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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6:59 发布

2012CPA税法练习题答案(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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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CPA税法1-11章练习题答案第一章税法总论答案2第二章增值税参考答案及解析5第三章消费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14第四章营业税法答案及解析22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参考答案及解析28第六章关税法答案32第七章参考答案及解析36第八章答案及解析40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答案及解析46第十章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答案及解析50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5357/57 1第一章税法总论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的是税收特征,实质上也是税收“三性”。2.【答案】A【解析】无偿性是核心,因为税收的最终目的就是无偿地从纳税人处取得财产,并不是等价的交易。3.【答案】C【解析】民法的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4.【答案】B【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上述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资源更有效的配置而制定的。5.【答案】D【解析】程序优于实体原则是关于税收争讼法的原则,其基本含义为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这一原则,是为了确保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不因争议的发生而影响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6.【答案】B【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再区分内外资企业,发生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纳税义务的都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7.【答案】C【解析】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含义是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8.【答案】D【解析】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9.【答案】C【解析】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国家,主要见于经济发达的国家。10.【答案】A57/57 1【解析】我国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60%左右,直接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为25%左右,其他辅助税种数量较多,但收入比重不大。11.【答案】C【解析】在大部分地区由地方财政部门征收和管理的税种包括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12.【答案】A【解析】税收执法权是指税收机关依法征收税款,依法进行税收管理活动的权力。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13.【答案】B【解析】我国从来没有颁布过税收基本法、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属于过时的政策。14.【答案】D【解析】理论上,可以将税种的某一要素如税基和税率的立法权,授予某级政府,但在实践中,这种做法并不多见。15.【答案】C【解析】《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属于部门规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属于税收行政法规;《车船税法》属于税收法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解析】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在一定期间内具有固定性。2.【答案】AD【解析】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以规定纳税人义务为主;它是由一系列单行税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组成的复杂体系,所以是综合性法规。3.【答案】ACD【解析】法律优位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而不是税法的基本原则。4.【答案】ABC【解析】实质课税原则属于税法基本原则。5.【答案】ABC【解析】选项D《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立法。6.【答案】BC【解析】税法按照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分为税收基本法、税收普通法。57/57 17.【答案】AC【解析】资源税属于资源税类,车辆购置税属于特定目的税类。8.【答案】ACD【解析】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人民政府,不能层层下放。9.【答案】BC【解析】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均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所以选项A不正确;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保护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正常发育,在税法规定之外,一律不得减税免税,也不得采取先征后返的形式变相减免税,所以选项D不正确。10.【答案】AB【解析】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其他的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车船税全部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由地方税务系统负责征收管理。11.【答案】BC【解析】我国目前没有采用全额累进税率和超倍累进税率。12.【答案】ABD【解析】国务院办公厅不属于税务主管机关,无权发布税收规章。有权制定税收部门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13.【答案】ABC【解析】我国税收立法程序主要包括提议阶段、审议阶段、通过和公布阶段。14.【答案】ABCD【解析】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实体税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15.【答案】ABD【解析】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均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除外)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57/57 2第二章增值税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B【解析】选项AC征收营业税,选项D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营业税。2.【答案】C【解析】选项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选项B: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不是全部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选项D: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3.【答案】B【解析】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该纳税人应预缴的增值税=18×3%=0.54(万元)。4.【答案】A【解析】选项BCD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5.【答案】C【解析】该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20600+3000)÷(1+3%)×3%+80000÷(1+3%)×2%=2240.78(元)。6.【答案】A【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由于企业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在销售时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该旧货经营公司应纳增值税=(24+15)÷(1+4%)×4%×50%=0.75(万元)。7.【答案】C【解析】选项A: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选项B: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购入时是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购入时是属于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D: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选择按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8.【答案】D57/57 2【解析】选项A: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选项B: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选项C: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其他货物的,应按照新货物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征收增值税。9.【答案】D【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13%+1000×7%=2600+70=2670(元)。10.【答案】C【解析】由于从农民手中购入粮食,是按照收购金额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的,即收购金额的13%计入进项税,剩余的87%计入成本,所以在计算进项税转出时,要先还原为最初的收购金额,然后计算转出的进项税。同理,企业发生的运费,是按照运费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的,剩余的93%计入成本,所以计算进项税转出时,也要先还原。该项损失应转出的进项税=(9600-465)÷(1-13%)×13%+465÷(1-7%)×7%=1365+35=1400(元)。11.【答案】C【解析】烟叶税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80000+8000)×20%=17600(元);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烟叶税应纳税额)×13%=(80000+8000+17600)×13%=13728(元)。12.【答案】C【解析】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如果运费与其他杂费没有分开核算,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00+(2000+200)×7%=3554(元),销项税额=80000×17%=13600(元),本月应纳的增值税=13600-3554=10046(元)。13.【答案】C【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100+4760×180000/240000=8670(元),该生产企业本月应纳的增值税=180000×17%-8670=21930(元)。14.【答案】C【解析】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100×(1+10%)×17%=18.7(万元);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构成国内销售环节的进项税,企业本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200×17%-18.7=15.3(万元)。15.【答案】A【解析】应缴纳进口增值税=(100+10+47.14)×17%=26.71(万元)。16.【答案】D【解析】应缴纳进口增值税=(120+24+14.24)×17%=26.90(万元)。注意,这里不能用3%征收率计算,而是要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小轿车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以按照17%税率计算。57/57 217.【答案】A【解析】应缴纳增值税=(100×3000+400000+420000)÷(1+17%)×17%=162735.04(元)。注意,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增值税,不是按照新首饰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计税。18.【答案】B【解析】增值税应纳税额=30×17%-1.7=3.4(万元),实际税负=3.4÷30×100%=11.33%,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即征即退税额=3.4-30×3%=2.5(万元)。19.【答案】B【解析】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20.【答案】B【解析】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图书、报纸和杂志适用13%的低税率,所以选项B正确。21.【答案】A【解析】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的软件产品,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22.【答案】C【解析】13%既是增值税的法定低税率,又是计算购入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扣除率。23.【答案】A【解析】甲企业从乙企业购入原材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选项A正确;乙企业将从甲企业取得的抵债货物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所以选项BD错误;甲企业用于抵债的货物,应作为销售货物处理,需要征收增值税,所以选项C错误。24.【答案】A【解析】由于丙企业把发票开给甲企业,甲企业又自己向乙企业开具了发票,所以不属于代购行为,而是甲企业从丙企业购入货物,再销售给乙企业的行为。甲企业应缴纳增值税=(23.4+0.6)÷(1+17%)×17%-3.4=0.09(万元)。25.【答案】A【解析】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26.【答案】C【解析】对销售啤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57/57 2;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2012年4月该啤酒厂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7%+23.4÷(1+17%)×17%=37.4(万元)。27.【答案】D【解析】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接到税务机关通知后仍未按期办理的,应对该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题中,该生产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35.1÷(1+17%)×17%=5.1(万元)。28.【答案】C【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定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29.【答案】B【解析】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本题中,虽然乙企业在5月4日才支付了第一笔款项,但是要在4月20日确认第一笔款项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所以,甲企业2012年4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585÷3÷(1+17%)×17%=28.33(万元)。30.【答案】C【解析】销售货物以后发生的现金折扣,不能从计税销售额中减除;该冰箱生产企业4月份应缴纳增值税=170000×17%-8190=20710(元)。31.【答案】C【解析】应纳增值税=200×17%+(8+15.4)÷(1+17%)×17%-10.53=26.87(万元)。注意,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除外),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转让厂房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32.【答案】D【解析】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免征增值税。33.【答案】B【解析】选项AD:按照“先征后退”办法计算增值税出口退税;选项C: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34.【答案】A【解析】应退增值税=20×13%=2.6(万元)。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BC57/57 2【解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的货物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选项AD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2.【答案】ABD【解析】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3.【答案】ACD【解析】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增值税也不视同销售。4.【答案】AC【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B:进口生产设备,从2009年1月1日起,可以抵扣进项税;选项C:外购水泥用于厂房建设,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选项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计算销项税,并且可以抵扣货物的进项税。5.【答案】BD【解析】选项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可选择按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一律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选项C: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以选择按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不是省级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站。6.【答案】BC【解析】选项A: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选项D;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冲减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属于价外费用。7.【答案】ABD【解析】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的,除另有规定外,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8.【答案】ACD【解析】选项A: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C:外购用于职工福利的月饼,不得抵扣进项税;选项D:外购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水泥,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9.【答案】BC【解析】选项A:企业购买自用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其对应发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选项D:销售免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10.【答案】AD57/57 2【解析】选项B:销售汽车和提供修理劳务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选项C:歌舞厅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一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11.【答案】AC【解析】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准予抵扣的进项税=34-6÷(1+17%)×17%=33.13(万元),增值税的销项税额=200×17%=34(万元),应纳的增值税=34-33.13=0.87(万元)。12.【答案】BD【解析】选项A: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选项C: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13.【答案】ACD【解析】选项B: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商贸公司进口的,不免税。14.【答案】AB【解析】选项CD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15.【答案】ABD【解析】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所以选项C错误。16.【答案】ABC【解析】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17.【答案】CD【解析】选项A: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选项B:一般纳税人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18.【答案】ABD【解析】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不征收增值税。19.【答案】CD【解析】选项CD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0.【答案】ACD【解析】57/57 2选项A: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选项C: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选项D: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21.【答案】BCD【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而对于销售其他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22.【答案】ABC【解析】选项D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23.【答案】BCD【解析】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24.【答案】BC【解析】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A错误;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25.【答案】CD【解析】选项A: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选项B: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6.【答案】BD【解析】选项AC均属于出口免税不退税的情形。27.【答案】ABD【解析】选项C: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不同,所以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条件。28.【答案】ABC【解析】零售劳保用品,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ABC均属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29.【答案】ABCD【解析】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30.【答案】BD57/57 2【解析】选项AB: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选项CD: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抵扣税款的,不适用“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三、计算题(一)【答案及解析】(1)增值税销项税额=[180+2÷(1+17%)]×17%=30.89(万元)(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17%-13%)=4(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60×(17%-13%)-4=2.4(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30.89-(34-2.4)-6(上期留抵税额)=-6.71(万元)【注意】运费与装卸费及其他杂费未分别核算的,不能计算进项税抵扣。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00×13%=13(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60×13%-13=7.8(万元)由于6.71万元<7.8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6.71(万元)(3)增值税免抵税额=7.8-6.71=1.09(万元)。(二)【答案】(1)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17%)×17%+[3000000+8000÷(1+13%)]×13%+150000×13%+52000÷(1+17%)×17%+35100÷(1+17%)×17%=423092.91(元)(2)进项税额转出=(60000-744)×17%+744÷(1-7%)×7%=10129.52(元)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00×7%+100000×17%+4000×3%+8000×7%-10129.52=7760.48(元)(3)增值税应纳税额=(423092.91-7760.48)+20800÷(1+4%)×4%×50%=415732.43(元)。【解析】业务1: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但是运费可以计算进项税抵扣,进项税额=3000×7%=210(元)。业务2:进项税额=100000×17%=17000(元),注意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与当期生产领用量无关。业务3: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货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按照3%计算,并不是按照17%计算,并且用于本厂生产设备的部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进项税额=4000×3%=120(元);销售螺丝钉的销项税额=117÷(1+17%)×17%=17(元)。业务4:生产农机领用的钢材,进项税可以抵扣,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但是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钢材,属于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转出的进项税额=(60000-744)×17%+744÷(1-7%)×7%=10129.52(元)。注意,在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运费成本要先进行还原。业务5:农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这里的代垫运费不属于不作为价外费用的情况,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税,并且取得运输发票可以按照运费的7%计算进项税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000+8000÷(1+13%)]×13%=390920.35(元),进项税额=8000×7%=560(元)。57/57 2业务6:此项业务可以看作销售2台农机,取得不含税收入150000元,然后用取得的收入和支付的差价购入一辆小汽车。由于企业购入自用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所以企业虽然取得汽车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也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150000×13%=19500(元)。业务7:注意,农机零部件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而不是13%税率。销项税额=52000÷(1+17%)×17%=7555.56(元)。业务8:提供农机维修业务,属于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销项税额=35100÷(1+17%)×17%=5100(元)。业务9: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转让设备应纳的增值税=20800÷(1+4%)×4%×50%=400(元),注意,这里计算出的是“增值税应纳税额”,而不是“销项税额”。(三)【答案】(1)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80×(1+10%)×17%=14.96(万元)(2)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8×13%+3×17%+[12+0.5÷(1+17%)]×17%+0.8÷(1+17%)×17%+26÷(1+17%)×17%=2.34+0.51+2.11+0.12+3.78=8.86(万元)(3)该印刷厂当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8.86-(14.96+20×17%+2×7%+10×17%+8×17%-80×17%)+12÷(1+4%)×4%×50%=1.13(万元)。【解析】业务1:进口增值税=80×(1+10%)×17%=14.96(万元)。业务2:增值税进项税额=20×17%+2×7%=3.54(万元)。业务3: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业务4: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业务5: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图书、报纸和杂志适用13%的低税率,所以增值税销项税额=18×13%=2.34(万元),购入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10×17%=1.7(万元)。注意,纸张适用税率17%,不是13%。业务6:纸张由杂志社提供,印刷厂只是提供印刷劳务,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增值税销项税额=3×17%=0.51(万元)。业务7:印刷厂自行购买纸张为A公司印刷会议记录本和练习本,视同向A公司销售自产的会议记录本和练习本,按照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会议记录本和练习本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应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12+0.5÷(1+17%)]×17%=2.11(万元);购买纸张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额=8×17%=1.36(万元)。业务8:增值税销项税额=0.8÷(1+17%)×17%=0.12(万元)。业务9:销售2009年以后购入的设备,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26÷(1+17%)×17%=3.78(万元);销售自用的小汽车,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12÷(1+4%)×4%×50%=0.23(万元)。业务10:因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的丢失、被盗、霉烂变质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应转出进项税=80×17%=13.6(万元)。57/57 3第三章消费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2.【答案】D【解析】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该珠宝店2012年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76050+28080)÷(1+17%)×5%=4450(元)。3.【答案】A【解析】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因此,该黄金珠宝店2012年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76050÷(1+17%)×5%=3250(元)。4.【答案】B【解析】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该黄金珠宝店应缴纳的消费税=14040÷(1+17%)×5%+7000÷(1+17%)×5%=600+299.15=899.15(元)。5.【答案】A【解析】卷烟批发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缴纳批发环节消费税。6.【答案】C【解析】香皂、洗发水,属于普通护肤护发品,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7.【答案】B【解析】选项ACD均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只有选项B的行为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8.【答案】A【解析】消费税征税范围中高档手表税目,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A牌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款=15210÷(1+17%)=13000(元);B牌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款=10530÷(1+17%)=9000(元);C牌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价款=234÷(1+17%)=200(元);所以只有57/57 3A牌手表属于应税消费品,该商场2012年1月应缴纳消费税=13000×40×20%=104000(元)。9.【答案】A【解析】啤酒、黄酒、成品油适用的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办法。10.【答案】B【解析】因为丙运输公司将运输发票开给甲,属于不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作为价外费用计入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中。甲汽车生产厂应当缴纳消费税=[22+1÷(1+17%)]×12%=2.74(万元)。11.【答案】A【解析】现金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甲厂应缴纳消费税=(120+200)×12%=38.4(万元)。12.【答案】A【解析】酒类产品(除啤酒、黄酒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也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在发生当期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因此,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20×20%+4×2000×0.5÷10000+10÷(1+17%)×20%=26.11(万元)。13.【答案】D【解析】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按照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者期限超过1年的,并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啤酒消费税从量征收,消费税税率确定之后,包装物押金不再影响消费税的计算。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00000×17%+936÷(1+17%)×17%=34000+136=34136(元);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0×250=10000(元);合计=34136+10000=44136(元)。14.【答案】C【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15.【答案】D【解析】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因此,该白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760500+35100)÷(1+17%)×20%+400×2×1000×0.5=536000(元)。16.【答案】A【解析】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的只有卷烟,并不包含雪茄烟。该卷烟批发企业应纳消费税=250×5%=12.5(万元)。17.【答案】D【解析】应缴纳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70×(1+10%)]/(1-10%)×10%=8.56(万元)。18.【答案】C57/57 3【解析】该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18000×(1+5%)+5×1000×2×0.5]÷(1-20%)×20%+5×1000×2×0.5=5975+5000=10975(元)。19.【答案】A【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但是以后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再销售时,要缴纳出厂环节的消费税。20.【答案】B【解析】对于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的,并不能因此免除委托方(张某)补缴税款的责任。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张某)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甲企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1.【答案】A【解析】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消费税税款。22.【答案】B【解析】该企业当月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90×(1+20%)÷(1-30%)×30%=46.29(万元)。23.【答案】C【解析】该企业当月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90×(1+20%)+150×5÷10000]÷(1-56%)×56%+150×5÷10000=137.55+0.075=137.63(万元)。24.【答案】B【解析】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3%)+8×(1-7%)+12]÷(1-30%)×30%=57.55(万元)。25.【答案】A【解析】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10+280-150=140(万元),当月可扣除的外购香水精已纳的消费税税额=140×30%=42(万元)。26.【答案】C【解析】该首饰厂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10%-80000÷800×500×10%+351000÷(1+17%)×5%=1000+15000=16000(元)。27.【答案】A【解析】汽车制造厂进口汽车轮胎应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不是向税务机关缴纳。进口汽车轮胎连续生产小汽车,汽车轮胎的消费税不能抵扣。所以汽车制造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500×9%=45(万元)。28.【答案】A57/57 3【解析】A选项:属于税法规定的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珠宝玉石,可按生产领用量计算抵扣已纳消费税;B选项:酒精和高级化妆品不属于同一税目下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能跨税目抵扣;C选项:铂金镶嵌首饰属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不能抵扣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D选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汽车轮胎连续生产小汽车不能抵扣汽车轮胎的消费税。29.【答案】B【解析】A选项: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报关进口的当天;C选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D选项: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0.【答案】C【解析】选项C: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31.【答案】D【解析】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32.【答案】A【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除另有规定外,应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CD【解析】上述四个环节均属于我国消费税的纳税环节。2.【答案】ABC【解析】选项D:镀金、包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金银钻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3.【答案】ABCD【解析】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1)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4.【答案】BC【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其他应税消费品均不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D:金银首饰只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不在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57/57 35.【答案】AC【解析】选项A:卷烟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B:卷烟批发企业之间销售卷烟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卷烟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不具有批发资质的零售商,属于批发环节,征收批发环节的消费税;选项D:卷烟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6.【答案】AB【解析】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营业税、消费税。7.【答案】ABC【解析】选项A:自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机和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消费税中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目,要征收消费税。8.【答案】BCD【解析】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应当征收消费税。9.【答案】CD【解析】征收消费税的小汽车包括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含)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乘用车和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在10~23座(含23座)的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载运乘客和货物的各类中轻型商用客车。卡车和电动汽车不属于应税消费品。10.【答案】AB【解析】在现行消费税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征方法计征消费税。11.【答案】BCD【解析】选项A:消费税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不视同销售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普通护肤品不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应当在移送环节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12.【答案】AB【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13.【答案】ACD【解析】选项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小汽车不可以抵扣轮胎已纳的消费税。14.【答案】BCD【解析】选项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不得抵扣57/57 3已税珠宝玉石缴纳的消费税;但是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可以抵扣已税珠宝玉石缴纳的消费税。15.【答案】BC【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但是要按照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因此,该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26000×5×10%=13000(元);该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5000×5×17%=21250(元)。16.【答案】ABCD【解析】上述表述均符合消费税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17.【答案】ACD【解析】这个规定仅限于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18.【答案】CD【解析】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消费税。19.【答案】BCD【解析】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0.【答案】ABC【解析】选项D: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21.【答案】ABCD【解析】这个知识点是跨章节内容。注意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不同处理。三、计算问答题1.【答案及解析】(1)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0+50+500×150/10000)/(1-56%)×80%×56%+400×150/10000-800×80%×30%=873.09+6-192=687.09(万元)(2)甲公司向丙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0。批发商之间销售卷烟不缴纳消费税。(3)甲公司向丁零售商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320×5%=16(万元)(4)甲公司向消费者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46.8÷(1+17%)×5%=2(万元)。2.【答案及解析】(1)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5%)×5%=0.58(万元)(2)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20+80+(5+2+4.68+3.51+7.02)÷(1+17%)]×17%-12=8.23(万元)(3)本月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0+80+(5+2+4.68)÷(1+17%)]×20%+(10+40)×57/57 31000×2×0.5÷10000+250×2÷10000=27.05(万元)。3.【答案及解析】(1)甲公司进口香水精应缴纳的消费税=(20+3+5)×(1+50%)÷(1-30%)×30%=18(万元)(2)乙公司受托加工环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3+5)×(1+50%)÷(1-30%)+30]÷(1-30%)×30%-18=20.57(万元)(3)甲公司销售高档护肤品应缴纳的消费税=0【解析】应税消费品除了卷烟外,其他都属于单环节征收,高档护肤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征收了消费税,收回之后直接对外销售和用于职工福利均不再征收消费税。(4)甲公司销售香水应缴纳的消费税=200×30%=60(万元)【解析】将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化妆品,可以抵扣已税化妆品已经缴纳的消费税;但是外购酒精生产化妆品,不能抵扣酒精已经缴纳的消费税。(5)甲公司销售普通护肤品应缴纳的消费税=0【解析】普通护肤品不属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4.【答案及解析】(1)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按照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7000÷(1+17%)×5%=299.15(元)(2)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1+17%)×5%=256.41(元)【解析】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3)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4200×5%=210(元)(4)为顾客修理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0【解析】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5)带料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5500×5%=275(元)。【解析】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四、综合题【答案及解析】(1)汽车轮胎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800+80+20)×(1+30%)÷(1-3%)×3%=36.19(万元)(2)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针对A型小汽车应缴纳的消费税=[12000+(150+8)÷(1+17%)]×9%=1092.15(万元)(3)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针对中轻型商用客车应缴纳的消费税=[3600+12.87÷(1+17%)]×5%=180.55(万元)(4)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针对B型小汽车应缴纳的消费税=0。(5)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针对C型小汽车应缴纳的消费税=120×9%=10.8(万元)(6)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针对D牌小汽车应缴纳的消费税=75×(1+8%)÷(1-9%)×9%=8.01(万元)(7)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25+(800+80+20)×(1+30%)÷(1-3%)×17%=1430.05(万元)小汽车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2000+3600+120+(150+8+12.87)÷(1+17%)+75×(1+8%)÷(1-9%)]×17%-1430.05+12÷(1+4%)×4%×57/57 350%=2712.36-1430.05+0.23=1282.54(万元)(8)商厦当月应缴纳营业税=3×5%=0.15(万元)商厦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20×17%-[120×17%-6÷(1+17%)×17%]=0.87(万元)。57/57 4第四章营业税法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B【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2.【答案】D【解析】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3.【答案】C【解析】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4.【答案】D【解析】自用、出租、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的自建行为不属于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5.【答案】C【解析】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6.【答案】D【解析】纳税人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7.【答案】B【解析】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该境内远洋运输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00×5%=5(万元)。8.【答案】C【解析】纳税人从事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甲企业支付的提前竣工奖属于价外费用,该建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1000+300+100)×3%=102(万元)。9.【答案】D【解析】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自建自用的办公楼不缴纳营业税。因此,该建筑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3000)×3%=60(万元)。57/57 410.【答案】D【解析】该金融机构第四季度转让金融商品应缴纳的营业税=[60-(56-1)+(36.4+0.6)-40]×5%=(5-3)×5%=0.1(万元)。11.【答案】A【解析】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期末储金余额=600+400=1000(万元);储金平均余额=(600+1000)×50%=800(万元);该保险公司12月份该项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800×5%÷12×5%=0.17(万元)。12.【答案】D【解析】选项A:中国人民银行对金童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BC选项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征收增值税。13.【答案】B【解析】该邮电局3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9+7+5)×3%=0.63(万元)。14.【答案】B【解析】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凡在规定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内发生的应收利息,均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贷款应收利息自结息之日起,超过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或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超过90天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到的利息申报缴纳营业税。15.【答案】B【解析】收视费和点歌费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广告播映属于“服务业”税目。则该电视台当月应缴纳营业税=(15+5)×3%+20×5%=0.6+1=1.6(万元)。16.【答案】D【解析】演出门票收入属于文化体育业;出租摊位租金收入属于服务业——租赁业;餐饮收入属于服务业——饮食业。该体育馆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0×3%+50000×5%+60000×5%=6100(元)。17.【答案】D【解析】娱乐业的营业额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则该音乐茶座应缴纳的营业税=(30+15+10+5)×20%=12(万元)。18.【答案】B【解析】该公司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40×5%+44×5%+25×20%=9.20(万元)。19.【答案】B【解析】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属于“娱乐业”税目征税范围,所以该饭店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100+1+40+1)×5%+(40+50)×20%=7.1+18=25.1(万元)。20.57/57 4【答案】C【解析】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支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不得扣除广告制作费,则该公司当月应缴纳营业税=[(18-3)+1]×5%=0.8(万元)。21.【答案】C【解析】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A旅游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1000-200-300-1000)×5%×50=6250(元)。22.【答案】C【解析】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1400×5%=70(万元)。23.【答案】C【解析】(1)个人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这是销售不动产的一般规定;(2)对于个人转让购置的“住房”有特殊的政策: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转让购置不足5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王某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900-700)]×5%=110(万元)。24.【答案】B【解析】应缴纳的营业税=[7200+7200×5×1/30-18000×(1/5+1/30)]×5%-0.3744÷(1+17%)×17%=209.95(万元)。25.【答案】D【解析】ABC选项不属于免税项目,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26.【答案】C【解析】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27.【答案】A【解析】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之日。28.【答案】C【解析】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税。29.【答案】B【解析】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30.【答案】C【解析】保险企业取得的摊回分保费用、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保险公司开展的1年期以上(包括1年期)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二、多项选择题57/57 41.【答案】ABC【解析】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的光租业务应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答案】ABC【解析】股票转让业务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不属于金融经纪业务。3.【答案】ABCD【解析】上述四项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4.【答案】ABD【解析】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征收增值税。5.【答案】ABD【解析】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营业额中减除,在会计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中。6.【答案】BC【解析】选项B:电话安装应该按照邮电通信业缴纳营业税;选项C:邮局办理的邮政储蓄业务属于邮电通信业税目。7.【答案】ABCD【解析】上述业务均属于“邮电通信业”税目。8.【答案】CD【解析】选项A:广告代理业务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选项B: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9.【答案】ABCD10.【答案】BC【解析】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须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人民币的折合率可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11.【答案】BC【解析】选项A:建筑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其自产的材料,属于混合销售行为,但是要分别计算营业税和增值税;选项D:建材商店销售建材的同时负责运输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12.【答案】CD【解析】选项A: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选项B: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应征收增值税。57/57 413.【答案】AD【解析】该超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0000+240000)÷(1+3%)×3%=8155.34(元);该超市当月应缴纳的营业税=20000×5%=1000(元)。14.【答案】ACD【解析】选项B: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属于免征营业税的项目。15.【答案】ABD【解析】选项C:非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属于应税项目,应按“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16.【答案】AB【解析】选项CD属于照章征收营业税的项目。17.【答案】ABC【解析】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18.【答案】BCD【解析】选项B: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代销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选项C:出租电影拷贝取得的收入,按照“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选项D: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19【答案】ABC【解析】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租赁业劳务、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0.【答案】AC【解析】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从事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时,出售、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出售、转让债权或将其持有的债权转为股权不征收营业税。21.【答案】ABD【解析】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22.【答案】ACD【解析】选项B: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23.【答案】ABC【解析】选项D: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的收入,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24.57/57 4【答案】ACD【解析】选项B: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5.【答案】BCD【解析】选项A: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三、计算问答题1.【答案及解析】(1)该房地产企业就业务(1)应缴纳的营业税=30000×5%+2000×5%=1600(万元)(2)该房地产企业就业务(2)应缴纳的营业税=2600×(1+20%)÷(1-5%)×5%=164.21(万元)(3)该房地产企业就业务(3)应缴纳的营业税=1600×(1+20%)÷(1-3%)×3%+2500×5%=59.38+125=184.38(万元)(4)该房地产企业就业务(4)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1+20%)÷(1-5%)×5%=63.16(万元)(5)该房地产企业就业务(5)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6.8%×5%+(1200-1000)×5%=14.08(万元)(6)该房地产企业就业务(6)应缴纳的营业税=(3000-2000)×5%=50(万元)。2.【答案及解析】(1)该建筑公司当月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应缴纳的营业税=(12000+50)×3%=361.5(万元)(2)该建筑公司当月承建乙企业住宅楼应缴纳的营业税=(3400+1600)×3%=150(万元)(3)该建筑公司当月承包歌舞厅装饰、装修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1300+50)×3%=40.5(万元)(4)该建筑公司当月总计应缴纳的营业税=361.5+150+(6400-4000)×5%+40.5=672(万元)。3.【答案及解析】(1)自建自用的不动产,不缴纳营业税。出租自建的不动产,不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要缴纳出租环节的营业税。应缴纳的营业税=400×5%=20(万元)。建筑公司销售自建的不动产,要缴纳两道环节(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建筑业的营业税=6000÷3×(1+10%)÷(1-3%)×3%=68.04(万元)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3000×5%=150(万元)合计应纳营业税=20+68.04+150=238.04(万元)(2)该公司第二笔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500-60)×5%=22(万元)(3)该公司第三笔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5+1+0.5+1)×20%+5×5%+10×5%=2.25(万元)(4)该公司第四笔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200×3%=6(万元)。57/57 5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选项A: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选项B:购置小汽车自用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不需要缴纳城建税;选项C: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城建税;选项D:金融机构向企业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同时应缴纳城建税。2.【答案】B【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境外的外国企业提供的加工劳务发生在境外,不属于我国增值税纳税人,因此也不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3.【答案】C【解析】选项C: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4.【答案】B【解析】自2005年1月1日起,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5.【答案】C【解析】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6.【答案】A【解析】选项A: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7.【答案】B【解析】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工业企业购入商标权应代扣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80×5%×7%=0.28(万元),选项A不正确;工业企业转让商标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0×5%×7%=0.35(万元),选项B正确,选项D不正确;工业企业转让商标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100×5%×3%=0.15(万元),选项C不正确。8.【答案】A【解析】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但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该超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34000+11700)/(1+17%)×57/57 517%-15000=20700(元),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700×7%=1449(元)。9.【答案】C【解析】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0+5)×7%=3.15(万元)。10.【答案】C【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应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出租旧包装箱取得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则该旧货经营单位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400/(1+4%)×4%×50%+8000×5%]×(5%+3%)=63.38(元)。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解析】选项A: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选项B:教育费附加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2.【答案】ABCD【解析】选项BD: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选项AC: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答案】BD【解析】选项B: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城建税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选项D:个人取得储蓄存款利息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因此不缴纳城建税。4.【答案】ABD【解析】销售不动产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不缴纳增值税。5.【答案】AC【解析】选项AB: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选项CD: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6.【答案】ACD【解析】选项B: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7.【答案】ACD【解析】选项B: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城建税。57/57 58.【答案】ABD【解析】选项C: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9.【答案】BC【解析】选项B: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选项C:一般情况下,城建税、营业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10.【答案】BCD【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77.22÷(1+17%)×10%=6.6(万元)应缴纳增值税=77.22÷(1+17%)×17%=11.22(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6+11.22)×7%=1.25(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6.6+11.22)×3%=0.53(万元)。三、计算问答题1.【答案及解析】(1)漏计化妆品销售额应补缴增值税=58500/(1+17%)×17%=8500(元)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应在4月15日前缴纳,滞纳天数自4月16日至4月30日共15天,应缴纳滞纳金=8500×15×0.5‰=63.75(元)应补缴的增值税及其滞纳金合计=8500+63.75=8563.75(元)(2)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60000×(1+20%)×17%=12240(元)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即该企业应在4月19日前缴纳税款,滞纳天数自4月20日至4月30日共11天,应缴纳滞纳金=12240×11×0.5‰=67.32(元)应缴纳的进口增值税及其滞纳金合计=12240+67.32=12307.32(元)(3)应补缴消费税=58500/(1+17%)×30%=15000(元)应缴纳滞纳金=15000×15×0.5‰=112.5(元)应补缴的消费税及其滞纳金合计=15000+112.5=15112.5(元)(4)应补缴城建税=(8500+15000)×7%=1645(元)应缴纳滞纳金=1645×15×0.5‰=12.34(元)应补缴的城建税及其滞纳金合计=1645+12.34=1657.34(元)(5)应补缴教育费附加=(8500+15000)×3%=705(元)。2.【答案及解析】(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6000×(17%-13%)=2240(元)应纳增值税=(60000+50×1500)×17%-(22100+2000×7%-2240)-5200=-2250(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6000×13%=7280(元)>2250元则当月应退税额=2250(元)(2)当月应缴纳消费税=(60000+50×1800)×5%=7500(元)57/57 5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3)当期免抵税额=7280-2250=5030(元)当月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030+7500)×7%=877.1(元)(4)当月应缴纳教育费附加=(5030+7500)×3%=375.9(元)。57/57 6第六章关税法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知识点】1522.【答案】B【解析】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收关税。【知识点】1533.【答案】B【解析】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应当计入关税完税价格。【知识点】1554.【答案】D【解析】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知识点】1575.【答案】D【解析】选项A: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选项B: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选项C: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知识点】1576.【答案】B【解析】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对于支付给自己的采购代理人的佣金和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的运费,不计入关税的完税价格。因此,关税的完税价格=20+1+3+1=25(万元),应缴纳关税=25×10%=2.5(万元)。【知识点】1557.【答案】A57/57 6【解析】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该设备复运进境应缴纳的关税=8×10%=0.8(万元)。【知识点】1578.【答案】B【解析】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要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l2)];因此,该公司应补缴关税=900×[1-24/60]×20%=108(万元)。【知识点】1589.【答案】A【解析】陆运、空运和海运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本题中关税完税价格=(7970+6.07)×(1+3‰)=8000(万元);应缴纳关税=8000×18%=1440(万元)。【知识点】15810.【答案】A【解析】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海关应当按照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知识点】15811.【答案】C【解析】关税纳税义务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知识点】16412.【答案】B【解析】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关税。【知识点】16413.【答案】B【解析】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知识点】6414.【答案】A【解析】纳税义务人对海关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知识点】165二、多项选择题57/57 61.【答案】BC【解析】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知识点】1502.【答案】ABD【解析】选项C: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挪作他用需补税的,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知识点】1533.【答案】BCD【解析】进口关税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知识点】1554.【答案】AC【解析】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超过30%及以上。【知识点】1545.【答案】ACD【解析】选项B: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知识点】1556.【答案】AC【解析】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的,应当扣除。【知识点】1587.【答案】AC【解析】选项B:外国企业无偿赠送的设备,不免征关税;选项D: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不是500元以下。【知识点】1618.【答案】ACD【解析】选项B: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知识点】1619.【答案】ABC【解析】57/57 6进口货物如有以下情形,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在起卸时,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2)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3)海关查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知识点】16110.【答案】ABC【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说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计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的有:(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非其他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知识点】16457/57 7第七章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选项C:只是销售没有开采天然气,所以不用交资源税。2.【答案】C【解析】对划分资源等级的应税产品,其《几个主要品种的矿山资源等级表》中未列举名称的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纳税人的资源状况,参照相关表中确定的邻近矿山或者资源状况、开采条件相近矿山的税率标准,在浮动30%的幅度内核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3.【答案】A【解析】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4.【答案】C【解析】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直接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无偿赠送的部分应该视同销售计算缴纳资源税。该矿山应缴纳资源税=(600+100)×10=7000(元)。5.【答案】B【解析】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该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1500+1500÷3000×1000)×5%=(1500+500)×5%=100(万元)。6.【答案】D【解析】原煤自用连续加工洗煤,如不能准确核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洗煤的综合回收率,将洗煤的销售数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的数量,以此为课税数量计算资源税;纳税人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该煤矿1月应缴纳的资源税=800×80%×2+300/30%×2=1280+2000=3280(元)。7.【答案】B【解析】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当期洗煤实际销售数量为270吨,要按照实际销售数量270吨折算成原煤的数量计算缴纳资源税,并不能按照生产数量300吨折算。所以该煤矿2月应缴纳的资源税=(800+270÷30%)×2=3400(元)。8.【答案】D【解析】原煤加工成洗煤,如果能准确提供移送使用数量,则按照当期对外销售数量加上视同销售的自用量(移送使用数量)计算缴纳资源税。所以,该煤矿3月应缴57/57 7纳的资源税=(800+100)×2=1800(元)。9.【答案】B【解析】金属和非金属矿原矿,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的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20000×5+5000÷20%×5=225000(元)。10.【答案】D【解析】纳税人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在其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抵扣。所以,该企业应缴纳资源税=100×15-200×3=900(元)。11.【答案】A【解析】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注意这里要按照固体盐的销售数量课税,剩余的40吨固体盐本期不用缴纳资源税。该企业2月应缴纳资源税=60×15-200×3=900-600=300(元)。12.【答案】C【解析】资源税有“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规则,所以进口的天然气不征收资源税,开采应税资源直接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该企业应缴纳的资源税=1800÷900×(900-100)×5%=80(万元)。13.【答案】B【解析】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14.【答案】C【解析】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决定。15.【答案】A【解析】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16.【答案】A【解析】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以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资源税时,应当向收购地(甲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17.【答案】C【解析】选项A:销售有色金属矿产品的贸易公司缴纳增值税,并不缴纳资源税;选项B:进口天然气的企业,只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并不缴纳资源税;选项D:销售食用盐的商店只缴纳增值税,并不缴纳资源税。18.【答案】A57/57 7【解析】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所以外省开采的原煤应当在外省缴纳资源税,在本省只针对本省开采销售的部分缴纳资源税。2011年该企业在本省应缴纳资源税=(300-50)×4=1000(万元)。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CD【解析】选项C:资源税中煤炭税目是指原煤,并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选项D: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2.【答案】ABC【解析】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这里的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在内,但不包括其他个人。3.【答案】ABC【解析】选项D: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4.【答案】ACD【解析】选项B:外籍个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也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5.【答案】BC【解析】资源税有“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规则,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所以AD选项不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6.【答案】ACD【解析】选项B: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7.【答案】AD【解析】原油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开采销售原油需要缴纳增值税和资源税,不缴纳营业税。8.【答案】BCD【解析】选项A: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依法缴纳资源税。这个规定虽然教材并没有明确,但是需要通透掌握。9.【答案】ABC【解析】选项D: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其他有色金属矿原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征收或暂缓征收资源税,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10.【答案】ABCD【解析】以上四种说法均是正确的。11.57/57 7【答案】AD【解析】选项B: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选项C: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12.【答案】AC【解析】选项B:进口应税产品不征收资源税;选项D:专门开采的天然气、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征收资源税,不包括与煤炭同时开采的天然气。三、计算问答题【答案及解析】①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问都是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应缴纳资源税=l200×60%×3=2160(元)增值税销项税=660000×60%×l7%=67320(元)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洗煤,资源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是发出应税货物的当天。对于原煤自用连续加工洗煤,如不能准确核算原煤移送使用数量的,可按洗煤的综合回收率,将洗煤的销售数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的数量,以此为课税数量计算资源税。由于合同规定12月5日发货,所以11月份销售洗煤并不缴纳资源税,也不缴纳增值税。③资源税征税范围中的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但是要计算缴纳增值税,且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销售天然气的增值税销项税=3000000×13%=390000(元)购进材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240000+(18000+2000)×7%=241400(元)从上述计算得出结论:该煤矿2011年11月份应缴纳资源税=2160(元)该煤矿2011年11月份应缴纳增值税=67320+390000-241400=215920(元)。57/57 8第八章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B【解析】选项B:房地产的出租,出租人虽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出租闲置房产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我国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2.【答案】D【解析】选项A:房地产的评估增值,房地产虽然有增值,但其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地产的产权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3.【答案】D【解析】选项A:房地产的继承,虽然发生了房地产权属变更,但被继承人并没有因为权属变更而取得任何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尚在抵押期间的房地产,未发生权属的改变,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C: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4.【答案】A【解析】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已经列入管理费用中,不能再单独扣除,所以不能选择D选项;其次,计算土地增值税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税金不包括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所以不能选择BC选项。5.【答案】A【解析】选项A: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6.【答案】B【解析】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300+400+500=1200(万元)。7.【答案】B【解析】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本题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20万元利息支出不得扣除。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300+100-20)+(1200+1800-300)×4%=488(万元)。8.【答案】B【解析】(1)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为4800万元;(2)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800×8%=384(万元);(3)应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57/57 8税金=10000×5%×(1+7%+3%)=55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属于房地产开发费用的项目),因此不单独作为税金扣除;(4)其他扣除项目金额=4800×20%=960(万元);(5)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800+384+550+960=6694(万元);(6)增值额=10000-6694=3306(万元);(7)增值率=3306÷6694×100%=49.39%,适用30%税率;(8)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306×30%=991.8(万元)。9.【答案】C【解析】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300-30-10)+(1000+2600)×5%=440(万元)。10.【答案】C【解析】(1)评估价格=320×70%=224(万元);(2)允许扣除的税金=(300-180)×5%×(1+7%+3%)+300×0.5‰=6.6+0.15=6.75(万元);(3)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24+6.75=230.75(万元);(4)增值额=300-230.75=69.25(万元):(5)增值率=69.25÷230.75×100%=30.01%,适用税率30%;(6)应纳土地增值税=69.25×30%=20.78(万元)。11.【答案】C【解析】(1)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200+2500+(1200+2500)×8%+444=4440(万元);(2)增值额=8000-4440=3560(万元);(3)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3560÷4440×100%=80.18%,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4)应纳土地增值税=3560×40%-4440×5%=1424-222=1202(万元)。12.【答案】A【解析】(1)转让土地使用权扣除项目金额=220+300×0.5‰+(300-220)×5%×(1+7%+3%)=224.55(万元);(2)土地增值额=300-224.55=75.45(万元);(3)增值率=75.45÷224.55×100%=33.60%,适用税率30%;(4)应纳土地增值税=75.45×30%=22.64(万元)。13.【答案】B【解析】(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800×1/3=600(万元);(2)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200×1/3=400(万元);(3)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600+400)×10%=100(万元);(4)可以扣除的相关税金=3000×5%×(1+7%+3%)=165(万元);(5)其他扣除项目金额=(600+400)×20%=200(万元);(6)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600+400+100+165+200=1465(万元);(6)增值额=3000-1465=1535(万元);(7)增值率=1535÷1465×100%=104.78%,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8)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1535×50%-1465×15%=547.75(万元)。14.【答案】C【解析】(1)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200+130)×1/2=2165(万元);(2)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4600×1/2=2300(万元);(3)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300×50%+(2165+2300)×4%=328.6(万元);(4)可以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6500×5%×(1+5%+3%)+6500×0.5‰=351+3.25=354.25(万元);(5)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2165+2300+328.6+354.25=5147.85(万元);(6)土地增值额=6500-5147.85=1352.15(万元);(7)增值率=1352.15÷5147.85×100%=26.27%,适用税率30%;(8)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1352.15×30%=405.65(万元)。57/57 815.【答案】B【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转让厂房的扣除项目金额=(40+40×5%×9)+(100-40)×5%×(1+5%+3%)+1.2+100×0.5‰=62.49(万元);增值额=100-62.49=37.51(万元);增值率=37.51÷62.49×100%=60.03%,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应纳土地增值税=37.51×40%-62.49×5%=11.88(万元)。16.【答案】B【解析】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所以选项B正确。17.【答案】B【解析】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只有选项B符合条件。18.【答案】B【解析】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服务作为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9.【答案】B【解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0.【答案】C【解析】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BD【解析】选项A: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赠与“直系亲属”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房产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2.【答案】CD【解析】选项A: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57/57 8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用写字楼换入土地使用权,既发生了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因此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D:以土地使用权抵债的,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3.【答案】ABD【解析】对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不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答案】ACD【解析】选项B: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5.【答案】ABD【解析】根据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销售新建商品房时,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选项AB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项目,选项D属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的项目。6.【答案】BCD【解析】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或出让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7.【答案】BD【解析】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8.【答案】AB【解析】对于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9.【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10.【答案】CD【解析】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有:(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选项AB属于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11.【答案】AB57/57 8【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拆迁补偿费,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扣除。12.【答案】ABC【解析】建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的部分,其成本、费用不得扣除。13.【答案】ABC【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用于对外出租的,由于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所以不视同销售,不缴纳土地增值税。14.【答案】AD【解析】选项B: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才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才按核定征收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15.【答案】BD【解析】选项A: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才免征土地增值税,并不是所有的出售普通标准住宅都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建成满3年的商品房,没有免税优惠,应照章纳税。16.【答案】BC【解析】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选项D:对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建造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免税规定。三、计算题1.【答案及解析】(1)王某2011年应缴纳营业税=0.5×11×5%+(120-110)×5%=0.28+0.5=0.78(万元)王某2011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78×(1+7%+3%)=0.86(万元)(2)王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30×80%+(120-110)×5%×(1+7%+3%)+0.06=104+0.55+0.06=104.61(万元);增值额=120-104.61=15.39(万元);增值率=15.39÷104.61×100%=14.71%<50%,适用税率30%王某转让商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5.39×30%=4.62(万元)。2.【答案及解析】57/57 8(1)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500×5%×(1+7%+3%)+20×5%×(1+7%+3%)=357.5+1.1=358.6(万元)(2)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000+120)×1/2=1560(万元)(3)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4000×1/2=2000(万元)(4)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1560+2000)×10%=356(万元)(5)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560+2000+356+357.5+6500×0.5‰=4276.75(万元)增值额=6500-4276.75=2223.25(万元)增值率=2223.25÷4276.75×100%=51.98(万元),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应纳土地增值税=2223.25×40%-4276.75×5%=889.3-213.84=675.46(万元)。3.【答案及解析】(1)2011年12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200+10)×90%=189(万元)(2)2011年12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180+320)×90%=450(万元)【提示1】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提示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3)2011年12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189+450)×8%=51.12(万元)(4)2011年12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200×5%×(1+5%+3%)=64.8(万元)【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不单独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扣除。(5)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89+450+51.12+64.8+(189+450)×20%=882.72(万元)增值额=1200-882.72=317.28(万元)(6)增值率=317.28÷882.72×100%=35.94%,适用税率30%2011年12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317.28×30%=95.18(万元)(7)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882.72÷8000÷90%=0.12(万元)(8)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0.12×8000×10%=96(万元)增值额=110-96=14(万元)增值率=14÷96×100%=14.58%,适用税率30%2012年3月公司打包销售的10%房屋的土地增值税=14×30%=4.2(万元)。57/57 9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选项ABC属于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2.【答案】D【解析】选项A: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选项B: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选项C:产权所有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3.【答案】C【解析】】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该房产1月至6月从价计税,7月至12月从租计税。该房产2011年应纳房产税=2500×(1-20%)×1.2%×6/12+20×12%=12+2.4=14.4(万元)。4.【答案】D【解析】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房产税。5.【答案】B【解析】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该企业2011年应缴纳房产税=3000×(1-20%)×1.2%×(5000-2000)/5000=17.28(万元)。6.【答案】B【解析】国家机关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是国家机关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该政府机关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200×12%=24(万元)。7.【答案】C【解析】2011年该公司应缴纳房产税=5000×(1-20%)×1.2%×2/12+(5000-500)×(1-20%)×1.2%×10/12+200×12%=68(万元)。8.【答案】B【解析】李刚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1000000×(1-10%)×1.2%÷12×6+1200×4%×6=5688(元)。9.【答案】B57/57 9【解析】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10.【答案】D【解析】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农村地区。11.【答案】B【解析】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最低税额的30%。12.【答案】C【解析】该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0000-3000-5000)×4=288000(元)=28.8(万元)。13.【答案】B【解析】该盐场2011年度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0-120000-10000)×1=70000(元)。14.【答案】B【解析】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3000+2000)×4=100000(元)。15.【答案】D【解析】建筑物部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建筑物使用面积比例计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1/2×5=25000(元);共同拥有的土地按照土地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0×2/5×5=40000(元);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5000+40000=65000(元)。16.【答案】D【解析】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7.【答案】A【解析】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在占用之前3年内属于耕地或农用的土地,也视为耕地。18.【答案】C【解析】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19.【答案】B【解析】选项A:铁路线路占用的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选项C: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选项D:国家机关新建办公楼占用的耕地,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57/57 920.【答案】C【解析】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该村民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200×14×50%=1400(元)。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D【解析】选项A: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的,由出租人缴纳房产税;选项B: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选项D: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缴纳房产税。2.【答案】ABCD3.【答案】AD【解析】甲企业将房产出典前要缴纳房产税,应缴纳的房产税=1000×(1-30%)×1.2%×2/12=1.4(万元);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房产税。4.【答案】BCD【解析】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5.【答案】BD【解析】选项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C: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答案】ABC【解析】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征;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7.【答案】AD【解析】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8.【答案】ABCD9.【答案】ABD【解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幅度。10.【答案】BC【解析】选项A: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选项D: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中,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57/57 911.【答案】BC【解析】选项A: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2.【答案】CD【解析】选项AB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13.【答案】BD【解析】选项AC属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用地。14.【答案】BC【解析】选项A: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选项D: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15.【答案】BCD【解析】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三、计算题1.【答案及解析】(1)2011年甲企业3栋危房应缴纳的房产税=2000×(1-20%)×1.2%×3/12=4.8(万元)。(2)甲企业业务4应缴纳的房产税=10×12×12%+10×4×12%+1000×(1-20%)×1.2%×1/12=20(万元)。(3)业务(2)应缴纳的房产税=10000×(1-20%)×1.2%=96(万元)业务(3)免征房产税。2011年甲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4.8+96+20=120.8(万元)。2.【答案及解析】(1)2011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5000-3000-1200)×4=243200(元)(2)2011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从价计征应缴纳的房产税=(4500-500)×(1-20%)×1.2%-200×(1-20%)×1.2%×6/12+500×(1-20%)×1.2%×4/12=38.4-0.96+1.6=39.04(万元)=390400(元)。从租计征应缴纳的房产税=1.5×6×12%=1.08(万元)=10800(元)。该企业2011年应缴纳的房产税=390400+10800=401200(元)。57/57 10第十章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2.【答案】B【解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51000+4680)÷(1+17%)×10%=30400(元)。3.【答案】C【解析】纳税人受赠使用应税车辆的,能取得同类型车辆的购置价格且不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购置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车辆购置税。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140000×10×10%=140000(元)。4.【答案】D【解析】纳税人受赠使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征收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100000×10×10%=100000(元)。5.【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减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应纳车辆购置税的计算公式。6.【答案】C【解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200000+2000+3000+1000)÷(1+3%)×10%=20000(元)。7.【答案】C【解析】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8.【答案】C【解析】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买之日”是指纳税人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9.【答案】B【解析】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经缴纳税款额退税。10.【答案】D57/57 10【解析】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和发动机同时发生更换的,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50000×70%×10%=24500(元)。11.【答案】A【解析】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12.【答案】A【解析】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13.【答案】C【解析】挂车按照载货汽车税额的50%计算车船税。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船税=8×4×50%×80+20×10×80+10×5×80=21280(元)。14.【答案】B【解析】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车船税=10×60×6+8×60×3×9/12+360×4-360×2/12=6060(元)。15.【答案】A【解析】往年(2008年、2009年)补缴车船税=300×10/12+300×(2010-2008-1)=250+300=550(元);当年(2010年)应缴车船税=300元;合计纳税=550+300=850(元)。16.【答案】C【解析】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17.【答案】B【解析】拖船和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该船舶公司2012年应缴纳的车船税=3000×4×50%×5+2600/2×2×4×50%=35200(元)。18.【答案】D【解析】车船税滞纳天数的计算自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纳税人购买“交强险”的当日止。19.【答案】B【解析】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20.【答案】A【解析】车辆整备质量尾数不超过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车船税。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CD57/57 10【解析】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2.【答案】AD【解析】选项B: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性收费,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范围,不应并入计税价格缴纳车辆购置税;选项C: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含增值税的价款。3.【答案】BD【解析】选项A: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选项C: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最低计税价格。4.【答案】ABCD【解析】上述四项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减免税范围。5.【答案】ABC【解析】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6.【答案】BCD【解析】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1)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2)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3)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7.【答案】BCD【解析】A选项要照章缴纳车船税。8.【答案】ABCD【解析】以上各项均符合车船税规定。D选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9.【答案】ABC【解析】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57/57 11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2.【答案】C【解析】选项AD: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选项B:印花税应税凭证中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3.【答案】C【解析】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则甲企业2012年4月应补缴印花税=(500000-300000)×0.3‰=60(元)。4.【答案】D【解析】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所以甲企业2012年4月应缴纳印花税=250000×0.5‰=125(元)。5.【答案】B【解析】加工承揽合同:(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20×10000×0.3‰+10×10000×0.5‰)+[(4+6)×10000×0.5‰]=110+50=160(元)。6.【答案】B【解析】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都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贴花,印花税的纳税对象是签订合同的双方。甲、乙、丙共应缴纳印花税=(1200+400)×0.3‰×2×10000=9600(元)。7.【答案】D【解析】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印花税计税依据=20000×12×3=720000(元),甲公司1月份应缴纳印花税=720000×1‰=720(元)。8.【答案】A【解析】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乙运输公司应缴纳印花税=24×10000×0.5‰=120(元)。9.57/57 11【答案】A【解析】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则该企业应缴纳印花税=400×10000×0.05‰=200(元)。10.【答案】D【解析】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110×0.05‰×10000+100×0.5‰×10000=55+500=555(元)。11.【答案】C【解析】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100×10×0.05‰×10000=500(元)。12.【答案】B【解析】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专利申请权转让签订的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并不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甲服装厂2012年2月应缴纳印花税=20000×1‰+10000×0.3‰=20+3=23(元)。13.【答案】D【解析】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专利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甲企业2012年2月应缴纳印花税=200×10000×(1/4)×0.3‰+10000×0.5‰=150+5=155(元)。14.【答案】A【解析】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甲公司2012年3月应缴纳印花税=5×3+(100+20)×10000×0.5‰+6×5=15+600+30=645(元)。15.【答案】B【解析】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16.【答案】B【解析】选项A: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选项CD,除特殊规定外,要缴纳契税。17.【答案】A【解析】甲销售第一套住房不用缴纳契税,承受方乙应当缴纳契税=100000×3%=3000(元)。甲与丙互换住房,甲取得的房产价值增加,甲支付差价款,甲应当缴纳契税=40000×3%=1200(元)。丙不是差价的支付方,所以不用缴纳契税。丁因为是等价交换,也不用缴纳契税。18.57/57 11【答案】A【解析】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所以甲应纳的契税=80×3%=2.4(万元)。19.【答案】C【解析】银行作为房产的承受方,应当缴纳契税。应纳契税=720×3%=21.6(万元)。20.【答案】D【解析】A选项,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B选项,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C选项,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21.【答案】C【解析】对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2.【答案】A【解析】契税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CD【解析】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纳税人可以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和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选项A是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选项B是应税凭证的使用人;选项C是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选项D是借款合同的立合同人。2.【答案】BCD【解析】选项A: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3.【答案】BD【解析】选项A:银行同业拆借签订的合同不缴纳印花税;选项C:银行设置的现金收付登记簿属于非营业账簿,不缴纳印花税。4.【答案】BCD【解析】选项A: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选项A针对的业务签订的合同免印花税。5.【答案】ABCD【解析】上述四种说法均正确。6.57/57 11【答案】ACD【解析】选项B: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7.【答案】ABCD【解析】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记忆口诀是:一个房子一个地,还有商标和专利,营业执照别忘记。8.【答案】ABC【解析】选项D: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9.【答案】ABCD【解析】印花税纳税方法有:自行贴花办法、汇贴或汇缴办法、委托代征办法。10.【答案】ACD【解析】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答案】CD【解析】选项A: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不属于契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契税;选项B: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计征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12.【答案】ABC【解析】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选项C: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征收契税。选项D,房屋出租,房屋权属未转移,不交契税。13.【答案】ABD【解析】AB选项,房屋赠与、获奖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的权属发生了变化,承受方要缴纳契税;D选项,房屋产权相互交换,价值不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14.【答案】CD【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15.【答案】ACD【解析】选项B:对于承受与房屋相关的附属设施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按照契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契税。16.【答案】ABCD【解析】上述四项说法均正确。57/57 1117.【答案】BCD【解析】选项A: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三、计算问答题【答案及解析】(1)领取权利、许可证照应缴纳印花税=5×2=10(元)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应当按件贴花,每件5元。《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均不缴纳印花税。(2)产品销售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00000×0.3‰=120(元)(3)受托加工合同应缴纳印花税=(20000+30000)×0.5‰=25(元)(4)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0000×0.3‰=3(元)(5)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印花税=60×10000×0.5‰=300(元)(6)财产租赁合同应缴纳印花税=18×2×10000×1‰=360(元)(7)厂房销售合同应缴纳印花税=40×10000×0.5‰=200(元)(8)甲企业2012年1月应缴纳契税=60×10000×5%=30000(元)。5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