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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5:06 发布

寻找最美大学生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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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大学生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团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我省青年坚定理想信念,践行“云岭精神”,在实践中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加强我省青年德育素质,培养一批优秀的当代大学生。共青团云南省委和云南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举办云南省2014年“寻找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我校拟将于2014年6月25日举办此次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主题发现最美的心灵寻找身边的榜样二、活动时间2014年6月15日—2014年6月25日三、活动地点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四、活动对象云南民族大学全体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五、活动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共青团云南民族大学委员会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委员会承办单位: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学生会六、组织机构评选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宣传、培训和会务等工作;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部评选审定工作。1、组织委员会:18 主任:罗海斌副主任:韩素芳成员:李春亭、郑景伟、林敏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雨花校区致远楼307室,联系电话0871—65913040),负责评选活动的联络、督查和协调工作。2、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人,成员若干(委员设置根据评选活动的相关情况由组委会聘任),聘任情况不对外公布。七、活动内容本次评选共设六个类别:学习之星、自强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志愿之星、孝敬之星。评比分为班级推选、学院初评、校级评选几个阶段。参评大学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思想道德品质良好,政治素质过硬;生活积极乐观,心态健康向上。另外,学习之星候选人要求学习成绩在全班前3名;自强之星推荐人要求自信自强,具有一定的突出事迹或成就;文艺之星推荐人要求获得过校级以上相关奖项;体育之星推荐人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获得过校级以上相关奖项,或者参加过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志愿之星推荐人要求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孝敬之星推荐人要求具有感人的突出事迹。八、活动要求18 为了保证本次评选顺利进行,并且达到预期效果,各学院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评选,认真组织,协调指导老师;同时,加大动员和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学生的参赛积极性;由于评选活动时间紧张,要求各学院尽快实施,充分利用假期做好前期准备,深入群众工作,发掘推荐最合适的候选人。要求各学院每个奖项各推选一名候选人,奖项不得重复,一名候选人不得重复申报。九、步骤及流程本次评选活动由班级推选、学院初评、校级评选三个环节组成,其中班级推选和学院初评由各学院组织开展,校级评选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各赛段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1、宣传动员阶段:自2014年6月15日始2、班级推选:2014年6月16日—6月17日各学院下发通知到班级,各班级组织全班讨论推选符合标准的推荐人选,并将相关材料上交学院。3、学院初评:2014年6月18日—6月19日各学院组织相关师生成立委员会按评比细则对各班级上交的推荐人进行初评,评选出最终推荐至全校的推荐人,并将相关材料上交校学生会办公室。(材料上交截止日期:2014年6月21日17:00,地址:雨花校区致远楼307室,电话:0871—65913040,邮箱2412549386@qq.com)。4、校级评选:2014年6月19日—6月22日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上交的推荐人材料按评比细则进行审核打分,并选出我校的最美大学生,代表我校参与云南省评比。5、公示:2014年6月23—6月24日组委会公布最后结果,并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6、表彰:2014年6月25日18 对评选出的学生和学院进行表彰,颁发相应的证书。十、奖项设置评比活动设6个“最美大学生”奖(每个类别1个),6个提名奖(每个类别1个),分别颁发相应的证书;设3个学院优秀组织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1:《云南民族大学2014年“寻找最美大学生”评选报名表》附件2:《云南民族大学2014年“寻找最美大学生”评比细则》共青团云南民族大学委员会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六月附件1:18 云南民族大学2014年“寻找最美大学生”评选报名表编号:NO号(组委会填写)姓名卢朝历性别女照片学院民族文化学院年级2012级专业、班级2012级壮语班政治面貌预备党员联系方式18787021233邮箱923725608地址文山州广南县八宝镇坝龙村报名项目□学习之星□自强之星□文艺之星□体育之星□志愿之星□孝敬之星奖惩情况个人事迹(可另附)2012年参加积极入党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2012年在运动会竞赛中荣获集体跳绳三等奖2013年获得普通话二乙证书2013年在运动会开幕式表演荣获一等奖2012年在宿舍美化大赛荣获院级三等奖2012-2013年被评为“三好学生”2013年荣获云南民族大学优秀学生二等奖助金2013年在运动会期间工作突出,表现优异2014在学院“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中,学习心得表现突出2014-2015年担任学院秘书处的秘书长18 推荐学院团委意见盖章年月日组委会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随报名表请同时递交以下材料:(1)个人自述(1000字以内);(2)个人VCR介绍(3-5分钟);(3)其他附加材料(根据评选申报项目不同提供)。附件2:云南民族大学2014年“寻找最美大学生”评选章程一、学习之星书山长旅,学海泛舟。作为新时代的知识分子更是中国梦的奋斗者和实现者,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自然十分重要。本次评选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学习成绩以及专业排名、学术实践与创新两部分。(一)基本条件 1、参选同学必须为注册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3、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18 4、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5、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6、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18 (二)评分细则学校评审:(总分100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备注思想政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10学术科技课程学习成绩:指学生参加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专业必修和公共必修)、专业选修课、通识选修课的综合成绩。在全院系排名前2%(含2%)计40分,全院系排名前5%(含5%)计35分,全院系排名前10%(含10%)计25分,全院系排名前15%(含15%)计10分,全院系排名15%之后不计分。40获得奖项(包括学术文章发表、科研项目等)国家级以上计5分/项,省部级计4分/项,市级计3分/项,校级计2分/项,院级不计分。25荣誉证书国家级以上计5分/张,省部级计4分/张,市级计3分/张,校级计2分/张,院级不计分。25附:注重突出典型。若分数加上后达到或超过100算作100分备注:参评者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18 二、自强之星通过对具有自强精神的大学生的寻访、奖励和宣传,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引导大学生群体,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向上、自强不息,成长为能承担国家和社会责任的有为青年。诠释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给大学生以教育和启迪。树立自强之星为榜样,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一)基本条件 1、参选同学必须为注册我校的全日制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4、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5、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6、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18 (二)评分细则学校评审:(总分100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备注思想政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10个人事迹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10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热心公益,乐观向上。10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20附加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材料齐全者优先考虑,要求事例典型。典型事例者可加5分;网络、报刊、杂志等报道过者加5分。40有自强突出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的材料给予10分的加分。10附:注重突出典型。若分数加上后达到或超过100算作100分备注:参评者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和5分钟以内的自我宣传VCR。18 三、文艺之星学生对文艺活动有一定的喜爱,有文艺娱乐活动的热情,有较高的自身综合素质能力。学生应是在校文艺娱乐活动中的积极分子,或在院、校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夺得优异成绩、品学兼优、才能突出。(一)基本条件 1、参选同学必须为注册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4、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5、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6、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7、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18 (二)评分细则学校评审:(总分100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备注活动方面积极参加校级、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10学习方面年平均成绩90以上10分10年平均成绩85以上8分年平均成绩80以上6分年平均成绩75以上4分年平均成绩70以上2分组织策划策划创意学校活动2分/次30组织参与实施活动开展总结2分/次文艺获奖参与校级活动演出0.5分/次40材料证明参与校级以上活动演出(县级1分/次、市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10分/次)在舞蹈、声乐、器乐等方面考取国家级证书满分为10分(四级之前3分,五六级6分,七八级8分,八级以上10分)10材料证明附:有突出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的材料给予10分的加分。(若分数加上后达到或超过100算作100分)备注:参评者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18 四、体育之星学生对体育活动有一定的喜爱,有体育健身的热情,有较高的自身综合素质能力。学生应是在校体育活动中的积极分子,或在院、校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夺得优异成绩、品学兼优、才能突出。(一)基本条件 1、参选同学必须为注册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4、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5、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6、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7、思想道德品质良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18 (二)评分细则学校评审:(总分100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备注活动方面积极参加校级、院系组织的集体活动10学习方面年平均成绩90以上10分10年平均成绩85以上8分年平均成绩80以上6分年平均成绩75以上4分年平均成绩70以上2分获奖情况参与校级体育活动,须有获奖证明复印件0.5分/次40参与校级以上体育活动,须有获奖证明复印件(县级1分/次、市级3分/次、省级5分/次、国家级10分/次)在体育方面考取国家级证书满分为10分(国家级运动员加5分,省级运动员加3分,体育类证书2分/个)40附:有突出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的材料给予10分的加分。(若分数加上后达到或超过100算作100分)备注:参评者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18 五、志愿之星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地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青年。青年志愿者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具有一定专业特长,通过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加入到青年志愿者组织中的人员,这种类型的青年志愿者主要是参与专业性、技能性、经常性的志愿服务活动。另一种是围绕重大活动或某一专项工作临时组织招募的、没有加入到青年志愿者组织中来的人员,这种类型的青年志愿者主要是参加群体性、集中性、随机性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一)基本条件 1、参选同学必须为注册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4、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5、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6、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二)评分细则18 学校评审:(总分100分)项目评审内容分值备注思想政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10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10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热心公益,乐观向上。10志愿活动积极组织并参加志愿者活动,有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如在大型赛事、展会、庆典中表现突出的志愿者20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而不懈努力。20积极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行动,以自己的努力推动校园志愿活动的开展。20附加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要求事例典型。10有长期志愿突出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的材料给予10分的加分。10附:注重突出典型。若分数加上后达到或超过100算作100分备注:参评者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材料齐全者优先考虑。六、孝敬之星18 当代大学生在注重自身文化素质提高同时不能忘了孝敬之本。评选孝敬之星有利于在校园内建设尊敬师长的良好风气,传播正能量,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基本条件 1、参选同学必须为注册我校的全日制学生(含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3、参选同学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文明守纪,道德品质优良; 4、参选同学应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5、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有较好的群众基础。6、出现下列情况的无参评资格: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同学;重复申报的个人。(二)评分细则18 学院评审:(总分100分)项目评审内容计分备注思想政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10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10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热心公益,乐观向上。10先进事迹在成长道路上尊敬师长,在对家庭负责,不忘根本,尊老爱老,孝敬父母,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2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材料齐全者优先考虑,要求事例典型。40有孝敬师长的突出事迹、弘扬青春正能量的材料给予10分的加分10附:注重突出典型。若分数加上后达到或超过100算作100分备注:参评者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和3-5分钟的自我宣传VC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