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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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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有部分同学手上有很多税务师真题,却不知道如何运用它来为自己提升,还有些同学一味的做真题,到头来还是无法提高分数。那么如何有效利用真题来加强自己呢?温馨提示:做真题一定要结合自身复习的进度和情况,切不可盲目抓重点。预祝大家取得一个理想的成绩,也可随时关注税务师(shuiwushi/),我们将第一时间公布相关考试信息。一、单选题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设置。关于其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它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B.它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也不享有规章制定权C.它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D.它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但不享有规章制定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证监会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享有规章制定权。2、【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许可法》、《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税务机关按照行政许可方式实施管理的特定涉税事项是( )。(2012年)A.纳税人拆本使用发票B.纳税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C.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或者运输空白发票D.临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答疑编号6492120103]『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特定涉税事项的有关规定。选项A、C属于禁止事项。选项B属于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的资格,不属于行政许可。3、【例题•单选题】某市地方税务局向某企业发放《印花税票代收许可证》后,发现该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问题。经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调查核实,申请材料系伪造,内容不真实。根据《行政许可法》,在办理该代售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前,市地方税务局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是( )。(2012年)A.吊销许可证B.撤回该许可C.撤销该许可D.废止该许可[答疑编号6492120307]『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4、【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涉及金钱给付的行政决定,应当以催告书形式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2012年)A.当事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金额、期限和给付方式B.行政机关强制执行金钱给付的全部证据、理由和依据C.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应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具体后果 D.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途径和期限[答疑编号649214020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考核《行政强制法》35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5、【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B.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答疑编号649214020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考核《行政强制法》50、51条。(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AB错误。(2)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错误。6、【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缴纳和承担B.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须提供关于执行标的情况的材料D.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强制执行,不可以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答疑编号6492140204]『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考核《行政强制法》54、55、60条。(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送达催告书。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A错误。(2)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C错误。(3)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D错误。7、【例题•单选题】王玲向李文借钱,并将自己所有的二室一厅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李文对抵押房屋享有抵押权,该抵押权属于( )。(2012年)A.对人权B.抗辩权C.请求权 D.支配权[答疑编号649221020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分类。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8、【例题•单选题】民事法律行为依不同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单方法律行为B.附义务的赠与属于有偿行为C.租赁属于诺成行为D.保证属于身份行为[答疑编号6492210306]『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附义务的赠与属于无偿行为。保证属于财产行为。9、【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和有关规定,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A.诉讼时效适用于形成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即丧失了起诉权B.法官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事实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C.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即丧失了胜诉权D.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且当事人可以约定诉讼时效期间[答疑编号6492210412]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即丧失了胜诉权,所以选项A错误。法官不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不能主动释明,所以选项B错误。当事人不可以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是法定的,所以选项D错误。10、【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可以适用先占取得的物是( )。(2012年)A.遗失的手表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C.房屋D.所有人抛弃的动产[答疑编号6492220203]『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先占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所以本题只有选项D所有人抛弃的动产适用先占取得。 11、【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理论,缔约过失是( )。(2012年)A.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B.侵权之债C.债的发生原因之一D.须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答疑编号6492230102]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属于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其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导致的责任,属于非合同责任,也不同于侵权之债。12、【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2012年)A.可以采取私力救济方式B.必须通过诉讼方式C.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方式D.可以通过仲裁方式[答疑编号6492230104]『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13、【例题•单选题】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构成违约的行为是( )。(2012年)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D.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答疑编号649223060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A不构成违约行为。(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B不构成违约行为。(3)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C构成违约行为。(4)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不构成违约行为。14、【例题•单选题】甲、乙各自赶一头牛,同乘一条船过河。当时天下着大雨,船被洪水冲下来的石头击中,危及到人与船的安全。甲急中生智,将自己的牛推至河中,接着又将乙的牛推至河中,甲、乙才得以安全渡河,但两头牛均被大水冲走。乙提出,甲只能将自己的牛推下河,不应该将乙的牛也推下河,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是( )。(2012年)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C.甲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D.本案属于意外事件[答疑编号6492230909]『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免责事由。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称为紧急避险。 15、【例题•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10年8月,董事长王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关于此次会议召开及讨论决议事项的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2年)A.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B.确定公司对外投资计划,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决定获得通过C.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会议决定从9月起每位董事提高30%的报酬D.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致短时间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会议决定将监事张某更换为本公司王某[答疑编号649225050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1)股东会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董事会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B错误。(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属于股东会职权;C错误。(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D错误。16、【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董事会可以制定公司章程,但需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B.公司不设股东会,其职权由董事会行使C.董事会所有成员均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D.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2[答疑编号649225050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B错误。(2)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C错误。(3)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D错误。17、【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答疑编号64922601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A错误。(2)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C错误。(3)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D错误。 18、【例题•单选题】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关于适用假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累犯,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假释B.因故意杀人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3以上,可以假释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答疑编号649232030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假释。选项A错误,累犯不得假释。选项B错误,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选项C错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起始时间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能假释。19、【例题•单选题】甲对乙提起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2012年)A.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B.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C.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D.丁向法院提供的曾陪同甲到银行汇款给乙的证词[答疑编号6318420201]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例如:合同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合同法律关系是否成立。选项C正确,虽然是二手资料,但是其复印件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所以是直接证据。20、【例题•单选题】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其包括( )。(2012年)A.翻译人员B.侦查人员C.公诉人员D.审判人员[答疑编号6318430106]『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事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以外,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21、【例题•单选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设置。关于其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它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B.它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也不享有规章制定权 C.它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享有规章制定权D.它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但不享有规章制定权[答疑编号6494110108]『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法律地位、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证监会经法律、法规的授权可成为行政主体,享有规章制定权。22、【例题•单选题】某市地方税务局向某企业发放《印花税票代收许可证》后,发现该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问题。经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调查核实,申请材料系伪造,内容不真实。根据《行政许可法》,在办理该代售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前,市地方税务局对此案的正确处理是( )。(2012年)A.吊销许可证B.撤回该许可C.撤销该许可D.废止该许可[答疑编号6321120109]『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撤销制度。《行政许可法》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23、【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涉及金钱给付的行政决定,应当以催告书形式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 )。(2012年) A.当事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金额、期限和给付方式B.行政机关强制执行金钱给付的全部证据、理由和依据C.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应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的具体后果D.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途径和期限[答疑编号632114010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35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24、【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代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但是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方式,且不可以委托第三人代履行B.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给付金钱或财物等义务的行政决定而当事人到期仍未履行的情形C.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行政机关、代履行人以及当事人共同分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代履行3日前,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且实施代履行前行政机关应送达代履行决定书[答疑编号632114010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50、51条。(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A、B错误。(2)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错误。25、【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行政机关缴纳和承担B.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C.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须提供关于执行标的情况的材料D.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强制执行,不可以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答疑编号6321140106]『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54、55、60条。(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送达催告书。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A错误。(2)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C错误。(3)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D错误。26、【例题•单选题】王玲向李文借钱,并将自己所有的二室一厅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李文对抵押房屋享有抵押权,该抵押权属于( )。(2012年) A.对人权B.抗辩权C.请求权D.支配权[答疑编号6321210104]『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分类。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属于支配权。27、【例题•单选题】民事法律行为依不同标准可划分为若干类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单方法律行为B.附义务的赠与属于有偿行为C.租赁属于诺成行为D.保证属于身份行为[答疑编号632121011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双方法律行为。附义务的赠与属于无偿行为。保证属于财产行为。28、【例题•单选题】在民法理论上,代理有不同类型。关于代理概念和代理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被限定在一定范围的代理 B.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未与其他代理人协商,其行使代理权侵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实施行为的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C.本代理是指转委托的代理D.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代理[答疑编号6321210117]『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理。(1)特别代理是指代理权被限定在一定范围或一定事项的某些方面的代理;一般代理是指代理权范围及于代理事项的全部;A错误。(2)本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或依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C错误。(3)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代理。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移转于被代理人的代理;D错误。29、【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理论和有关规定,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诉讼时效适用于形成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即丧失了起诉权B.法官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事实依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C.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即丧失了胜诉权D.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且当事人可以约定诉讼时效期间[答疑编号6321210120]『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期间,权利人在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后均引起权利变动的后果。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2)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之丧失,权利本身并不消灭,除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3)诉讼时效可能中止、中断甚至延长,而除斥期间固定不变。(4)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利由民事主体行使,法官不能迳行适用诉讼时效,而除斥期间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30、【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可以适用先占取得的物是( )。(2012年)A.遗失的手表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C.房屋D.所有人抛弃的动产[答疑编号6321220106]『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先占。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由此可知,可以适用先占取得的物是所有人抛弃的动产。31、【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理论,缔约过失是( )。(2012年)A.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B.侵权之债C.债的发生原因之一D.须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答疑编号6321230103]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属于债的发生原因之一,是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导致的责任,属于非合同责任,也不同于侵权之债。32、【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2012年)A.可以采取私力救济方式B.必须通过诉讼方式C.可以通过申请支付令方式D.可以通过仲裁方式[答疑编号6321230106]『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33、【例题•单选题】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构成违约的行为是( )。(2012年)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B.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D.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答疑编号632123020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1)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A不构成违约行为。(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B不构成违约行为。(3)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C构成违约行为。(4)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D不构成违约行为。34、【例题•单选题】保证合同对连带责任保证期限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 )。(2012年)A.主债务履行期开始之日起6个月B.主债务履行期开始之日起2年C.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D.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答疑编号632123031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5、【例题•单选题】甲、乙各自赶一头牛,同乘一条船过河。当时天下着大雨,船被洪水冲下来的石头击中,危及到人与船的安全。甲急中生智,将自己的牛推至河中,接着又将乙的牛推至河中,甲、乙才得以安全渡河,但两头牛均被大水冲走。乙提出,甲只能将自己的牛推下河,不应该将乙的牛也推下河,要求甲赔偿损失。甲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事由是( )。(2012年)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C.甲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D.本案属于意外事件[答疑编号6321230417]『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免责事由。为了使本人或者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或者公共利益免遭正在发生的、实际存在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一种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行为,称为紧急避险。36、【例题•单选题】赵某系港口区岳谷中心村村民。因所住房屋已破旧不堪拟大修,遂向区规划局提出申请要求批准其翻修房屋。区规划局作出不予批准决定。赵某遂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市规划局作出维持区规划局不予批准决定的复议决定。赵某遂向区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区规划局的不作为行为违法,并责令区规划局批准其翻修房屋要求。诉讼期间,区规划局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岳谷中心村规划布局图复印件,该规划布局图由区政府批准和保存。赵某向区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明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资料。根据有关规定,关于本案法院处理和证据提交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2年)A.若法院认定赵某的请求成立,判决撤销区规划局不予批准决定,则法院应同时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B.区规划局提交岳谷中心村规划布局图复印件,应加盖区政府印章C.若法院认定赵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赵某诉讼请求 D.赵某提交录像资料应注明制作人、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答疑编号6321410108]『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1)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A错误,当选。(2)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印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B正确。(3)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法院可以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C正确。(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2)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D正确。37、【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行政诉讼法》不允许适用其他单行法律特别规定的起诉期限 D.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答疑编号6321410203]『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1)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正确,BC错误。(2)经复议的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错误。38、【例题•单选题】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意味着当事人拥有相同的诉讼权利B.处分原则意味着法院无权干涉当事人民事权利或者诉讼权利的行使C.原告提起诉讼与被告进行答辩是辩论原则的表现D.调解原则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答疑编号6321420102]『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地位上的平等,诉讼权利内容并不一定相同;A错误。(2)民事诉讼当事人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违法,法院将代表国家实行干预;B错误。(3)调解原则适用于民事审判程序;D错误。 39、【例题•单选题】甲对乙提起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2012年)A.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B.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C.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D.丁向法院提供的曾陪同甲到银行汇款给乙的证词[答疑编号6321420106]『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据的分类。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不能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但一系列事实组合在一起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由此可知,本题中只有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能够单独直接的证明待证事实,所以是直接证据。40、【例题•单选题】债务人甲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乙起诉要求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在公告传唤后债务人甲仍未出现。根据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2012年)A.应当驳回乙的起诉B.可以驳回乙的诉讼请求C.可以缺席判决D.可以终止诉讼[答疑编号6321420111]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缺席判决。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41、【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法院职能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为了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可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B.人民法院对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可以决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C.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D.人民法院无权决定逮捕被告人[答疑编号6321430110]『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1)法院无权决定刑事拘留措施,对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可以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B错误。(2)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C错误。(3)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逮捕;D错误。42、【例题•单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可以采取拘传措施,对没有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B.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不能申请C.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D.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答疑编号632143011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1)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对没有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A错误。(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B错误。(3)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D错误。43、【例题•单选题】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关于老年人犯罪适用强制措施和量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B.犯罪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C.审判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D.犯罪时已满70周岁的人,不得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答疑编号6494320102]『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44、【例题•单选题】禁止令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况,对犯罪分子作出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间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一种司法措施。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关于适用禁止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 A.禁止令可以与假释同时适用B.禁止令不得与主刑同时适用C.禁止令可以与逮捕同时适用D.禁止令可以与宣告缓刑同时适用[答疑编号649432011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禁止令。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45、【例题•单选题】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关于适用假释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累犯,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假释B.因故意杀人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3以上,可以假释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答疑编号6494320112]『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46、【例题•单选题】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答疑编号6494250304]『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应当同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形,清算组成员可以由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A错误,当选。47、【例题•单选题】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B.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C.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答疑编号6494260102]『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根据规定,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8、【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受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B.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和驳回破产申请均应以裁定形式作出C.债务人应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4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D.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答疑编号6494260103]『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程序。(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A错误。 (2)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C错误。(3)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D错误。49、【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因负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申请受理后所实施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2年)A.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18万元债务B.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的保管合同C.管理人为了维持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定用甲公司对丁公司的10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的戊公司的6万元债务D.乙法院因民事执行需要查封了甲公司一栋已出租的门市房并继续执行,不予中止[答疑编号6494260107]『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A错误。(2)破产债权人用于抵销的债权应经过申报确认,抵销必须由债权人主动向管理人提出行使,管理人不得主动主张债务抵销;C错误。(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D错误。50、【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在债权人会议上经表决不能通过而需由人民法院裁定的事项是( )。(2012年)A.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方案B.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C.重整计划方案 D.监督管理人方案[答疑编号6494260114]『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上经表决不能通过而需由人民法院裁定的事项。债权人会议表决不能够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经二次表决仍不能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51、【例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申请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2年)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答疑编号6494260120]『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的申请。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52、【例题•单选题】对具有破产原因而又有再生希望的企业,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重整。关于债务人及其出资人重整期间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债务人合法占有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应当无条件予以返还 B.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请求投资收益分配C.债务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不得为该借款提供担保D.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自行管理财产而不接受管理人的监督[答疑编号649426012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重整程序。(1)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A错误。(2)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C错误。(3)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错误。二、多选题:1、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听证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行政机关一般可视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B.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听证主持人回避的申请D.行政机关必须在举行听证5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E.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答疑编号6492120301]『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1)听证应当公开举行;A错误。(2)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D错误。2、【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2012年)A.冻结存款、汇款B.排除妨碍、恢复原状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D.强行带离现场、留置盘问E.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答疑编号6492140101]『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考核《行政强制法》9、12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选项A、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3、【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 )。(2012年)A.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财物由第三人受托保管,该第三人于查封、扣押期间死亡或者终止B.行政机关查封场所、设施或者扣押的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C.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D.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期限已经届满E.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答疑编号6492140103]『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考核《行政强制法》2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4、【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2012年)A.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途径和期限B.冻结决定书交付的期限C.冻结的账号和数额D.冻结的理由和依据E.冻结的期限[答疑编号6492140104]『正确答案』CDE『答案解析』考核《行政强制法》31条。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冻结的账号和数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5、【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实体或者程序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C.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者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内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是指工作日D.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E.申请行政复议的同一个案件中,申请人超过5人,依法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答疑编号6492150407]『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复议代表人。(1)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响行政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所以选项A错误。(2)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所以选项B正确。(3)行政复议期间有关“5日”、“7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对于10日的情况没有规定,所以选项C错误。(4)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所以选项D错误。(5)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所以选项E正确。6、【例题•多选题】甲、乙的父母拥有一栋房产。父母健在时,甲、乙二人签订了一份分割父母房产的协议,并约定该协议自父母二人均去世时生效。该协议是( )。(2012年)A.附条件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可变更的民事行为D.无效民事行为E.违法的民事行为[答疑编号6492210308]『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行为的效力。房产属于父母所有,由父母来决定这个房产的归属,死后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在被继承人生前,其他人是无权处分其财产的,该协议无效且违法。7、【例题•多选题】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 )。(2012年)A.动产的善意取得B.接受继承C.接受遗赠D.先占E.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答疑编号6492220202]『正确答案』A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选项B、C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8、【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按份共有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不能存在于动产之上 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C.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D.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个物拥有数个所有权,它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一个例外E.共有是数人享有同一个所有权[答疑编号6492220204]『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有。(1)按份共有既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也可以存在于动产之上;所以选项选项A错误。(2)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所以选项C错误。(3)共有的所有权在形态上是一个;所以选项D错误。9、【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关于撤回通知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B.撤回的通知应当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C.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到达,但承诺人应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D.撤回的通知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E.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3日到达要约人,但承诺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答疑编号6492230303]『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10、【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定金与预付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2012年)A.定金不具有预先支付性,而预付款具有预先支付性B.不交付预付款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但不交付定金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C.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预付款不是一种担保方式D.不交付定金会产生定金罚则,而不交付预付款不发生违约后果E.法律对合同约定定金数额占主合同标的数额的比例没有明文规定,对预付款数额占主合同标的数额的比例没有规定限制[答疑编号6492230904]『正确答案』CD『答案解析』(1)定金与预付款都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都具有预付性质;A错误。(2)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一般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B错误。(3)法律对合同约定定金数额占主合同标的数额的比例有明确规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E错误。11、【例题•多选题】甲、乙均为1989年6月30日出生。甲于2007年初参加工作,并已独立生活;乙在高中读书,靠父母生活。2007年5月31 日,甲、乙在某饭店滋事,将邻桌的丙打伤。丙住院两个月后康复,于200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1万元。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本案中应承担丙的医药费的有( )。(2012年)A.甲B.乙C.甲的父母D.乙的父母 E.饭店[答疑编号6492231001]『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民通意见》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12、【例题•多选题】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丁应向丙索赔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答疑编号6492240101] 『正确答案』A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3、【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公司可以对外提供担保,但不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B.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均有权决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C.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数额作出限制性规定D.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但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E.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但是具体事项表决时需由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担保能力的限制。选项A错误。公司可以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选项E错误。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14、【例题•多选题】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基本法律文件。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公司章程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B.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营业执照确定,公司章程无权规定C.公司章程修改,应由董事会表决通过D.公司章程修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半数以上通过 E.公司章程变更后,须由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答疑编号6492250104]『正确答案』A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章程。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修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15、【例题•多选题】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2012年)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C.股东可以在2年内分期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D.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E.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答疑编号6492250505]『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最低资本限额是10万元,必须一次足额缴纳,不能分期缴足。16、【例题•多选题】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属于自首的情节有( )。(2012年) A.王某驾车为本公司送货至另一城市,因违章驾驶轧死一人,回公司后到公司保卫科投案B.蒋某在家中将妻子章某杀害后,其杀妻原因和经过电话告知章某的弟弟C.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后逃走,经朋友规劝后投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D.胡某盗窃汽车后逃走,其父母得知后主动报案,并将胡某送到公安机关投案E.吴某在火车上行窃被抓,接受审问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另两起盗窃案,经查证属实的[答疑编号6492320202]『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首。选项B错误,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但是告知其亲属的不视为自动投案。17、【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 )。(2012年)A.某地税局对税务人员蔡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蔡某不服而起诉B.某自来水公司未按规定向因工致伤残的葛某发放伤残补助费,葛某不服而起诉C.某海关以李某有违反海关监管的行为为由扣押李某财物,李某不服而起诉D.某炼油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实施排污许可监督检查的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E.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收回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答疑编号6318410102]『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A中公务员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中自来水公司不是行政主体,因此葛某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选项C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以选项D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以选项E正确。18、【例题•多选题】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本案被告为川口镇政府B.本案应由江平县人民法院管辖C.若仅陈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9户居民为第三人D.若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E.若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答疑编号6318410301]『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1)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做被告。县川口镇政府只是执行人,并非该决定的作出者,也不能作被告。本案被告为江平县政府,管辖法院为所属市中级人民法院;A错误,B错误。(2)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C正确。(3)若陈某等10户居民对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D错误。(4)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E正确。19、【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2012年)A.专利侵权案件B.票据案件C.不动产案件D.遗产继承案件E.合同纠纷案件[答疑编号6318420103]『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选项C属于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选项D,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20、【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涉税事项有( )。(2012年) A.建立收支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B.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C.拆本使用发票、境外印制发票D.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E.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答疑编号6321120101]『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选项B)、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选项D)、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印花税代售许可。21、【例题•多选题】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听证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行政机关一般可视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B.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听证主持人回避的申请D.行政机关必须在举行听证5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E.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答疑编号6321120105]『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1)听证应当公开举行;A错误。(2)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D错误。 22、【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2012年)A.冻结存款、汇款B.排除妨碍、恢复原状C.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D.强行带离现场、留置盘问E.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答疑编号6321140101]『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9、12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选项AD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23、【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的情形有( )。(2012年)A.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财物由第三人受托保管,该第三人于查封、扣押期间死亡或者终止B.行政机关查封场所、设施或者扣押的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C.当事人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不大D.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期限已经届满E.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答疑编号6321140102]『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2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24、【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2012年)A.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途径和期限B.冻结决定书交付的期限C.冻结的账号和数额D.冻结的理由和依据E.冻结的期限[答疑编号6321140103]『正确答案』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31条。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冻结的账号和数额;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25、【例题•多选题】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 )。(2012年)A.动产的善意取得B.接受继承C.接受遗赠 D.先占E.罚没物的法定归属[答疑编号6321220105]『正确答案』A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选项BC属于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26、【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上的共有理论,关于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按份共有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不能存在于动产之上B.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C.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D.共有是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个物拥有数个所有权,它是所有权排他性的一个例外E.共有是数人享有同一个所有权[答疑编号6321220110]『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有。(1)按份共有既可以存在于不动产之上,也可以存在于动产之上;A错误。(2)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C错误。(3)共有的所有权在形态上是一个;D错误。27、【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关于撤回通知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撤回的通知应当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B.撤回的通知应当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C.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到达,但承诺人应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D.撤回的通知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E.撤回的通知可以后于承诺通知3日到达要约人,但承诺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答疑编号6321230125]『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28、【例题•多选题】甲、乙均为1989年6月30日出生。甲于2007年初参加工作,并已独立生活;乙在高中读书,靠父母生活。2007年5月31 日,甲、乙在某饭店滋事,将邻桌的丙打伤。丙住院两个月后康复,于200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1万元。根据《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本案中应承担丙的医药费的有( )。(2012年)A.甲B.乙C.甲的父母D.乙的父母E.饭店[答疑编号6321230420]『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民通意见》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29、【例题•多选题】某医院基于公益目的在一次宣传优生优育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文字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语言表述其性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该图片资料未标注患者姓名,照片上患者眼部被遮,但有些观看展览的人仍能辨认出该患者是谁。患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精神压力过大,悬梁自尽。为此,患者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该医院。关于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及法院处理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医院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权B.法院应当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处理C.医院侵害了患者的隐私权D.法院应当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处理E.医院对此不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患者的自杀行为属于意外事件[答疑编号6321230421]『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医疗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是关于患者隐私保护的规定,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处理。 30、【例题•多选题】甲欲开饭店,与高级厨师乙商量请其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利润三七分成,我得七,你得三。”乙应允。此后,甲以投资人的名义开了饭店,饭店的营业执照上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丙。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甲获利21万元,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经营期间发生中毒事件,顾客丁索赔70万元。根据有关法律,关于丁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2年)A.丁应向丙索赔B.丁应首先向丙索赔,不足部分向乙索赔C.丁应向甲索赔49万元,向乙索赔21万元D.丁应向乙、丙共同索赔70万元E.丁不能向乙索赔,因为乙与丁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答疑编号6321240103]『正确答案』A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1、【例题•多选题】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本案被告为川口镇政府B.本案应由江平县人民法院管辖C.若仅陈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9户居民为第三人D.若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 E.若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答疑编号6321410103]『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1)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做被告。县川口镇政府只是执行人,并非该决定的作出者,也不能做被告。本案被告为江平县政府,管辖法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AB错误。(2)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C正确。若陈某等10户居民对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D错误。(3)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E正确。32、【例题•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2012年)A.专利侵权案件B.票据案件C.不动产案件D.遗产继承案件E.合同纠纷案件[答疑编号6321420103]『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本题实际上考核的是专属管辖的案件,选项C、D都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不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3、【例题•多选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拘留和逮捕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发现重大嫌疑分子犯罪后企图逃跑的,有权采取拘留措施B.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直接受理案件时,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有权作出拘留决定并自行执行C.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D.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公安及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E.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12小时内进行讯问;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答疑编号6321430112]『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1)拘留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B错误。(2)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但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公安及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D错误。(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E错误。34、【例题•多选题】王某伙同张某出售假发票,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为争取立功,将自己曾听到的张某抢劫他人财物的情况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后经查证属实。在张某抢劫案中,王某的揭发行为本身所形成的证据属于证据中的( )。(2012年)A.犯罪嫌疑人供述B.证人证言C.言词证据D.直接证据E.传来证据 [答疑编号6321430113]『正确答案』BCDE『答案解析』对同案犯其他犯罪事实的揭发,属于证人证言。该证据是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属于言词证据。该证据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主要事实,属于直接证据。该证据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转述原始证据而派生出来的证据,属于传来证据。35、【例题•多选题】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属于自首的情节有( )。(2012年)A.王某驾车为本公司送货至另一城市,因违章驾驶轧死一人,回公司后到公司保卫科投案B.蒋某在家中将妻子章某杀害后,其杀妻原因和经过电话告知章某的弟弟C.张某故意伤害李某后逃走,经朋友规劝后投案,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D.胡某盗窃汽车后逃走,其父母得知后主动报案,并将胡某送到公安机关投案E.吴某在火车上行窃被抓,接受审问时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另两起盗窃案,经查证属实的[答疑编号6494320105]『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首的情节。根据规定,下列情形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36、【例题•多选题】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刑法修正的内容,正确的有( )。(2012年)A.取消了部分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B.增加了危险驾驶罪、恶意欠薪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C.增加了对假释实行禁止令的规定D.增加了对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进行限制减刑的规定E.延长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由最高不超过20年改为35年[答疑编号6494330110]『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犯罪;B错误。(2)对于管制刑和缓刑增加了“禁止令”规定,对假释不实行禁止令;C错误。37、【例题•多选题】某市国有投资部门出资51%,其他34名股东共出资49%,共同组建了红星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国有投资部门作出了撤销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某的决定,并通知了各股东,但公司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在此期间,张某应李某请求,以红星公司的名义为李某个人提供了50万元的担保。后李某的债权人向红星公司请求承担担保责任,从而发生纠纷,引起诉讼。关于法定代表人和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在办理变更登记之前,法定代表人仍是张某B.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张某不再是法定代表人C.担保因张某的董事长职务被撤销而无效D.应由法院判决撤销该担保E.担保有效 [答疑编号6494250105]『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变更登记。张某为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其董事长的身份从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再具有,但未经登记的,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故张某以红星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不因其被撤销董事长而对第三人不生效力。38、【例题•多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会对破产企业及有关人员的活动和行为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关于破产受理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A.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B.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C.破产管理人可以要求无权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人返还财产D.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中止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程序应当中止[答疑编号6494260106]『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行政程序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39、【例题•多选题】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属于共益债务的有( )。(2012年)A.因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B.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D.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管理人执行职务报酬的费用E.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工作人员的费用[答疑编号6494260119]『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选项D、E属于破产费用。三、案例分析题(2012年)马某系某市金川区阳关办事处盖塘村村民。2012年2月下旬,马某在本村塔石路东侧动工修建两层砖墙彩钢瓦房,建筑面积为80.68平方米。市规划和建设局(位于该市银湖区)于2月29日决定立案调查,派人前往现场勘查、拍照,并对马某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发现,马某所修建的房屋主要是供其生活居住使用。 3月1日14时1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向马某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一份,主要内容是:责令马某在1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采取措施,并予以强制拆除。执法人员就送达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像。马某在规定时间内执意不拆除。3月2日17时45分,市规划和建设局执法人员通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对马某所建房屋实施全面断电。3月3日14时30分,执法人员当场宣布执行并制作了现场笔录。马某拒绝在现场笔录上签字,并组织执法人员强行拆除房屋。半天时间内,市规划和建设局将马某所建的两层砖墙彩钢瓦房拆除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1.若马某擅自修建房屋正在施工过程中,市规划和建设局根据授权依法对其采取查封措施,则该行为的性质属于( )。A.行政裁决行为B.行政征收行为C.行政强制措施D.行政强制执行行为E.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答疑编号6321140107]『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2条。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2.若马某对市规划和建设局强制拆除行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受案范围、管辖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2条对此均未作规定B.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金川区人民法院起诉C.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马某应向银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D.本案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强制拆除行为作为—种强制执行行为具有可诉性E.法院应判决维持强制拆除行为,因为该行为仅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程序规定[答疑编号6321140108]『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判决。因建筑物的拆除而发生纠纷的行政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3.根据《行政强制法》,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应当经过的法定程序有( )。A.代履行B.口头宣布C.搬迁安置D.执行中止E.书面催告[答疑编号6321140109]『正确答案』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35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4.根据《行政强制法》,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法强制拆除马某违法建筑物的行为属于( )。A.代履行B.行政裁决C.司法强制执行 D.行政强制措施E.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行[答疑编号6321140110]『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法》第50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四、综合分析题:(一)2006年5月,甲、乙、丙、丁、戊五家公司出资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500万元,乙以厂房作价出资600万元,丙以技术作价出资400万元;丁以设备作价出资200万元,戊以商标作价出资300万元。公司成立后,发现股东丁的设备出资实际价值为50万元。 A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五家股东派代表9人组成;监事会由两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由甲公司派出担任董事的人兼任,另一名由戊公司派员出任,负责日常监事事务;股东按章程规定分配利润;公司决议应经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2007年10月,为了扩大公司规模,A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董事长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决议。A公司于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0天通知所有股东,告知会议内容及议程。临时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甲、丙、丁赞成,乙、戊反对,股东会作出增资决议。2009年8月,A公司监事会在例行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总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300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使用,收取好处费10万元。因该亲属遇车祸死亡,致使该笔借款无法收回。(2012年)1.关于A公司设立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有( )。A.A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要求B.戊股东以商标出资不符合要求,应以其他出资方式补足,并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C.丁的出资未达到要求,丁应按约定补足该差额D.丁的出资未达到要求,其他股东不承担责任E.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金额未达到要求[答疑编号6494250217]『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戊股东的出资符合要求;A正确,B错误。(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C正确,D错误。(3)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货币出资额仅占25%,未到达《公司法》的要求;E正确。2.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A.董事会由五家股东派代表组成符合规定B.监事会的组成人员符合规定C.由甲公司的董事兼任监事的做法不符合规定D.公司章程不得规定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E.股东可以按章程规定而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答疑编号6494250218]『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股东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A错误。(2)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B错误。(3)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D错误。3.关于公司增资和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有( )。A.董事长李某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B.增资决议有效,因表决符合公司章程规定C.增资决议无效,必须经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符合《公司法》规定E.本公司1/3以上的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答疑编号6494250219]『正确答案』CE『答案解析』(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A错误。(2)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错误。(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D错误。4.关于公司总经理王某擅自出借300万元资金的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董事会可针对该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总经理王某对该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该行为损害了股东利益,各股东均可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所得好处费10万元应收归公司所有E.该行为没有违反《公司法》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义务[答疑编号6494250220]『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1)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卓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要销售孕婴系列乳品。为了扩大规模,2008年2月1日,卓力公司向恒达公司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2008年9月,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卓力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向恒大公司的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达公司催收两次无果。2010年3月6日,恒达公司以卓力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卓力公司破产。(2012)1.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其撤回、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无权提出破产申请B.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卓力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卓力公司破产申请C.恒达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D.是否受理恒达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一般由法院在15日内裁定E.恒达公司作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须由其全体董事共同提出[答疑编号64942602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及撤回。(1)债权人有权提出破产申请。所以选项A错误。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B正确。(2)申请人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请求撤回申请;C错误。(3)对于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对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不适用这个规定;D错误。(4)《企业破产法》仅规定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是没有限定必须由债权人的全体董事共同提出。一般情况下,应该是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债权人向法院提出;E错误。2.关于恒达公司破产申请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10日内进行审查,裁定是否受理B.恒大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卓力公司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知已知的其他债权人,并予以公告D.对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和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恒达公司均可提出上诉E.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恒达公司的债务人卓力公司应当向恒达公司清偿债务[答疑编号6494260202]『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的受理。(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A错误。(2)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C错误。(3)《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恒达公司是债权人,卓力公司是债务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不能让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恒达公司清偿债务,否则就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E错误。3.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A.破产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对债权人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B.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接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C.破产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法院无权更换D.破产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列席并回答有关询问E.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获得的报酬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答疑编号6494260203]『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管理人。(1)破产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A错误。(2)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决定更换管理人;C错误。4.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有( )。A.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B.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C.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开始分配后补充申报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E.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答疑编号6494260204]『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A错误。(2)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D错误。最后,提醒大家,要劳逸结合,适当放松,同时要对自己有信心,考试前注意身体,注意休息,苍天不负有心人,胜利终将属于你!如果觉得自己复习的内容还不够多,且没有把握,建议税务师,对提高成绩、顺利通过大有好处。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帮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