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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39:48 发布

佳木斯市委书记王爱文在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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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委书记王爱文在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这次市纪委全体会议,是市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百文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经过了市委常委会审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反腐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勇于担当,聚焦主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聚焦“四风”强化监督执纪,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狠抓惩治“四风”问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节日病”、“学子宴”、“吃空饷” 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刹了歪风、树了正气,推动了作风建设常态化。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一年来共立案查处939件、处分837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特别是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改革发展大局,释放了严惩腐败的正能量,形成了有力震慑。加大治本固源力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快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工程建设活动,积极营造了遵规守纪、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市纪委在处理重信重访、以案促教警示教育、强化纪检干部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转化运用等工作中进行大胆探索,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并在全省交流。成绩来之不易,凝聚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和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把握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能力还不足;惩治腐败的力度还不够大,有份量、有影响、有震慑的大案要案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时有发生;作风问题树倒根存,“四风” 呈现出变异性、传染性等新特点,还存在使歪招、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一些党员干部不能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甚至有了“干多错多、干少错少、干不如不干”的错误思想,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问题比较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佳木斯市的“十三五”规划建议,确定了未来五年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要求2016年把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个着力”要求和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要想实现既定的目标任务,离不开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离不开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更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来提供有力保证。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加务实举措,坚决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一、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关键是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落实落靠主体责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新修订的《条例》首次把“主体责任”写入党纪处分条例,而且有了全新的表述,不再是以往强调的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主体责任,而是强调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要负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就是要把“全面”和“从严”这两个关键词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各领域和全过程。在这里我要突出强调的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主责、是首责、是全责,纪委是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要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2、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这个责任体系就像一张网,我们都在其中,各负其责。从横向来看,包括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和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从纵向来看,就是下级党委要对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应该说,我市近几年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总体上也是好的,但“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仍然存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党委(党组)班子的负责同志不会发挥主体作用,习惯于上级部署我落实,纪委汇报我安排。主动想的少,主动抓的少,主动给纪委出题目少。要对主体责任进行层层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实现主体责任的网格式覆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链条式责任传导机制,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比如,对分管战线出现的腐败问题,“四风”问题,分管领导也要承担责任,分管领导也要“一岗双责”。战线领导对分管部门不能只管工作不抓廉政,平时不过问,哄着干活,纪委一查所管战线干部就来说情,或者简单地要求组织调离了事。对分管部门班子内部出现的问题也要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出了问题也要追究领导责任。   3、强化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担当。党委书记对主体责任是否敢担当,是主体责任落实的风向标。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才能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才能履行落实好“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从严治党的书记,既要运筹帷幄、科学谋划,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又要坐镇指挥、调兵遣将,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更要身体力行、勇立前线,成为全面落实的执行者,绝不能只开开会、讲讲话就万事大吉,让自己的“责任田”成为“撂荒地”。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一把手,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打气;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一把手,该谈话的谈话,该调整的调整。  4、要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没有问责,责任就会虚置。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下去,主要原因是责任追究不到位。随着管党治党责任重担越压越实,问责之弦也越绷越紧,各级党委(党组)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如果还将责任喊在嘴上、浮在面上,那么高悬的问责之剑随时都会落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责任追究作为首要措施,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进一步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程序和方式,以严肃有力的追责机制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坚持“一案双查” ,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追责,一追到底。  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成为抓作风反腐败的主旋律。我们要正确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这种新常态,坚定信心,保持政治定力,牢牢把握住工作主动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十八大以来,中央惩治腐败力度一刻也没松,步伐一刻没停,持续保持着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后,就有艾宝俊、吕锡文、盖如垠等省部级大老虎落马。省委也紧跟中央部署,今年查处了省国土厅原厅长孙纲、省政法学院原院长林春贵、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斌、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高军、大庆市原副市长杨彦彬、齐齐哈尔市政协原副主席孙立凯,还有肇东县原县委书记赵胜利、通河县原县委书记赵欣、肇源县原县委书记李延国等一批腐败分子。这充分证明,中央和省委反腐的坚定决心没有变,对腐败问题“零容忍” 的态度没有变,惩治腐败的力度没有变。我们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放松,保证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做到总量不下降,大要案率不下降,让那些搞了腐败的人受到惩处,也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近年来,该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一些腐败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特别是随着国家惠民政策的进一步加大,民生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多,也出现了一些“苍蝇”、“蚊子”和“老鼠”,违纪违法手段百出、花样翻新,群众反映强烈。我市查处的郊区友谊街道办事处原民政助理王某为17户不符合条件居民办理低保,富锦市向阳川镇东丰村原会计杨某骗取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案件,就是这类腐败问题。这些问题看似虽小,但却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影响恶劣,危害极大。我们既要查处大案要案,也绝不放过违纪小案,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发力,严肃查处对基层和群众勒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小官巨贪问题。特别是要紧盯信访突出问题、城建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土地问题、征地拆迁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实实在在的反腐成果赢得民心。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好对违纪干部的惩处和使用问题,对因工作失误受到轻微纪律处分的干部,不能一棒子打死,处分期结束后,干部确实已经改正错误,该使用的使用,做到惩处与保护并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2、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在深化中形成习惯。总的看,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洗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反“四风”、转作风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党风政风有了很大好转。但不良作风积习很深, “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如果稍有松懈,刚刚压下去的问题就有可能反弹回潮、卷土重来。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四风”就出现“隐身变形”,比如:有的将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农家乐、小饭庄;有的将大额账单化整为零、拆分发票,或以办公设备、会议费等名目列支接待费;有的婚丧嫁娶“化整为零”,分批分地,或借用亲属名义操办,等等。我们必须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紧紧扭住作风问题不放松,继续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启全天候监督“探照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形成正风肃纪、严查严管的常态化。要狠抓制度执行,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待遇等方面制度的落实。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吃空饷”、大操大办以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违规收费和收红包、购物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强化监督问责,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严肃查处、公开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3、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 。我们要结合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针对近年来在纪律审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让制度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要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构筑廉政风险防控网。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公开制度,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都要做到及时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要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确保各项党规制度落地生根。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是廉政制度实行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决不允许瞒报漏报。各党委(党组)要认真督促做好报告工作。   三、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系统治理思维,既强调立案审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又强调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及时教育、挽救游走在违纪边缘的少数,凸显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体现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关系。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纪律这把戒尺,科学把握处理“常态”、“大多数”、“少数”、“极极少数”违纪违规问题的内在规律,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1、坚持把抓早抓小做到位。“四种形态”使“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有了带电的缓冲区,通过抓早抓小来防患于未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能够有效阻断违纪进程,防止从纪律的底线退守到法律的底线,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 。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善于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实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派员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通过健康的互相批评,红红脸、出出汗,达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目的,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要强化纪律教育,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知纪、遵纪、守纪,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并加大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确保党内纪律和党内规矩成为硬约束。要注重日常的教育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掌握异常情况,通过信访核查、舆情分析、电子监察等多种手段,及时搜集和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提耳朵、扯袖子,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以啄木鸟精神盯住“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不放,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把踩到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  2、坚持把纪律审查抓到位。纪律审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正确处理“极极少数”与“绝大多数”、“小毛病”与“大问题”、“破纪”与“破法”、“轻处分”与“重处理”的关系,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行为已经破纪,但尚未铸成大错的干部,该处分的处分,该处理的处理,不能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代替纪律处分,也不能等问题积累严重后再处理,使轻违纪党员干部及时知止收手,把陷在“灰色地带”、困在“亚健康”状态中的干部挽救回来。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深刻反省、悬崖勒马、改过自新。对那些纪律处分已达不到惩戒目的“极极少数”党员,要坚持“刮骨疗毒” ,在高举纪律戒尺的同时,必须重拳出击“拔烂树”,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及时清除党内毒瘤,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案件查办工作要由深挖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协作配合,既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协作配合。  3、坚持把执纪方式转到位。“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工作方向。开展“三转”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整内设机构、退出议事协调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中心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了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组织和制度创新,集中精力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细落小、抓好抓实,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协助党委抓纪律、管纪律、维护纪律、执行纪律上来,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四、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形成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少数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是当前影响改革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社会危害极大。从某种意义上是腐败和“四风”问题的“变形”,必须严肃查处。  1、抓好懒政怠政行为的查处问责。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出台相关措施,切实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整治力度。对因执行不力、政策落不了地,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不能完成,严重影响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的,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对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为官不为的典型要公开曝光。对在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失职渎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同时,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树立“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用人导向,重用政治强品德好、敢担当能干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干部,进一步调动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心无旁骛干事业、凝心聚力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2、抓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隐形腐败整治。在公务员队伍腐败现象有所遏制的情况下,一些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变相腐败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卫生、教育战线一些行业的不正之风和隐形腐败问题群众反映突出。比如,学校食堂承包中的问题,在职教师违规补课问题。还有医院过度医疗问题也饱受群众诟病,小病大治、开单提成、高价检查、高价药费、收受红包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隐形腐败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集中力量,强力整治。市纪委要会同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治理意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力争短期内见到成效。对这类问题,也要明确职责。校长、院长承担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纪检部门履行执纪责任。发现教师乱办班、医生收红包,要追究相关校长、院长的主体责任,追究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监管不力的责任。通过压力传导,让主管部门和管理者真正下决心解决。   3、抓好各项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把强化执行、狠抓落实作为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有效途径,促进干部勤政有为,干事创业。要教育督促广大干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点燃工作热情和奋斗激情,鼓起敢做善成的勇气和奋勇争先的豪气,克服消极思想和懈怠情绪,忠诚履职、尽心尽责、勇于担当。要始终保持政令畅通,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互相掣肘、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真正使决策定一项是一项,项项有着落。要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攻坚克难,善于用市场机制、行政办法、法律手段等综合措施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认准的事、决定的事、已经部署的工作,横下一条心、拿出一股子劲,一往无前地奋力实施,干出结果、见到成效。特别是对市委六次全会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要分解目标,落靠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定期开展督察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当前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纪检监察工作压力大、要求严,群众期望值高。各级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注重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对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干部,要予以重用。要继续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投入,做好保障工作,改善办案条件,创造良好环境。同时,也要加强对纪检部门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监督别人的人,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职责,严明各项纪律,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和过硬作风打造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着力强化思想作风,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能力素质,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起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增强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