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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2 11:15:15 发布

中医基础理论课件 第七章 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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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发病中医基础学教研室孙涛 目的与要求1、掌握发病的基本原理2、了解影响发病的因素3、熟悉发病的类型 疾病:是致病因素作用于人体,人体正气与之相争,人体正常生命活动遭到破坏,出现阴阳失调、形质损伤、机能失常或心理活动障碍,表现为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的异常生命过程。“阴平阳秘” 概述发病:指疾病的发生,机体处于病邪的损害与正气的抗损害的相搏交争过程。发病学说:是研究疾病发生的途径、类型、机制、规律以及影响发病诸因素的理论。疾病:病因人体阴阳失调、形质损伤、机能障碍(包括情志异常)症状体征。人体疾病的发生,关系到正气和邪气两个方面因素。两方面相互影响: 《灵枢·百病始生》:“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卒然逢疾风暴雨而不病者,盖无虚,故邪不能独伤人。此必因虚邪之风,与其身形,两虚相得,乃客其形。”《医论三十篇·病乘气虚而入》曰:“风寒感人,由皮毛而入;瘟疫感人,由口鼻而入。总由正气适逢亏欠,邪气方能干犯。” 第一节发病原理疾病的发生和变化概括起来,即正邪的矛盾斗争过程。即邪正相搏是疾病发生、发展的基本原理邪气对机体具有感染侵袭、损伤形质、障碍机能等各种致病作用,正气对邪气具有抗御、免疫、修复、调节等作用。中医学认为发病原理在于邪正相搏,其主要内容包括发病的基本原理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两方面。 (-)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1.正气的基本概念正气:一身之气相对邪气时的称谓,指人体内具有抗病、祛邪、调节、修复等作用的一类细微物质。各脏腑经络之气及营卫之气,都是正气的分化,而各脏腑经络之气和营卫之气的防御、调节、修复等作用,也都是正气功能的体现。 正气的概念,源于《内经》:“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存内,邪不可干。”有时以精气、真气、谷气代之:“故邪气胜者,精气衰也。”、“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惔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 取决于精血津液等精华物质的充沛以及呼吸功能的完好;依赖脏腑生理机能的正常发挥和相互协调以维持新陈代谢的有序进行。正气的充盛精血津液的化生和气体的正常交换 阴气:有凉润、宁静、抑制、沉降等作用,抵抗阳邪的侵袭,并能抑制阳邪,阻止阳热病症的发展和祛除阳邪以使病情向愈。阳气:有温煦、推动、兴奋、升发等功能,并能制约阴邪,阻止阴寒病证的传变和祛除阴邪以使之康复。正气 2.正气的防御作用:(l)抵御外邪(2)驱邪外出(3)修复调节(4)维持脏腑经络机能的协调 3.正气在发病中的作用正气是决定发病的关键因素。“邪之所凑,其气必虚”。(1)正虚感邪而发病(2)正虚生“邪”而发病:正气不足,脏腑经络功能失常,精血津液的代谢运行失常,可产生内生五“邪”而发病,或导致病理产物的产生而引起新的病变。 若正气充盛,奋起抗邪,邪正相搏剧烈,多表现为实证。正气不足,脏腑功能减退,精血津液代谢输布失常而发病,多表现为虚证或虚实挟杂证。若正气虚衰,不能敌邪,邪气深入内脏,多发为重证和危证。正气的强弱可决定发病的证候性质 小结在发病中,机体正气虚弱的部位与发病部位有关,正气虚弱的程度与感邪轻重有关。说明正气不足是发病的内部因素。 (二)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1、邪气的基本概念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2、邪气的侵害作用:(1)导致生理机能失常(2)造成脏腑组织的形质损害(3)改变体质类型 3、邪气在发病中的的作用(1)形成疾病发生的原因(2)影响发病的性质、类型、和特点(3)影响病情和病位→ 虚邪伤人,病情较重;正邪伤人,病情轻浅。感邪轻,症状轻;感邪重,症状重。受邪表浅者多形成表证;受邪部位深者多形成里证;表里两部同时受邪,称为“两感”,表现出症状、传变、转归都较重。邪气的性质与病位有关:如风邪、湿邪、情气。 (4)某些情况下在发病中起主导作用:毒力和致病力特别强,而正气虽盛但也难以抗御的情况下,邪气对疾病的发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疫气、高温、高压、电流、枪弹伤、虫兽伤等,即使正气强盛,也难免被损伤而产生病变。历代医家十分强调应避其侵害,《素问·上古天真论》:“虚邪贼风,避之有时。” 任何疾病都是由致病因素所引起的。邪气侵袭人体,对机体起破坏作用,或损伤形质,或扰乱正常生理功能,使人生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邪气对发病起着直接作用。总结 (三)邪正相搏的胜负决定发病与不发病1、决定发病与否:(表) 2.决定证候类型发病后,其证候类型、病变性质、病情轻重与正邪都有关。正盛邪实—实证;正虚邪衰—虚证;正虚邪盛—复杂的虚实夹杂证。感受阳邪,易形成实热证,感受阴邪易形成实寒证或寒湿证。感邪轻或正气强,病轻位浅;感邪重或正气弱,病重位深。疾病与病邪所中的部位有关。无论外感之邪,或是内生之邪,有阻于筋骨经脉者,有在脏腑者,病位不同,病证各异。 正气邪气与发病关系病因(邪气)机体(正气)邪正相搏正能胜邪邪胜正负抗御外邪消除邪气不发病正气无力抗邪、驱邪邪气损正形质损伤机能失常发病 二、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一)环境与发病(二)体质与发病(三)精神状态与发病 (一)环境与发病指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包括气候变化、地域因素、生活工作环境等。1.气候因素春易伤风、夏易中暑、秋易伤燥、冬易感寒等。异常的气候,如久旱、水涝、暴热暴冷,既可伤及人体正气,又可促成疠气的传播,形成瘟疫流行。随四季变化不同,人体阴阳之气的盛衰也有所差异。因此,不同的季节,可出现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 2.地域因素不同地域,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生活习俗等不同,均可影响人群的生理特点和疾病的发生,易致地域性的多发病和常见病。易地而居,或异域旅行,每致机体的抵抗力下降,易发病,初期常有“水土不服”的表现。 3.生活工作环境废气、废液、废渣、噪声等,可成为直接的致病因素,造成某些严重的疾病,或急性、慢性中毒。生活居住条件差,阴暗潮湿、空气秽浊、蚊蝇孪生等,也是导致疾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4.社会环境政治地位、经济状况、文化程度、家庭情况、境遇变迁和人际关系等,亦与疾病的发生有一定的联系。均能影响人的情志活动。《素问·疏五过论》:“尝资后贱,虽不中邪,病从内生”,“暴苦暴乐,始乐后苦,皆伤精气”。 (二)体质与发病1、决定发病倾向体质强弱是正气盛衰的体现,因而决定着发病的倾向。一般来讲,体质强盛,则抗病力亦强,不易感邪发病;或虽被内外邪气所扰,病后易趋实证。体质弱,则易感邪发病,发病后易趋虚实夹杂证,或虚证。 2.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不同的体质,对某种病邪具有不同的易感性,对某些疾病具有不同的易发性。女性以血为本,具有经、带、胎、产的生理变化,对发病也有一定影响,易病肝郁、血虚、血瘀;男子以精气为本,易患肾精肾气亏虚之疾。 3.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候类型感受相同的病邪,因个体体质不同,可表现出不同的证候类型。如同感风寒之邪,卫气盛者,易形成表实证;卫气虚者,易为表虚证或虚实夹杂证。同感湿邪,阳盛之体易热化形成湿热证;阳虚者又易寒化为寒湿证。反之,若体质相同,虽感受不同的病邪,也可表现出相同的证候类型。如阳热体质无论感受热邪或寒邪,都可表现出热性的征候。 (三)精神状态与发病精神状态能影响内环境的协调平衡,故能影响发病。情志变化与疾病发生的关系具体表现为:①突然强烈的情志刺激可扰乱气机、伤及内脏而致疾病突发。如胸痹心痛、中风病等。②长期持续性的精神刺激,如悲哀、忧愁、思虑过度易致气机郁滞或逆乱而缓慢发病,可引起消渴、胃院痛、积等病的发生。 遗传因素对发病也有一定的影响,因遗传因素不但可形成遗传病,也可影响人的体质状态而与发病有关。遗传因素 第二节发病类型由于正气强弱、体质状态不同,邪气的种类、侵入途径、所中部位、毒力的轻重也有差异,因而邪正相搏的结果不同,在发病形式上则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类型。 第二节发病类型一、感邪即发二、徐发三、伏而后发四、继发五、合病与并病六、复发 一、感邪即发概念——又称为卒发、顿发。指感邪后立即发病,发病迅速之意。①新感外邪较盛——外感风寒之邪②情志剧变——暴怒大悲③毒物中毒——服毒自杀、毒蛇咬伤④外伤⑤感受疠气。感邪即发临床常见感邪即发 二、徐发概念——指感邪后缓慢发病,又称为缓发。①外感湿邪,因湿性重着粘滞,故湿邪伤人多为缓发②内伤邪气,思虑过度,忧愁不解,房室不节,嗜酒成癖,日久可成虚劳徐发临床常见 三、伏而后发概念——指感受邪气后,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的作用下,过时而发病。破伤风、狂犬病——均经一段潜伏期后才发病。伏暑、伏气温病——常需经过一定潜伏期。伏而后发临床常见于外感性疾病和某些外伤 四、继发概念——指在原发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久疟之后——继发疟母。肝阳上亢——日久发为中风。肝胆疾病——日久发为癥积、结石。小儿食积——日久发为疳积。哮喘——日久发为肺精气虚、心血瘀阻。临床举例继发 五、合病与并病概念——两经或两个部位以上同时受邪所出现的病证。伤寒太阳与少阳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温病卫气同病、气血两燔、气营两燔。并病的概念——感邪后某一部位的证候未了,又出现另一部位的病证。二者的区别——合病感受一种邪气,可致多部位侵害,出现多部位病证,并病是指在疾病病变部位的传变,而原始病位依然存在。“合则一时并见,并则以次相乘”。合病与并病合病临床举例 六、复发指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机理:余邪未尽,正气未复,同时有诱因的作用。如饮食不慎、用药不当、过度劳累、复感新邪等,均可致余邪复炽,正气更虚,使疾病复发。 ①临床表现类似于初病,但又不完全是原有病理过程的再现,比初病的病理损害更复杂、更广泛,病情更重。②复发的次数愈多,静止期恢复就愈不完全,预后愈差,容易留下后遗症。③大多有诱因。(-)复发的特点 后遗症:指主病在好转或痊愈过程中未能恢复的机体损害,是与主病有着因果联系的疾病过程。 1.食复因饮食不利而致复发。饮食是否适度是一相对的概念,不同的疾病和不同的体质因素各有其所宜饮食。饮食不节可致脾胃病复发,鱼虾海鲜可致瘾疹和哮喘病复发,过于饮酒或过食辛辣炙煿之品可诱发痔疮、淋证。(二)复发的因素 2.劳复指形神过劳,或早犯房事而致复病。因劳致复,无论外感性疾病或内伤性疾病均可发生。内伤病中的慢性水肿、哮喘、疝气、子宫脱垂、中风、胸痹心痛等。发作的次数越多,病理损害就越重,预后也就越差。 3.药复指病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失当而致复发。疾病初愈阶段,辅以药物调理,应遵循扶正勿助邪,祛邪勿伤正的原则。4.情志致复指因情志因素引起疾病复发。如瘟病、惊痫、瘿瘤、梅核气、癫狂等。某些气候因素、地域因素也可成为复发的诱因。 5.重感致复因感受外邪致疾病复发,称为重感致复。由于疾病初愈,邪气未尽,病理过程未完全结束,机体抵御外邪侵袭的能力低下,是重新感邪以致疾病复发的根据。机理:新感之邪助长体内病邪,或引动旧病病机。临床上较为常见,无论外感性疾病,或内伤性疾病均可因外感邪气而复发,但多发生于热病新控之后。'