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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2 13:4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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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试运转方案前言原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建于2001年,于2008年4月由贵州宏景矿产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技改)开采方案(设计)》,并经省煤炭管理局于2009年(黔煤规字[2009]41号)文予以批复;于2009年4月编制了《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技改)安全专篇》,并经贵州煤矿安全监督局盘江监察分局于2009年(黔煤安监盘字[2009]43号)文予以审查批复。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15万吨/年(技改)项目设计投入资金6749.46万元;其中安全装备及设备仪器设计投入资金425.06万元。项目实际投放资金7525.50万元;其中安全装备及设备仪器实际投入资金473.93万元。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得到各级监管部门的开工批复后,煤矿于2009年9月31日正式组织开工建设,现矿井的开拓系统已经开拓至+1500m水平,设计首采14号煤层。矿井主运输、排水、通风、供电系统已经形成,矿井压风、排水、主通风机、主运输设备已经严格按照设计安装到位并调试使用;调度通讯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已经正常投入使用。132--
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严格按照《煤矿开采设计方案》和《煤矿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井建设,矿井的开拓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供电系统、压风系统、供水防尘系统、调度通讯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瓦斯抽放等系统及相应的安全设施都已经建设完成,目前矿井各大系统齐全,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健全,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等工作就绪,矿组织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自检,认为矿井生产系统及安全设施均安装合理、运行安全可靠,其检查结果符合矿井投产标准,能够满足矿井正常安全生产需要,能够达到矿井进行联合试运转的要求,特编制联合试运转期间的运转方案。132--
第一章联合试运转领导机构及成员为了顺利完成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竣工验收工作,综合协调设计、施工等单位关系,特成立盘县柏果镇大丫口煤矿试运转领导小组。组长:尤香甫副组长:尤发举徐利成员:黄凯黄照宇邓海杨卫华吴秀高黄河港许健柏继厂联合试运转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由每日矿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当天联合试运转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一、领导小组职责1、调度室要建立联合试运转期间专用记录本,详细纪录联合试运转期间各系统出现的问题、影响时间、处理方法及结果,具体由当班调度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记录;2、当日值班领导要在调度室内24小时值班;3、当日值班领导要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矿、设计、施工、供货厂家)进行处理并通知有关分管矿领导及时赶到现场;4、对影响系统运转时间超过一小时的设备故障、人身及四级以下非人身事故必须及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组织进行处理。对人身及四级以上非人身事故按矿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根据事故的不同,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按《大丫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5、负责各原煤生产系统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保证煤流畅通。二、根据联合运转工作的需要,成立以下专业小组,分别负责各自区域内的联合试运转工作1、机电运输组组长:黄凯副组长:杨小常成员:杨买卫敖华明任留长刘林康机电运输组职责:(1)负责矿井固定设备(提升、排水、通风、压风等设备)、矿井供电、井上下辅助运输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准备检查使用的仪器、仪表及工具;132--
(2)按设备系统编制试运转技术措施(检查项目、技术标准),组织机电运输人员学习有关规程、规范、标准(主要机电设备度试运规定、机电安装质量标准及检验评级规定、设备说明书),设备技术规程、性能和操作方法;(3)负责各岗位人员的配备,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4)负责填写各系统设备试运转期间的试运转记录,并形成完整的资料;2、安全通风组组长:许健副组长:徐利成员:尤发忠赵广敖国勉石忠全赵贵芳邓海安全通风组职责:(1)负责通风系统的各类设施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分配合理,按要求做好瓦斯检查、测尘、测风工作。(2)负责完善井下防隔爆设施、防尘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试运转期间的安全监督及检查工作;(4)负责局部通风的管理及局部通风机日常维护工作。(5)负责各岗位人员按要求配备,并经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3、采掘组、组长:尤发举副组长:杨卫华成员:朱凯包广鹏叶文常采掘组职责:(1)负责11401采面的设备维护、检查,各类设备的运转记录填写。(2)负责采掘区队的顶板管理、运输顺槽运输管理,安全设施齐全、完好。(3)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针。(4)负责各采掘队区域内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安全监控设施、隔爆设施的管理。4、技术保障组组长:徐利132--
成员:邓海杨卫华杨俊许健技术保障组职责:(1)负责试运转期间各类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工作。(2)对试运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3)指导检查试运转期间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规范。5、物资供应组组长:黄河港副组长:封波成员:黄合点孙福华物资供应组职责:负责试运转材料、配件、应急物资的供应。6、安全监控系统及通信组组长:黄凯成员:赵荣余春俊李允赛张金凤徐宏福安全监控系统及通信组职责:(1)负责通信、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运转,满足生产需要。(2)负责安全监控系统的试运转记录填写。132--
第二章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一、矿井联合试运转系统、范围为矿井井上下各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安全设施、设备及各种仪器、仪表。1、采掘系统(1)采煤工作面:11401首采工作面;(2)掘进工作面: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2、矿井通风系统(1)主通风系统(2)通风设备、设施(3)通风路线(4)风量分配(5)掘进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3、排水系统(1)主排水沟渠(2)探放水设备及设施4、压风系统(1)空压机及其安全装置(2)压风管路5、运输系统(1)运煤系统:主斜井皮带运输机和采区刮板运输机(2)副斜井提升运输系统(3)地面煤卸载及皮带运输系统6、供电系统(1)矿井供电方式(2)矿井及采区变配电设备、电气保护设备(3)入井电缆(4)电气漏电、接地、过流保护装置(5)避雷保护装置(6)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132--
(7)井上、下电气设备7、防尘、防灭火系统(1)防尘水池、管网设置、产尘点洒水降尘设施(2)防火设施及灭火器材、隔爆设施8、瓦斯监测、监控系统(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采区瓦斯、风速传感器、风电闭锁(3)瓦斯检查员工作9、人员定位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效果10、通信系统(1)通讯网络、设备设施(2)井上下通讯11、后勤保障系统二、联合试运转范围:11401回采工作面,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三、联合试运转期间:从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至3个月。在联合试运转期间对安全设施、设备和仪器、仪表进行检测、检验,在联合试运转期间测试完成,并取得检测、检验报告。132--
第三章联合试运转期间各系统及安全设施的测试方法、机构、人员和预期目标、效果联合试运转总负责人:矿长:尤香甫(一)开采系统1、采掘现状(1)矿井现在回采工作面一个:11401回采工作面(2)掘进工作面二个:11402运输巷、11402回风巷2、测试机构、人员组长:徐利副组长:许健成员:杨卫华测试内容、方法(1)采掘进度(2)回采率(3)生产协调、影响时间(4)安全管理,矿井隐患处理情况及三违现象统计。3、预期目标、效果(1)采掘平衡,不失调(2)工作面回采率达到95%,采区回采率达到85%(3)安全生产管理模式适应矿井生产,各部门协调较好。(二)通风系统1、各工作面风流路线(1)11401回采工作面副斜井→副井车场→11401运输顺槽→11401切眼→11401回风巷→区段总回风→风井→引风道→地面。(2)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32--
副斜井→副井车场→11402运输巷掘进迎头→专用回风道→风井→引风道→地面。(3)1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主斜井→11区段回风石门→11402回风巷掘进迎头→专用回风道→风井→引风道→地面。2、测试机构、人员组长:许健副组长:邓海成员:全体瓦检员、测风员3、测试内容及方法(1)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采用风速表测风(2)风流稳定性,通风构筑物的质量,测漏风率(3)各地点是否出现无风、微风作业,瓦斯是否超限,测瓦斯浓度。4、预期目标和效果(1)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2)风流稳定,全矿井不出现无风、微风,通风构筑物质量可靠,不漏风(3)在用、备用风机风量符合要求。(三)排水系统1、各工作面排水路线(1)11401回采工作面11401工作面自流→11401运输巷→井底车场→水仓→井下主水泵→副斜井排水管道→地面(2)11402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1402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专用回风巷→风井水沟→井底车场→水仓→井下主水泵→副斜井排水管道→地面(3)1140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1140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自流→专用回风巷→风井水沟→井底车场→水仓→井下主泵→副斜井排水管道→地面2、测试机构、人员132--
组长:许健副组长:徐利杨卫华杨俊成员:全体机运人员、通风维修人员3、测试内容、方法(1)矿井正常涌水量,实测(2)矿井量大涌水量,实测(3)矿井水沟流量,实测(4)联合排水能力,实测3、预期目标、效果(1)矿井水沟流量能够满足通过矿井最大涌水量(2)联合排水能力能够排出矿井最大涌水量(四)提升运输系统1、井下各个工作面运输路线(1)11401采煤工作面运煤路线11401工作面运输刮板机→11401运输巷刮板机→煤仓→主斜井皮带→地面。(2)11402运输巷运煤(矸石)路线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刮板运输机→运输上山→副井甩车场→副斜井绞车→地面。(3)11402回风巷运煤(矸石)路线1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矿车(人工装车)→11402回风巷(人力推车)→11区段材料巷→副斜井绞车→地面。2、测试内容、方法(1)支线运输能力,实测(2)干线运输能力,实测(3)保护装置的故障率3、预期目标、效果(1)支线运输能力满足工作面产量设计(2)干线运输能力满足矿井15万T/a的运料、排矸、运煤设计能力(3)各类运输保护装置动作机构完好、灵活132--
(五)供电系统1、井下采掘供电(1)11401回采工作面电力负荷220kw,供电电缆90mm2,载流量350A,供电电压660V(2)11401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电力负荷120kw,供电电缆70mm2,载流量215A,供电电压660V(3)114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电力负荷120kw,供电电缆70mm2,载流量215A,供电电压660V2、测试机构、人员组长:黄凯副组长:杨小常成员:全体机电工、变电工3、测试内容、方法(1)矿井的实际负荷(2)矿井所能容纳的最大负荷(3)变电所保护机构的可靠性,计算故障率(4)供电线路的稳定性,电缆截流量情况(5)电气安全保护的可靠性3、预期目标、效果(1)矿井任一回路均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2)井下电缆截面、截流量符合设计要求(3)变电所机构完整可靠(4)井下三大保护齐全可靠(六)压风系统1、压风系统管路布置(1)主管路布置()地面空压站→副斜井→井底车场→各用风地点(2)支管路布置()132--
11401采煤工作面:11401运输顺槽→采煤工作面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井底车场→11402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1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副井→11区段材料巷→11402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2、测试机构、人员组长:黄凯副组长:杨小常成员:全体钳工,压风机司机3、测试内容、方法(1)井下采掘用风地点的风量、风压(2)各点的压风自救装置风量、风压(3)压风机连续供风能力4、预期目标、效果(1)压风管符合使用要求,各采掘用风地点风量、风压满足使用要求(2)各点的压风自救装置风量、风压满足使用要求,压风自救系统完好(3)压风机可实现24小时连续供风。(七)供水防尘系统1、洒水防尘系统管路布置(1)主管路布置():地面蓄水池→主井底→各用水地点(2)支管路布置():11区段回风道→11402回风顺槽→1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井底车场→11402运输顺槽→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井底车场→11401采面运输巷→采面;11区段材料道→11401采面回风巷→采面。2、测试机构、人员组长:黄凯副组长:杨小常成员:全体钳工,通风区防尘工。3、测试内容、方法(1)地面水池供水量132--
(2)地面用水点的水压、水量(3)井下各洒水防尘地点水量、水压。4、预期目标、效果(1)地面用水点的水压、水量满足使用要求(2)井下各用水地点的水压、水量满足使用要求(3)地面水池的供水量满足生产生活用水。(八)通讯系统1、通讯系统布置外部通讯:固定电话2部:分别为:0858-3575208、3575127等。内部通讯:安装一部JSY2000-06D型,矿用型耦合电话总机。2、测试机构、人员、组长:黄凯副组长:杨小常成员:电工及监控人员3、测试内容、方法(1)外线电话处理、协调外部事务,使用率、速度(2)内部生产电话协调生产能力,影响时间、产量4、预期目标、效果(1)外线电话可有效提高处理事务能力(2)内部电话有效协调生产,提高产量,减少影响时间。(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1、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布置矿井监控主机2台,分站6台,瓦斯传感器10个,风速传感器3个,负压传感器1个,风门开停传感器5个,液位传感器2个,一氧化碳传感器2个,风机开停传感器4个,温度传感器2个。2、测试机构、人员组长:柏继厂副组长:杨小常、成员:电工及监控人员132--
3、测试内容、方法(1)瓦斯传感器的准确性,光学瓦检器校正(2)瓦斯传感器的自动报警与断电功能(3)各传感器的功能正常运转。4、预期目标、效果(1)能够实现井下24小时实时监控(2)瓦斯超限时,监控室能实现自动报警,井下能实现自动报警与断电(3)能够提供瓦斯涌出量情况,为矿井瓦斯管理提供依据(4)各传感器的功能正常使用(十)后勤保障系统1、测试机构、人员组长:黄河港副组长:封波成员:食堂、浴室、财务、供应全体职工。2、测试内容、方法(1)生活保障(2)物资供应保障3、预期目标、效果(1)食堂卫生干净,伙食可口(2)浴池卫生干净,不缺房间、床铺(3)宿舍干净卫生,不缺房间、床铺(4)仓库内各种备用件齐全,物资供应有保证。132--
第四章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一、生产计划首采工作面为11401工作面,于2011年8月1日安装完成,工作面安装并调试完成后,进行采煤工作维护推进,预计于2011年9月1日进行试生产。11401工作面走向长143m,工作面切眼长平均58m,工作面采用炮采。在试生产期间11401采煤工作面每月计划生产8000吨。矿从业人员作业按“四六”制进行施工作业。采煤作业按四班作业。在联合试生产期间,矿井掘进工作面有1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每个掘进工作面月计划80m/月,作业按“四六”工作制作业,每个班在交接班后,打眼施工时进行电器设备检验。1、产量计划:(1)工作面产量计划:循环产量:76×1.2×1×1.36×0.95=118(吨)日循环数:3循环率:90%月生产天数:28月产量:118×28×3×0.9=8921(吨)试运转期间计划产量:8000吨/月(2)掘进煤量:掘进月计划进尺:80×2=160米2、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为:8000吨二、劳动组织(一)矿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盘县大丫口煤矿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矿下设职能科室及区队矿领导安全管理机构情况:矿长1名、总工程师1名、安全副矿长1名、生产副矿长1名、机电副矿长1名、跟班矿长3名。职能部门情况:设立有生产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财务科、综合办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32--
采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设立有采煤区、掘进区、机电车间、运输区、通风区。各队配置有区长、生产副区长、安全副区长等人员管理安全工作。(二)采区安全检查、通风防尘、灾害监测等人员1、安全检查员:根据1个回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每班配备3个安全检查员2、瓦斯检查员:根据1个回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每班配备3个瓦斯检查员3、防尘人员:每班1人4、监测人员:每班1人。(三)生产和辅助系统1、原煤运输系统(1)井下装车点一个、地面卸载点一个、皮带运输机2条,配置人员17(2)井下刮板运输机3部、皮带运输机2条,配置人员18人2、电工每班1人,配置人员4名3、地面瓦斯泵房司机每班1人,配置人员4名4、地面充电房充电工每班1人,配置人员4名5、地面铲车司机每班1人,配置人员4名132--
矿井劳动定员表序号人员类别各班出勤人数合计在册系数在册人数一班二班三班一生产工人524747146207其中:井下4036361121.4地面121111341.344二管理人员776201.020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5原煤生产(管理)人员605151162182三服务人员32161.06四其他人员32161.06全矿定员合计665553174194矿井进行联合试运转期间,委托有资质的贵州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测等机构对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进行检测、检验及测试。由我矿生产技术科、安全通风科、机电车间等协助其工作。132--
第五章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矿井建设工程各系统已形成,安全设施设备已建设完成,安全仪器、仪表已配备,在联合试运转期间,通过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各系统是否完善,是否能够正常运行、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与矿井生产能力是否匹配;安全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通过联合试运转,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联合试运转顺利进行,并为今后矿井生产提供安全保障。矿井安全设施及设备是否能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匹配矿井生产能力,并能安全高效运转。联合试运转期间,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仪器、仪表通过有资质检测、检验单位测试并取得检验报告后,待联合试运转正常后,再对矿井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后,编制预验收报告书。经安全验收评价组织的预验收,如达到项目竣工验收条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贵州省煤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资料。132--
第六章安全技术措施一、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矿井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安装和使用满足以下要求:a)主通风机安装在地面,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b)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并实现双回路供电。其中一套备用,能在10分钟内开动c)按要求设置防爆门,并每半年检查维修一次2、矿井采掘设计需考虑合理的通风系统,实行独立通风系统3、井下杜绝无风、微风及不符合规定的扩散通风,超过规定的盲巷必须及时封闭。井下通风系统每班由通风瓦斯队巡回瓦检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4、测风工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通风瓦斯队和矿调度室汇报。每次测风结果按要求进行记录,每旬测风报表必须按时报总工程师审阅,并送有关领导及部门。5、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的施工设计审查和施工质量监督及其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其可靠。任何人员未经通风瓦斯队及矿总工程师同意,不得随意改变通风设施的状态。6、巷道贯通要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两巷道贯通20米前,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由通风瓦斯队队长或副队长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每次爆破掘进前,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其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均在0.8%以下,掘进的工作面方可放炮掘进。贯通时,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7、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正压通风。并满足以下要求:a)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b)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132--
c)局部通风机安装稳固,离地高度不小于0.3米,按要求安装“三专两闭锁”装置,并确保其可靠使用。d)局部风机及其启动开关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部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之间巷道风速大于该段巷道所需最低风速。e)风筒采用抗静电、阻燃柔性风筒,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大于5米,并按要求进行吊挂。f)严禁使用一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及两个以上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使用三台及三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8、井下回采、掘进工作面需增减风量,由通防部编制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9、矿井通风巷道保持畅通,巷道抢修率小于7%,严重抢修率小于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道中,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其码放断面不得超过巷道的三分之一,不使用的及时运走。10、及时封闭采空区。随采煤工作面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内完成永久封闭。二、防治瓦斯(一)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各用风地点实际风量满足需要风量。1、按要求每月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能持续正常供风。2、测风工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风,并将每次测风结果按要求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通防部和矿调度室汇报。(二)合理安排采掘接续,充分利用开采保护层的方法减少被保护层掘进或回采期间瓦斯涌出。(三)建立采区瓦斯抽放系统,并合理使用加强管理,最大化解决矿井瓦斯威胁。1、在地面按要求设置瓦斯抽放泵站房,安装瓦斯抽放泵,铺设入井高、低负压瓦斯抽放管路。2、在掘进工作面施工顺层钻孔抽放掘进前方煤体瓦斯,在其他巷道施工穿钻孔预抽,降低掘进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132--
3、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施工本煤层钻孔,预抽回采煤体瓦斯。4、在采煤工作面风巷施工高位钻孔抽放瓦斯,在上隅角埋管进行抽放。(四)现场瓦斯管理1、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检员检查井下瓦斯。a)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并按要求进行“三对口”记录。b)矿井总回风巷、抽放钻场、硐室、密闭及其他可疑地点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汇报。2、加强KJ90NA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实时监控井下全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总回风巷道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被控制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和设施状态。3、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区长、通风区区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4、矿井总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时,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炮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7、炮采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放炮;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附近20m以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停止打眼、放炮;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三、防治粉尘1、建立健全粉尘检测制度:a)井下每个测尘点粉尘每半月测定一次,同时测定粉尘和呼吸性粉尘。b)粉尘的分散度每半年测定一次。132--
c)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一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3个。2、在确保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进行合理分配,通过适宜的风速将风流中的浮游粉尘排出地面。3、建立、完善井下防尘供水系统a)井下所有产尘地点和巷道均布置防尘管路。b)采煤工作面机、风巷及掘进巷道防尘道路每30米安设一个防尘三通,其他巷道每50米安设一个防尘三通。c)井下所有运输转载点安设转载喷雾装置,喷头必须采用喷射型结构,喷雾应正对转载机头,其距离不大于0.5米。d)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及主要进风巷和掘进工作面均安设风流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60米范围内安设两道风流净化水幕,其中每一道距离上、下出口10-20米。掘进巷道距离工作面60米范围内安设两道风流净水化水幕,第一道距离不超过30米。e)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严禁粉尘堆积。4、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钻眼、使用水炮泥、冲洗巷道、放炮喷雾、装碴洒水。5、溜煤眼不得兼作风眼使用,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护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有涌水情况的,可以放空,但放空后放煤口闸板必须关闭,并设置放水管。6、在采煤工作面风、机巷距离上、下出口60-200米范围,在掘进巷道距离工作面60-200米范围内安设隔爆水袋。并满足以下要求:a)水量按每平方米200L计算。b)棚区长度不少于20米c)每周进行一次隔爆水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四、防灭火1、井口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2、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井。132--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4、井下主要进风巷道中需要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长批准。a)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b)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并配备至少2个灭火器。c)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量。d)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面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e)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f)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的一切工作。g)煤层中未采用砌暄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h)不准在回风巷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5、井下不得带电检查、搬迁电气设备、电缆;井下防爆电气严禁失爆。6、加强对运转设备的检查和管理,避免摩擦升温产生火灾。7、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并定期检查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8、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爆炸材料库、胶带输送机转载点、采掘巷道内,均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9、加强火工品管理,严禁乱堆乱放。10、井下放炮必须使用煤矿三级乳化炸药,每个炮眼都必须按该处《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要求使用好炮泥和水炮泥,放炮母线间采用接线盒连接。11、地面防尘水池兼做消防水池,水量不少于300立方米,井下防尘管路兼做消防管路,保证持续正常供水。12、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并熟悉避灾路线。132--
13、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部通风机。14、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15、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五、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总则1、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定期抓;生产矿长要经常抓;总工程师要亲自抓。雨季期间,矿成立防洪领导小组,防洪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担任。领导小组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防治水工程安排,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的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和资金上给予保证。2、生产技术科要有计划、有针对性进行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和观测(降雨量观测、井下涌水量观测、地面河流量观测),并将调查收集到资料填绘在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上。查明矿区(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表水、地下水渗入矿井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生产技术部还应负责提出年、季、月的水情水害预报,为防治水工作安排提供资料。3、雨季期间设立临时的雨季“三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治水工作计划的安排。各项防治水工作严格按批准的设计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竣工后组织验收并提出竣工报告。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检查,同时组织不脱产的抗洪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编制防洪应急预案。雨季期间要派出值班人员随时观测分析险情,特别是有突水危险的区域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立即报告矿防治水领导小组和矿调度室,及时组织力量,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1)采掘工作面发生突水征兆,有突水发生的可能。(2)矿井发生突水,且突水量在1㎡/min以上。132--
(3)暴雨后矿井涌水量猛增威胁矿井安全,矿井涌水量超过矿井最大排水能力时。(4)当有水害威胁的小矿井开采越过矿井安全防水煤柱线时。雨季结束后,办公室要在总结当年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下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项目(包括设计、预算和图纸)。4、充分分析矿井充水条件,对有突水威胁的地段,编制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消除突水威胁后,方可恢复生产。5、对矿井范围已开采的煤层进行实测监控,并在井上下治水系统图上标出采空区及废弃的小煤窑的井口位置、开采层位、积水情况等。6、在作业规程里规定避灾路线,设置路标,并且要让全体井下职工都能熟悉,以备一旦突水能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二)地面防治水1、生产技术科必须查清矿井范围内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情况,并进行定点定时观测。收集河流的宽度和深度的变化。枯雨季节流量、流速、水质、最高洪水位及洪水期最大淹没范围、两岸小煤矿开采情况。河流流经地层以及对矿井安全的危害程度等资料和数据。必须逐年、逐月搜集或测定当地降雨量、做好资料的积累和分析工作,以便结合矿区具体条件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2、井口附近和塌陷区内外的积水应设法排除,不得任其流入井内。当雨水地面水可能浸入井下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1)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必须采取河流改道、修筑堤坝和汇洪渠,防止洪水流入井下。(2)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引出可能造成循环水的范围之外,排水沟要经常清理,保持畅通,避免倒渗井下。(3)漏水的沟渠和河床应及时铺底补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坑必须填平夯实。填塞工作要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区。(4)雨季期间,每次大雨或连续降雨时及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井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和老窑陷落等现象,一旦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132--
(5)雨季期间,每次大雨或连续降雨时及其雨后,必须派专人巡视区内河流,沟渠的流畅情况。发现堵塞河道,立即进行处理。(6)发现老窑与矿井贯通,且又有可能作为进水通道时,必须采取措施,堵截水源。(7)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威胁矿井和住宅区人身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如果客观无法制止滑坡时,必须设立观测站,大暴雨或连续降雨时日夜设立警戒和派人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将受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境界。3、各单位要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以及生活废弃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右能冲到的地方,以免洪水到时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塞河道、沟渠。(三)井下防探水1、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掘进巷道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和实施毕节地区“有掘必探,有疑必停,先探后采(掘)”的规定。(1)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积极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并在采掘平面图上标注,采用钻探等方法探水,查清水文地质条件:1)接近被水淹及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煤矿(窑)时2)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3)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4)打开隔水煤柱放水时5)接近同地表水体、含水层或其他积水体连通的断层破碎带时6)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7)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8)顶底板原始导水裂隙有透水危险时9)接近其它可能出水地区时(2)探水或放水时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包括单孔设计以及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科、安全通风科、通风瓦斯队等部门审查,矿总工程师签发后交通风区钻探组施工。132--
(3)探放水后,通风瓦斯队必须向技术部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探放水钻孔资料,由技术科结合其他手段实行水文地质调查获得的资料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或继续进行采掘工作。水压大于2Mpa的地质构造探放水工作结束后分析报告及防范措施还需的公司安全通风科、生产技术科会审批准。2、沿断层防水煤柱边缘布置的作面,在煤柱附近开切眼,必须边探边掘,随时对防水煤柱进行探查,探查防水煤柱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如不符合规定,按煤柱尺寸要求得新开切眼,探查后,所有钻孔必须封孔。3、对小窑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导水断层、强含水层、陷落柱、老钻孔等需探放水的地区,都必须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规定确保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并准确地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警戒线时,必须随时警觉,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并在工作迎头打好坚固的支柱。(2)清理巷道浮煤,挖好排水沟。(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确定主要探水孔位、孔数、孔深、钻孔方位,扎底所探测和控制的区域。必须确保井巷和井下人员的安全。探水孔确定后,应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的工作人员必须监督现场,共同确定钻孔方位、倾角、钻孔布置及钻孔深度。(5)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应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应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特别危险的地区,还必须预先开掘安全躲避洞,规定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要使施工人员人人皆知。(6)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5、探放水钻孔的布设及钻孔超前距的确定。一般情况按扇形或半扇形布孔,帮距与超前距一般不小于30米。132--
(四)隔离煤柱1、相邻矿井的隔离煤柱一般为40米,各矿留设20米。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必须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计算。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留设防隔水煤柱:(1)煤层露头风化带(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和水淹区临近地带(3)与强含水层(包括老空水)间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老空区(5)导水、充水的陷落煤柱与岩溶洞穴(6)与水体有联系的可能突水钻孔(7)井田和采区技术边界3、各种防水煤柱由矿生产技术部分管防治水工作人员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开采时围岩性质及岩层移动特征等因素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有关规定编制专门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初审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4、矿井留设的各种防隔水煤柱一经上级审查批准,必须加强监督检查,不得随意变动,严禁本矿或小煤矿开采和破坏。(五)奖惩1、凡违反《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本防治水措施而造成事故者,应该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责任。(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1)发布的指示、命令和决定等违反《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本防治水措施的2)没有按期完成当年防治水计划的3)由于防排水设备与设施失修或不完整而造成水害事故的4)发生水害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的。致使同类事故同时发生的。5)不合理安排或挪用防治水工程经费的132--
6)随意决定采动或破坏煤柱的。7)不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当事人或肇事者的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2)发现有突水征兆,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3)对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本防治水措施的人员打击报复的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5)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2、凡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本防治水措施,对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应按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1)实施防治水措施,解放并采出受水威胁的煤炭资源的2)历史上曾发生多次突水,经过努力每年未发生突水事故的3)安全防治水工作有成效,五年未发生突水事故的4)在救灾中,措施得力,节省排水电缆及救灾物资的,节省时间效果显著的六、防治冒顶片帮的安全技术措施(一)采煤工作面防止冒顶安全措施1、工作面上下出口(指机巷、回风巷离工作面20米范围内)采取单体液压支柱做超前支护,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2、工作面支架要布置整齐,架与架之间不得出现空顶,及时移架,防止出现过大伞檐,防止串矸、漏矸等。3、注意观测顶板来压情况和顶板稳定完整情况,过断层和高冒区时要制定专门安全措施。4、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柱的最大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午小于支柱的最小支护高度。5、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必须有护帮措施,防止片帮伤人。6、处理倒柱、歪柱、压柱以及更换支柱和拆修顶梁、支柱等时,必须有安全措施。7、工作面爆破时,必须有保护支柱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132--
8、建立健全支柱及其附属装置的正常和完好。9、改变单体支柱位置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安排专人监护,并清理好退路。10、施工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严禁动架子手把。11、处理冒顶前,人员站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将顶上松动的煤或矸石打下。12、接顶时,必须设专人观山,先用人工在煤壁掏梁窝,将大梁穿好,作好临时支护后用圆木、半圆木、木板、竹笆将顶接严实,必要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打上贴帮柱。13、接顶处理好后,打前探梁护顶,开动工作面溜子把片帮、冒顶到工作面的煤、矸运走。(二)掘进工和面防止冒顶的安全措施1、岩巷临时支护(永久支护部分)采用锚杆加挂金属网支护,喷浆巷道并及时初喷30-50mm厚砼加强支护,必要时加设点柱,点柱用直径不小于200mm的圆木或内注式单位液压支柱,且加设柱帽和垫板。局部采用锚索加钢带支护、采用锚网联合支护。煤巷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支护,按“三梁九钩”进行布置,每次炮后,进行敲帮问顶后,及时将前探梁移抵迎头。2、掘进工作面支护参数,根据《作业规程》中计算的参数来确定选择合理的支护材料,包括锚杆、锚索、锚固剂、锚网、喷浆厚度、混凝土标号等。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进行作业。如岩石破碎时,应加密锚杆。4、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5、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过程中随时要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用长柄工具站在安全地点进行,并有专人监护。6、爆破崩倒、崩坡的支架必须经修复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确保退路畅通。7、掘进工作面要准备至少3架备用棚,备用棚摆放距离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0米。8、根据岩石特性要采取不同的支护方式,达到合理的支护强度。132--
9、在松软的煤、岩层及地质破碎带顶底板不稳定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并坚持锚喷与架棚联合支护,采用短掘短支,并加强临时支护。10、岩石巷道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与锚喷技术,继续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巷道成型质量及单位水平。11、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转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12、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13、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14、软岩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全长锚固。15、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潮料。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16、由于临时支护是保证掘进安全、所施工的喷厚度不能支承顶板过长时间,故复喷前要先检查锚杆支护情况,锚杆不起作用或不合格时要及时补打。17、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导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18、锚杆必须用锚杆机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19、采用架棚支护的斜井巷道,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背实。巷道砌碹时,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破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0.5m。20、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21、采用架棚支护的巷道,架棚距离一般为0.5m,围岩较好的岩石巷道中支护架棚距离为0.8m,围岩破碎的煤巷中支护架棚距离为0.3m,支架要接顶、背帮,并有木板、竹笆等接实。132--
22、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23、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电设备、风水管、电缆等的保护,确保保护可靠后,方可爆破。七、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1、采煤工作面(1)根据矿井煤层及顶底板条件,选择DW22-300/100X外注式单位液压支柱。(2)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收尾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3)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及两巷维修,两巷高度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区队要安排专人负责。(4)要正常使用好液压支柱,必须保证支柱有足够的初撑力及工作阻力。首先要保证泵站的压力,并使整个液压系统要消灭漏液、串液现象,保持液压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移柱步距按《作业规程》中规定要够,支柱移过后成一条直线。(6)加强工作面两巷的超前支护。(7)技术部必须及时掌握、分析、预测地质变化情况,提供准确预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8)加强矿压观测(9)加强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工程。2、掘进工作面(1)爆破掘进时必须合理进行爆破参数设计,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小爆破作业对巷道围岩的破坏。(2)掘进按断面设计尺寸进行施工,确保巷道成形质量。按质量标准化进行施工验收。(3)若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巷道断面超宽、超高大于500mm时,必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锚索)或其它支护方式进行加固。(4)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采用钢梁前探支护齐全有效;锚杆支护应及时紧跟掘进工作面,最大空顶距应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执行。(5)锚杆钻孔应符合以下规定:132--
1)钻孔前根据设计要求和围岩情况定好孔位2)钻孔直径应与锚杆杆体、锚固剂匹配3)钻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过允许的误差范围4)钻孔轴线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控制在5之内5)钻孔中煤岩粉应在安装锚杆前清理干净(6)锚杆安装前应检查锚固剂性状。严禁使用过期、硬结、破裂等变质失效的锚固剂。(7)安装树脂锚固剂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数量和顺序进行。(8)树脂药卷搅拌时间按要求严格控制,同时要求搅拌过程连续进行,中途不得间断。(9)锚杆托板应紧贴组合构件或岩(煤)壁(10)顶板锚杆的安装扭矩不得小于120N;帮锚杆的安装扭矩不得小于80N(11)出现不合锚杆必须及时补打(12)组合构件应尽量与巷道壁面保护良好接触。当巷道壁面平整,组合构件无法贴紧时,应采用背板材料垫实(13)辅锚网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辅网时必须将网铺平接昆,网片间连接牢固,严禁出现网兜现象,必须及时处理,补打锚杆。八、爆破安全技术措施(一)炮眼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等爆破参数要符合设计要求。(二)要按要求进行装药,要装实,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炮眼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无炮泥或不实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裸露爆破。(三)炸药和雷管要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并要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相应级别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三级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四)保证炸药和雷管质量合格,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132--
(五)要按规定处理瞎炮,瞎炮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行管理制度严格。要实行“一炮三检查”(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制度和在“三人连锁放炮”(炮放员、班组长、瓦检员)制度,严禁放糊炮、明火放炮和一次装药多次放炮。(七)要设专职的放炮员,爆破工由专爆破工担任。(八)放炮员要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九)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爆型,并保证放炮器材合格。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时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十)放炮时,要按该巷、面的《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规定采取措施。(十一)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炮采工作面需进行爆破时,必须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十二)炮眼内发现异常情况,如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不准装药放炮。(十三)放炮母线和脚线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十四)在放炮地点20m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1/3以上时,不准装药放炮。(十五)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十六)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未使用及当班未用完或领药管后当班未进行爆破的爆炸材料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十七)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十八)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十九)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32--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2、装配起爆药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总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二十)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二十一)装药后,必须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构等机构等导电体相接触。(二十二)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炮眼深度小于0.6m,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3、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破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二十三)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若支架有损坏,或伞檐超过规定时,严禁装药、爆破。(二十四)爆破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132--
2、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3、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4、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5、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二十五)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起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二十六)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二十七)发爆器及其把手、钥匙,必须由该处当班瓦检员随身携带,爆破前准备工作做好后方可交由爆破工进行爆破,爆破完毕后及时收回。不到爆破通电时,爆破工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二十八)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二十九)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三十)爆破前,瓦检员或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矿调度室确认各警戒到位、人员撤出、警戒范围动力电已停好、瓦检员汇报瓦斯检查在0.8%以下后,方准向现场爆破员下达起爆命令。(三十一)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生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三十二)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三十三)爆破后,待到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时间以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报措施进行处理。(三十四)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132--
(三十五)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三十六)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2、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煤。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煤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4、处理拒爆的炮眼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三十七)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铜室附近30m范围内,严禁爆破。九、排水系统安全运行保障措施矿井试运转期间无下山开采,正常涌水量32m3/h,最大涌水量128m3/h。轨道石门及主、副、风井设有排水沟(断面0.25×0.25×0.2m),采区采面均设有水沟并派专人定期清理水沟。十、压风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一)矿井供压气设施1、压风设备:两台UD110-20/8型空气压缩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供气主管选用¢100mm钢管,沿副斜井敷设。2、压风机参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主机参数如下:排气量:(21.5m3/min)×1台排气压力:0.8Mpa电动机功率:110KW×1供气温度:﹤环境温度±10°(二)、保障供压气系统安全运行措施1、司机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2、空气压缩机必须有专职人员操作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操作。132--
3、空气压缩机启动前要检查压风机压力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是否正常4、空气压缩机启动前要检查机器各部是否正常,固定螺丝有无松动现象。5、检查电气保护是否可靠。6、压风机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起动。7、空气压缩机的起动必须在空载下进行。8、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小时不少于1次的巡回检查。9、必须使用专用压缩机机油,严禁采用其它油脂用为压缩机油。10、司机要坚守岗位,认真观察空压机人机操作界面,观察压力表是否指示正确,根据用风量随时增开或减开压缩机的次数,不用风时,应立即停车中止所有空气压缩机的工作,避免造成事故。11、维修人员,每天巡检供压所管路一遍,供压气管路有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12、维修人员,每天巡检空气压缩机一遍,查出隐患要及时处理。十一、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运行措施(一)矿井皮带运输矿井运输方式为皮带运输机运输,大巷刮板运输机运输。11401工作面(刮板运输机)→11401运输巷(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煤仓→主斜井(皮带)→地面煤场。1、主斜井胶带输送机1)胶带输送机选型依据主斜井地面标高:+1619m;井底车场标高:+1500m。主斜井巷道净宽2.65m,净高2.925m,净断面6.93m2,设计巷道坡度25°.铺设290m长,带宽800mm的胶带输送机一条,担负全矿井的煤炭运输任务。2)胶带输送机主要参数皮带宽度B=800mm,带速度V=1.6m/s,运输能力Q=200t/h,输送距离L≈270m,提升高度H≈114m。胶带:钢丝芯阻燃带132--
电动机:110KW拉紧装置:液压(二)矿井提升1、副斜井1)设计依据巷道净宽2.65m,净高2.925m,净断面6.93m2,斜长280m,采用JK-2×1.5矿用提升绞车,电机功率240KW。工作制度:每年工作330天,三班生产。井口标高:+1620m井底车场标高:+1500m斜井倾角:25°斜井斜长:280m最大班提升最:提升矸石:4.42t/班设备、材料等:8次/班下井人员:75人/班最大提升件重8t提升容器:0.75m3固定式矿车,挂2车矸石。2)设备的选型提升设备采用JK-2×1.5矿用提升绞车,采用斜井串车提升,最多可挂3车矸石,钢丝绳为24mm,最大提升速度3.17m/s,最大班设计作业时7h。(三)、提升、运输安全措施1绞车提升运输安全措施1)、各种提升、运输岗位工种(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提升运输管理规定执行。2)、各提升、运输岗位工种(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对本岗位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进行当班全程适时检查和按规程措施正确操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停产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接到汇报必须作好记录,及时安排专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132--
3)、小绞车的安装、设计应包括绞车选型验算、绞车在巷道中的相对位置、安装平面布置图、过卷距离的校核,钢丝绳的选型验算、容许提升的矿车数量及最大重量、基础尺寸及安装的技术要求等内容。4)、轨道斜巷禁止行人,若需在该巷道进行检查维护维修等工作时,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5)、兼作行人的斜坡巷道,提升、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制度。斜坡上、下车场及各偏口信号工负责提升运输前,将巷道内的人同撤出,并做好提运期间的警戒工作,防止人员窜入提升运输巷道行走、工作、逗留,防止人员爬、蹬、跳矿车。6)、各单位安排斜坡提升运输工作时,必须分工明确,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工作的内容、安全技术措施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7)、斜坡提升上、下口悬挂“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警示牌和“正在行车,禁止行人”的红色警示灯箱,斜坡巷道中每隔40米设置一红色警示灯,灯箱及警示灯绞车运行时自动发光。8)、斜坡提升、运输,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的“一坡三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安全设施。“一坡三档”处于常闭状态,只有正常提升、运输矿车接近将通过时才许打开,车过后及时关闭。9)、斜坡提升、运输信号规定为“一停、二拉、三放、四慢拉、五慢放”,皮带机、刮板机规定为“一停、二正开、三倒车”,信号打点工必须发号清晰,收号人必须执行回点话询问制度。斜坡提升、运输车提放到位后信号工必须施发停点,严禁信号工发提放信号后离开警戒岗位去干与工作无关的事。10)、提升运输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悬挂完好牌、责任牌。11)、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安设完毕,投入使用前安装单位告知机电业务部门及安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发放《提升、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准用证》,方可正常投入使用,参加验收的部门有安监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通防队、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未经组织验收,不得擅自投入使用。12)、齿轮传动机构必须装置全封闭型的防护装置。13)、防护罩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的基础上,拆卸、调节时必须使用工具。14)、使用的防护罩不允许给生产场所带来新的危险。132--
15)、提升、运输装置设备质量要符合煤矿要求。16)、提升装置必须装设下列保险装置:防止过卷装置、防止过速装置、过负荷和欠负荷装备、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松绳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装置。17)、每天必须检查提升钢丝绳、绞车、连接装置、过卷装置、制动闸和自动保险装置等,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提升钢丝绳要按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18)、钢丝绳头固定在滚筒上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绳孔不得有税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开成税角,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19)、提升装置有声光兼备的信号装置。车场之间、车场和绞车房之间除有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直能电话。20)、严禁蹬钩和矿车乘人,行车时,应发出声光警示信号严禁行人。21)、副斜井严禁行人,如检修设备,必须停止提升。有提升装置的一般斜巷,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22)、在副井及斜巷均设置防跑车装置“一坡三档”,并保证其可运行。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辆或区段的阻车器;在副井井口房接近变坡点处,设置逆阻器;在井口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串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的挡车栏。23)、井下使用的提升设备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符合煤矿使用标准的防爆合格产品。24)、运输巷道内必须设计人行道,其宽度符合设计规定,并在适应位置设备躲避硐,以保证行人安全。25)、严禁使用矿车、材料厂和平板车运送人员。26)、行人不能在轨道上行驶,必须随时注意是否有车辆通过,在需要横跨轨道时一定要看清没有来车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通过。27)、巷道中行人,必须走人行道。28)、行人在矿车来时,必须尽量射进躲避硐室,若无躲避硐室时,要紧靠巷壁,站在不动,等待矿车通过。各车场设有信号和躲避硐室,要求行车不行人,等候硐室具有足够的空间。132--
29)、人力推车时: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防洪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寺主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若局部通风机附近推车,必须注意前主是否有人。30)、保证轨道的铺设质量,并在副斜井及提料斜巷均设置防跑车装置,防止跑车。2、皮带运输机、刮板运输机运行安全措施1)、对胶带输送机的打滑、跑偏、撕裂等预防,选用综合保护装置,选用阻燃、抗静电输送带和托滚;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和防跑偏装置;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主要运输巷道内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人行跨越带动输送机处置过桥;机头机尾、联接罩防护装置要齐全。2)、皮带输送机头机尾、联接罩防撞装置齐全,需过人的地方有过桥;3)、皮带输送机无跑偏现象(皮带后擦架子、吊耳或超出托滚20mm为跑偏);4)、皮带输送机托辊齐全,转动灵活;上托辊间距不大于0.5m,下托辊间距不大于3m;吊挂耳不用铁丝代替;5)、皮带输送机机头机尾有500mm以上的行人空间,皮带输送机皮带及下托辊与底板的间距大于50MM;6)、皮带输送机机头有不少于4只合格的灭火器,0.2M3灭火砂;7)、皮带输送机皮带接头两端破坏程度不超过50MM;不用铁丝连接;8)、皮带输送机吊挂必须成线;落地皮带不用挂铁丝吊挂;9)、刮板输送机要有回头煤坑,不飘链、无错环;10)、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要有压柱、压柱要稳固可靠;11)、刮板输送机刮板及螺栓齐全;无反刮板;12)、刮板输送机要平、直;机关使用支撑架;13)、刮板输送机减速器不漏油;132--
14)、刮板输送机防护装置齐全;15)、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16)、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17)、刮板输送机司机在机头、机尾附近工作时,还应注意机头、机尾翘翻引发的碰人事故;、18)、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要有500MM以上的行人空间;19)、刮板输送电机离地高度不得低于50mm;20)、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不准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用手调整刮板链;21)、不允许用刮板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以外的设施和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十二、供电系统安全运行措施(一)供电系统的建设情况小河头煤矿供电电源为10KV地面变电站,一回10KV电源引自柏果变电站,另一回10KV电源引自盘关变电所。安机容量3260KVA,安装主变压器六台(井下四台地面二台)。两路供电电源供电可靠,为矿井提供电源。供电情况:地面变电所设置S11-800/10/0.4KVA低压变压器二台,组合式开关柜7台向地面低压负荷供电。担负副井绞车房、主风机、瓦斯抽放、矿井水处理站、压风机房、材料库、机修车间等低压用电。132--
由地面变电所设置2路10KV高压下井至井下变电所向井下供电。井下变电所安装1660KVA,其中:KBSG-630/10/0.69KVA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2台,作为井下除局扇以外设备的动力电源;KBSG-200/10/0.69KVA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2台,作为局扇专用电源;主、副斜井照明灯采用DGS-60/13A隔爆节能泛光灯,照明干线采用MY型阻燃橡套电缆。(二)、供电系统安全运行措施完善井上、下供电系统,对矿井下供电及主通风机、提升机、局部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站等重要设备实行双回路供电;加强停送电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杜绝约时停送电;井下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完善短路、接地、漏电保护,消除电气失爆,正确使用煤电钻综保、皮带综保;做好电气火灾的监测、监控工作,加强防灭火设施、设备的配置、管理;实施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主排水设备保持低水位排水;安设避雷装置;消除违章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加强电气操作的绝缘防护;严格电气设备检查、维护、修理,重要备用设备检修完好待用;落实电力供、用、管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供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职工供电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防范供电故障能力。1、矿井10KV变电所供电电源线路为独立的两个回落。即使其中任一回路出现故障,另一回路也能确保安全供电。2、供电线路的导线按上级规定安装振锤使其消除共振疲劳。两回10KV线路全线安装双避雷线(不论有无避雷线,每基杆塔的铁横担有接地),防止雷击,保障线路安全运行。3、矿井变电所内电气设备的布置,均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及要求。4、矿井变电所位置选择时考虑了山洪、崩塌、滑坡的威胁。5、矿井10KV变电所建筑物按Ⅱ级防火等级考虑,采用防火材料修建,主控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均采用外门防火门。对于变电站建筑物及电气设备,设有一定的消防灭火措施。132--
6、矿井10KV变电所安装了避雷针,所有的电器设备及金属体均与接地网多处相连,使接地电阻不大于2欧姆,以消除漏电事故对人体造成的危害。7、矿井变电所高、低设备的选型设计及安装均严格按照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避免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为保障矿井安全,地面各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站、等均为10KV双电源、双回路供电。所有10KV馈出线都安装了速断、过电流、过负荷及单相接地等保护。在变电所继电保护整定时,保证速断保护动作灵敏度大于1.25,过电流保护动作灵敏度大于2.5,矿井的两台主要变压器安装了差动,过电流,过负荷及温度信号保护等,所有的保护设备动作灵敏度达到规程要求。8、矿井变电所室外电缆沟及管道沟的盖板密闭勾缝,变电所电缆出口与室外电缆架接缝处应封堵严密,坚决防止小动物的进入。变电所内不得存放粮食及其他食品。9、矿井变电所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助燃物。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沙箱和灭火器械。变电所各通道畅通,门向外开启,以利于事故时人员安全疏散。10、为防止非本所人员进入变电所,矿井就电所和工业场地之间有一定的安全距离。11、防止电火花①井下供电电缆的连接采用隔爆接线盒可靠连接,隔爆接线盒或电缆铠装层可靠接地;②采用阻燃、抗静电运输胶带,机架可靠接地;③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④井下通信、信号和控制装置均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132--
⑤井下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等作业。12、防雷电事故①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了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②通信线路在入井入安设了熔断器和防雷装置。13、本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下各配电所及其他场所均选用隔爆型真空开关。14、防止井下电气着火①井下固定敷设的电缆,采用煤矿阻燃、抗静电型电力电缆。电力变压器选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或干式变压器。其他电机控制设备选用矿用隔爆兼本安型和矿用隔爆型设备。②井下配电所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门,机电硐室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15、配电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的设备分别编号,标明用途:①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所有工关的机械闭锁装置均能可靠的防止撤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②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容易碰到裸露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父亲加装护罩、遮栏等防护措施。16、井下各掘进工作面施工时,采用“双电源、双风机”132--
。若因风机或供电电缆故障时,另一备用电源和风机能立即投入运行,避免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17、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都应可靠接地。18、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中搬迁前,必须断电源,并经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方电,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19、操作井下电器设备时,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127V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20、井下变电所安装具有内置检漏继电保护的开关,并每天定时做跳闸试验;主接地装置,局部接地装置,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设,电煤钻综合保护装置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主接地和辅助接地极,保证在漏电情况时能立即跳闸。十三、瓦斯抽放设备安全运行措施(一)瓦斯抽放系统的建设情况1、抽放瓦斯方法本矿井在地面设置高负压、低负压联合瓦斯抽放站。井下煤层预抽和工作面抽放瓦斯通过抽放管路集中排送到地面。根据煤层赋存条件,瓦斯涌出和采区巷道布置形式,11401炮采工作面试生产期间,采用在本开采层施工本煤层顺层钻孔高负压预抽,采用低负压采空区埋管抽放措施。2、抽放设备及抽放管路系统选型安装(1)抽放管路系统132--
在地面设置高负压、低负压联合瓦斯抽放站,井下煤层预抽和工作面抽放瓦斯通过抽放管路集中排送到地面。地面回风斜井及采区内布置瓦斯抽放主管及顺槽抽放支管,井下抽放均采用煤矿瓦斯抽放钢管。高负压抽放瓦斯井下主管,主管规格为377mm,顺槽支管规格为200mm.低负压抽放瓦斯井下主管,主管规格为426mm,顺槽支管及工作面支管规格为200mm。(2)抽放设备矿井高负压抽放真空泵选用:2BEC4-400型水环真空泵两台,配110KW,380V矿用防爆电动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矿井低负压抽放真空泵选用:2BEC-420型环式真空泵两台,配160KW,380V矿用防爆电动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3、抽入设备电源及通讯瓦斯抽放站二回380V低压电源引自风井工业场地10V变电所不同母线段。均为一回工作一回备用。瓦斯抽放站设有直能矿井调度室的电话。4、防雷瓦斯抽放站及其管路、瓦斯储气灌均按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第一类建筑物防雷要求,设置避雷装置(避雷针两根),防止雷击并防止雷电波侵入井下。(二)瓦斯抽放设备安全运行措施1、瓦斯抽放泵站位置应设在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以及居住区不小于50m。2、泵站和泵站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3、泵站必须用阻燃材料建造,周围用围墙或棚栏保护。4、瓦斯抽放泵及其附属设备,一套运行一套备用。5、泵站应设有专用的供电和通讯线路。6、管线安装应平直,转弯时角度不应小于90°,管径要统一,变径时须设计过渡节;管路要设调节阀门、放水器;7、司机岗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132--
8、真空泵运转前司机应详细检查与试验抽放管路是否漏气;螺丝有无松动,润滑部位油量、油质情况;水池、水量及水质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循环及防火装置是否正常;机座是否完好,并调节填料松紧程度;排放火器管道中积水;关闭不运转洋的进、排气管阀门。9、瓦斯泵在运转时,如危及到设备或人生安全,应立即停泵;如突然停电,应先拉电源开关,然后按停车操作顺序进行停车。10、抽放瓦斯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必须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并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11、泵房内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泵房内不准堆积杂条及易燃易爆物品,并备用足够的灭火器材,对抽放机械及电器设备经常维护保养,擦试干净,进排气管不漏气,操作灵活,防回火装置完好。12、每班都要检查排气管路的闸阀是否漏气,防止瓦斯溢入房内,天窗通气保持良好,每4小时检查一次泵房内有无瓦斯,泵房内应配置瓦斯警报仪,其浓度不得超过0.5%,井下泵房必须检查所有能往泵的巷道20M以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13、如遇真空泵和电动机任何部分温度超过规定:真空泵在极限工作时,泵内发生爆裂声伴随着功率消耗增加而出现异常时;抽放CH4浓度低于规程规定时;各种仪表不正常时;供水中断或大量减少时都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情况。14、抽放工区、及各掘进工区瓦斯管放水人员要及时放出放水器内的存水。抽放工区每班派维修人员巡检瓦斯管路,瓦斯管路有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十四、主通风机安全运行措施(一)主通风机建设情况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主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专用回风。井下各采煤工作均利用矿井主要通风机全负压通风,各回采工作面均设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无串联通风。井下各机电设备硐室,均处于新鲜风流中。掘进工作面利用局扇压入式通风,使用长距离通风的抗静电、阻燃性能风筒、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局部通风机型号为FBJK-N06.0/2×11KW对旋式隔爆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安设在进风巷道内,且距离掘进巷道回风口大于10M。、2、矿井安全出口设置132--
本矿主、副斜井、风井均作为安全出口,在回风斜井井口处设置了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井下各采区内,回采工作面均有上下两个安全通道(即回风顺槽和运输顺槽)。通过车场或联络巷道分别与各个井筒相连。为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井下井巷交叉点设置有路标,表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3、矿井通风设备通风系统设备选型、系统设施构筑均按设计施工。回风斜井地面安装2台FBCDZ№16型75KW×2对旋轴流式通风机;风机配2台防爆电动机,单台电动机配单级叶片运行。工作方式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二)主通风机安全运行措施1、为确保通风,主扇装备两台,其中一台运行,一台备用;并采用双回路供电,风井井口安装防爆门;2、主通风机司机,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3、继电器整定合格,各保护装置灵活可靠;电动机接地良好;各指示仪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4、主要通风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允许先停机后汇报:1)各主要传动部件要有严重异响或意外振动;2)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冒火;3)突然停电或电源故障停电造成停机,先拉下机房电源开关后汇报;4)其他紧急事故或故障。5、通风机应进行班中巡回检查。巡回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内容为:各转动部位应无异响;轴承温度不可超限;电动机温度不超过厂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各仪表指示正常;电动机和电器的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电压应额定值±5%范围内,否则应经主管技术人员审核,确定是否继续运行,地面进风侧门固定牢固。6、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处理经过,必须及时填入运行记录。7、主要通风机轴承润滑:滑运轴承每200-250小时换油一次,日常运行中要及时加油经常保持所需油位,滚动轴承用二硫化钼或钙基脂润滑,油量不大于油腔的三分之一,禁止不同油号混杂使用。132--
8、备用通风机经常保持完好状态:每一至三个月进行一次轮换运行,最长不超过半年;轮换超过一个月的备用通风机应每月运行一次,每次不少于一小时,以保证各通风机正常完好,可在10分钟内投入运行。9、主要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1)司机接班前禁止喝酒,接班后不得睡觉、打闹;2)司机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3)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10、采用电动机反转反风,人工闸死,反风后必须保证10min内改变井下风流方向。十五、防止雷电入井措施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引出井口的接地体相互间距在20米以上,接地电阻不得大于2欧姆 。1、通讯线路在入井口装设一组熔断器和避雷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欧姆。2、所有伸向密闭区的钢管、钢轨和电缆等必须撤出或断开,相距20米以上,否则不得密闭。十六、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措施1、矿灯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煤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煤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2、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破裂、亮度不够、灯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3、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卸、敲灯、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4、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煤管理单位及矿调度并及时追回矿灯上架充电。5、矿煤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并装有短路保护器。132--
第七章矿井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救援的范围大丫口煤矿矿井范围内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事件或灾害,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三、救援优先的原则:1、受困人员和应急人员安全优先。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四、重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矿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的指挥工作。总指挥:尤香甫副总指挥:许健、尤发举、封波成员:吴秀高、黄河港、袁明多、黄照宇、徐利、邓海五、指挥部职责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救援措施、方案。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或预案。4、评估事态发展管理方式,决定采取的补充措施或方案5、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事件或危害情况。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救援。7、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其他人员的安全。8、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和后勤等方面,以保证现场救援行动。132--
9、批准新闻发布。10、宣布应急救援恢复和应急结束。11、决定各类事故救援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调度室,主任由安全科长兼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六、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接受各类事故或灾情报告,请求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人员到调度室集合。3、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救援人员到事故现场或指挥的地点。4、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各种碰头会,协调各单位救援工作。5、组织协调对外救援等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应地记录。7、组织协调各类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七、救援指挥部成员具体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和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计划。3、生产矿长,根据矿长命令和计划规定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4、安全矿长,根据救灾指挥部确定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以及规程规定,对抢救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有效的监督,并对入井人员进行控制。5、技术员负责准备好必须的图纸和资料,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6、通风队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通风工作,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7、有关区队长负责查明留在本区或工作面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的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见的事故性质、范围和事故原因等情况详细如实的报告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任务。132--
8、机电矿长负责停送电及机电的所有其他工作。9、保障部长负责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命令,及时发往指定地点。10、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并按计划规定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情况,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待命人数。11、办公室主任负责伤员运输及新闻发布等工作。12、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次序,并负责井口戒严。八、现场抢救小组组成及职责组长:吴秀高副组长:许健成员:尤发举、徐利、邓海、杨卫华杨俊封波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救援的具体实施,控制事故发展,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现场抢救小组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落实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九、工作程度(一)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要立即召集有关成员,对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根据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颁布以及救灾的人力、物力等情况,研究制定严密的抢救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向救护人员下达指令。(二)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专业小组成员单位赶到指挥部,要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和各自职责,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提高效率,迅速有序地展开救援工作。(三)事故的报告:1、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跟班干部、班长、安全员的带领下,按灾情轻重,进行现场分析事故种类,确定消灾或撤离,同时就近电话汇报调度室。2、应急救灾原则步骤132--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火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按应急救援组织的各成员通讯号码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县安监局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到灾情消除,恢复生产。具体救灾指挥程度为:(1)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并派有关矿级领导或部室负责人去主抽风机房、压风机房督促工作,保证主要通风机及压风机正常运转。(2)调度室负责通知有关区队、矿灯房、检身房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人数及姓名,以便对灾区人员数量和颁布情况进行分析。通知有关准确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3)指定一名副矿长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和检身房;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不准下井。(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5)井下救护基地的选择应由矿井救灾总指挥根据灾区位置、灾变范围、类别以及通风、运输条件等予以确定,满足以下要求:①设在不受灾变进一步扩大而波及的地区,但离灾区又要尽可能的近,以便于救护队进出灾区,执行任务。②在扑灭火灾,处理瓦斯燃烧或爆炸事故时,基地应选在风流稳定的新鲜风流区域。对冒顶、水灾等其它灾变,选择在风流稳定的地区即可。③要有一定的空间,以保证救灾活动和救灾器材的储备④方便运输,保证通风,条件具备时安设好照明器材。(6)井下救护基地应有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分队和急救医生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救灾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用必要的救护装备和器材,设有明显的灯光标志。(7)视灾变的情况,基地可向灾区推移,也可以退离灾区。但必须取得矿山队指挥员的同意,并通知救灾指挥部和在灾区工作的小分队。132--
(8)选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安全岗哨应设在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与新鲜风流交叉的新鲜风流处,站岗人员的派遣和撤消由井下基地指挥决定。其职责是:①阻止未佩带氧气呼吸器的人同单独进入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和危险地区。②将从有害气体积聚的巷道中撤出来的人员引入新风区,必要时实施急救。③观测巷道和风流情况,并将有害气体、烟雾和巷道的变化情况迅速报告救灾指挥部。进、出风井也应设立安全岗哨,阻止非救灾人员下井,防止在井口附近出现火源。(9)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或直到医院。得知人员受困的灾区时,一方面与受困人取得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救灾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抢救。(10)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救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并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如果救灾过程中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应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抢险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11)井下撤出人员的抢救任务完成后,总指挥应投入二线、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队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确定。(12)总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情况后,应命令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矿井事故应急救援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人员检查核实。总工程师提出的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过慎重研究,总指挥部批准处理方案后,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争取得到支持。(13)根据掌握的灾情和处理方案的要求,应对救护队员做好战前思想动员。一切工作无误后,决定行动时间,到时立即投入战斗。132--
(14)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15)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段时间后,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生产系统,使之正常运转,特别是通风系统。(16)当各个生产系统恢复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救灾指挥部结束工作。十、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井下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1、处理要点:(1)询问要点:获悉井下发生爆炸后,矿长或矿级领导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然后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决定,下达救灾命令。①爆炸地点及其波及范围②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③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等通风构建物的损坏情况等)④灾区瓦斯情况(瓦斯浓度、烟雾大小、一氧化碳浓度及它们流向)。⑤是否发生火灾⑥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风机房水柱是否有变化等)(2)分析判断的主要内容:①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风机房水柱计读值变化情况,判断通风系统破坏程度。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时,说明灾区巷道冒顶垮落,通风系统被阻。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小时,说明灾区风流短路,可能是爆炸后引起火灾,高温烟气在上行风流中产生火风压使通风机风压降低。②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若连续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阻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在高温热源,则能产生连续爆炸。③能否诱发火灾④可能影响的范围(3)作出决定,并下达命令132--
①切断灾区动力电源②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③向上级主管汇报灾情④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⑤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⑥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⑦救护队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⑧命令事故救援后勤保障组准备救灾物资,医疗组做好抢救伤员准备工作。2、启动预案和处理方法(1)井下发生与其爆炸事故时,一般有较大声响和较强的冲击波以及煤尘飞扬。如发生以上情况,井下发现的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详细说明冲击波的方向及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矿总值班应立即根据汇报情况命令受影响地点工作人员,由各单位现场跟班人员组织好按照避灾路线有组织地撤出危险区,现场跟班区队干部要组织教育职工不要惊慌乱跑,要互相帮助,服从指挥,迅速转入进风流中。①在灾区附近未来得及撤退人中间,要迅速戴上自救器,若来不及戴上自救,背向空气震动方向,脸向下,卧倒在水沟里,若使用自救器有困难时要用湿手巾堵住嘴和鼻孔,头要心量向下低。②人员在撤出灾区过程中,如因避灾路线受阻无法通行时要设法到安全地点去或在坚固的支架下卧倒,利用压风或在避灾硐室内戴好自救器,发生求救信号等待救援。、③在发生灾变事故时,在探明事故发生地点、范围的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以利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④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护,组织有关人员弄清有关情况,拟定处理事故计划,矿应及时会同救护队按计划进行抢救,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灾区。⑤处理灾害事故时,救灾人员要从进风流中进入灾区,禁止从回风流中进入。⑥根据反映目前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管路系统图制定灾变处理方案。132--
(2)瓦斯爆炸处理方法:①掘进巷道瓦斯爆炸事故爆炸发生在掘进巷道时,在一般情况下,通风设施通常被破坏,灾区处于停止供风状态,救护队伍到达现场后,要全面侦察,查明火源、温度和瓦斯浓度情况。如果需要开启局扇供风时,必须根据侦察情况,综合分析,请求总指挥后再确定,不得贸然行事;如果爆炸后,巷道破坏严重,救护队在探查灾区之前,要先进行冒落区进行支护,然后再进行灾区侦察或抢险。②采煤工作面及其附近巷道瓦斯爆炸事故采煤工作面不论任何地点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抢险救灾工作都必须集中最大人力、物力,进行救灾。如果风流畅通就在入风侧配合抢险救灾,如果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抢险救灾工作要由佩戴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进行。事故破坏了通风系统以后,指挥部要根据不同地段,安排救护队员或多方面人力抢修,以最短的时间恢复正常的通风系统。如果爆炸引起火灾事故时,首先到达现场的救护队员,必须在救人的同时,用灭火器材对火源彻底扑灭。火灾扑灭不了,要立即请示总指挥,设封闭将火区隔绝。(3)处理措施:①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爱威胁区域的人员在接到通知以后,也要及时按一定路线撤离。②采煤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受灾人员要以事故区为中心,分别由上、下顺槽撤退,转入安全的进风巷道。③避灾时,遇险人员在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按通风人员、救护人员、救灾人员的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④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4)避灾措施在发生瓦斯爆炸及火灾事故时,灾区人员无法迅速撤离时,应考虑下述方法避灾:①迅速转入避难硐室,关闭隔离门,打开压风自救器,防止有毒气体侵入。132--
②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的人员要沉着、冷静、不能大喊大叫,尽量少做大的动作,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定时敲打管子、铁轨等发生呼救信号,等待救援。③避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④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无其他巷道躲避或来不及撤离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要迅速背在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扑在水沟里。有湿手巾的用毛巾堵住嘴和鼻子,以隔绝火焰和防止高浓度的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冲击波过去后,迅速戴好自救器,撤退到安全地点。(5)停电措施①发生灾害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对事故区域停电。②事故区电工应立即将采区变电所通往受灾害威胁的各个工作面的电源切断。③事故区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的浓度,确认瓦斯不超限时,方可向救灾指挥部汇报,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需要排放瓦斯的地点,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排放。(6)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①事故发生后,必须首先组织矿山救护队侦察灾区,要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巷道支护,并要将现场情况详细记录好,特别是要查明通风情况、瓦斯浓度以及有无发火。侦察过程中要及时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②事故破坏了通风系统时,矿领导以及通风部门要组织多方面的力量进行抢修,供应部门要及时提供所需的材料。③井底车场或主要入风道发生火灾时,总指挥可依据反风演习措施进行反风或减少风量或利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处理。④在处理瓦斯事故前,首先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⑤对于火灾,应积极采用直接灭火的方法,如无直接灭火时,可采用封闭法,隔绝灭火。⑥132--
处理采区火灾时,不要轻易停掉局扇,要采用风流短路或其它控制风量的方法。(二)煤与瓦斯突出应急预案1、应急处理基本程序当调度室接到井下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汇报后,要立即启动下列应急处置程序:下令立即撤出灾区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或避灾,停止井下供电,同时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上级单位汇报(独立煤矿要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召请矿山救援队和医疗救治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到位并立即开展工作,派遣侦查小分队进行灾情侦察、人员救治,进行灾害的初步评估,根据灾情制定救援方案,救援队现场抢险救灾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2、应急处置原则1)、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时的应急原则:(1)在采煤工作面发现有突出预兆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人员迅速向进风侧撤离。撤离中快速打开隔离式自救器并佩用好,迎着新鲜风流继续外撤。如果距离新鲜风流太远时,应首先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2)掘进工作面发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时,必须向外迅速撤至防突反向风门之外,之后把防突风门关好,然后继续外撤。如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用自救器不能安全到达新鲜风流时,应在撤出途中到避难所或利用压风自救系统进行自救,等待救援队援救。2)、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后的应急原则:(1)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立即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并迅速外撤。(2)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时间不够,可到矿井专门设置的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置处暂避,也可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管子的螺丝接头卸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保持联系。充分利用“三条生命线”,提高生存能力。(3)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开展自救互救工作。3、事故的现场处置1)、应急处理的原则和措施132--
(1)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要立即组织人员正确配带好自救器;引领人员迅速沿进风侧外撤至新鲜风流中。(2)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和现场灾难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值班员报告。(3)安全撤离时要正确配带好自救器。撤离时要快速、镇静、有序、低行。(4)如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破坏或遗失迷失行进的方向时,撤退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退。(5)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6)在撤退途中,如果退路被堵或自救器有效时间不够,可到矿井专门设置的井下避难所或压风自救装置处暂避。(7)如附近没有避难硐室,要寻找有压缩空气管路的巷道、硐室躲避。要设法将压风管子的螺丝接头卸开,充分利用压风空气,延长避难时间。要在避难处外设置标示,要有规律地不间断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8)在撤退途中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或有空气震动冲击波时,应立即背向声音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脸向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放低。有水沟的地方要躲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掩体后面,用衣服或其他不易燃物件将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尽量遮盖,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肤。(9)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复苏方法为:立即将伤员移至新鲜风流中,使之尽快与有毒有害气体隔离,将口中妨碍呼吸的东西去除并将衣领、腰带和上衣解开,脱掉胶靴使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不致受阻,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对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10)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矿值班报告,并按矿应急预案程序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部门负责人等人员报告。(11)矿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还要通知有关单位的人员查清事故灾难地点人员人数。通知相关单位的人员集中待命。2)、自救互救;3)、现场救援具体措施132--
(1)迅速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应切断井下电源。如果停电无被水淹的危险,应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有淹井危险时,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保留中央水泵电源,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3)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风和反风,以防风流紊乱扩大灾情。以最快和最大的风量送入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巷道,并注意回风区域不得有人员和带电的机电设备,防止引爆瓦斯或人员窒息。积极迅速地抢救遇难人员,对被窒息的遇难人员以最快速度给予机械苏醒和人工呼吸。(4)如果通风系统及设施被破坏,应设置风障、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在恢复突出区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道。回风流应尽量避开已封闭的火区,必须经过时,要严格检查火区封闭情况。同时,排风井口50米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站岗监视。(5)派出救援队携带灭火器材,到井下侦察情况,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6)清点井下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员。(7)若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等措施积极灭火。若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总进风道隔氧措施将火扑灭。(8)救援中当发现突出点有异常情况,可能发生二次突出时,要立即撤出救援人员。(9)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严密监视原有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出现新火源,防止瓦斯爆炸。(10)派人到进、回风井口及50米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界,熄灭警界内的一切火源,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警界区。(11)清除突出洞穴的穿梭出煤时,必须加固好突出洞穴前后巷道及巷道邦顶,防止二次突出。(12)当井巷有堵塞时,必须首先采用局扇进行通风,在通往回风侧的路口外,设置岗哨,严禁人员进入,待正常通风、瓦斯不超过规定后,方可撤除岗哨。(13)若突出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处理火灾或爆炸事故进行救援。132--
井下煤与瓦斯突出时避灾线路:a.回采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人员从工作面运输巷→井底车场→副斜井(或主斜井)→地面。b.114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1402工作面人员由掘进工作面→运输顺槽→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c.11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1402掘进工作面人员由掘进工作面→11区段材料巷→副斜井→地面。井下各机电硐室内工作人员、各辅助生产操作人员及其它流动工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地点按井下避灾原则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逃离路线及作业规程,并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检查,务必使井下每个工作人员熟悉掌握。5)、注意事项(1)灾区人员在佩带隔离式自救器逃离现场时,要正确使用好自救器。同时要注意均匀的行走节奏,严禁小跑或大步前进,防止吸气过量,造成人员窒息。要均匀呼吸,不能用力吸气,防止出现意外窒息事故。(2)在抢险救援器材选择使用上,要根据事故性质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佩带的救援器材。在使用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器材。(3)要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进行救援工作,制定救援对策和救援措施。严禁违反《煤矿救援规程》进行违章操作。救援措施的执行更要严加把关,要严格按照《矿山救援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4)现场自救和互救应注意:①首先对自己进行有效的自救。②在互救前应了解现场顶板、气体、支护、电器设备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互救工作。③在互救时应按“三先三后”的原则进行互救处理。④根据现场情况,在选择避灾地点时要充分考虑靠近压风管、水管和通信线路的地方,利用“三条线”,提升生存能力。(5)应急救援工作注意事项:①救援队要提出书面侦查报告和救援报告。132--
②用书面形式记录救援的程序、执行的救援命令、各类检查表、专家书面报告等。③救援人员的装备必须符合《矿山救援规程》要求。④在救援过程中要注意次生灾害诱发的其他事故的发生,十分注意救援过程的事态控制,保护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6)、报警电话:调度室:0857-3575208(三)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1、处理要点处理火灾事故时,在灭火行动上要果断迅速,不能犹豫不决,错失良机。矿领导在接到报警通知后,要按照《矿井事故应急救援计划》及火灾事故实际情况行事,实施停电撤人等紧急措施,立即报告县救护队调度室,建立救灾指挥部,制定救人对策。在制定对策时要设法避免引起瓦斯爆炸。2、应急救援程度(1)接警: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矿井的报警电话时,要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井下被困人数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当日矿总值班和总指挥进行汇报。(2)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标准,如果着火区域损失严重时,要立即命令启动重特大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否则,应密切关注事故矿井的灾情,组织救援。3、应急启动及处理方法(1)矿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矿调度室待命。(2)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协助总指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救援工作由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4)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组织自救和互救,要迅速佩戴自救器,按照本工作区域的火灾事故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是地设法切断灾区电源。132--
(5)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力争在火灾初期把火扑灭。(6)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硐中(或进入临时构筑避灾硐室)等候营救。(7)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8)救护队到达矿山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火灾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9)待侦察清楚灾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救灾方案。(10)制定方案的原则、①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②发生火灾后,先切断灾区电源后再灭火③采用直接灭火和有效的通风等措施,控制火灾扩大(11)扑灭火灾时,人员必须站在进风侧,同时要注意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伤人。(12)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首先设法切断火区电源,采用与火灾类型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发生易燃支护材料和油脂着火时应首先选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井下发生煤体燃烧时首先要切断火区电源,然后再采取隔离等措施进行灭火。、(13)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火区所在地点、范围和通风瓦斯等情况,制定措施,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式,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和逆转,以便救人和灭火。(14)为防止火灾扩大,需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采用反风时,应组织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后再采取此项措施。(15)掘进巷道的灭火132--
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通风机正常的的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矿山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通风的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随便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已经知道发火巷道内充满大量瓦斯,在不要需救人的情况下,指挥员不得派救护人员进入火源地点冒险或抢险。充满大量瓦斯的独头巷道,虽然已经通风,但瓦斯含量迅速增加,也不得入内灭火。独头巷道内修建密闭墙来封闭火区,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在扑灭掘进巷道内火灾时,矿山救护队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独头巷道迎头发生火灾,瓦斯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清查火源,防止复燃引起爆炸。火灾发生在独头巷道的中段时,灭火人员必须注意火源以内的瓦斯,严禁用局扇风筒把已积聚的瓦斯排出经过着火点,情况不明,则远距离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在瓦斯不超过2%时,灭火时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果瓦斯超过2%仍然在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进行远距离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巷道的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上山独头煤巷不管火灾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扇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封闭。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不超过2%可直接进入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16)平巷、石门和其它水平巷道中的火灾平巷、石门或其它水平巷道中发生产火灾时,要选择有效的通风方式,如反风、短路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流运行。水平巷道中火灾蔓延,也要从进风侧进行灭火,否则进行云距离封闭。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通风,根据爆炸性混合气体浓度确定增大或减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面有进风巷道时,为了迅速救出工作面人员或阻止火势蔓延,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使遇险人员自救退出,若采用减风量救人时,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或瓦斯积聚。(17)采煤工作面的火灾132--
采煤工作面着火初期,现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要尽力用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并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果火势发展较为严重,现场人员要沿着避灾路线立即撤离,由救护队员实施灭火或封闭。当采用封闭法处理火灾时,采煤工作面入风巷和回风巷堵塞墙的位置,可根据密闭墙内巷道的容积、瓦斯超限所需要的时间等因素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入巷附近,在有瓦斯爆炸危险情况下,要先建立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再砌封密闭墙。(18)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立即视情况进行矿井反风或关闭井口防火闸门,必要时停止通风机,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焰进入井下;井筒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反风或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措施,防止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进入井下其他用风地点;当进风井底车场和躲避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进行反风或使用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方向,在可燃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灾的风量。(19)防止火风压风流逆转的措施①积极灭火,控制火势:火灾发生以后,应尽一切可能创造条件积极灭火,直接灭火失效后,当灾区人员已撤出的情况下,应在进风侧建筑临时密闭,适当控制火区进风量,减少火烟生成。但需注意火灾发生在上行风流中时,主要密闭建在火源所在的主干风路中(密闭与火源之间无旁风道)。如果这种要求难以达到,则应首先把旁侧风路密闭起来,然后再密闭主干风路,以免在旁侧风路产生产风流逆转和引起瓦斯爆炸,在下行风路中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密闭旁侧风道,暂时加大火源所在风路的风量,防止风流逆转,必须再在火源所在风道中建筑密闭。、②正确调整风流,避免事故扩大,火灾发生在分支风流中时,应维持主要通风机原来的工作状态,特别是在救人、灭火阶段不能采取减风或停止通风机运转的措施。③增排烟风路,加大排烟能力,在要能成为排烟风路上,应迅速打开已有的防火风门,甚至密闭墙,清除阻碍风流和火烟流动的障碍物,使回风线路畅通,扩大排烟能力,迅速将火烟直接导入矿井总回风道排走。(20)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时,要指定专人连续监测风流及瓦斯、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和温度,以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的安全。(21)当发生巷道坍塌和损坏时,现场指挥部要及时组织抢险队伍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132--
4、扩大应急事故现场要和县安监局保护密切联系,一旦现场情况恶化,应请求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进行增援。5、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附:火灾避灾路线①回采工作面:11401回采工作面→11401运输顺槽→井底甩车场→副斜井(或主斜井)→地面反风时:①11401回采工作面→11401回风顺槽→区段总回风下山→风井→地面②11402运输顺槽→11402运输顺槽上山→副井车场→主、副井→地面反风时:11402运输顺槽→11402运输顺槽专用回风巷→风井→地面11402回风顺槽→11区段材料巷→副井→地面反风时:11402回风顺槽→11402回风顺槽专用巷→风井→地面(四)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应急处理要点:(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程度等。并立即启动预案,并积极组织救援,保证电力和井下排水正常。(2)调度员接到矿井重特大水灾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矿总值班和、总指挥汇报。(3)总指挥决定启动矿进重特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向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2、救援行动及处理办法(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通知井下人员迅速撤到地面。通知顺序是先远后近,先出水点标高以下人员,后出水点标高以上人员。按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重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132--
3、扩大应急本预案不能满足现场有效救灾时,指挥部要向上一级部门求救。4、各采区人员撤退路线①回采工作面:11401回采工作面→11401回风顺槽→11区段材料巷→副井→地面②11402运输顺槽→11402专用回风巷→风井→地面11402回风顺槽→11402专用回风巷→风井→地面(五)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1、处理要点矿井发生重大顶板事故后,矿长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向上一级部门进行汇报。2、应急启动(1)调度室接到重大特大顶板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矿总值班汇报。(2)总指挥决定启动矿井重特大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后,立即向调度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3、救援行动及处理办法(1)调度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按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话通知顺序”,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集合。(2)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室后,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示,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抢救顶板事故时,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抢救。(4)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位置。(5)积极恢复冒顶区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6)检查冒顶情况,加强冒顶处后方的支架,维护后路。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并设专人观察顶板,防止二次冒顶。132--
(7)冒顶埋人,应以最快速度接近遇难人员,先架设临时支架,然后根据顶板冒落情况,用撞楔法、搭凉棚法或木垛法护顶,掏小洞或挖底救人。如冒顶范围大,可另开绕道解救;如果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或单体支住等工具移动石块解救,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况。(8)抢救被堵人员时,可用呼喊、敲击等方法听取回声,并判断遇险人员的位置。对被堵人员就在支护好顶板、恢复通风或利用压风向灾区供风的情况下,用掘小巷绕道通过冒落区接近遇险人员。(9)处理冒顶过程中,抢救人员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顶板情况,并保证退路畅通。(10)清理堵塞物时,要防止伤害遇险人员,严禁用高刨、锤砸等方法扒人破煤(岩)块。(11)医疗救护组要安排到达井下事故现场附近,对抢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医疗救治或护送重伤人员上井救治。(12)在抢险期间,储备物资设备由矿后勤保障组统一调用。3、扩大应急如事故不能达到及时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由总指挥部决定请求外援。4、应急恢复全部受伤、受困人员救出后,要清点现场人数,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5、应急结束(1)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事故抢救人员返回原单位。(2)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6、应急物资储备工字钢梁50根、铁轨梁20根、木板梁20立方、铁锹50把、铁镐20把,撬棍20根,千斤顶10个、倒链10个、摩擦柱30根、风镐5把、担架10付、沙10吨、水泥10吨。(六)当调度证实电网停电时,应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迅速赶到调度室,按下列程序处理:1、突然停电后瓦斯员要立即把本工作面人撤至轨道上山或主副斜井,并立即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人数,进行人员核实。调度室要对每班入井总数进行掌握。没有调度室的通知,任何人不得进入采区工作。132--
2、瓦斯员及时测量大巷瓦斯浓度,当大巷瓦斯超限或停电时间超过20分钟,调度室要通知人员全部升井。3、停电时主扇司机要立即打开风井人行风门和防爆门,严禁人员井入井下。4、停电后值班电工要在5分钟内启动发电机,10分钟发电正常。5、恢复送电后,首先开启抽风机,5分钟后关闭风井人行风门和防爆门,风机运转20分钟后,经检查风井总回风巷瓦斯浓度在0.75%以下,井底车场和井下主要运输巷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恢复向井下局扇供电。6、井下局扇恢复供电后,由安全矿长安排安全员、瓦检员、电工以及警戒人员入井排放瓦斯,排放瓦斯必须坚持“撤人、断电、限量”的原则,使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当掘进巷道内瓦斯浓度达3%,且长度超过30M时,必须制订排放瓦斯措施。7、排放瓦斯由总工程师任总指挥,排放前,由生产矿长负责在井口设置警戒,禁止人员进行井下,上述工作完成后,汇报调度室,由安全矿长下达排放瓦斯指令。8、所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必须熟悉排放方法和避灾路线,严禁穿化纤衣服,戴电子手表,矿灯须防爆。9、排放过程中,一切停送电,撤警戒等工作,必须由地面总指挥通过调度室统一指挥,一切停决电的操作均由参加排放瓦斯的电工按命令及操作规程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操作。掘进工作面通电前必须先查瓦斯后送局部通风机,排除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恢复掘进巷道供电。10、现场排放瓦斯人员要将排放浓度、排放瓦斯量、排放时间等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员做好统计记录。排放后,由地面总指挥下达撤销警戒和恢复生产指令。(七)井下局部区域因通风系统找遭到破坏事故预案1、现场作业的人员发现工作地点风量突然减少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2、调度室负责通知供电所切断受影响地点的动力电源,并安排撤人事宜。3、通风瓦斯队立即通知现场瓦检员查看该系统内主要地点通风设施的安好情况。同时通知跟班矿长查看,并将现场情况迅速如实地向调度室汇报清楚。4、证实是通风设备被破坏而引起的系统紊乱,由通风瓦斯队值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理。132--
5、其他按停关电应急预案执行。(八)防止瓦斯窒息事故预案任何人发现瓦斯窒息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汇报调度室和通风调度。当班调度员负责核实事故原因、范围及受害人数,并及时通知事故抢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事宜。组织抢救时严格按以下要求进行:1、掘进工作面迎头窒息时,必须加强局部通风,保证风筒接到迎头,抢救被窒息人员。2、误入盲巷或无风区,造成瓦斯窒息事故,现场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应立即通知调度室派临时救护队。3、发生窒息事故,现场人员尽可能利用现场条件,如自救器等进行自救、互救,调度室立即通知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器械到现场进行急救。4、发生事故区域立即撤人、停电、设置棚栏、防止人员误入,待系统恢复正常,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作业。(九)机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地面配电所重大事故抢险应急预案1、预防措施:①值班变电工每班对室外、室内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等电气设备认真巡检一次。②值班人员,随时做好抢险、抢修应急准备。③班、队长和分管技术人员外出,要向分管矿长请假。④风井备用线路要认真做好带电备用,加强对风井电气设备检修管理。⑤对有可能触电的开关柜,悬挂明显的警示牌,对欠压保护过电流保护、开关柜“五防”功能认真检查和校验,并保证有可靠的跳闸电源。⑥如遇雷雨天气,值班电工增加人次,并在配电所内监护。2、抢修应急措施(1)人员安排及责任范围①在事故发生后,机电队长必须赶到出事现场,指挥抢险、抢修工作。②现场负责: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负责对人员安排、操作程序和设备处理等具体事宜。132--
③参加抢险、抢修人员为机电部电工人员。④电工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抢险、抢修,事故发生后做好现场记录,如实反映现场情况。(3)抢险、抢修规定:①配电所出现紧急事故时,值班电工首先向调度室和值班人员汇报。②与供电公司调度室联系,确认备用线路的供电。③当一台主变压器出现故障时,应采取限制负荷运行,抢修事故应连续进行,值班变电工拉掉电容器室的供电电源,做好倒换回路的准备工作。④按规定填写“二票”或听从总指挥的安排。⑤事故后,变电所内故障由机电队组织人员抢修,外线由供电公司立即对供电线路巡视检查并抢修,确保备用线路。(十)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行动原则①地面工业广场、职工宿舍等地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同时拨打119火警;矿救护队要立即出动,实施初步扑救,控制事故扩大。②根据火灾性质,制定扑救方案,必须做到先救人,后救火,或灭救并举。2、成立以下行动小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警戒组、医疗救护组、运输保障组。各行动小组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相关人员的召集由各小组长负责,各组基本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1)灭火行动小组由临时救护人员和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副主任担任组长。主要职责:①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部负责人的命令;②组织临时救护队进行灭火;③积极配合专业消防机构开展灭火工作。(2)疏散引导小组由办公室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主要职责:①火灾发生部门负责人负责火灾现场被困人员统计,现场可能存在其他汇报;②负责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132--
(3)通讯联络小组由调度室组成,调度室主管担任小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火灾现场通讯保障工作。(4)安全防护组由安全通风部组成,副部长任小组长。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安全防护工作。(5)运输保障小组由办公室组成,办公室主任担任小组长。主要职责:负责运输抢险救灾各类物资。(6)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治;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送。3、救援灭火器材配置①各单位防火重点部位要配图灭火器、砂箱、供水管路、消防栓。②办公室要按规定配足各类灭火用器材③必须熟悉各部位消防检位置。(十一)地面防洪应急救援预案1、重点部位:工业广场、风井2、各职能单位要在汛期对各部位的供电线路、排水设备等进行巡查检修,确保处于完好状态。3、物资部门要在汛前备齐各种防汛物质。4、一旦有洪水危及井口时,要在一小时之内将井下所有人员撤到地面,排水泵要正常运转。5、工业广场二个井口,总指挥由生产矿长负责,任务是围绕井口构筑防洪坝,目标是确保洪水不淹井口。6、风井:总指挥由总工程师负责,任务是围绕井口构筑防洪坝。目标:确保洪水不淹井口。十一、应急响应1、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执行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或其他情况应急预案。132--
2、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说清楚地点、估计受灾严重程度以及其他有关情况;调度室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计划。临时救护队、医疗点及各责任单位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要快速做出响应。3、矿井发生水、火、瓦斯、顶板等重大事故后,矿长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矿山救护队对抢救工作具体负责。4、安全通风部对抢救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计划的安全实施有效监督。5、需要急救的人员立即送医院抢救。6、地面火灾紧急情况由保卫科负责,按《消防管理办法》执行;其它紧急情况由调度室负责。十二、应急的解除1、消除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2、安全部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执行《事故报告的分析处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依据检验或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预案的适应情况,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确定是否对应急计划和预案进行详审和修订,并记录修订结果。132--
第八章其他事项试运转结束后,通过采集数据及各系统运行情况,按要求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联合试运转启动正常后,委托有资质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矿井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向煤监机构申请安全设施验收。132--
第九章联合试运转附件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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