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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17:26 发布

党校课件 公务员能力建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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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2007年12月)安徽省人事厅综合法规处潘亚群 公务员角色定位依法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载体为纳税人服务的公职人员特殊而非特权的公民管理多数人的少数人职务人非自然人受法律保护的人,法律的仆人 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六项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宪法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法》出台背景2000年中组部、人事部开始起草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通过2006年1月1日实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大事是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的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干部人事管理总纲第一部综合性人事管理法律 要点:★公务员法基本概要★公务员法有关新内容★公务员法实施及配套法规★公务员处分条例 一、公务员法概要(1)1、框架结构公务员法共18章107条结构:章、条、款、项倡导性要求禁止性规范实体法程序法内容 一、公务员法概要(2)前后两章——总则、附则计13条(6个宗旨、6个原则、3个范围*)中间部分十六章——第2-17章,计94条(分类、更新、激励保障、监督约束) 一、公务员法概要(3)公务员法为未来留有空间法律延伸(24件)变数可能发展需要难题解决(荣休金、退休年龄) 一、公务员法概要(4)案例:英国取消全国性退休年龄社会学家说,经济学家说,保健学家说(二战时期“爸爸军队”)美国变强制退休为弹性退休,70岁前有权继续就业。好处:已是减少退休金支出,二是增加保险费收入,三是增加熟练社会劳动力。瑞典65岁为正常,60-64岁为非正常,66-70岁为延期退休年龄。每提前一个月退休养老金额减少0.5%,每推迟一个月,则增加0﹒7%。 二、公务员法概要(5)六个立法宗旨(总则部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统一稳定)促进机关勤政廉政的建设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成本效率) 一、公务员法概要(6)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九大能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五种本领: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善于学习善于调研善于创新 一、公务员法概要(7)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权力主体:接受党人大政协专门机构社会的监督) 一、公务员法概要(8)六个基本原则两个坚持两个贯彻(中国特色)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分类管理受法律保护 4个方面的基本要点(第2-17章):分类方面领导成员一般公务员职位(品位)职务职级领导职务(5个层次10个挡,3人以下4-7人8人以上设置)非领导职务(司厅局以下设置,5个层次8个挡)一、公务员法概要(9) 一、公务员法概要(10)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考任制新三类别法官、检察官和警察海关、驻外机构公务员 一、公务员法概要(11)更新方面(录用、培训、辞职辞退、流动、退休、聘任等)激励保障方面(晋升、考核、奖励、工资福利、保险)监督约束方面(义务权利*、惩戒*、回避、法律责任*) 一、公务员法概要(12)公务员义务(9)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一、公务员法概要(13)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公务员法概要(14)公务员精神(32字)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一、公务员法概要(15)公务员权利(8)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 一、公务员法概要(16)对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公务员法概要(17)纪律规范十六条: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罢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一、公务员法概要(18)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一、公务员法概要(19)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第54条情形*) 一、公务员法概要(20)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处理: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限制辞职或退休从业的限制处罚形式:行政经济法律 2、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改革与创新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一、公务员法概要(21) 一、公务员法概要(22)3、公务员法基本特点坚持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共产党及民主党派列入公务员范围不实行“两官分途”不搞政治中立不搞多党制轮流坐庄不搞三权分立不搞两院制 一、公务员法概要(23)4、公务员法与其他相关法律关系199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22次会议修改1995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一般法与特别法,不矛盾不抵触,互为补充;另有规定按从其规定执行) 二、公务员法新内容(1)1、调整了公务员界定范围(7+2)中共机关审判机关人大机关检察机关政府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政协机关 二、公务员法新内容(2)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非七大系统机关的人员,不列入公务员范围:中共各级党代表、委员会委员、纪检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政协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级工商联执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二、公务员法新内容(3)3个基本标尺(同时具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与福利(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务员法新内容(4)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人民团体及群团组织(共、青、妇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2、突出“级别”规定适应职位分类“双梯制”确定报酬二、公务员法新内容(5) 二、公务员法新内容(6)级别放大:功能放大(工龄、任职时间)数量放大(15—27级) 二、公务员法新内容(7)职务与级别对应情况(领导职务)国家正职1级副职4-2级省部级正职8-4级副职10-6级厅局级正职13-8级副职15-10级县处级正职18-12级副职20-14级乡科级正职22-16级副职24-17级 二、公务员法新内容(8)职务与级别对应情况(非领导职务)巡视员13-8级副巡视员15-10级调研员18-12级副调研员20-14级主任科员22-16级副主任科员24-17级科员26-18级办事员27-19级 3、公务员新分类●综合管理类(先行)●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二、公务员法新内容(9) 4、提出聘任制度和争议仲裁制度专业技术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设置合同管理在编制内按程序进行区别于身份聘用和选举产生选聘制人员(雇员制-租赁或派遣制*)人事争议仲裁全新的领域(四方组成委员会)二、公务员法新内容(10)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实施公务员制度总体进展情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8,1993、10)组织6单位试点(1994-1995)人员过渡(1996-1999)人员定岗(2000-2001)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2)公务员登记和参照管理审批(2006、6-)公务员法实施情况检查(2007、5、10)工资制度改革(2007、1-)配套法规(2007、1-)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3)实施主体2007年5月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对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三步进行自查、抽查结合与总结检查主要内容(三个大方面13个小项):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4)●准备情况:是否摆上议事日程;是否成立组织;是否深入调研,制定方案;是否宣传动员,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实施入轨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是否对违规进入机关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是否存在“吃空饷”现象:是否按照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制度;是否严格按条件、程序进行参照管理审核报批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5)●配套法规建设情况:是否对照公务员法对以往干部人事管理法规文件进行了清理;是否存在继续执行不符合公务员法的政策规定现象;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人事管理办法。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6)工资方面的情况和问题2006年底现状改革目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总量、职务级差、基层偏低、地区差)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7)基尼系数:世界平均0.396西方0.327中国0.496(民国0.53、太平天国0.56、明末0.62)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8)☆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均等,是调动社会成员积极性、推动社会进步的杠杆。操纵这个杠杆,有一个合理的“度”,现代经济学称之为“基尼系数”,超过了这个度,社会就要爆炸;消灭了这个度,社会就失去了活力和前进的动力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9)行业及行业内差距数据: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烟草833万职工,约占全国8%,工资内外收入却是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联合国、世界银行、摩根士丹利联合公布:中国30万暴富群体,流动资金在100万美元以上民政部统计:中国2610万农民没有解决温饱问题;2200多万城市待救济阶层。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0)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公众需要的不只是效率,更需要的是:公平→公众需要的不只是繁荣,更需要的是:可以分享的繁荣 社会工资收入分配(案例:现象分析、成因、对策)单位工资收入分配(解决“基尼系数”,尝试“分粥”实践)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同样问题(地区、行业、单位、职务)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1)《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部、人事部2007年1月颁布目的:正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范围: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2)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内容:德、能、勤、绩、廉,重点是工作实绩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3)基本称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4)后果: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不计算晋升级别工资档次;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4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4月22日温家宝总理签署495号令,国务院颁布2007年6月1日生效实行人事部、监察部、法制办共同完成起草历时14个春秋完成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6)《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2007年11月16日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共九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纪律与监督、附则。 三、公务员法实施情况(17)主要新内容:●更加注重考生权益的维护,便利公民报考规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条件;●进一步强化监督、严肃纪律(社会、工作人员、考生);●进一步规范程序;●进一步明确报考条件。 四、关于处分条例(1)起草背景《处分条例》——我国首部全面、系统、完整、具体规范的行政机关处分工作实体和程序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公务员法的配套行政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关于处分条例(2)颁布与实施的意义:有利于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意义重大 四、关于处分条例(3)行政惩戒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督促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勤政,保证政府政令畅通,提高政府效能,维护正常行政管理秩序的内容纪律是公务员必须遵守的机关行为规范 四、关于处分条例(4)“处分”的基本概念是公务员违反纪律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一种惩戒形式。是指机关对于违法违纪的公务员,按照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给予违纪公务员的制裁措施以往“行政处分”、“政纪处分”,现统称“处分”公务员处分制度——准司法制度 四、关于处分条例(5)依据:宪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四、关于处分条例(6)框架与概要7章55条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处分设定、处分原则第二章——处分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四章——处分的权限第五章——处分的程序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第七章——附则 四、关于处分条例(7)立法目的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关于处分条例(8)适用范围与对象: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除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违法违纪的,对其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机关退休人员的适用情况新录用公务员(取消或开除)提前离岗人员执行问题:范围(六系统、事业单位?) 四、关于处分条例(9)处分5原则合法权益受保护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结合错责相适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关于处分条例(10)处分种类、期限: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12个月)降级-24个月(12月)撤职-24个月开除48个月为最高限 四、关于处分条例(11)处分的量纪幅度中国古代司法思想-《尚书》(舜与皋陶)“罪疑惟轻,功疑惟重” 四、关于处分条例(12)处分7程序:1、经任免机关负责人同意,由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调查2、任免机关有关部门经初步调查认为该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报任免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立案3、任免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对该公务员违法违纪事实作进一步调查,,形成书面调查材料,向任免机关负责人报告 四、关于处分条例(13)4、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5、经任免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对该公务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6、任免机关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四、关于处分条例(14)7、任免机关有关部门应当将处分决定归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汇集有关材料形成该处分案件的工作档案●受处分公务员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程序,按照5、6、7规定办理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15)因特定群体,十二个方面内容具体要求严格:■“一把手”不得改变集体的重大决定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挥霍浪费国家资财将受到处分公务员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给予降级或者降职处分。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16)■公款赌博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对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机关公务员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同时规定,公务员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公务员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17)■玩忽职守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公务员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污染环境、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将被处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以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18)■拒不承担赡养义务将被开除公务员如果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行为,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变道德的软约束力为法律的硬约束力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19)■保养情人予以撤职或开除撤职、开除是两种最重的处罚办法,十分有针对性,弥补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真空地带。■公务员超生将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按开除处理。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20)■公务员不得参与营利性活动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负面影响:关系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影响公务员形象;影响企业秩序;产生权钱交易腐败。(皖人发[2004]36号文件*)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21)■行政机关公务员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的,也将受到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撤职■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四、公务员处分条例(22)■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以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以暴力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行政机关公务员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将给以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