用经济效果的指标是土地生产率,生产率是指土地在现有利用水平(包括投入水平)下土地的生产能力。项目区热量种植一季有余,两季不足。经多年实践,提高了光热资源利用率;粮食单产2250kg/hm2。3.7农业生产及农田基础设施现状农业机械及农机服务项目乡设置有农机管理站,有个体户开设农机维修站,能够开展农机管理和小型维修服务。管理服务以手扶拖拉机、四轮机、铡草机、农用三轮车为主。交通与电力供电与西北供电网络联网,县城建有110KVA变电所,乡镇建有1座35千伏变电所,村村通了电,电力供给充足。10KV和0.4KV输电线路贯穿整个项目区,电力设施完善,完全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对电力的需求。项目区交通比较便利。受经济条件因素限制,田间土路路面坑坑洼洼,质量差,遇到下雨天气或渍涝,各级道路非常泥泞,难以出行,需要进行整修硬化,以方便当地农民生产生活。项目区村主干道为乡村土路,生产作业道路不畅,配套不齐。电力设施经过农村高低压电力改造,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备配套完善,有10-35KV农电线路6km,低压线路8km ,能常年保证农灌、农业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第四章项目分析4.1项目合法、合规性分析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宁夏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也要求,对宜农荒地、沙荒地、盐碱地进行开发整理。项目区位于彭阳县基本农田重点开发地区,有开发的基础条件,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土地法律法规。一是 该项目实施与现行的土地法、农村土地生产承包责任制、水法、水土保持法、以及造林种草生态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相一致。二是项目实施与项目县土地利用开发总体规划的要求相一致,三是项目建设与自治区、彭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相一致;符合宁夏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区的规划在搞好水土保持的前提下,始终围绕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彭阳县耕地占补平衡,提高耕地质量的具体要求进行。四是为了促进彭阳县经济发展,该区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针,即促进彭阳县经济发展,同时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五在经济建设中不可避免地要占用耕地,所以,制定了耕地补充方案,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以实现彭阳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项目建设主要是滩涂地改造成水平条田,新增农田主要是滩涂地开发,没有毁林毁草和不利于生态建设的现象。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也要求,对易农荒地、沙荒地、盐碱地进行开发整理,在有灌水条件的地方对旱耕地进行整理,使旱耕地成为旱涝保收的高产田。项目区位于彭阳县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地区,有建设基本农田的有利条件。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宁夏土地法律法规。由于本项目实施,土地得到平整,现有未利用地部分得到耕种利用,植被覆盖率得到提高,对于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有积极作用,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4.2新增耕地潜力分析项目区新增耕地主要来自于对项目区的滩涂地的开发整理,项目区现有滩涂地3424.6hm2。通过开发将原有滩涂地改造成基本农田,扣除道路和林网占地,可新增耕地84.26hm2。4.3水资源平衡分析(1)降水根据彭阳县气象局提供2000年一2007年全县降雨资料分析,彭阳县平均降水量420mm,雨季集中在4,5,6,7,8、9,10七个月,降水量约399.0mm,占全年降水量的95%。年蒸发量为778.0mm,其中4-9月农作物生长季节≥10mm的有效降水量为399mm,合计3990mm/hm2(399/1000×15×666.7)项目区有效降水量为(3990×150743)/10000=60146m3。(2)地表水:项目区有1条河流和多条 洪水冲沟,降雨形成的径流一般通过洪水冲沟可汇集于项目区水库,洪水冲沟流量受降雨影响较大,来水量极不稳定,加之水库年久失修漏水,已经失去蓄水灌溉作用,项目不考虑利用水库蓄水灌溉。(3)地下水项目区地下水埋藏深,可划分为第四系含水层中的空隙潜水、基岩裂隙水及承压水等。承压水厚度为50m,埋深在230m以下。空隙潜水、基岩裂隙水均为大地降水补给,埋深在150m以下。项目区地下水矿化度均低于1%,平均值为696.06mg/L,水质较好,难以用作农业灌溉用水,因为项目区属于干旱区,为了节约农业生产成本,项目区农业灌溉不考虑采取地下水。4.4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项目区地处宁夏南部干旱区,干旱是影响土地利用最主要的限制因素,一般发生在每年的4-7月份,主要为春旱和夏旱,对小麦玉米等作物生长极其不利,严重影响粮食产量;其它限制因素有沙尘暴,一般发生在3-5月份,最大风速10.5m/s,且常常产生沙尘天气,对刚出苗的小麦、玉米有极大的危害。4.5土地适宜性评价根据项目区土壤、气候、地形、灌水条件、当地多年的种植习惯,项目区土地适宜种植冬小麦、春小麦,马铃薯或玉米等旱作物。4.6公众参与性评价本项目建设是关系彭阳县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大事,县政府、国土资源局、红河 乡政府都十分支持项目立项建设,为此成立工作组,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才力进行支持,县国土资源局为该项目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专人负责对项目区现状、土地权属、基础设施情况、红河乡的社会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聘请专业技术单位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该项目实施能有效地增加粮食产量,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是增加当地农民收入的利民项目,项目所涉及的村农民为如何进行水平条田建设献计献策,因此,项目的公众参与性很高。第五章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5.1项目规划概述5.1.1规划原则彭阳县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是关系到红河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这一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彭阳县土地开发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因此,要按专项规划要求进行,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项目区建设成彭阳县有影响的、带动作用的项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耕地是十分珍贵的资源,在开发过程中要珍惜每寸土地,决不能以破坏项目区现有耕地进行开发。(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互统一。项目区开发要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决不能单纯考虑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和生态效益,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要与项目区周边环境相协调。(3)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开发要整体推进和局部治理相兼顾,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相兼顾,优势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相结合。 (4)因地制宜。土地开发首先要对项目区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进行调查,土地开发的规划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量力而行。(5)工程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项目区的开发规划应具有技术先进,并符合当地具体情况,施工简单,工程量小,造价低。(6)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土地开发的用途应根据土地适宜性和农业生产需要合理确定,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5.1.2规划依据本项目规划内容为水平条田平整规划、田间道路规划及生态林规划,规划依据为:(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2005年中央一号);(2)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2-2000;(3)彭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4)彭阳县生态环境建设规划;(5)彭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6)彭阳县红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GB/T5791-1993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国家水平条田林网设计标准;(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10)GB/T16453.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11) 《宁夏回族自治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防治技术标准》(DB/64/T242—2000)、《宁夏回族自治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验收技术标准》(DB/64/T243—2000);(12)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程(试行)》为标准,《农业工程手册》。5.2项目总体布局土地开发项目区规模面积86hm2,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将项目区内现有滩涂地建设成水平条田,并进行田间生产道路的统一规划。根据项目区实际地形、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要求,并考虑到项目区今后的发展需求,通过多种规划方案比较,最后确定出一种科学、经济并符合当地实际的规划方案。耕作田块利用布局、设计:项目区土地利用布局尽量维持现状,大的框架不作调整,局部区域内重新布局。土地调整前后变化如下:项目区总面积150743hm2,经过开发后各类用地布局为农用地128617.1hm2,占总面积85.32%,其中,耕地为53029.1hm2,占35.1%,增加84.26hm2。增加农村道路用地0.74hm2;宅基地1hm2。滩涂地减少86hm2,其它项目占地维持原状。根据项目区的地形条件、土壤、水土保持、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情况及生态、现代生态农业的要求,项目区以农作物种植为主,兼种经济类作物、营造水平条田地埂林网。田间道路工程布置与设计:根据项目区现有道路状况,田间路一般规划在农居民点之间或项目区中部,项目区规划田间道2条,总长度为1854m;为了方便农业生产,生产路根据水平条田方向进行布置。 地埂林工程布局: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道路布置及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的原则进行林网布置,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林木栽种,树种主要选择乔木:樟河柳、旱柳,灌木:柠条、地柳等树种为主。在项目区田间道路两侧各布置1行树木,每条田坎种植1行旱柳。5.3工程量估算5.3.1土地平整工程量(1)土地整理工程设计土地整理包括农田平整,土地平整设计按1°、2°、3°、4°四个坡度级,对大于5°以上农田由于费工,本次规划时未列人整理范围。田面宽度大部分按25-30m设计,个别田块依据地形按10、15、20m宽度设计。田坎高度按下式计算:H=B/ctgα-ctgβB----田面宽度(m)α---地面坡度(度)β---田坎坡度(度)单位面积平整土方量计算结果如下表:每公顷田面平整土方量计算结果宽度(m)坡度(度)10152025301°4355407202°660870109513053°6609901320163519654°8701305174021902625按上表、公式计算土地整理土方:依据实际情况看,地形比较平缓,大多数坡度在1-5º,取坡度3º,田面宽度20米,总动用土方量=1320m3×85.26hm2=11.25万m3。5.3.2生产道路工程量估算项目区道路分田间道和生产路两级。本次规划修建生产路1852m。生产路宽2.0m,路基为素土压实,厚30cm。外坡为1.0:1.0。总工程量 2224m3。5.3.3防护林网工程量估算a)设计原则1)根据当地主要的气象灾害进行防护林设计;2)建立以农业生态防护林为主,多林种相结合的综合防护体系。创造新的农业地理景观,建立结构合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3)对林、田、路、统一规划,合理布局;4)多林种结合,乔、灌结合,绿化美化结合;5)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b)林带布局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道路布置、最大限度地节约耕地的原则进行林网布置。在项目区田间路两侧各布置2行树木,每4条田坎种植1行地柳,其余田坎栽种柠条山桃或地柳,即可保护田坎,又可增加农民收入,以上林带可作为田间防护林网。c)树种选择树种的选择应适合项目区自然条件,耐干旱贫痔,抗风力强,生长迅速,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根据当地多年种植经验,项目区植树应选择乔灌结合。乔木:樟河柳、旱柳,灌木:柠条、地柳等树种。d)造林技术项目区防护林网建设要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作到技术先进措施恰当。1)选用良种壮苗。选2年生以上,长势旺,发育好,根茎粗,无病虫害,无损伤的合格苗,并通过检疫检查。2)栽植时间。分为春季造林和秋季造林。春季造林在4月上中旬进行;秋季造林在10月中下旬进行。3)栽植密度。造林密度应根据立地条件、树种特性,因地、树而确定。4)精心栽植。栽植前拉线,定好植树点,挖60×60×80cm树穴,做到一提二踏三培土,使苗根舒干直,株行对齐。5)浇水,修枝,涂白。栽前先向树穴内灌水30kg,栽后再灌水15kg;为防野兔、羊只啃食树干和保证树木安全越冬,对树干1.2m以下处用石灰浆进行涂白。6)抚育管理,确保成活。当年成活率要达到85 %以上,三年成活率达到80%以上。e)造林工程量在项目区规划林带,株行距为3×3;项目区共新规划农田地埂防护林8500株,道路林3700株,总植树1.22万株。第六章土地权属调整方案6.1土地权属现状项目区总建设规模为86hm2,所有权为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已经落实到农民个人和家庭。6.2土地权属调整方案项目区村界明显,土地经过统一规划开发后,原土地权属关系不发生变化,在工程施工中占用农民耕地,应用新增耕地给予相同数量的补偿,其余新增耕地再按人口进行调整分配,以保证项目区耕地全部利用,不出现耕地撂荒现象,并要切实保证项目区农民利益不受到影响。土地权属调整必要性土地权属是广大农民十分关注的问题。土地权属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项目区土地开发后,基础设施配套完备,耕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土地经营管理单元都以标准地块为基本单位,原有界线也都以渠道或道路为界,因此,项目区界限不存在争议。但为了避免土地纠纷的发生,经过土地开发后的土地再次进行土地权属的明确化分是必要的。 开发后的土地质量有了较大提高,生产条件也有了明显改善,这些都吸引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如果权属调整不当,往往造成新的土地纠纷,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促进土地经营管理的规模化,集约化,保护集体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对项目区完成整理的土地必须进行权属调整。6.3权属调整的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权属文件精神为依据;兼顾集体、农民的根本利益;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坚持集体土地总面积不变,耕地面积增加;保证整理后土地的质量有所提高;尊重历史、尊重传统和习惯;有利于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6.4权属调整的依据与程序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规定,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建设水平条田之前,首先做好现有土地资源的产权登记,核实集体所有土地及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数量、质量、用途、位置,查清土地使用者的权属状况及证件,对水平条田的土地登记做到必要的限制,非特殊情况不允许进行变更登记。水平条田建成后要确保原土地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以水平条田前后土地评估结果为依据进行再分配,保证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如有必要,分管水平条田的单位还应当组织协调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各方签订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协议书。 6.5权属调整的实施措施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项目区开发后土地权属调整拟采取以下措施:(1)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项目区所在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土地开发项目权属调整领导小组。(2)土地开发前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和土地质量综合评价。按照公告—登记—公告的程序进行。首先,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采用广播、闭路电视、张贴或直接通知等方式将项目区的土地基本状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区涉及的确切边界、数量,原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情况以及指定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其次,项目区内的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持相应的产权证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最后,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开展土地权属现状调查,确认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开发后的权属调整提供强有力的依据,避免土地权属纠纷。公告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还应当就现有土地质量状况进行综合评价。(3)土地开发项目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应对开发后的土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实施开发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依据。(4)土地开发后的农用地分配,坚持村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用和管理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村原有土地面积,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元,根据路、洪沟、林等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埋设永久性界桩,确认边界四至,以利于调开发后的土地管理。(5)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权属调整工作完成后,依据 [1995]国土[法〕字184号通知进行权属变更登记与核发土地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6)涉及农民承包使用权调整后,由乡集体经济组织依据开发整理前与承包人签订的协议重新调整并登记造册,核发证书。6.6权属调整类型及分布经过土地权属调整后,集体土地总面积保持不变,仅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第七章项目建设组织管理7.1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按照彭阳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彭阳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要求。领导小组组长由彭阳县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彭阳县国土局局长、财政局长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项目论证、评估、申报、监督检查、配套资金筹措、组织管理、人员协调安排等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项目实施单位:彭阳县土地储备中心为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并对项目建设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投资方负责。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组长由县主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土地局、财政局、水利水保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组织施工、设备采购、监督检查、资金管理等。7.2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 7.2.1管理总则: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7.2.2项目准备阶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实项目涉及土地地类、面积、界址、权属及补偿方案等,保证地类、面积准确,界址清楚,权属合法,权属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等无争议,为施工创造条件。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现场全程管理,并做好下列实施准备工作:1、组织招标、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咨询服务;2、组织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委托工程监理;3、编制项目年度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4、组织编制施工设计图;项目承担单位应发布项目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总规模、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总投资、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施工单位、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等。7.2.3施工管理。工程开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现场办公会制度,召集施工、工程监理、设计等单位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项目规划设计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项目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返修;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有差错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7.2.4项目监理。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划设计和相 关合同,代表项目承担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监督,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单体工程任务完成后,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署意见。未经项目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合格意见的,项目承担单位不得拨付工程款,项目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项目设计单位对项目实施中有关规划设计进行咨询、指导;规划设计需要变更的,负责按要求修改。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土地权属重新调整的,应按规定对原权属调整方案补充、说明,并报项目所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7.2.5竣工验收准备。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做好项目建设自检工作。项目建设自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项目施工单位已提交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图、工程保修书;2、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已提交监理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在项目自检后一个月之内向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竣工自查申请报告,准备有关材料,为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准备。项目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图件等;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交项目档案。7.2.6监督检查。市、县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按照有关法规,对项目实施中的不正当行为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7.3资金使用管理为了确保水平条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文件规定,制订项目工程进度计划,严格监督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制。为了利用好土地开发项目资金,应设立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先报、后审、再批用”的原则,以防止资金挪作它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申报资金,经过项目办公室、工程监理确认工程量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才能下拔资金,对项目资金要按预算严格分项列支,各工程资金不准突破,相互不准挪用。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和检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应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和终止项目等措施。7.4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规划总工期为1年。2009年7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2009年8月一10月进行施工,2009年12月进行竣工验收。第八章投资估算8.1投资估算依据1)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财【2001】41号)5)《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7)编制办法及费用构成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8)《宁夏工程造价》(2008第四期)8.2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的说明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项目预算由工程施工费、其它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组成,在计算中以元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两位计到分,汇总后取整计到元。8.2.1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组成。1.直接费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人工预算单价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计取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不同工种的人工工时价格详见人工单价预算表。公式为:人工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 主要材料如砂石料、水泥、钢材、木材等价格参照宁夏建设厅《宁夏工程造价》2008年第一期公布的建筑材料价格。水泥价执行固原市价,砂石料价格执行《宁夏工程造价》2008年第一期规定,计取运费与采管费,依据为自治区交通厅、物价局宁交发字(1997)第42号文《关于调整我区公路货物装卸搬运费率的通知》,宁价(费)发(1993)113号文《关于调整公路汽车客货运输价格的通知》。其中散装货物如砂、石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汽车运输材料重量折算表》换算后计价。公式为:材料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中,台班和台班费均依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公式为:工程机械使用费=工程量×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和施工辅助费。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具体如下:序号工程类别计算基础措施费率(%)1土方工程直接工程费2.72石方工程直接工程费2.73混凝土工程直接工程费3.64其他工程直接工程费2.7公式为:措施费=直接工程费×费率2.间接费 间接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组成。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2005】169号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具体标准如下:序号工程类别计算基础间接费率(%)1土方工程直接工程费52砌石工程直接工程费53混凝土工程直接工程费54其他工程直接工程费5公式为:间接费=直接费×费率3.计划利润计划利润是指按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规定,费率取3%,取费基础为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公式为:计划利润=(直接费+间接费)×3%。4.税金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取费基础为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本建设项目在农村综合税率取为3.22%。公式为:税金=(直接费十间接费+利润)×3.22%。8.2.2其它费用其它费用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拆迁补偿费等组成。 1.前期工作费前期工作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土地清查费和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等,按工程施工费的5.40%计取。2.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监理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1.5%计取。本项目按工程施工费的1.5%计取。3.竣工验收费竣工验收费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水平条田补划和标记设定费等。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规定,竣工验收费按工程施工费的3%计取。3.3.4业主管理费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规定,业主管理费按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四项费用合计的2.2%计取。8.2.3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因素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规定,按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和其他费用之和的2%计算。 8.3投资估算、总投资及年度计划8.3.1工程内容本项目包括水平条田、田间道路和水平条田地埂林三项主要工程。1.水平条田工程水平条田工程总投资26.24万元。项目区内土地为滩涂和河床地,水土流失较轻。根据本项目特点,对项目区滩涂地进行条田改造,改造后应满足水土保持要求。2.田间道路工程本项工程投资2.32万元。道路规划新建治理田间生产路长1854m,生产路宽2m,高于田面0.3m,为素土夯实厚度,土质路面。3.防护林工程本项工程投资7.64万元。项目区营造农田防护林网,共总植树1.22万株,其中道路林3700株,农田地埂林8500株。树种以种植樟河柳、旱柳为主,要求2年生,胸径在2.5cm以上。项目投资预算表表8.3-1单位:万元序号名称金额比例1工程施工费36.2占总投资87.46%1.1平田整地工程26.24占工程施工费72.5%1.2道路工程2.32占工程施工费6.4%1.3防护林工程7.64占工程施工费21.1%2其它费用4.38占总投资10.58%2.1前期工作费1.95占工程施工费5.40%2.2工程监理费0.55占工程施工费1.50%2.3竣工验收费1.08占工程施工费3.0%2.4业主管理费0.80占工程施工费2.0%3不可预见费0.81占总投资1.96%合计41.39 8.4投资进度计划项目投资进度为1年完成。2009年7月进行规划设计,8-10月进行施工,12月进行竣工验收。第九章效益评价9.1社会经济效益评价9.1.1定量分析项目实施后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土地利用率提高。项目区开发后的土地利用率=项目区已利用面积/项目区总面积×100%=139784.3hm2/150743hm2=92.7%,与项目前一致。(2)新增耕地面积和新增耕地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当前实现耕地总量平衡、解决粮食问题的重大举措,其最重要的目的是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因此,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的数量是反映项目社会影响和效益程度大小的指标。新增耕地面积=项目实施后耕地总面积一项目区原有耕地面积=53029.06-52944.8=84.26(hm2)新增耕地率为=新增耕地面积÷项目规模×100%=84.26÷86×100%=97.9%。(3)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项目所在乡镇总人口数÷ 项目所在乡镇耕地总面积×新增耕地面积新增耕地可供养人数=23383÷5582.07×84.26=353人(4)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将有提高。项目实施中,农民将参与项目施工,分享一部分项目施工费增加收入。项目完工后,项目区农户平均土地承包面积将会扩大,耕地得到改良,土地生产率也将会明显提高,其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预计完工后项目区15640个农民,每年从耕地新增净产值531万元。a)人均年纯收入增加量①开发前项目收益现场调查项目区开发前每亩耕地成本见表开发前耕地成本费用单位:元/亩费用名称种子肥料耕作其他费用人工费合计代表作物玉米30100405055275每亩收益见表开发前每亩收益表单位:元/亩代表作物产量(kg)单价(元)金额(元)成本(元)收益(元)玉米5001.40700275425开发前平均每亩成本费用275元,毛收益700元,净收益425元。②开发后项目收益通过土地开发措施,滩涂地改造成高标准基本水平条田 ,适度增加物质投入,虽然生产成本增加,但净收益大幅度提高。测算分析见表6.3.3-3。表6.3.3-3开发后耕地成本费用单位:元/亩费用名称种子肥料耕作其他费用人工费合计代表作物玉米30120405050290比较开发前每亩增加投资15元。开发后单位收益测算分析如表6.3.3-4。表6.3.3-4开发后每亩收益表单位:元/亩代表作物产量(kg)单价(元)金额(元)成本(元)收益(元)玉米5151.40721290431开发后每亩净收益达到431元,比较开发前每亩净增加收入6元。③开发后项目增加产值开发前项目村的耕地面积为52944.8hm2,开发后项目村耕地面积是53029.06hm2,则开发后项目村的总收益为:53029.06×431×15-52944.8×425×15=531万元。人均年纯收入增加量=项目村农户年纯收入增量之和÷项目村人口数量。人均纯收入增加量=531×10000÷15640=339.5元。 由于本项目属于非盈利的土地开发项目,所以不考虑项目资金的时间价值,只用静态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即可满足效益分析评价要求。(5)粮食产量提高。粮食单产增量=(项目完成后项目区粮食总产量/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前项目区粮食总产量/项目建设规模)=40964kg/53029hm2-39708kg/52944.8hm2=15kg/亩。新增耕地年增加粮食65万公斤。9.1.2定性分析项目的实施,新增加了耕地面积,有利于彭阳县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项目的实施,将分布在农地中的滩涂地变为耕地,彻底根治了项目区的土地沙化问题,有利于环境的改善。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单位面积产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9.2生态环境效益评价9.2.1定量分析(1)土地垦殖率土地垦殖率=耕地面积÷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0%=53029÷150743×100%=35.1%。与项目前基本一致。(2)绿色植被覆盖率绿色植被覆盖率=(农作物面积+林地面积)÷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00%=(53029+36289)÷150743×100%=59.3%。与项目前基本一致。9.2.2定性分析 项目改坡地为水平条田,减少水土流失。项目根治了沙荒地,建立了水平条田林网,改善了生产环境。项目所采取的措施对环境无负面影响。9.3经济效益评价9.3.1静态经济指标(1)静态投资收益率=项目年增加净产值÷(项目总投资+新增生产成本投资)×100%新增加生产成本=15元/亩×耕地总面积53029.1×15/10000=1193.2万元=531÷(41.39+1193.2)×100%=43.0%(2)静态投资回收期=项目总投资÷(项目年新增产值-年运行费)=41.39÷6.32=6.55年。年运行费用主要有地力培肥30元/亩,埂坎维修费用10元/亩,地埂林管护费10元/亩,以及正常生产运行投资费用。这种高收益率主要是滩涂地建设投资少,生产运行成本费用低,增产见效快的必然结果。9.3.2单位投资水平(1)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项目总投资÷整理土地总面积=41.39÷86=0.48万元/hm2。(2)新增耕地单位面积投资=项目总投资÷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总面积。 =41.39÷84.26=0.49万元/hm2。(3)每万元投资新增耕地面积=项目新增耕地总面积÷项目总投资。=84.26÷41.39=2.03hm2/万元。第十章占补耕地折算10.1占用耕地等级彭阳县城市建设占用刘河村和周沟村耕地84.26hm2,通过红河乡土地开发项目进行补充,以达到占补平衡,通过查找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彭阳县城市建设占用刘河村和周沟村耕地84.26hm2等级为4等。10.2补充耕地等级计算指标名称指标分级值评价分权重表层土壤质地沙壤土1000.15刨经面构型壤/粘/壤900.25有机质含量%1.2___1.6500.30土壤类型湘黄土600.20红河乡(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项目区可新增耕地84.26hm2,新增耕地可用于补充所占耕地。通过开发整理,项目区滩涂地改造成高标准水平条田,并建设各级水平条田地埂林。新增耕地评价指标见表10.2-1。10.2-1新增耕地评价因数指标根据表10.2-1 评价指标采用加权平均值法计算自然质量分。Clij=[∑k*fijk]/100从上表计算得到自然质量分为0.645。从《农用地分等规程》查得彭阳县小麦气候生产潜力1400kg/亩。产量比系数计算:0.526(玉米);项目区自然质量等指数是自然质量分乘以作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与作物产量比系数。自然质量等指数为474.9(1400kg×0.526×0.645);项目区土地利用系数Kiij=Yij/Yjmax(10.2-2)其中:Kiij为土地利用系数;Yij为项目区指定作物产量,为500kg;Yjmax为项目区指定作物最高单产为700kg,得到项目区土地利用系数为0.71(150÷250)。项目区利用等指数为474.9×0.71=337.2,得到项目区新增耕地土地利用等级为四等。占用耕地为四等,补充耕地亦为四等,符合占一补一,占补平衡要求。10.3补充耕地面积占用耕地为4等,开发新增作为补充耕地为4等,补充耕地等级和占用耕地等级相同,进行折算,以达到数量和质量的占补平衡,通过查找宁夏等级折算系数表,得到等级折算系数为1.0。补充面积为84.26*1.0=84.26hm2。 通过对彭阳县红河乡(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开发,可新增4等耕地49.4347hm2,达到彭阳县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第十一章项目风险分析项目区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资金风险和农业生产给施工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是工程建设原材料涨价带来的施工成本增加,使得工程质量有被人为降低或要求增加资金的可能。防范市场风险的措施是减少本项目区工期,在工程招标中给招标单位说明原材料涨价的风险,让施工单位来承担市场风险。技术风险主要设计和当地实际情况相冲突,造成施工困难,防范技术风险的措施是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设计成果要听取当地乡镇及农民的建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使设计即符合理论,又和当地实际相适应。资金风险主要是上级下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施工单位因资金困难而无法施工,可能因此错过最佳施工期而延误项目建设工期,防范资金风险的有效措施是要建立管理监督机制,确保工程资金及时到位。农业生产给项目建设带来的风险主要是由于施工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给当地农民带来损失,因而造成建设工期延误,防范的措施是施工单位要在不影响一农业生产的季节进行施工,尽量不影响农业生产,一般在一季度和三、四季度施工。第十二章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12.1可行性研究结论(1)通过对项目区条田、田间道路的综合治理,将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项目区农民生产生活环境。项目规划安排了滩涂地 整理措施。项目区基本条件、项目目标、内容等符合彭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水平条田项目的基本要求,符合彭阳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整个项目具有合法性。(2)本项目预计新增有效耕地面积84.26hm2,建成田路配套的高标准水平条田,根治滩涂地86hm2,这些目标符合项目区实际,经过努力是完全可能实现的。(3)项目所采取的工程和生物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项目投资估算比较准确,资金来源与项目类型、性质规模相一致。项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4)项目的实施将产生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会得到当地政府、社区组织和农民的支持。(5)项目拟采取的组织管理措施符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从组织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12.2建议综上所述,本项目区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得天独厚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区土地经过开发,预计可新增耕地耕地84.26hm2,对彭阳县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极大作用;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技术方案切实可行;社会、生态、经济效益显著;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和支持,因此请求国土资源厅尽快批准该项目。项目得到批准后应及早组织技施设计,技施设计过程中应该加强外业测量工作,以保证工程量的准确。资金到位要尽快施工,施工中应尽量不影响当地农民的农业生产,合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附图、附表、附件附图附图1项目区位置与现状图附图2项目规划图附表附表1土地利用结构统计表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项目建设任务与投资估算表 表1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权属单位占总面积比例%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七个项目村1农用地11耕地113水浇地14919.59.90114旱地38025.325.2312园地121果园3763.72.5013林地131林地36289.224.0714牧草地141天然、人工草地15584.410.3415其它农用地153农村道路719.60.48154坑塘水面301.30.20156水利用地1218.20.81158田坎与其他17795.911.81小计128617.185.322建设用地25城镇及工矿用地253农宅基地9637.46.39204独立工矿用地419.50.28206特殊用地201.60.1326交通用地262公路用地708.20.47 水利设施272水面、水工建筑用地200.50.133未利用地31未利用地311其他未利用地7487.74.9732其他未利用地321河面46.40.03324滩涂3424.62.27小计22125.914.68总计150743100.00 表2土地利用调整统计表一级类二级类三级类开发前后土地利用比较编号名称编号名称编号名称开发前开发后变化(+、-)1农用地11耕地113水浇地14919.514919.50114旱地38025.338109.5684.2612园地121果园3763.73763.7013林地131林地36289.236289.2014牧草地141天然、人工草地15584.415584.4015其它农用地153农村道路719.6720.340.74154坑塘水面301.3301.30156水利用地1218.21218.20158田坎与其他17795.917795.90小计128617.1128702.1852建设用地25城镇及工矿用地253农宅基地9637.49638.41204独立工矿用地419.5419.50206特殊用地201.6201.6026交通用地262公路用地708.2708.20 水利设施272水面、水工建筑用地200.5200.503未利用地31未利用地311其他未利用地7487.77487.7032其他未利用地321河面46.446.40324滩涂3424.63338.6-86.0小计22125.922040.9-86.0总计1507431507430 附表3项目建设任务与投资估算表序号项目单位工程量单价(元)投资(万元)备注 项目总投资   41.39 1工程施工费   36.20 1.1水平条田   22.88  推土机推土100m31125.4197.8422.26  人工平整打埂100m31125.45.50.62 1.2生产道路m 1854 2.03 1.2.1人工回填土方100m322.24103.230.24  机械碾压100m322.24807.481.79 1.3生态地埂林工程株  6.67  苗木100株122520.186.34  栽植100株12226.280.33 1.4杂费小计   4.62 1.4.1措施费   0.85 1.4.2间接费   1.62 1.4.3计划利润   1.02 1.4.4税金   1.13 2其它取费   4.38 2.1前期工作费   1.95取工程施工费5.5%2.2竣工验收费   1.08取工程施工费1.5%2.3工程监理费   0.55取工程施工费3%2.4业主管理费   0.80 3不可预见费   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